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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人才创新创业“55352”工程介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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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关于实施吴江市人才创新创业 “55352”工程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乐居吴江建设,根据《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中办发〔2008〕25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苏发〔2010〕20号)、《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意见》(吴发〔2010〕1号)精神,现就实施吴江市人才创新创业“55352”工程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建设乐居吴江战略目标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树立人才资本优先积累、人才资源优先开发的理念,在科技创新、重点产业以及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领域全面优化人才政策,5年内投入5亿元,引进、培育300名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带动新兴学科和新兴产业的科技领军人才、500名创新型科技人才、2000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以及一批在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经济社会领域引领和支撑行业、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以人才结构优化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把吴江建设成为创新创业人才集聚的创新型城市。 二、政策措施 1、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 实施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围绕丝绸纺织、电子信息、光缆电缆、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食品加工、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规划,5年内引进3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择优资助200名领军人才,着力引进和资助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团队。 市科技领军人才,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给予100~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科研经费)资助;给予200~500万元的风险投资;提供不超过实际投资额30%的股权投资;提供2000平方米以内的中试厂房,并免除1年租金;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用房,并免除3年租金;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寓住房,并免除3年租金;在吴江购买自用住宅的,给予50万元的购房补贴。 鼓励和支持领军人才做大做强企业,5年内重点培育1家以上国内知名、业内领军的旗舰型高科技企业。已经立项支持的领军人才计划企业,3年内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再给予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优先辅导并推荐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企业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等政策。 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由市科技局具体实施。 2、吴江市创新型科技人才计划 实施吴江市创新型科技人才计划,从2010年开始,5年内全市引进创新型科技人才500名,建成政产学研联合体 10个,建成企业院士工作站15个,博士后工作站2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内外资研发机构或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50个,助推企业转型升级。 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引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给予20~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现有的紧缺创新型科技人才,5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补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补贴2万元。 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政产学研合作,项目完成后,给予每个项目2~10万元经费资助。 省级以上企业院士工作站,给予50万元科研经费奖励。 新建国家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60万元建站经费资助,新建省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20万元建站经费资助。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当年开题一只科研项目的,给予3万元的项目资助;当年开题二只科研项目的,第二只科研项目给予6万元的项目资助;当年开题三只以上科研项目的,给予每只8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对新进站的企业博士后科研人员,在完成开题报告后,给予6万元生活补贴。 吴江市创新型科技人才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科技局具体实施。 3、吴江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实施吴江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从2010年开始,5年内全市引进2000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充分发挥紧缺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骨干作用。 重点产业引进的紧缺人才,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贴。 企业引进的本科生以上紧缺人才,在吴江购房时,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吴江经济开发区、吴江汾湖经济开发区的购房资助办法由两区分别制定)。 柔性引进人才可申领《吴江市人才工作证》,持有《工作证》后,符合相关条件的,下年度起可分5年每年享受市重点产业引进紧缺人才相应资助金的20%。 租住吴江市人才公寓的企业紧缺人才,两年内可享受政府租房补助。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本科生,每人每月500元。 制定吴江市紧缺人才专业目录,每两年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一次。 吴江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4、吴江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计划 实施吴江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计划,从2010年开始,5年内全市重点支持80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赴境外培训,400名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人才参加国内著名高校专题研修,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技术人才参加本地业务能力培训,策划组织5场具有高层次和较高品质的讲座论坛。积极鼓励并重点资助企业熟悉战略经营、善于资本运作、精通企业管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境外培训和国内高校培训享受不超过培训费用50%的政府补贴,境外培训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8万元,国内高校培训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 重点骨干企业引进的副总经理(含享受副总经理待遇)及以上高级管理及技术人才,补贴当年上缴个人收入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 吴江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计划由市经信委会同市工商联具体实施。 5、吴江市高技能人才计划 实施吴江市高技能人才计划,按照行业分布和紧缺急需技能人才需求,抓紧培育和引进一大批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从2010年开始,5年内全市培养5000名高技能人才,重点资助培养500名技师(高级技师)和2500名高级工,重点支持1000名优秀技能人才进行技能提升研修,通过校企合作培养产业急需青年高技能人才1000名。力争高级技工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以上,青年高技能人才占高技能人才总量的40%以上。 企业引进紧缺专业人才,高级技师给予15万元的安家补贴;技师在吴江购房时,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 “吴江市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5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有突出贡献的高级工每人每年补贴5000元。“吴江市技术能手”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每年确定面向社会培训的50个职业(工种),资助培养100名技师(高级技师),500名高级工。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高级工每人不低于1000元、技师每人不低于1500元、高级技师每人不低于2000元的培训费用资助。 校企合作培养的产业急需青年高技能人才,上岗后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吴江市高技能人才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6.吴江市文化产业人才计划 启动实施吴江市文化产业人才计划,围绕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印刷、影视传媒、会展广告、工艺美术、演艺娱乐、体育健身休闲等产业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能够引领吴江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和振兴吴江文化产业的重点人才。从2010年开始,5年内培育和引进3~4名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和10名文化产业重点人才。 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奖励30万元,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文化产业重点人才奖励10万元。新引进的领军人才再给予50万元的安家补贴,新引进的重点人才再给予30万元的安家补贴。入选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的,按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相关政策享受资助。 吴江市文化产业人才计划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文广新局、体育局具体实施。 7.吴江市教育人才计划 启动实施吴江市教育人才计划,推进吴江市名师名校长工程,在全市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类学校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5年内培育吴江市以上名教师名校长75名,吴江市以上学科带头人330名,培育和引进苏州市以上教育名家2名、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5~8名。 苏州市以上教育名家一次性奖励20万元。新引进的教育名家,再给予不少于50万元的安家补贴。新引进的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给予不少于30万元的安家补贴。 吴江市教育人才计划由市教育局具体实施。 8.吴江市卫生人才计划 启动实施吴江市卫生人才计划,鼓励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着力培育和引进一批学术造诣较深、知名度较高、德才兼备的学科带头人。从2010年起,5年内在吴江市及驻吴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机构,培育和引进3~5名吴江市卫生领军人才、10名吴江市卫生重点人才。 吴江市卫生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享受一次性奖励待遇,市卫生领军人才奖励40万元,市卫生重点人才奖励10万元。新引进的卫生领军人才,再给予不少于50万元的安家补贴;新引进的卫生重点人才,再给予不少于30万元的安家补贴。 吴江市卫生人才计划由市卫生局具体实施。 9.吴江市旅游人才计划 启动实施吴江市旅游人才计划,鼓励旅游行业培育和引进一批旅游项目策划、产品开发、电子商务、资本运作、市场营销、酒店管理等方面的紧缺人才。从2010年起,5年内培育和引进3名能够引领吴江旅游业发展的领军人才、10名能够在推进吴江旅游业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的重点人才。 旅游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5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旅游领军人才每人每年补贴5万元,旅游重点人才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新引进的旅游领军人才,再给予不少于50万元的安家补贴;新引进的旅游重点人才,再给予不少于30万元的安家补贴。 吴江市旅游人才计划由市旅游局具体实施。 暂未列入上述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根据吴江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由市人才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参照上述计划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三、完善配套措施,着力打造拴心留人的综合环境 1.建设服务平台。建成吴江人才计划服务机构,合理设置服务功能,科学编制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跟踪服务机制,开通吴江人才服务热线,努力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功能齐全、水平专业、标准规范的一站式、全过程服务,塑造政府招才引智和科技招商形象,着力打造人才服务品牌。 2.推进载体建设。结合地区重点产业发展,加强各类产业园的布局规划与建设引导。大力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扎实推进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全力支持企业建设研发平台,鼓励开展科技研发活动。 3.优化融资环境。积极引进和培育金融产品创新、风险投资与资本运作方面的专业人才,通过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财政融资担保资金、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创新创业风险投资等途径,发挥政府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和投资资金的引导作用,全力支持社会风险投资企业跟进投资。探索建立科技创新企业与金融服务机构的合作机制,搭建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平台,择优扶强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企业。 4.夯实引智平台。围绕吴江重点产业发展,突出创新创业主题,每年组织开展人才服务月活动,办好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吴江分会场活动,邀请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携带科技项目和智慧成果,与创新载体、创业资本、创业团队等多元要素对接洽谈,宣传推介吴江人才计划和创新创业环境,拓宽高层次人才尤其是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渠道。深入推进科技镇长团派驻工作,着力探索政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 5.加快社会化进程。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与培训机构参与人才资源开发,按照产业发展规划布局以及高层次人才开发需求,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与培育,对积极推荐并成功引进国家、省、市创新创业人才计划人才的海内外社团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 6.健全激励机制。组织开展吴江杰出人才奖、优秀人才奖、吴江科技创新创业市长奖评选。设立吴江市产业创新人才奖,奖励在技术、研发、管理创新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人才。加大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珍惜人才、鼓励创新的浓厚氛围。 7.强化目标考核。坚持各镇、开发区党政领导干部科技、人才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健全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进一步强化量化考核和绩效导向,把反映人才质量的核心数据纳入体现各镇(区)科学发展水平的统计要素体系。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涉及相关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吴江市人才创新创业“55352”工程政策指南目录 1、科技领军人才申报指南······························1 2、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申报指南························4 3、创新型科技人才资助申报指南························6 4、博士后工作站资助政策申报指南······················8 5、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申报指南·····················10 6、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申报指南·····················12 7、人才柔性引进与人才工作证申报指南·················14 8、人才公寓租房补助申报指南·························17 9、“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生资助申报指南············19 10、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申报指南·············21 11、吴江市有突出贡献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评选指南···24 12、吴江市技术能手评选指南···························26 13、高技能人才培养“515”计划资助申报指南··············28 14、校企合作培养资助申报指南·························30 15、紧缺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机构评选指南···········32 16、免费鉴定机构资助申报指南·························33 17、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补助申报指南·················34 18、高级管理及技术人才所得税补贴申报指南·············36 19、文化产业人才资助申报指南·························38 20、教育人才资助申报指南·····························41 21、卫生人才选拔申报指南·····························43 22、旅游人才资助申报指南·····························47 科技领军人才申报指南 ● 政策依据 《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实施细则》 ● 申报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有丰富的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验。 2.创业项目团队带头人是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或技术带头人,拥有位于国际前沿、市场开发前景广阔、高技术含量的科研成果。 3.所带项目在国内外拥有独立有效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产品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 4.所带项目能引领吴江先进制造业、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新能源、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等产业的发展。 ● 扶持政策 1.项目启动资金: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给予100~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科研经费)资助。 2.创业投资:根据领军人才项目的投资需求,经论证审批后,给予200~500万元的风险投资。 3.跟进投资:对于获得创业投资的领军人才项目,由市创投引导基金提供不超过实际投资额30%的股权投资,以分担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风险。 4.研发用房补贴:领军人才项目可获得不少于12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用房,3年免收租金。对于自行租赁研发办公用房的,3年内每年按市场价格给予不超过120平方米研发办公用房租金补助。 5.中试厂房补贴。实施成果产业化的项目,可申请2000平方米以内的中试厂房,1年内免租金。 6.租用住房补贴:提供领军人才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公寓住房,3年内免收租金。对于自行租赁公寓住房的,3年内每年按市场价格给予不超过100平方米公寓住房租金补助。 7.购买住房补贴:领军人才在吴江购买自用住宅的,按实际房价补贴,但总额不超过50万元。 8.家属子女安置:领军人才项目的关键岗位人才,其配偶、子女户口可随迁至吴江,或者申领人才工作证,子女可择校入学。 9.成长支持: 已经立项支持的领军人才计划企业,3年内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再给予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优先辅导并推荐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企业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等政策。 ● 申报所需材料 1.《创业计划书》一式六份; 2.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4.主要辅助材料:(1)技术成果为发明专利,需提交相应机构颁发的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2)技术成果为计算机软件,需提交有版权行政机构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和软件所属领域的情况说明;(3)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及其它证明材料。 ● 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填写创业计划书、附件证明材料,一式六份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交至市领军办,市领军办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候选项目。 组织专家对候选项目进行材料评审、领导小组评定。 组织面试,领导小组评定。 《吴江日报》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文公布。 ● 办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及网址等 1.办理部门: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办公室(吴江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地 址:吴江市人民路1000号吴江大厦B幢18楼 3.联系电话:0512-63981879 4.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申报书下载地址:http://58.211.71.53/mb/zwz2/index.asp?GovID=155 表格下载。 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 政策依据 《吴江市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 申报对象及范围 本市企业单位 ● 申报条件 1.产学研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建立长期合作机制,确保技术成果在企业应用转化; 2.必须符合国家及我市产业发展政策; 3.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引领未来产业的发展; 4.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相应领域创新领军人才和团队优势,能为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资金与条件保障。 ● 资助标准 项目完成后,每项给予2~1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资助。 ● 申报所需材料 1.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2.企业最新的营业执照; 3.产学研合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4.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 申报流程 企业上报申请材料 受理申请材料并进行材料审查 组织专家评审 审批并立项 项目承担单位与市科技局签定项目合同书 项目完成后,下达项目经费 ● 办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 1.办理部门:吴江市科学技术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科 2.地 址:吴江市人民路1000号吴江大厦B幢18楼1866室 3.联系电话:0512-63981883 创新型科技人才资助申报指南 ● 政策依据 《吴江市创新型科技人才资助办法》 ● 资助对象及范围 1.本人所学专业与所在岗位相符,并属于我市重点产业或新兴产业领域的紧缺专业,已落户吴江且与所在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1)新引进的: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发明专利或是获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2)现有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 2.我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类:(1)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计划”、苏州市“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和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创业工程”入选者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创办的企业;(2)高新技术企业;(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4)规模以上企业中苏州市级以上的研发机构;(5)省级以上各类科技项目相关的研发团队。 ● 资助标准 1.新引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1)两院院士,给予100万元安家补贴;(2)国家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3)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条件相当的其他优秀高层次人才,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 2.现有创新型科技人才分5年享受薪酬补贴: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每人每年补贴3万元;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每人每年补贴2万元。 ● 申报所需材料 (1)《吴江市引进创新型科技人才资助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同时提供电子文档);(2)申报人的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4)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5)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6)所在单位配套资助凭证;(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申报资助流程 资助申报(现有人员):由用人单位推荐申请,于每年3-5月间将申报材料报所在镇(区)组织人事部门核对原件、复印件并签字盖章,由单位报市人社局。 资助申报(新引进人员):人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落户吴江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推荐申请,于每年3-5月间将申报材料报所在镇(区)组织人事部门核对原件、复印件并签字盖章,由单位报市人社局。 资助认定:由市人社局、科技局组织实行资格初审、专家评审、综合评审,经市人才办审定并公示后,发放认定通知书。 资助实施:经认定的资助对象给予发放安家补贴或薪酬补贴。市人社局、科技局会同用人单位对资助对象进行考核并核拨资助经费。对不胜任岗位工作、资助期间调动或离吴的人才依据政策规定办理。 ● 办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及网址等 1.办理部门:吴江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2.地 址: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266号人才大厦三楼 3.联系电话:0512-63480415 4.申请材料下载网址:http://→资料下载 5.政策交流QQ群:143218489 博士后工作站资助政策申报指南 ● 政策依据 《吴江市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 ● 资助类别及标准 1.建站资助:新建国家级、省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的,待上级审批部门发文批准设立后,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资助; 2.项目开题资助:经专家审查、认证后确定的研究项目,当年开题一只科研项目的,给予3万元的项目资助;当年开题二只科研项目的,第二只科研项目给予6万元的项目资助;当年开题三只以上科研项目的,给予每只8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 3.人员补贴:对新进博士后科研人员,在完成开题报告和中期考核后,设站单位凭博士后进站审批表、协议书、开题报告书和中期考核合格表等材料分别向市人社局申请,经审核后,分2次给予总额6万元生活补贴。 以上资助类型申请由市人社局审核相关材料后,每年分二次进行发放(每年1月底前和7月底前)。 ● 申报所需材料 1.项目资助申请:《吴江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项目资助申请表》、博士后工作站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专家组对项目审核通过的决议报告等材料; 2.人员补贴申请:《吴江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人员资助申请表》、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协议书、进站审批材料、博士后科研人员所从事科研项目的中期考核合格报告、博士后工作站项目总结报告,博士后人员批准出站鉴定表等材料。 ● 申报资助流程 项目资助申报: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吴江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项目资助申请表》并提供博士后工作站科研项目开题报告、专家组对项目审核通过的决议报告等材料,报市人社局专技科。 人员补贴申报:由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吴江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人员资助申请表》并提供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协议书、进站审批材料、博士后科研人员所从事科研项目的中期考核合格报告,博士后工作站项目总结报告,博士后人员批准出站鉴定表等材料报市人社局专技科。 资助审批:由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实行审核并提出资助意见。 资助实施:经市人社局审批通过后,根据项目资助、人员补贴的政策规定,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进行项目资助,或分段对博士后科研人员进行资助。 ● 办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及网址等 1.办理部门:吴江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地 址: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266号人才大厦二楼 3.联系电话:0512-63485131 4.网 址:http://(吴江人社网) 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申报指南 ● 政策依据 《吴江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办法》 ● 资助对象及范围 我市丝绸纺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光电缆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及医药、食品加工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 资助标准 1.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高级技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紧缺专业人才,政府给予15万元的安家补贴,所在单位配套资助;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紧缺专业人才,政府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贴,所在单位配套资助。 ● 申报所需材料 1.《吴江市引进紧缺人才资助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2.紧缺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户口薄或户籍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及用人单位与紧缺人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3.紧缺人才的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4.引进紧缺人才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5.所在单位配套资助凭证;6.其他所需材料。 ● 申报资助流程 资助申报:符合条件的人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落户吴江后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推荐申请,于每年3-5月间将申报材料报所在镇(区)组织人事部门核对原件、复印件并签字盖章,由单位报市人社局。 资助认定:由市人社局组织相关部门,根据资助政策及最新发布的紧缺专业目录进行初审,经市人才办审定后,发放认定通知书及《吴江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证书》。 资助实施:经认定的资助对象凭证书办理资助经费申领手续,市人社局根据用人单位考核意见核拨资助经费。对不胜任岗位工作、违法乱纪、资助期间调动或离吴的人才依据政策规定办理。 ● 办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及网址等 1.办理部门:吴江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2.地 址: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266号人才大厦三楼 3.联系电话:0512-63480415 4.申请材料下载网址:http://→资料下载 5.政策交流QQ群:143218489 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申报指南 ● 政策依据 《吴江市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实施办法》 ● 资助对象及范围 在本市注册并依法交纳各项税费的非公有制企业 (不含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中工作的,本人所学专业与岗位相符,符合《吴江市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已落户吴江,与现企业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并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申请当年不超过35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含在国外、境外取得经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2.具有国家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3.具有经国家认定的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两个经济开发区的购房资助办法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 资助标准 政府资助购房金额为每套6万元,本办法出台前所购住房每套资助4.5万元(新购住房以合法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时间为准,存量住房以房地产主管部门契约登记受理时间为准)。企业单位须按政府资助金额进行等额匹配。 ● 申报所需材料 1.《吴江市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申请人员名册》一份,《吴江市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审批表》,一式四份;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资助匹配资金划拨凭证,原件复印件; 3.资助对象与房产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或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复印件; 4.资助对象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身份证、户籍凭证,原件复印件; 5.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6.其他所需材料。 ● 申报资助流程 资助申报:企业单位每年在2-4月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人员按优先顺序填写《吴江市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申请人员名册》及《吴江市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审批表》,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镇(区)组织人事部门核对原件、复印件并签字盖章,再由企业单位报市人社局审定。 资助认定:由市人社局对申请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向社会公示后,给企业和资助对象发放《购房资助对象认定通知书》、《资助证书》。 资助实施:1.企业凭《购房资助对象认定通知书》承担相应匹配资助;2.资助对象凭《吴江市企业紧缺人才购房资助审批表》、《购房资助对象认定通知书》、《购房协议》或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及企业资助凭证等材料至市人社局办理申领手续;3.市人社局审批后,将政府资助的款项划拨至受资助人所在企业或所购自住房的房产开发商账户上。 ● 办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及网址等 1.办理部门:吴江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2.地 址: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266号人才大厦三楼 3.联系电话:0512-63480415 4.申请材料下载网址:http://→资料下载 5.政策交流QQ群:143218489 人才柔性引进与人才工作证申报指南 ● 政策依据 《吴江市人才柔性引进与人才工作证办法》 ● 引进对象及范围 柔性引进的对象应是非吴江户籍且为本市企业发展所急需的、属本市紧缺的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学位,或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或高级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暂时不得流动的人员除外。 ● 引进方式 1. 智力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智力服务合同书,承担项目开发、课题研究、技术咨询等,提供智力服务; 2. 智力借入。人才在本市企业的市外或境外的技术研发机构、办事机构、实验室等,承担科学实验、项目开发、课题研究等智力服务; 3. 业余兼职。人才在不侵犯所在单位知识产权并保守商业秘密的情况下,与用人单位签订兼职合同书,来我市企业兼职; 4. 人才创业。人才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来我市创办企业; 5. 其他方式。如人才派遣等多种途径。 ● 享受优惠政策 1. 可申办科技型企业和研发机构,参与科技项目招投标,申报科技项目及经费资助,申报科技奖励及其他评比奖励活动; 2. 可在吴江市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参加本市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者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登记; 3. 参照《吴江市创新型科技人才资助办法》、《吴江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资助办法》相应资助对象及标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持有《工作证》后,经审核确认,下年度起可分5年每年享受相应安家补贴资助金的20%,所在单位应给予配套资助: (1)在省内外知名企业等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的经营管理人员,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规则、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2)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较大贡献,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本领域技术前沿且为业内同行认可的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3)拥有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并在技术及成果转化中为企业创造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专技人员;(4)具有特殊专长并为企业管理或生产中不可或缺的特殊人才。 4.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子女需在吴江接受义务教育的,可凭其父母的《工作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就近到有接收条件的学校就读。 ● 申报所需材料 1.《吴江市人才工作证申报表》,一式四份; 2.申报人的身份证或国(境)外护照及本人1寸彩色证件照2张; 3.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及相应的科技成果证书原件、复印件; 4.用人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及与人才签订的合同书,来吴江创办企业的提交创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所在单位配套资助凭证; 6.其他所需材料。 ● 申办(变更)流程 工作证申领:用人单位填写《申报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所在镇(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由单位报市人社局审定。 工作证发放:经市人社部门核准后发放《工作证》,同时建立吴江市柔性引进人才临时档案。如人才在本市因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根据政策要求办理《工作证》变更登记。 工作证时效:《工作证》有效期最长为5年,有效期满需申领新的《工作证》,持证人离开本市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收回《工作证》并上交市人社部门备案。 ● 办理部门、地址、联系电话及网址等 1.办理部门:吴江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 2.地 址:吴江市松陵镇笠泽路266号人才大厦三楼 3.联系电话:0512-63480415 4.申请材料下载网址:http://→资料下载 5.政策交流QQ群:143218489 人才公寓租房补助申报指南 ● 政策依据 《吴江市人才公寓租房补助办法》 ● 补助对象及范围 人才公寓由企业所在镇(区)提供,申请租房补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 注册地与税收征管地均在所在镇(区)的企业所引进的人才; 2.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技师),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合法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本市交纳社会保险,在本市无住房的紧缺专业人才。 ● 补助标准 租房补助资金按财政体制分担,企业同时给予配套资助,标准如下: 1. 吴江市科技领军人才,财政给予全额补助; 2.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高级技师),每人每月1000元; 3.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人每月800元; 4. 本科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技师),每人每月500元; 5.经市政府同意的其他特殊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补助标准。 以上人员如夫妻双方均符合租房补助条件的,按就高的原则进行补助,在此基础上每月增加300元,另一方不再享受。 房屋租金低于补助标准的按实际金额补助。 人才所在企业应给予配套资助。 ● 申报所需材料 1.《吴江市人才公寓租房补助申请表》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2.人才公寓租房协议、租房入住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人才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凭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5.其他所需材料。 ● 申报补助流程 补助申请:用人单位向所在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吴江市人才公寓租房补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镇(区)组织人事部门核对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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