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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国际货运管理
第一章 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第一节 国际货运代理
一. 产生和发展
1926年成立国际货运代理协会(FIATA),总部位于瑞士苏黎士,我国于1985年加入FIATA。(p.25)
二. 际货运代理人基本概念
定义:THE FREIGHT FORWARDER
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人并不是承运人。(无船承运人)
三. 基本性质
*性质: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就有关货物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对货物零星加工等业务的一个机构,管理国际货物的运输,中转,装卸,仓储等事宜。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特征:
1. 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或授权,
2. 代办各种贸易,运输所需要服务的业务,
3. 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基本目的:获取附加价值或附加效益。
四. 主要业务
1. 为发货人服务
如为客户安排货物,包装,刷唛头,选择航线,船舶,航次,提供仓储,运输,集装箱的拼箱,分拨,货物交接,到港提货,报关,三检,订舱托运,代手代付各种费用,跟踪货物全过程等。
2. 为海关服务
负责在法定的单证中申报货物确切的金额,数量和品名,以使政符的税收不受损失。
3. 为承运人服务
以合理的价格向承运人及代理订舱,并将货物安全交接,代收海运费及其他附加费用。
4. 为航空公司服务
5. 为班轮公司服务
6. 提供拼箱服务:门到门服务
7. 供多式联运业务:一揽子服务
五. 分类与划分:
按责任大小,归为三类:
1. 仅对自己的错误和疏忽负责
2. 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3. 取决于合同。
其它注意点:
1. 充当承运人时,承担延迟责任。赔偿金额为1-2倍的运费。
2. 承担更多风险,作为商业成功的代价。
3. 实质上,有的是被代理人,而不是代理人。
第二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类型与业务范围(P.29)
第三节 国际货运代理人经营规范
一. 法律关系:
委托人/
货运代理人
合同
第三方
合同
二. 代理人权力(P.37):享有留置权
三. 义务:(P.37)
四. 责任(P。37)
*代理人对合同的责任:对没有执行合同的行为付赔偿责任。
“代理人对仓储的责任:应根据货物性质,包装选择仓储方式,并向委托方提供入库证明。
*期限:
1. 在签B/L时其责任从接受货物开始,至交付货物为止。
2. 在不签发B/L时,按合同条款规定,以合适的方式照料货物。
五.除外责任
委托方责任:应支付相关费用,及时地明确指示代理人。
第四节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法律性质
一 合同的特点:委托合同
二 合同的法律特征:货运代理人服务的限制
第五节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管理
一.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审批制度
审批程序
二. 国际货运代理,实行认可证制度
第六节 国际货运代理人责任保险
一.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责任风险
二. 责任保险的主要内容
三. 责任保险的方式
第七节 无船承运人
一. 类型:
承运人型,转运人型,经纪人型
业务范围 :
1. 签发提单
2. 订舱
3. 交接
4. 代办出库业务
第八节 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之认定
一. 含义(PAGE21)
二. 性质-6条(PAGE23)
三. 责任的确定(两个图)
四. 案例
第十节 国际货运代理充当第三方物经营人的定位
一. 国际货运代理人, 无船承运人,第三方物流经营人之区别。(见图—PAGE31)
二. 案例
第十一节 第三方物流经营人充当承运人之责任
一 责任认定(PAGE35 图)
承运人型,转运人型,经纪人型
三. 案例
第十二节 国际货运代理人集拼箱业务
一. L/C CFS-CFS,B/L CY-CY 运输条款之运用(PAGE40操作流程)
二. H-B/L,S-B/L 应用案例
三. 当事人赔偿责任及确定。
第十三节 HOUSE-B/L,SEA-B/L当事人赔偿责任确定
一. 责任确定
三. 案由
第二章 国际贸易的主要交易条件
第一节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及签订
1. 贸易术语:支付方式,保险
2. 数量、品质、价格、包装等
第二节 贸易术语《INCOTERM2000》
作用1.节约时间,提高合同效益
2.减少争议
贸易术语
注意事项
E
EXW(Ex Works)
买方责任最大
F
FOB
装上船后风险转移,卖方负责到此
FCA
承运人为风险责任转移
FAS
风险责任转移在船舷
C
CIF
成本,保险,责任转移
CFR
成本加运费
CIP
卖方负责运费保险一直到具体地方
CPT
卖方负责运费到具体地方
D
DAF
边境交易
DES
目的港船上交货(真正的到岸价)
DEQ
目的港码头交货
DDU
交货时关税未付
DDP
交货时关税已付
第三节 贸易中的支付条件
a) 汇付
b) 托收
c) 信用证
第四节 保险
a) 基本原则
b) 保险险别(PICC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1) 基本险:F.P.A;W.A;A.R
(2) 附加险:先投基本险,再投附加险
(3) 专门险:可独立投保
第三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
第一节 承运人的选择(carrier)
一. 目前较为知名的国际班轮运输企业
〈1000TEU 第一代
1000~2000TEU 第二代
2000~3000TEU 第三代
3000~4000TEU 第四代
〉4000TEU 第五代
二. 合理积载(积载图PAGE108)
三. 世界上主要的集装箱航线
l 远东——欧洲,地中海
l 远东——北美
l 北美——欧洲,地中海
四. 世界主要的航运组织
l 非官方组织
n ICS: 国际航运工会
n BIMCO:波罗的海国际海事协会
n CMI: 国际海事委员会
l 官方组织:
n IMO: 国际海事组织
五. 海运服务的基本形式
i. 班轮---定期船运输
ii. 租船---不定期船运输
第二节 班轮运输
a) 定义和特点
定义:班轮运输也称定期船运输。指班轮公司将船舶按事先制订的船期表,在特定航线的各挂靠港口之间为非特定的众多货主提供规则的,反复的货物运输,并按运价的规定立即收取运费的一种营运方式。
特点:定期,定线,定点,定价(四定)
b) 班轮公会
(1) 船期表
(2) 运价和运费
(3) 运价指数
第三节 集装箱运输
a) 何谓集装箱?
b) 集装箱分类
i. 按集装箱所有权分
C.O.C 承运人箱
S.O.C 货主箱
Leased Container 租箱
l 按集装箱功能分
杂货箱,散货箱,冷藏箱,开顶箱,框架箱,罐式箱,牲畜箱
c) 集装箱标志
d) 集装箱货物的装载
1. 验箱
2. 积载
3. 超重,超长
4. 箱位表示
e) 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PAGE93
door door
cfs cfs
cf cf
第四节 班轮运输的业务流程及相关单证
a) 杂货班轮的业务流程和单证
装货港:
1. 订舱单(b/n)托单
2. 装货单(s/o)关单
3. 码头收据(m/r) 换提单
4. 装货清单(L/L)
5. 载货清单(M/F)舱单
6. 积载图
卸货港:
1) 提货单(d/o) 小提单
2) 货物溢短单(over landed short landed)
3) 货物残存单(broken and damaged cargo list)
4) 现场记录(note of spot)
b) 集装箱班轮业务流程与单证
装货港:
1) 场站收据(d/r)
2) 货主留底
3) b/n
4) 运费收据
5) 装货单
6) 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
7) D/O正本
8) 货代留底
9) 配舱回单
承托双方在委托订舱应注意哪些问题?
双方需要共同注意五点:
a) 货物所到地区或国家的法律限制
b) 集装箱的装箱限制
c) 有关的运输指示(装在时间,场所,保管照料,特种箱处理)
d) 运费支付保证
e) 信用证对提单的要求(信用证的内容与提单内容相符)
托运人注意事项:
A) 对需要采用特殊集装箱运输的特殊货物及早订舱
B) 保证货物详细情况和运输要求的准确性
承运人注意事项:
a) 订舱货物的品名,运输要求
b) 装卸港,交接货地点
c) 有关货物的详细情况特别是特殊货物
d) 确认有谁负责安排内陆运输
第四章 提单
a) 定义: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凭证。
b) 性质和作用
i. 运输合同的证明
ii. 货物的收据
iii. 物权凭证
c) 提单的种类
n 按货物是否已经装船
u 已装船提单
u 收货待运提单集装箱提单
n 按提单表面有无关于货物的不良批注
u 清洁提单
u 不清洁提单
n 按收货人抬头分
u 指示提单 To the Order of :可以转让,背书
u 第一手背书人为托运人
u 第二手背书人为第一手的背书人
u 记名提单:不能背书转让
u 空白抬头提单:谁拿谁可提货
n 按提单签发人分:
u 海洋提单
u 无船承运人提单
n 按提单内容繁简分
u 全式提单
u 简式提单:银行不受理(因为没有条款)
n 按b/l签发日期分
u 倒签提单:签发日期早于实际装船日期
u 顺签提单:签发日期晚于实际装船日期
u 预借提单:货物在没装船时,就将装船提单签出。(风险很大)
n 按运费是否已经支付分
u 未付:货到后付款
u 到付:在此情况下有留置权,否则没有
n 其它特殊形式的提单:
u 甲板货提单(舱面货提单)
u 并提单,分提单
u 转换提单
d) 提单正面主要记载内容(PAGE167)
承运人,(船名),托运人,收货人,通知人,装货港,卸货港,装运港,货物品名,提单签发份数,承运人的代理人,船长代理人或船长签字
5.提单背面条款及相关国际公约
普通法:
n 承运人的免责:
天灾、公敌行为、货物固有缺陷及包装不良、共同海损牺牲、火灾.
n 承运人的默认义务:
1.使船舶绝对适航
2.禁止不合理绕行
3.尽责速遣
海牙规则
n 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
n 适航:使船舶到达适航状态
n 船体结构,机器性能满足航行要求
n 不同航区的适航要求有区别
n 妥善地装备船舶,供应船舶
n 使货舱适货
承运人免责事项的规定
n 过失免责:管船过失免责,管货过失
n 不可抗力或承运人无法控制的原因
n 海上危险、天灾、战争行为、公敌行为、罢工、工厂停工、用工受限
n 由于托运人或货物本身的原因
n 特殊免责
n e.g. 在某港口的左舷卸部分货,有无其他货装上船舶,可压载水以保持船的平衡,但由于疏忽将水灌进了货舱,导致了货损,那么是否要赔偿?如果加燃油导致货物受损,是否要赔偿?如果淋水导致货物的受损(舱盖板没关),是否要赔偿?
赔偿责任限制
n 不能免责情况下可选择责任限制,在海牙规则下:每件货物赔偿100英镑
根本性违约
n 不合理绕航
n 无单放货
n 坚守自盗
n 随意装甲板
托运人的义务和责任
n 托运人应如实向船公司申报相关货物的情况
n 关于危险品:在运输途中如隐瞒货物为危险品则责任重大,一旦发现瞒报可抛货,由此产生的货损货差不赔偿,将由货主负责。在运输途中,如实申报,则只有在遇到危险情况,托运人才可抛货
索赔时效
n 如果货物损坏很明显,在接受货物之前或当时提出货损索赔
n 如果货物损坏不是很明显,在三天里提出货损索赔
n 诉讼时效:一年。一年之后去法院打官司,法院一般不受理。
海牙规则适用范围:在缔约国内
根据缔约签订的提单也要符合海牙规则
维斯比议定书
背景:海牙规则不适用于集装箱运输,
海牙规则保护承运人的利益。
主要内容:明确了善意提单的地位
诉讼时效的延长(双方根据协议可延长)
提高赔偿限额(毛重每公斤赔30金法郎)
关于集装箱货物的责任期间
汉堡规则
n 废止了管船过失免责
n 承运人推定过失免责
n 承运人责任期间为港至港
我国《海商法》件杂货的责任、集装货则责任:装货港至卸货港
n 规定了延迟交付损失:延迟交货赔偿运费的2.5倍,不超过运费总额
n 火灾的特殊规定
n 责任限制毛重
n 将舱面货包括在货物范围当中
n IN SHIP’S HOLD ONLY 只能装在船舱
n NEVER ON DECK 不能装在甲板上
n ON DECK NEVER PERMITTED 装甲板决不允许
n 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n 诉讼时效延长:2年
n 管辖权和适用范围均较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议定书扩大
H-B/L与S-B/L同时应用的若干问题
内容比较
H-B/L
S-B/L
托运人
真正的货主(贸易中的卖方)
NVOCC
(无船承运人)
收货人
真正的货主(贸易中的买方)
NVOCC(OR AGENT)
承运人
NVOCC
SHIPPING COMPANY
运输责任
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
对海运段承担责任
运输收取
收LCL运费
收FCL运费
运输条款
CFS—CFS的LCL交接条款
CY—CY的FCL交接条款
流通途径
通过贸易途径:银行
NVOCC内部途径
是否可转让
可以
不可以
当事人
货主和 NVOCC
NVOCC和船公司
证据效力
对托运人是表面证据对收货人是最重证据
对收发货人是无效力证据
运费差价
NVOCC挣运费差价
不存在运费差价
佣金
NVOCC不能给货主佣金
可给NVOCC佣金
*FCL交接的若干问题
n 检查集装箱的情况是否良好,铅封是否完好
n 必要时注释写批注说明,例:
n SLAC:SHIPPER’S LOADING AND COUNTING 由托运人装箱计数
n SLCS:SHIPPER’S LOADING AND COUNTING AND SEALING 由托运人装箱、计数并封箱
n STC:SAID TO CONTAIN 内容据称
n SBS:SAID BY SHIPPER据货主称
n OCO:ONE CONTAINER ONLY
n 有需要时出示必要证件
n 装箱时最好有人在场
*LCL交接的若干问题
LCL货下写批注无用,承运人对货物的实际情况承担责任。
6.提单内容的更改
B/L内容更改的基本要求和程序(提单最好不要更改):
*船公司必须让托运人出示书面更改讯息
*提单上可能更改的内容:一般把预付改成到付,必须确认是否收到帐。
*提单上不能更改的内容:和时间相关的信息不能改(即提单签发日期);起运港(因为有可能涉及到贸易欺诈)。
*提单修改的注意事项:
如涉及到相关重要的事项必须向公司一些相关部门发出通知,以避免出错。
*提单修改内容不超过3处,否则要另签单。如要重签单,必须将原提单收回
7.凭B/L放货
基本原则:
凭正本B/L放货不可凭COPY B/L放货,
确认相关费用是否结清。
承运人必须检查背书连续完整,表面真实。
B/L必须一式三份(在电放,异地放货,凭正本提单放货时,遇到问题,承运人必须收回一套提单)
特殊情况下凭提单放货(PAGE179)
电放:凭船公司的电报指示
异地放货
无单放货
8.海运单(海运单决不是无权凭证)
也叫海上货运单,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表明已收到货物,并据以在目的地向收货人交
付货物的不可转让单证
特点:收货凭证,合同证明,不是物权凭证,不可转让,收货人栏目中,标明确定的收货人,是简式单证,无背面条款.
使用:跨国企业在不同地区的业务,往来长期稳定,信用好的的客户间,近距离海运中,买卖双方记帐式贸易,价值较低或无资金风险货物.
海运单和提单的主要区别:
海运单不能够转让
海运单上必须明确记载收货人,货通常交于记载的收货人。
主要优点:
海运单降低和消除承运人的无单放货。
第四章 租船相关业务
*定义:租船运输是在既没有固定的船舶班期,也没有固定的航线和挂靠的基础上,按照货源的要求和货主对货物运输的要求,安排船舶航行计划,组织货物运输的船舶运输营运方式。
(Carriage of goods by chartering )
*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1.班轮运输的四定:定期,定线,定港,相对稳定的价格.
租船运输的四不定:不定期,不定线,不定港,不稳定的价格.
2.班轮运输的货物:货主多,单个货主货量少。
租船运输的货物:货主少,每个货主货量大。
一、 租船市场
租船市场的行情:受世界经济现状,船,货供求变化,季节性气侯条件,政治条件的影响。
租船经纪人(Chartering broker)
世界主要的租船市场(伦敦,纽约,奥斯陆,汉堡,上海,香港)
二、 租船经营方式
I.航次租船,程租船。(voyage charter)
1. 概念(p.317)
2. 主要形式:
单航次(singletrip charter),
往返航次(roundtrip charter),
连续航次(consecutive voyage charter)。
3. 主要特点:
*船东负责船舶营运调度,并配备和管理人员;
*船东负责以下的船舶营运成本:
资本成本:建造资本,融资成本;
固定营运成本:船员工资,伙食,船舶保养维修,润料,保险费用等;
变动营运成本:燃油,港口使用,约定的装卸费用,引水费用。
*风险:船舶所有人大于租船人
4. 航次租船下的业务阶段:
(1) 预备航次阶段(the preparatory stage):all costs and risks are borne by the owner.
(2) 装货阶段(the loading stage)
(3) 航行阶段(the voyage stage): 涉及到实践问题,时间风险有租家来承担
(4) 卸货阶段(the unloading stage)
(II)定期租船(period charter, time charter)
1. 概念(P.320)
2. 特点:
① 有船东负责船员配备,并支付工资
② 船长有支配权
③ 租家负责船舶营运调度,租家负责可变营运费用;
④ 船东负责建造成本
⑤ 租金水平相对比较稳定
⑥ 租船人有控制船舶的权力(charter control over the ship)
3. 航次期租(船东只负责建造成本,租家承担其余成本)(trip time charter)
III.包运租船(contract of afrightment)
1. 概念(p.322)
2.特点:与连续航次租船形式相似。(P.322)
*COA
IV 光船租船(bare boat charter)
1。概念(P.324)
2.特点:
*the entire responsibility for the operation of the vessel will be borne by the charter.
*the charter is short of capital on redits,but is willing to use the boat.
* the charter has the option to purchase the vessel at the end of leasing period and purchase on instament.
三、租船合同的签订顺序
① 询价(Order/Enquiry)(p.330)
I. 航次租船询价
内容:
The Charterer’s full name and domicile
Cargo description and quantity
Loading and discharging ports
Laydays and canceling date
Laytime
Loading and discharging cost
Freight rate
Special requirements regarding type or size of ship
Charter Party form
Commission
II. 定期租船询价
内容:
Charterer’s full name and domicile
Ship’s size and type
Charter period
Places for delivery and redelivery
Laycan
Special requirements regarding the ship
Charter party form
Commissions
② 报价(Offer)(p.331)
I. 航次租船报价
Shipowner’s fullname
Ship’s name and particulars
Freight rate and conditions for payment of freight
Laycan
Loading and discharging ports
Laytime
Loading and discharging cost
Demurrage and dispatch rates
Commission
CHARTER PARTY FORM TO BEUSED
Period for which the offer is valid
War risks clause
Bunker clused
Extra insureance premiums
Due and taxes
II. 定期租船报价
Shipowner’s name
Ship’s name and particulars
Description of T/C engagement
Place of delivery and redelivery
Laycan for the delivery
Trading limits
Hire rate and conditions for hire payment
Quantity and price for bunkers on board on delivery and redelivery
Other clauses which the owner wishes to negotiate as main terms
Charter party form to be used
Commissions
Subject to details or subdetails
*绝对发盘---实盘
*条件发盘
③ 还价(Counter Offer)
Charterers accept owner’s offer,except…
Charterers decline owner’s offer and offer firm as follows……
Charterers decline owner’s offer without counter.
④ 受盘(Acceptance)及编制订租确认书(Fixture)(PAGE336--337)
⑤ 签约
四、租船合同
长期程租船合同(金康-GENCON,又称统一杂货租船合同)
期租合同(NYPE)
五、程租合同中的常见条款
1. 船舶说明条款:名称,载重能力,位置,尽速派遣和绕航
2. 受载期节约条款
3. 装卸条款
(1) 装卸港口,地点的约定(选港附加费)
(2) 关于安全泊位,安全港的约定
不安全港:运用良好的船艺仍不能使船良好进出的港(安全港则相反)
以列明很多港口,选择了一个易搁浅的港口,责任由船东负责。
列明的港口由船东负责其安全,在范围之内的港口由租家负责。
在外界如政局不稳,战争罢工引起的不安全船东不负责之外,一旦约定的港口变得不安全就要选择较方便的港口停靠,所以一般要用附近港条款。
(3) 装卸费用
LINER TERMS:班轮条款(由船东来负责条款)
FI:FREE IN 船东负责卸船
FO:FREE OUT 船东负责装船
FIO:FREE IN AND OUT
(4) 装卸时间,滞期与速遣
一旦使用的装卸时间超过了约定的装卸时间,则由租家付给船东滞期费以来补偿;一旦使用的装卸时间比约定的装卸时间少,则由船东付给租家速遣费以来奖励。
合同中应规定写明装卸时间的起算
装卸时间的起算:①船舶到达②船舶各方面准备就绪③递交就绪通知书
装卸时间的计算:
*Day: 5 CALENDAR DAYS 计算日历翻过去的5天
*Working Day: 如果一天以8小时工作时间.
* Running Day: 5 DAYS OF 24 HOURS
装卸时间的具体计算:一旦滞期永远滞期,进入滞期天天都计算。(下雨,节假日都计算)
(5) 延滞损害条款:由于延误而赔偿。
(6) 对货物的约定 宣载:实际装船之前由船长宣布此船的实际装载能力。
(7) 运费条款:默认到付。一般要求预付。
(8) 船东的免责条款
(9) 责任中止和留滞条款
(10) 共同海损条款等
七、期租船合同
(1) 船舶描述(船舶规模,油耗,船舶航速)
(2) 关于船东租船责任费用划分的问题
(3) 关于时间的约定(租期)3%~~5%的弹性
(4) 交/还船(检查船况,油的质量;船舶上的油量最多为多少,船东支付油费)
(5) 货物/航区的约定(废钢材,强碱,强酸)
(6) 租金支付(现金支付)
(7) 撤船(租金如不依合同的限制日期到位,船东就可将船撤回,中止合同,租家要支付船东相应赔偿,特别在旺季;船东接受晚到租金等于放弃撤船权;船东如催租家交租金也算放弃撤船权;如果租金有船代已收下,船东有权撤船,因为船代位越权代理)
(8) 停租(如果发生了进厂维修,就算为停租,租家不付租金)
(9) 转租
第五章 其他常用的运输方式
一、 国际铁路运输及特点
特点:运量大,速度快,安全可靠性较高,较长路线成本较低,连续性强,准确性高,受自然气候影响小。
问题:国际联运中,各国的铁轨距不一样,所以要换装。
二、 公路运输及特点
公路运输是一种机动化的运输方式,具有灵活机动、速度快和方便的特点。尤其在"门到门"运输中,更离不开公路运输,但它也有不足之处,如载货量有限,运输成本高,容易造成货损事故。
灵活性强,投资效益较高,公共开发性好
。
三.航空运输
航空运输是一种现代化的运输方式,它与海洋运输和铁路运输相比,具有运输速度快。货运质量高、且不受地面条件的限制等优点。因此,它最适宜运送急需物资、鲜活商品、精密仪器和贵重物品。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以及国际货物运输技术的不断现代化,采用空运方式也日益普遍。目前,我国的进出口业务中,进口采用空运的有电脑、成套设备中的精密部件、电子产品等;出口商品中主要有丝绸、纺织品、海产品、水果和蔬菜等。这些进出口商品根据不同需要,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I)航空运输的主要方式
1。班机运输是指固定时间、固定航线、固定始发站和目的站的飞机运输,适用于运送急需货物、鲜活商品以及节令性商品;
2。包机运输是指包租整架飞机来运送货物;
3集中托运航空货运公司把若干单独货运的货物组成一整批货物,用一份总运单整批发送到预定目的地,由航空货运公司在那里的代理人收货、报关、分拨后交给实际收货人。
4。航空快递
具有门到门"运输的性质,加之手续简便,费用也不高,故成为国际贸易中普遍接受的运输方式之一。它适用于重量轻、体积小的货物,如精密仪器。药品、金银首饰、机器零部件等。
(II)国际上主要的航空货运组织:
ICAO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IATA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SITA 国际电讯协会
(III)各种方式的运输单据
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收到承运货物签发给出口商的证明文件,它是交接货物、处理索赔与理赔以及向银行结算货款或进行议付的重要单据
在国际货物运输中,运输单据的种类很多,其中包括海运提单、铁路运单、承运货物收据、航空运单和邮包收据等,现将主要运输单据简述如下:
一、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B/L)
海运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其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法律上它具有物权证书的效用。收货人在目的港提取货物时,必须提交正本提单。
二、铁路运输单据
铁路运输可分为国际铁路联运和国内铁路运输两种方式,前者使用国际铁路联运运单,后者使用国内铁路运单。通过铁路对港、澳出口的货物,由于国内铁路运单不能作为对外结汇的凭证,故使用承运货物。收据这种特定性质和格式的单据。
三、航空运单
航空运单(airway bill)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签订的运输契约,也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航空运单还可作为核收运费的依据和海关查验放行的基本单据。但航空运单不是代表航空公司的提货通知单。在航空运单的收货人栏内,必须详细填写收货人的全称和地址,而不能做成指示性抬头。
四、邮包收据
邮包收据(preclpost receipt)是邮包运输的主要单据,它既是邮局收到寄件人的邮包后所签发的凭证,也是收件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当邮包发生损坏或丢失时,它还可以作为索赔和理赔的依据。但邮包收据不是物权凭证。
五、多式联运单据
多式联运单据(combined transport documents,C.T.D.)是在多种运输情况下所使用的一种运输单据。这种运输单据虽与海运中的联运提单有相似之处,但其性质都与联运提单有别。
A
C
B
Consdidator
Airline
Agent of
considator
A’
B’
C’
主运单
分运单
(IV)航线
(一)世界上最繁忙的航空线
1.西欧--北美间的北大西洋航空线。该航线主要连接巴黎,伦敦,法兰克福,纽约,芝加哥,蒙特利亚等航空枢纽。
2.西欧--中东--远东航空线。该航线连接西欧各主要机场至远东香港,北京,东京等机场。并途经雅典,开罗德黑兰,卡拉奇,新德里,曼谷,新加坡等重要航空站。
3.远东--北美间的北太平洋航线。这是北京,香港,东京等机场经北太平洋上空至北美西海岸的温哥华,西雅图,旧金山,洛杉矶等机场的航空线。并可延伸至北美东海岸的机场。太平洋中部的火奴鲁鲁是该航线的主要中继加油站。
此外,还有北美--南美,西欧--南美,西欧--非洲,西欧--东南亚--澳新,远东--澳新,北美--澳新等重要国际航空线.
(二)我国的国际贸易航空货运线和机场
在我国,目前主要在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大连,哈尔滨,青岛,广州。南宁,昆明和乌鲁木齐等机场接办国际航空货运任务。
(V)陆路运输线路
(一)国际铁路货运线的分布
1.西伯利亚铁路
2.欧洲铁路网
3.北美横贯东西铁路线
4.西亚--欧洲铁路线
(二)我国通往邻国及地区的铁路线及国境口岸
1.滨洲线--自哈尔滨起向西北至满洲里,全长935公里。
2.滨绥线--自哈尔滨起,向东经绥芬河与独联体远东地区铁路相连接,全长548公里。
3.集二线--从京包线的集宁站,向西北到二连,全长364公里。
4.沈丹线--从沈阳到丹东。越过鸭绿江与朝鲜铁路相连,全长274公里。
5.长图线--西起吉林长春,东至图们,横过图们江与朝鲜铁路相连接,全长527公里。
6.梅集线--自梅河口至集安,全长245公里,越过鸭绿江直通朝鲜满浦车站。
7.湘桂线--从湖南衡阳起,经广西柳州,南宁到达终点站凭祥,全长10一三公里。
8.昆河线--从云南昆明经碧色寨到河口,全长177公里。
9.北疆线--从新建乌鲁木齐向西到达终点站阿拉山口。
大陆对香港地区的铁路货运,由内地各车站装车运至深圳,深圳站是我国广九铁路中段的终点站,罗湖桥为深圳通往香港的铁路口岸。
第六章 国际多式联运
一、 基本概念
1. 国际多式联运:按照多式联运合同,已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有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有一国境内接受承运的地点运送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的地点。
多式联运经营人(MTO)
2.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
(1) 分段责任制:这不是多式联运的责任形式。各区段的实际经营人对本区段发生的货损货差负责,如不能明确区段MTO不负责。
(2) 统一责任制:不管货损货差发生在哪个区段,MTO负责赔偿(按统一标准)
(3) 网状责任制:货损货差发生在哪个区段,则按该区段法律法规赔偿。如果货损货差区段不明,则按事先规定的标准赔偿,由MTO负责赔偿。
(4) 修正统一责任制:网状责任制和统一责任制集合,由统一的赔偿标准。如果发生货损货差区段明确,事先规定的赔偿标准和区段赔偿择高赔偿。
3. 大陆桥运输:指利用横贯大陆的铁路作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大洋连接起来,形成连贯的海——陆——海运输,一般是集装箱为核心,水运、铁路、汽运相结合的方式。亚欧大陆桥(西伯利亚大陆桥世界上最长的大陆桥)、北美大陆桥、新亚欧大陆桥
4. 运输下对货物的概念
(1) 通运货:第三国货物来港不换装运输工具,继续运往别国
(2) 过境货:第三国的货物在一国进口,从另一口岸出去,中间有过境。
(3) 中转货:第三国货物经货装运输工具,运往另外国家。
(4) 转运货:内地货物通过口岸运往别国或者反向的货物。
二、 美国货物运输三个运输条件:
运输条件
比较内容
OCP
IPI
MLB
货物运输条件
卖方承担到美西海岸港口的运输费用
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中止到最终目的港
与IPI相同
单证签发
分段签发
适用于全程的运输区段(一张单证)
与IPI相同
运费计算
海、陆分段计算
收取全程运费
与I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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