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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力安全监管工作会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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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 更多资料请访问.(.....) ...../ 2006年福建省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暨安委会第一次(扩大)会议 会议材料之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 福州监管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 目 录 全国电力安全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主要精神 (2) 福建省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实施意见(讨论稿)    (12)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发言材料           (18) 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发言材料          (34) 福建省电力试验研究院发言材料         (42) 水口水电厂发言材料              (57)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五次(扩大)会议主要精神 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福州电监办 (2006年4月25日) 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第五次(扩大)会议于2006年2月13日在北京召开,会期一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5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认清形势,明确目标,安排部署2006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电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柴松岳主席、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王德学副局长分别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史玉波副主席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并作工作报告。中国电力安全专家委员会陆延昌主任委员作了电力安全技术专题报告,国家电网公司等18家电力企业向大会提供了书面交流材料,部分企业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与会者还观看了《电网事故案例》警示片。 一、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讲话的主要精神 温家宝总理就安全生产工作讲了三点意见: (一) 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温总理指出,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等行业重特大事故频发。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一是安全生产措施不落实;二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三是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四是有些企业无视法律法规,违法违规生产;五是不少职工缺少安全生产的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差;六是安全执法和监督不到位;七是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渎职,甚至徇私舞弊,纵容和庇护非法生产行为。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强化行政首长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二是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三是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四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五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六是加强安全技术人才培养和职工安全技能培训;七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八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九是进一步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 (三)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第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第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第三,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第四,搞好宣传,加强引导。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柴松岳主席讲话的主要精神 柴松岳主席就进一步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讲了六点意见: (一) 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做好2006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柴主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关注电力安全问题,并多次作出过重要批示,对我们做好电力安全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内涵十分丰富。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温总理的讲话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结合电力工业的实际,扎扎实实,努力做好2006年的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电力工业的安全发展 电力安全是保证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基础,搞好电力安全生产,实现安全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实现电力工业的安全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动摇,始终坚持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要正确处理电力安全与电力发展、电力安全与电力改革、电力安全与企业效益的关系,保证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与各项工作同步协调进行。 要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通过科技进步,提高电力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强化电力企业对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抓安全生产工作,关键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不断强化。电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电力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各级领导也要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在依靠企业自身努力的同时,通过严格的监管、有效的指导和有力的社会监督,推动各电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到位。当前,要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的管理,明确责任,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各项目单位在管理项目建设的同时,必须负起安全管理的责任。 (四)要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建立有效的电力安全应急机制 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是各电力企业的共同责任。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都要有大局意识、全局意识,网厂之间要主动配合,协调一致。要加强负荷预测和需求侧管理;要坚持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严肃调度纪律;要继续加大电网建设与改造力度,提高电网抵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同时,要尽快建立起有效的电力安全应急机制,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防患于未然。电监会将在今年对各单位的应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在面对紧急情况时能够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相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要积极稳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努力保证电力体制改革的平稳进行,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三年来电力体制改革的实践证明,国务院提出的电力改革目标、任务和措施是正确的。深化垄断行业的改革,仍然是“十一五”期间中央确定的重要任务。“十一五”期间要继续完成厂网分开后有关资产界定遗留问题,继续推进主辅分离改革,要进一步加快电力市场建设,构建以区域电力市场为主要形式的市场体系;要抓紧开展输配分开改革的研究,适时推进输配分开,构建适应市场化要求的输配电运营体制,要深化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等。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保证电力体制改革的平稳推进,要特别注意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 (六)要不断提高电力监管工作能力,适应新形势下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电力监管事业是一项全新的事业,电力安全监管是全面履行电力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电监会及各派出机构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的意识,认真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问题,及时改进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机制和方法。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加强与各电力企业的情况交流和信息沟通,确保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到位,不断提高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效率。 三、史玉波副主席讲话的主要精神 史玉波副主席在会上作了题为《总结经验,认清形势,明确目标,扎实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2005年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一是圆满完成了电力迎峰度夏任务,实现了安全供电;二是积极应对自然灾害的侵袭,基本保证了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三是电力安全生产设备事故和一般电网事故同比大幅减少,电力设备健康水平得到提高。2005年全国电力生产没有发生特大设备事故。发生电网事故74次,同比减少127次;发生设备事故427次,同比减少132次。报告也充分肯定了各有关方面和各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一是电力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二是电力安全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三是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四是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得到初步控制;五是电力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六是电力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到位。 史玉波副主席在报告中分析了当前电力安全面临的形势,提出了2006年电力安全生产的主要目标是: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建立健全电力应急机制,防止和杜绝人身伤亡、电网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电厂跨坝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事故的发生。同时,就做好2006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史玉波副主席指出要重点做好六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夯实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二是加快建立和完善电力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厂网协调与配合,共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四是继续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保证大坝安全;五是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努力减少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六是继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保障电力安全信息的准确和通畅。 四 、王德学副局长讲话的主要精神 王德学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治理整顿、创新发展之年。电力行业要在“安全发展”原则的指导下,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一是要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温总理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二是要求真务实,努力工作,把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领导,开拓创新,努力开创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五、3月10日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邓云贞局长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李川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做了重要讲话,并代表省政府下达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刘文豪副秘长就落实李川副省长讲话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上,李川副省长传达了胡锦涛同志在福建视察时的讲话精神,传达了黄小晶省长在2月27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后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上,李川副省长提出今年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安全、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安全发展的战略要求,力争实现“四个新突破”,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实现安全发展。总体目标:全省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围绕完成上述目标,李川副省长提出必须着重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责任目标确定全年我省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火灾、铁路交通、渔业船舶、内河交通、农业机械七大类事故死亡指标必须控制在4650人以内,比2005年下降5.12%。其中特别提到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履行监管职责,发挥监管作用。 (二)制定政策,强化导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必须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建立各渠道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三)整合资源、推进重组。鼓励大型煤企兼并改造中小煤矿。 (四)突出重点,深化整合。继续开展十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把煤矿和道路交通整治作为重点。按规定列入关闭对象矿山,有关部门不得提供民爆物品和电力。 (五)加大投入,有效保障。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快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 (六)强化主体、严格管理。建立企业主体、行业监管、政府领导的安全生产格局,有针对性地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措施,搞好重大危险消防普查登记和监控,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七)联合执法,齐抓共管。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大执法力度,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国家法律尊严和政府监管权威。 (八)重视基层,打牢基础。必须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强监管”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着力点。 (九)建章立制,规范监管。“必须重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成各级各类预案编制,整合社会资源,发挥专业优势,提高装备水平,组织开展必要的演练,从而提高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依靠科学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十)深化教育,营造氛围。要突出“安全发展,国泰民安”这个主题,认真组织开展第五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八闽行”的活动。 福建省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实施意见 (讨论稿) 国家电监会华东电监局福州电监办 (2006年4月25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实施福建省电力安全生产的监管,维护福建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和批准实施的《华东区域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实施办法》,依据福州电监办对福建省电力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福建省境内的电力企业,包括从事发电、输变电、供电、电力调度、电力检修、电力试验、电力建设等业务的单位以及拥有并网自备电厂的企业和承担转供电的企业。 第二章 安全监管职责 第三条 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福州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福州电监办)负责福建省境内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福州电监办下设供电监管处,具体负责福建省电力安全生产监管的日常工作。电力企业是电力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和支持福州电监办依法行使监管职能,自觉接受监管。 第四条 福州电监办根据福建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针对有共性的安全生产问题,及时制订或修订有关规定,并监督检查电力企业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 福州电监办根据履行电力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需要,召开全省或有关单位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召开年度安委会会议和季度安委会协作网及厂网联席会议,有权要求电力企业报送与监管有关的电力安全生产信息。 第六条 福州电监办负责组织福建省并网发电企业开展涉网安全性评价,电力企业应及时将涉网安全性评价报告报福州电监办备案。 第七条 福州电监办负责协调和处理电力企业之间、电力企业与电力用户之间有关安全生产的争议。 第八条 福州电监办对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成绩的企业、集体和有关人员给予表彰,对不履行职责或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和有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与发布 第九条 安全生产信息包括即时报告、统计报表、事故调查报告书。 各电力企业应当以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福州电监办报送安全生产信息,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 有关电力生产事故定性标准,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执行。 第十条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汇总和报送直管或代管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各发电集团公司、能源投资公司在福建省境内所属发电企业以及拥有并网自备电厂的企业分别由其在福建省境内的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和报送安全生产信息。独立发电企业直接向福州电监办报送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 第十一条 电力企业应及时向福州电监办报送安全生产事故统计报表。月报在次月10日前报出,季报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出,遇节假日顺延,年报在次年1月31日前报出。年末随报表报送年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报告。 第十二条 电力企业发生下列事件或事故后,应立即将事件情况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正在采取的措施等情况向福州电监办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重、特大事故在报福州电监办的同时抄送华东电监局。 (一)人身死亡事故,3人及以上的人身重伤事故; (二)变电所、发电厂、22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恶性误操作; (三)重大及以上的电网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 (四)对重要用户停电(热)或者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异常情况。 (五)电力企业或电力监管机构任一方认为必须报送的其他事件或事故。 第十三条 由电力企业自行调查处理的上述事故以及按规定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的人身事故、火灾事故、重大及以上的设备事故,电网事故,发生事故单位应在调查结果形成后一周内将《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福州电监办。 第十四条 福州电监办负责定期汇总、报送和发布电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五条 福州电监办负责组织电力企业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对电力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标准、设备设施、劳动防护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以及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福州电监办根据国家、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电力生产实际,组织实施专项检查或抽查,督促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第五章 事故调查与处理 第十七条 电力企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企业规章制度,对电力生产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 第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隐瞒电力生产事故或者阻碍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电力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坚持 “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楚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二十条 福州电监办负责对下列事故的调查处理: (一)国家电监会和华东电监局授权调查的电力安全生产事故; (二)对重要用户停电(热)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电力安全生产事故; (三)对于涉及电网、发电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的事故,在联合调查时发生争议,有一方正式向福州电监办提出调查申请的事故。 第二十一条 福州电监办根据要求参与省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的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火灾事故等调查。 第二十二条 电力企业自行调查处理的电力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没有明确结论的,福州电监办有权要求电力企业重新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必要时,福州电监办可以直接组织调查。 第二十三条 电力企业对电力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不当的,福州电监办有权提出处理建议,并要求电力企业重新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意见由福州电监办负责解释。 2006年电网运行方式存在问题和措施 及涉网技术工作要求的报告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2006年4月25日) 第一部份 2006年电力电量平衡存在问题及建议 1、电力电量平衡存在问题: (1)2006年来水若达到平偏枯年份,那么电力电量平衡可以满足要求。但若考虑2006年夏季之前大机组无法如期投产(如南埔电厂#2机30万千瓦、嵩屿#4机30万千瓦、可门电厂#1机60万千瓦),那么电网可能存在一定量的电力电量缺口。 (2)由于我省2006年投产的火电机组调试期很多将在汛期进行,(如大唐火电厂3月份首台机组投产;可门火电厂一期首台机5月份投产;坑口火电厂#3机组5月份投产;南埔火电厂一期#2机组3月份投产;嵩屿火电厂#4机组3月份投产),这么多机组同时调试,需要电网提供大量的旋转备用;而这时若电网来水较多,水电机组需要多发甚至满发,电网将无法满足安全备用要求。 2、建议: 根据推荐的2006年电力电量平衡结果,2006年电力供应较2003年下半年及2004年充裕,供应形势开始出现转变。为此建议: (1)2006年由于火电机组的陆续投产,各月份均不会压电,特别在汛期来水即4月份以后电能大量富裕,因此建议积极开拓电力市场,鼓励大企业、大工业用户多用电,以促进福建经济快速发展。 (2)加快电网建设的进度,确保各年度迎峰度夏项目如期建成投产,使电网能够“送得出,落得下”。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3)根据机组投产计划:龙岩坑口、南埔、嵩屿二期、大唐将在3月份并网调试,而若这时来水多,水电多发,将使电网备用存在隐患。因此应将各机组投产工期错开进行,以便机组调试期间电网留有足够的备用。 (4)科学合理的调节水库库容,优化水电出力,提高水电水能利用效率。 (5)加强并网电厂的涉网安全管理,确保负荷高峰期机组的安全可靠运行。 (6)做好“三公”调度,做好供电优质服务工作,在保证电网安全情况下,科学调度、优化调度,主动加强网厂协调,做好华东电力市场交易,实现跨省资源优化配置。初步确定送华东计划内电量17.136亿千瓦时。并利用明年电力电量富裕,尽可能多的与华东各省市进行双边交易,预计送电10亿千瓦时。 (7)计划将今年负荷实测得出的小水电装机增加数43.8万千瓦纳入至全省总装机的统计数中(若加入数据要重新核算,请公司层面确定)。 第二部份 电网存在问题及措施意见 一、220kV主网“N-1”方式下过载问题 2006年不同运行方式下,220kV电网都存在一定的重载潮流线路,“N-1”方式下也分别存在过载现象。2006年典型方式下的N-1静态安全分析计算结果见下表: 运行方式 跳闸线路(元件) 过载线路 过载量% 备注 汛大方式 水闽一回 水闽另一回 41 只列出过载量大 于正常潮流值20%以上的线路 角钟线 角李一回 55 角李一回 角李另一回 32 白甘线 白田线 26 田甘线 白甘线 78 白田线 白甘线 114 厦安线 安半线 20 汛小方式 白田线 白甘线 44 田甘线 白甘线 27 角李一回 角李另一回 35 角钟线 角李一回 36 年大方式 厦安线 安半线 20 水闽一回 水闽另一回 26 年底大方式 安半线 厦安线 10 过载小于20% 湄石一回 湄石另一回 9 从上表可以看出: 1、汛期方式下220kV宁德-福州断面N-1过载严重,最大过载量达114%,宁德地区中小水电和周宁、芹山电站机组都将面临弃水的可能,汛期要限制该地区的中小水电送出,包括周宁、芹山机组的出力,宁德-福州断面线路N-1下周宁、芹山机组过载切机的安控措施也在考虑中。 2、汛期220kV角美-厦门的断面N-1过载严重,最大过载量达55%,汛期要限制龙岩、三明的水电送出,包括坑口等火电机组的出力都要受到很大限制。 3、年大、汛大方式下水口出线的水闽断面N-1过载达26%和41%,为此水口东南出线过载切机安控要正常投运。 二、电网稳定问题 1、宁德电厂#1机投运前,福建与华东联络线潮流仍维持原限额(送出1200MW,受入1000MW)。宁德、可门机组的投产将有利于提高联络线的送电能力,联络线的受电能力受宁德-福州线路热稳定的约束(受电的暂稳限额高于热稳限额)。宁德和可门电厂接入系统的不同阶段,只要两厂中有一台机运行,与华东联络线计算限额为:送出1500MW、受入1000MW,根据省公司关于稳定限额应留有10%裕度规定的要求,2006年报华东网调的联络线运行限额为:送出1300MW,受入900MW。该限额待华东网公司正式批准后执行。 2、根据2006年稳定计算结果,有36个220kV变电站的母线三相短路极限切除时间小于0.4秒,为此提出这些变电站应逐步配置第二套母差保护。 3、220KV角美变在汛期方式下,总角断面潮流要限制在550MW以下才允许单母线运行,可能导致地区电源送出窝电。为提高220kV网架稳定水平,应尽早建设500kV漳州变,并尽早实现龙岩-漳州500kV通道,从根本上解决龙岩等西部电网送受问题。 三、汛期坑口电厂送出问题 在220kV漳州开关站投运后,汛期,龙岩、漳州往厦门方向的潮流受到角李、角钟断面的限制。在龙岩及漳州地区来水较多,负荷减轻的方式下,角李、角钟断面过载情况更为严重。汛期坑口电厂机组出力在不同方式下分别有所限制,汇总如下: 1、龙岩地区网供负荷0左右,坑口电厂总出力要小于150MW,N-1时,才能使角李线过载量小于20%。 2、500kV海沧变的220kV配套工程投运后,可以降低角李线过载量(龙岩地区网供负荷-200MW左右,角李线过载量等于20%) 鉴于主网汛期和大方式下龙岩-漳州-厦门断面过载及坑口电厂送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1)220kV王庄-漳州开关站通道必须在06年汛前建成。 (2)汛期要限制龙岩、三明的水电及坑口电厂的出力。 (3)加快500kV海沧变建设进度,尤其是配套的220kV海沧输变电工程(海沧-角美、海沧-鼎美各两回出线)应在06年汛前投运。 (4)要从根本上解决闽西电网大量水电送出问题,应加快500kV漳州变建设,并建成龙岩-漳州500kV通道。 四、无功电压问题 1、至2006年底福建省网500kV系统感性无功补偿度为82.42%,达不到电网稳定导则500kV系统感性无功补偿度基本达到100%的要求,为此规划部门应做专题方案,按导则要求配足感性无功补偿。 2、容性无功补偿容量缺额较大的泉州、福州、厦门等地区应重视地区电网220kV及以下无功补偿容量的规划及建设,特别要增加110kV系统及以下分散电容补偿容量。福州220kV旗山变没有电容性无功补偿装置,致使100-130Mvar无功注入,建议该站无功补偿装置应尽快给予装设。 五、泉州地区电网迎峰渡夏问题 2006年泉州地区变电容载比较低,如果220kV新塘变未能在迎峰渡夏之前投运,220kV清濛变将满载甚至超载;而且由于220kV宝盖、山兜变(总变电容量为600MW)将受限于220kV晋江-山兜的一段LGJ-2×240导线,宝盖、山兜两个变电站总负荷要限制在380MW,有可能导致石狮地区限电。 六、500KV安全稳定控制系统改造期间问题 1、在福龙5916线单开断进500KV宁德变的开断操作和试验期间,福双5906线保持运行,500KV安全稳定控制装置退出,省网按无安控运行,后石6台机出力控制小于3300MW,(若开5台机出力控制小于2900MW,)联络线控制小于750MW。 2、在福龙5916线单开断进宁德变的开断操作、试验期结束,投入正式运行后,断开福双5906线,500KV安全稳定控制装置转正常运行。 3、为保证宁德电厂投运后,500KV安全稳定控制装置能搜索到适当的控制策略,需要对现有策略表档位进行平移调整,按宁德电厂最大出力600MW平移。经查策略表,福建送华东联络线功率低于400MW(相当于宁德电厂满发时,宁德-福州方向200MW潮流)没有切后石机组的策略,由于宁德-福州方向潮流在600MW之内切后石机组不会导致暂态稳定问题,所以进行功率平移调整后的策略表能满足两回联络线改造的稳定要求。 七、中小水电送出问题 近几年大量的中小水电开发投产,但相应的送出网络建设滞后,引发了较为普遍的水电送出受阻和调度关系复杂等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出力不同程度受阻的中小水电装机约为1500MW,最大同时受阻出力约为600MW,基本上都是线路过载和主变过载的问题。其中,中小水电开发较多的宁德、龙岩、三明、南平等地的水电送出问题尤为严重。 1、宁德地区:截止至2005年年底,据不完全统计,宁德市共有中小型水电站344座,总装机容量913.04MW,2005年倒送省网最高达11万,2005-2006年预计投产电站有350MW,分别从220kV兰田、甘棠变上网。其一:这些电站的110kV送出网架存在卡脖子问题,例如110kV福安城南变线路、柘荣-苍南线路等;其二:220kV甘棠主变(2*120MVA)、兰田主变(1*120 MVA)将超载无法满足送出。建议尽快规划建设220kV福安变,近期考虑220kV甘棠主变增容,并加强110kV网架。 汛期古田县网有40MW以上电源向主网倒送,双口渡电站投运后通过110kV鹤塘变—城关变—古田一级电站输送通道接入系统,加重了110kV古城线的正常潮流,双口渡及古田县网小水电出力受阻,同时双口渡电站投产后还加重古田二级主变送出潮流;共造成古田梯级电站、双口渡及古田县网小水电受阻出力达28MW以上。建议110kV古大线线路增容改造,列入2006年大修计划。 2、三明地区:金溪流域已建有241MW水电装机容量,随着该地区中、小电源不断地开断接入,110kV池良线正常方式下已过载,一旦池良线检修,110kV范将线和顺水线将严重过载,良浅、范厝、孔头等电站的出力上网成问题。另外汛期220kV华阳变目前上网潮流较大,现已通过接入设计审查的黄潭、高唐等水电站投产后,必将造成华阳变过载,汛期正常方式下该地区电源必须限电上网。该地区部分水电站还存在日常网络跨地区调度,调度关系复杂,严重影响了地区的网络安全。建议尽快规划建设220kV将乐变,并加强地区110kV网架。 3、南平地区:2005年220kV杨真主变汛期已接近满载,2006年将新增峡阳、照口等水电装机104MW,杨真主变将过载。汛期水东、雍口和地区小水电都将面临窝电和弃水的可能。建议南平电业局优化地区110kV网架,转移部分马站变负荷到杨真变。 4、龙岩地区:2005年汛期龙岩地区长时间中小水电倒送达100MW以上,2005年曾使得坑口电厂#1机组无法带出力完成168小时投产试运行。2006年龙岩地区新增的水电还有110MW。汛期地区中小水电和坑口、漳平等电厂都将限出力运行。 5、 泉州地区:220千伏仙苑变为220千伏单回路、单台主变供电,为满足安溪三安钢铁重要用户的供电可靠性要求,三安变110千伏母线分裂运行,正常方式下安溪110千伏县网分为两个子系统,并分别与220千伏仙苑变、玉叶变联网运行。安溪火电厂投产前,安溪县网大量小水电(装机容量近160MW)接入110千伏湖头变,并通过110千伏城关—湖头线路(溪湖线)送出,汛期水电大发电时110千伏城关—湖头线路(限额85MW)过载,小水电送出已存在严重受阻问题。安溪火电厂接入系统设计采用110千伏三安—湖头线路开断接入方式。由于110千伏三安变正常方式下为分裂接线方式,安溪火电厂投产将使110千伏(溪湖线)线路超载问题加重,安溪火电厂单台机被迫降出力运行,汛期水电大发电季节将被迫停机。为此,安溪火电厂应加快110千伏安溪电厂—仙苑变线路建设(按220千伏建设、110千伏运行),力争在2006年汛期前投产,投产后恢复原有的110千伏三安—湖头线路(脱开安溪火电厂)。 第三部份 电厂并网运行技术要求 一、并网发电厂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行业标准、电网运行准则及福建电网有关技术的要求,并应随着上述要求的改变而改变。 二、省调有权调整发电厂设备的运行方式,电厂应执行,以确保接入点输电系统的技术、运行特性满足电网安全运行需要。 三、频率变化的要求: 发电厂设备满足:电网频率48.5Hz ~ 51Hz范围能够连续运行;事故情况下,电网频率47Hz~48.5Hz、51Hz~52Hz范围不会跳闸。 发电机组应具有一次调频功能;100MW及以上的火电机组和50MW及以上的水电机组应具有自动发电控制(AGC)功能。 四、电压变化的要求: 在省电网的每个并网点,并网设备应满足《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SD325-1989)和《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12325-1990)的要求。在事故等特殊情况下,电网电压可以不受上述标准限制,但一般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正常情况下省电网各控制点电压根据省调规定的电压曲线控制运行。 五、励磁系统要求: 1、 发电机自动励磁系统要能稳定控制机端电压在规定的范围内运行。 2、 为满足电网稳定要求,并网发电机的短路比不应小于0.5。 3、 并网机组的励磁方式应满足省电网的运行要求。 4、 并网机组自动励磁装置至少应满足但不限于下列技术要求: (1) 励磁装置的额定电流应不低于发电机转子额定电流的1.1倍。 (2) 对长线路零起升压时发电机的空载调压应有较低的下限,手动调节发电机的机端电压,最低电压应不大于0.3标么值。 (3) 励磁系统的顶值电压为机组额定电压时的励磁电压的2倍以上(强励倍数)。 (4) 励磁调节器的工作应是自动、连续动作,没有死区,自动和手动之间能平滑无扰动切换。 (5) 调压精度应高于1%。 (6) 励磁调节系统具有进相能力。 (7) 应具有多种保护与限制功能。 (8) 直接接入220KV及以上电网,新建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汽轮发电机、50MW及以上燃汽轮机及发电机组、40MW及以上的水轮发电机组,要按省调要求配备电力系统稳定器(PSS)。对于已投入商转运行,单机容量为200MW及以上汽轮发电机、100MW及以上燃汽轮机及水轮发电机组,要按省调要求配备电力系统稳定器(PSS)。 六、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要求 发电厂应根据设备和电网的要求安装相应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基本要求是: 1、 发电厂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电网运行准则和省电网技术标准。设备选型、设计、调试、运行管理应遵循省电网继电保护技术原则和省电网有关反措要求。对于机组的失磁失步保护、过励磁保护、负序过流保护、低阻抗保护、主变零序保护等有关电网的重要保护技术方案及跳闸模式,在初设阶段就要报省调确认后进行设备选择,以满足电网运行要求。 2、 对于新建电厂,要求同步建设电厂和电网安全需要的安全稳定自动装置和故障信息管理(含机组及电网故障录波)等二次系统,满足省调要求的接口规约和数据传输模式,并应完整、准确、可靠地接入省调主站。 3、 为提高电网频率稳定水平及电网解列后的快速恢复供电能力,水电厂应配置高频切机和低频自启动装置(功能)。单机100MW及以下机组应具备低频解列保厂用电措施。 七、调度通信要求 并网电厂应具备完善的调度通信系统和完善的信息通道,基本要求是: 1、 发电厂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行业标准、电网运行准则和省电力专用通信网规划及有关通信设备的设计、技术标准和运行管理规程。 2、 发电厂应严格遵循“福建并网通信系统并网实施管理办法”,按照光纤通信为主、调度交换系统与行政交换系统分离、与省电力通信网互联的通信设备选型和配置方案应按有关省调核准的文件执行,配置的设备或系统必须能直接接入通信网管系统,实现监视、控制等功能。 3、 并网电厂涉网有关通信系统的设备配置、接入方案、长途电路全程联调大纲、工程验收范围和标准等内容,应由并网电厂组织、省调参加涉网通信系统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会形成书面意见后方可实施。 4、 并网电厂通信站应投产达标(标准通信站),并每年通过省调组织的标准通信站复查。 八、调度自动化要求: 1、 发电厂根据设备和电网要求,安装相应的调度自动化装置及关口计量装置。其中包括: (1) 远方终端装置(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包括:电厂与AGC/AVC相关的控制系统及设备)。 (2) 专用变送器或测控单元。 (3) 关口计量装置。 (4) GPS卫星授时装置。 (5) 功角/相位监测装置。 (6) 网络及相应的安全装置。 (7) 其他与电网及电厂安全有关的自动化装置。 2、 远动自动化设备应具有满足与省调EMS系统通信所需的通信规约;确保电力调度自动化信息完整、准确、可靠地传送至省调。 3、 电能量采集终端,必须满足与省调电能量计费系统通信的要求,采用满足省调规定要求的电量采集装置。 4、 发电机组AGC系统的配置、性能和指标应满足电网运行的需要。 5、 直接接入220千伏系统的并网发电机组必须具备AVQC功能,可根据省调下达的高压侧母线电压控制目标或全厂无功总出力,协调控制机组间的无功出力,并具备与省调AVC主站联合闭环控制条件,同时AVR环节维持正常运行。电厂AVQC功能应满足省调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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