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乐清市清江翻水站渠道维修加固工程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YBZXGS-2007032
招标人:乐清市清江翻水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亿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乐清市小型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
目 录
投标保证金办理须知……………………………………………………………………………………1
第一卷 商务文件……………………………………………………………………………………….2
第2章 投标须知…………………………………………………………………………………….. …3~13
投标须知前附表……………………………………………………………………………………….3~4
2.1 总则……………………………………………………………………………………………... …5~6
2.2 招标文件………………………………………………………………………………………….6~7
2.3 投标文件的编制………………………………………………………………………………….7 ~8
2.4《投标文件》的递交……………………………………………………………………………….9~10
2.5 开标和评标……………………………………………………………………………………….10~13
2.6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13~14
第3章 合同条款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15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5~21
第4章 协议书
4.1 协议书……………………………………………………………………………………………22~23
4.2 担保证件…………………………………………………………………………………………24
第5章 投标报价书和授权委托书
5.1 投标报价书……………………………………………………………………………………….25~26
5.2 授权委托书………………………………………………………………………………………...27
第6章 工程量清单
6.1 说明………………………………………………………………………………………………. 28
6.2 投标报价汇总表和工程量清单格式…………………………………………………………….29~33
第7章 投标辅助资料
7.1 单价分析表…………………………………………………………………………………………34
7.2 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35
7.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36
7.4砼及砂浆配合比单价分析表……………………………………………………………………….37
7.5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施工设备表………………………………………………………………38
第8章 资格审查资料
8.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9
8.2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施工队伍简要情况表……….………………………………………………40~41
8.3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41
第二卷 技术条款
第二卷 技术条款………………………………………………………………………………………43~62
第1章 一般规定………………………………………………………………………………………43~51
第2章 施工导流………………………………………………………………………………………52~53
第3章 土方开挖………………………………………………………………………………………54~56
第10章 土石方填筑工程………………………………………………………………………………57~58
第11章 混凝土工程……………………………………………………………………………………59~60
第13章 砌体工程………………………………………………………………………………………61~62
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办理须知
1、投标保证金汇交及退付以转帐形式进行。
2、投标保证金款项必须从投标人所在地开户银行的基本帐户中汇出。
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必须在2008年1月16日前到达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开户银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户名: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账号:19-270101040011289),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迟后到达的,由综合科财务人员在收到原汇出人开具的收款收据后将款项退还到原汇出银行帐户。
4、投标保证金汇交流程:投标人→到银行办理入帐业务→到建设项目交易科开取投标保证金交款通知书→凭投标保证金交款通知书到综合科开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综合科财务人员核对投标保证金交款通知书和银行进帐回单后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未中标人原汇出银行帐户,办理流程如下:未中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凭未中标人开具的收款收据到建设项目交易科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建设项目交易科审核后按时将投标保证金退款通知书和未中标人开具的收款收据交综合科→综合科财务人员再在二个工作日内按财务管理程序办理退款业务。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到中标人原汇出银行帐户,办理流程如下: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凭施工合同副本原件、招标人出具的“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和中标人开具的收款收据到建设项目交易科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建设项目交易科审核后按时将投标保证金退款通知书和中标人开具的收款收据交综合科→综合科财务人员再在二个工作日内按财务管理程序办理退款业务。
7、办理投标保证金入帐业务注意事项:
(1)投标人使用银行本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农行系统的全国汇票汇交投标保证金的,办理入帐流程如下;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款截止时间前到综合科背书→农行乐清支行营业中心办理入帐(农行二楼);
(2)使用非农行的全国汇票、农村合作银行的省辖汇票、转帐支票汇交投标保证金的,办理入帐业务流程如下:
投标人→至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款截止时间2天前到综合科背书→农行乐清支行营业中心办理收妥抵用(农行二楼);
(3)采用农行同系统加急电汇或非农行系统大、小额支付电汇方式汇交投标保证金的,办理入帐业务流程如下:
投标人→至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款截止时间1天前到投标人开户银行办理汇款业务;
(4)采用农行同系统普通电汇或浙江农行范围内的网内通存方式汇交投标保证金的,按以下流程办理入帐业务。
投标人→至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款截止时间2天前到投标人开户银行办理汇款业务;
以上几种入帐形式要求的时限是指受理银行在正常处理账务时所需的时间,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还应充分考虑其它各种因素(如银行方面的原因或双休日、节假日等情况),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入帐业务,确保款项在规定的交款截止时间前到达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
乐清市招投标中心
第一卷 商务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合同名称:乐清市清江翻水站渠道维修加固工程
合同编号:YBZXGS -2007032
:
一、乐清市清江翻水站渠道维修加固工程已由乐清市财政局、水利局、发展局以乐发改投资[2007]122号文件批准兴建,项目法人为 周峰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和业主自筹,本招标工程的招标人乐清市清江翻水站工程建设指挥部,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愿意承包本招标工程的企业法人投标。
二、本合同概况如下:①本工程位于乐清市清江镇,维修加固渠道总长6298米,其中钢筋砼渠1455.9米,砌石渠道2573.6米,埋石砼渠624.3米,隧洞40米,拱洞2处94米,其他涵洞327.2米,利用河道1130米,另外二级泵站及出水渠53米。其中新建钢筋砼渠799.8米,新建埋石砼渠624.3米,河道进行河岸驳坎594米,一级翻水站引水河进行河岸驳坎63米,一级泵房和配电设施维修,兴建二级翻水站。②工程类别:水利;③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新建与拆建渠道工程及二级翻水站工程在2008年3月底前完成);④质量要求:合格。
三、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形式。招标文件发售:网上下载;下载网站:(乐清招投标中心网);图纸于2007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二楼复印室)无记名发放。
四、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详见“投标保证金办理须知”),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伍万元。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2008年1月16日前(入账截止时间)汇入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招标人将凭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接受投标文件。
开户银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户 名: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账号:19-270101040011289
五、投标时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月17日14时00分,请在此时间前送达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浙江亿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合同工程招标定于2008年1月17日14时00分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农行大厦西裙楼2楼)公开开标。
第2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2.1.1
合同名称:乐清市清江翻水站渠道维修加固工程
合同编号:YBZXGS- 2007032
2
2.1.2
总概算:461.1万元(建筑工程:340.9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2万元;临时工程:16.6万元;独立费用:60.1万元;基本预算费:21.5万元;政策处理费10万元)。
3
2.1.3
投标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
项目经理:水利三级及三级以上;
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
2.2.2
招标文件的疑问提交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7日。
5
2.2.3
招标文件的答疑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8日。
6
2.3.3
投标文件有效期:45天。
7
2.3.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
8
2.3.5
现场勘察及标前会议:各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察。
建设地点:乐清市清江镇
9
2.4.1
投标文件份数:资格后审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技术标: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商务标: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10
2.4.2
投标文件递交单位:浙江亿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农行大厦西裙楼2楼)。
11
2.4.2
投标截止日期:2008年1月17日14时00分。
12
2.5.1
开标日期:2008年1月17日14时00分开标;
地点: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农行大厦西裙楼2楼)。
13
2.5.4
投标文件的评审办法:见2.5款。
14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以现金形式向招投标中心缴纳交易席位费500元。
2、投标人缴纳交易席位费、开取投标保证金交款通知书的时间为2008年1月17日8:30至11:30。其他时间来办理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15
本招标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如有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16
根据省物价局“浙价服[2007]249号”文件规定,招标代理公司将收取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费300元/份,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收取。
2.1 总则
2.1.1 招标范围
乐清市清江翻水站工程建设指挥部就乐清市清江翻水站渠道维修加固工程施工进行招标,现请愿意承包该工程施工的企业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工程概况详见《技术条款》第1章。
本次招标的招标范围为: 维修加固渠道总长6298米,其中钢筋砼渠1455.9米,砌石渠道2573.6米,埋石砼渠624.3米,隧洞40米,拱洞2处94米,其他涵洞327.2米,利用河道1130米,另外二级泵站及出水渠53米。其中新建钢筋砼渠799.8米,新建埋石砼砼624.3渠米,河道进行河岸驳坎594米,一级翻水站引水河进行河岸驳坎63米,一级泵站泵房和配电设施维修。在原渠道桩号BK0+100~BK0+153段兴建二级翻水站,二级翻水站安装2台立式轴流泵350ZLB-2.4。渠道断面形式设计:对渠道底高程与田面(路面)高程相差不大的老化砼渠进行新建,采用C25钢筋砼浇筑。渠道断面形式为矩形,渠底宽1.5米,渠顶宽1.5米,渠道深1.5米,渠道上口采用钢筋连系杆拉接,间距3米;对渠道底高程与田间(路面)高程相差较大,渠顶高程与路面高程持平的老化砼渠进行新建,采用C20埋石砼渠道,埋块石20%,渠道断面形式近似矩形,尺寸分2种:渠底宽1.35(1.0)米,渠顶宽1.5(1.12)米,渠道深1.54(1.2)米;对原有砌石渠道进行防渗加固处理,挡墙结构不安全的拆掉采用M7.5浆砌石重建,原挡墙高度低于1.5米的也用M7.5浆砌石加高至1.5米,渠壁采用100mm厚C25钢筋砼衬砌作为防渗层,渠底浇筑80mm厚C25钢筋砼作为防渗层,防渗层施工前,渠道应先除草、去泥、凿毛、清洗、清淤好,局部阻水的地方要适当拓宽,C25砼衬砌压顶后渠道断面形式近似矩形,渠底1.315米,渠顶宽1.464米,渠道深1.54米,渠道内边坡1:0.05;对隧洞、涵洞、拱洞先进行除草、去泥、凿毛、清洗、清淤好,再进行防渗处理,采用80mm厚C25砼护底,洞壁清理后,先做20mm厚1:3水泥砂浆基底,再做10mm厚1:2水泥护面并压光;对引水河和土渠进行护岸驳坎并进行疏浚。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有关说明为准。
2.1.2 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资金由财政拨款、业主自筹,保证本工程项目合格支付。
2.1.3 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三级以上;
2)施工经验:企业近三年即2004年12月至今完成的200万元及以上河道护岸或类似工程业绩(指河道整治或灌区或泵站),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即2002年12月至今完成200万元及以上河道护岸或类似工程业绩(指河道整治或灌区或泵站);
3)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水利工程三级及三级以上;
技术负责人:水利工程师及以上。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法人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1.4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任一投标人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投标。
2.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1.6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招标文件
2.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本和按第2.2.3款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卷号
章节号
名 称
一
商务文件
1
投标邀请书
2
投标须知
3
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和专用两部分)
4
协议书和担保证件
5
投标报价书、投标保证金和授权委托书
6
工程量清单
7
投标辅助资料
二
技术条款
三
招标图纸
2.2.2招标文件的答疑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若有疑问以不留署名形式在
(2)招标人的答疑将在2007年12月28日前在(招标答疑)处公布,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
2.2.3招标文件的修改
(1) 在2007年12月28日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答疑网站上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招标人在2007年12月28日后发补充通知,则应按第2.4.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改投标文件。
(2)上述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要及时关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网站上的最新消息及时下载补充文件,因投标人不及时下载补充文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投标文件的编制
2.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
1、资格后审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入项目班子人员资格证书、三类人员证书、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外省施工企业需提供《进浙水利施工(监理)企业年度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证》及其投入项目经理需提供《进浙水利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卡》、资格审查资料等。
2、商务标:
⑴投标报价书;
⑵投标报价汇总表;
⑶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⑷临时工程报价表;
⑸其他费用报价表;
⑹投标辅助资料的单价分析表、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砼及砂浆配合比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用量表等。
3、技术标:
⑴技术标特征值;
(2)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⑶授权委托书;
⑷施工组织设计。
2.3.2 投标报价
(1)承包方式
本合同采用总价承包(除暂定项),除设计方案变更可调整外,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作调整。且以下有关合同调价的条款不适用。
(2)投标人应按第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
(3)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含税金)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
(4)除第3章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可按第3章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3.36条和第3.37条的规定调价。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的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
(6)投标人应按第7章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
(7)材料和施工用电的供应
1)水泵及机电设备由甲方负责采购,其他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建设中所需材料应由承包人负责采购供应。
凡由招标人指定或供应的材料,其材料预算价格应以招标采购价或市场信息为依据。
2)施工用电:承包人自行考虑。
2.3.3投标文件有效期
(1)投标文件自第2.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45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30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招标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招标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2.3.4款的规定仍适用。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结束后继续有效,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3.4 投标保证金
⑴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入帐收据复印件,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⑵ 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应比投标文件有效期延长30天。
⑷若发现下述情况之一,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第2.3.3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6.4款规定的履约担保证件。
2.3.5 标前会与现场察勘
⑴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其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除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⑵招标人不另行组织标前会和现场察勘。
2.4《投标文件》的递交
2.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人按第2.3.1款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分别标明“正本”、“副本”、“资格审查文件”、“ 技术标”、“商务标”字样。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封面要有投标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2)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工程量清单及投标辅助资料的每一页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招标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
(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分开包装。
(5)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密封在同一个包封中,并加盖密封印章,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并写明: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并注明资格审查文件或技术标或商务标;
3)在 年 月 日14时00分(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4)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6)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2.4.2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在2008年1月17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附投标保证金入帐收据复印件)送达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农行大厦西裙楼2楼)。投标文件应面交,招标人应登记收到的时间并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2)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4.3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予以拒收。
(1)在第2.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包封面密封或盖章等要求的;
(3)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2.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第2.4.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2.4.1款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
2.5 开标和评标
2.5.1 开标
(1)招标人将于2008年1月17日14时00分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农行大厦西裙楼2楼)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必须准时参加,并在《开标会议登记表》上签名报到,投标人还应携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身份证等原件交验;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必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若投标人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缺一不可)出席开标会议,则招标人可宣布其自动放弃投标。(委托代理人可以是项目经理)
(2)开标后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要求投标人当场确认。
2.5.2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招标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招标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
2.5.3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招标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招标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而予以调整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2.5.4投标文件的评审办法
⑴评标原则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⑵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在省或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⑶评标的一般程序
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确定有效报价范围及有效投标人;
3)资格后审文件审查;
4)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5)投标文件的商务评审;
6)询标澄清投标文件的疑问;
7)完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和预备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评标采用资格后审、合理最低价法。评审按以下四步骤依次进行。第1步:确定有效报价范围及有效投标人;第2步:资格后审,合格进入下阶段评审;第3步:技术标评审,合格进入下阶段评审;第4步:商务标评审。
⑷确定有效报价范围及有效投标人
1)根据(A+K)≤Y≤B确定有效报价范围。
A为低于招标人标底的投标报价减去暂定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
B为招标人标底总价;
K为暂定价与备用金之和(212000元)
Y为有效报价区;
此范围外的投标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不进入评审。在此范围内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取前5名(第5名并列同时进入)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进入下阶段评审。在之后评审过程 (资格后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 中如有不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小于3家时,应在有效报价中由低到高排序依次递补至5家。有效报价不足5家时,按实际进入数计。
2)开标后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⑸在下列资格审查文件、技术标、商务标评审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款情况之一的,将予以废除。
1)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盖章等要求的。
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5)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况的;
6)除招标文件规定外,有意改变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数量、单位和暂定价的;
⑹资格后审文件
评标委员会应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按以下要求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或不能满足要求的,按资格审查未通过而予以废除。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
2、在乐清市招投标活动或工程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在公示期内);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的A类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安全员C类证书;
5、企业近三年即2004年12月至今完成的200万元及以上河道护岸或类似工程业绩(指河道整治或灌区或泵站)证明材料;
6、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近五年即2002年12月至今完成200万元及以上河道护岸或类似工程业绩(指河道整治或灌区或泵站)证明材料;(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的)
7、投入项目班子人员的简历表、岗位证书(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证书);
8、外省企业必须按《水利施工、监理企业进浙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备案暂行办法》(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07]81号)办理进浙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备案手续,取得《备案登记证》。项目经理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取得《进浙水利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卡》,与《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和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配套使用方为有效。
9、以上资料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开标时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原件装袋并按顺序编制目录由招标人递送专家组核对。(原件按规定递交后,不能再对其进行补充或删减。)
注:业绩证明材料指: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初步验收工作报告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项目工程或单位工程)质监单位质量评定报告。若上述材料不能反映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的,须同时补充提交能反映该项目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同一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承包合同或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原件装袋并按顺序编制目录由招标人递交评标专家组核对。(原件按规定递交后,不能再对其进行补充或删减。)
⑺投标文件的技术评审
评标委员会专家应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专家评审采用集体评议、记名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进行。如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技术评审不合格处理;
1)施工组织设计或主要施工技术方案不可行的;
2)施工期度汛、排水措施不合理的;
3)采用的验收标准或主要技术指标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4)采用的施工工艺、方法或质量安全管理措施不能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或不满足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的;
5)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的;
6)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或工程无法适用的其他技术和管理条款。
技术评审的结论,为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进入商务标评审。
⑻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资格审查通过且技术评审合格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对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凡属招标文件原因造成的应予以调整并作为评标价;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调整总价。但应在总价不变的原则下,修改单价。
投标报价中,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商务评审不合格处理;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2)评标委员会认定属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报价的工程项目、数量和费用等有较大错误,其数额超过投标价3%的。
⑼确定中标候选人
经上述审查均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自低到高评标价排列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次序。如有2家及以上报价相同且最低时,以抽签方式确定第一中标人。
⑽以上评标未果,本次招标作废,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5.5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应推荐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次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为预备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资格审查、技术审查、商务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和预备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内容至少应包括:
⑴开标记录;
⑵评标内容、过程和结果;
⑶询标澄清纪要;
⑷中标候选人的优劣对比和存在的问题;
⑸其他建议。
2.6 决标、中标通知和签订合同
2.6.1 决标
⑴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比后,将选择具有下列条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1)按第2.1.3款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
2)按第2.5.4款规定,投标文件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招标人原则上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证件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预备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6.2 重新招标和招标中止
⑴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本数)或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价明显不合理或均不满足符合性要求时,招标人应否决所有投标,重新招标。
经评审,当有效标不足3个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也可以继续进行评标。
2.6.3 中标通知
⑴在第2.3.3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或在延长后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确认接受其投标。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⑵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时,亦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6.4 担保证件
1)履约担保: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
2.6.5 签订合同
⑴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天内,派代表前来履行签订工程合同及手续。
⑵若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发生第2.3.4款(4)项所述的情况,则发包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⑶发出中标通知书后,若发包人拒签合同,发包人除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外,还应赔偿给中标人相同于投标保证金额度的赔偿金。
⑷发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28天内,将本合同送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人应自合同变更后14天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构备案。合同发生纠纷时,以备案合同为准。
第3章 合同条款
浙F8-2005-01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使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5年5月联合颁发的合同条款(浙F-2005-01)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前 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说明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说明的部分仍有效。当需要增加新的条款时,新增条款的内容不能违背通用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
3. 1 词语涵义
3.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乐清市清江翻水站工程建设指挥部
(2)监理人:
3.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4)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
维修加固渠道总长6298米,其中钢筋砼渠1455.9米,砌石渠道2573.6米,埋石砼渠624.3米,隧洞40米,拱洞2处94米,其他涵洞327.2米,利用河道1130米,另外二级泵站及出水渠53米。其中新建钢筋砼渠799.8米,新建埋石砼砼624.3渠米,河道进行河岸驳坎594米,一级翻水站引水河进行河岸驳坎63米, 一级泵站泵房和配电设施维修,兴建二级翻水站。
(5)单位工程指以下工程:
由监理人划分并报质监部门审核后的工程。
3.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投标辅助资料;
(10)施工招标文件及答疑;
(11)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3.4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3.4.1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由发包人代为保管,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发还;
3.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用地范围和期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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