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件三 编号 ( 200 )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
申 请 、调 查 、审 批 表
抵 押 人
通 讯 地 址 邮编
抵 押 权 人
通 讯 地 址 邮编
申 请 日 期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制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通 知
东国土抵注通字[ ]第 号
注销抵押
登记申请人
抵 押 人
抵押权人
土 地 座 落
东莞市 镇 村 路 号
土 地 使 用 证 号
总 字 第 号
东府
字[ ]第 号
登
记
机
关
意
见
现接到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申请,如经审核符合抵押注销登记条件的,则于今日起十五日内给予办理抵押注销登记,并收回由我局核发给抵押权人的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不再另发通知给其他抵押当事人;如经审核不符合抵押注销登记条件的,于今日起十五天内通知抵押当事人不予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200 年 月 日
从今日起十五日内未接本局不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通知的,即为已办理注销登记及已收回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如对抵押注销登记及收回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办。
抵押人签收人(签章): 抵押权人签收人(签章):
负责人: 经办人:
土地所有者签收人(签章): 其他当事人签收人(签章):
负责人: 经办人:
镇国土部门交件人(签章): 交接日期:200 年 月 日
经办人: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终止证明书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抵押人 的土地使用权在我单位抵押, 于200 年 月 日已偿还全部贷款给我单位,我单位与抵押人签订的抵押合同应终止。请你局办理《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证号为东国土他项[ ] 第 号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抵押权人: (公章)
二○○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申请表
申
请
注
销
情
况
抵 押 人
抵 押 权 人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土地他项证号
东国土他项[ ]字第 号
土地证号
东府 字[ ] 第 号
土地座落
抵押土地面积 平方米,抵押建筑面积 平方米,抵押贷款金额 万元。
本宗地的各项内容与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申请人和申请登记内容各栏内容 一致,附图与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的附图内容 一致。
申请依据:
申
请
理
由
本宗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债务已于200 年 月 日全部偿还,请给予办理土地使用权
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公章)
抵押人法人代表签名: 200 年 月 日
本宗土地使用权在我单位抵押,抵押人(债务人)于200 年 月 日已偿还全部贷款给我单
位,请给予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公章)
抵押权人法人代表签名: 200 年 月 日
见证情况
兹证明上面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签名,确系 、 人
在200 年 月 日来到我单位,在我的面前签名的。
证明人(二人以上)签名: 见证单位(公章):
200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调查审批表
镇
区
国
土
部
门
意
见
调
查
情
况
经调查,本宗地 存在的,本宗地的实际情况与申请情况和本宗地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
登记时调查表上相应内容 一致,本宗地 正在办理变更、补发土地证书和查封等手续,抵
押的债务 清还。
调查情况属实, 提供抵押注销登记。
调查责任人: 200 年 月 日
初
审
意
见
经审查,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注销登记依据 充分、手续 齐全,注销登记手
续 合法,申请和调查内容 正确, 符合登记有关规定,拟 注销土地使用
权抵押登记。
(公章)
负责人: 200 年 月 日
地
籍
科
意
见
经办人: 200 年 月 日
(公章)
负责人: 200 年 月 日
土
地
管
理
机
关
审
核
意
见
(公章)
负责人: 200 年 月 日
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同志(身份证号是 ),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我单位法人代表,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二○○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人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是 )
办理我位于东莞市 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登记 事宜,土地证号是东府 [ ]字第 号。
委 托 人 签 章: 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日期:二○○ 年 月 日
委托终止日期:二○○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见证单位及证明人:
兹证明上面的委托书,确系 人共同
所立的,于200 年 月 日来到我单位,在我的面前,在上面的委托书上签名。
证明人(二人以上)签名: 见证单位(公章):
二○○ 年 月 日
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同志(身份证号是 ),
在我单位任 职务,系我单位法人代表,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二○○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是 )
全权办理我单位位于东莞市 的土地使用权抵押 登记 事宜,土地证号是东府 [ ]字第 号。
委 托 人 签 章: 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日期:二○○ 年 月 日
委托终止日期:二○○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资料
资
料
粘
贴
处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料(续)
资
料
粘
贴
处
办 理 程 序
申请人按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到各镇区国土部门申请,经见证、收件、调查、初审后→上送资料到市局办文窗口→地籍科→局领导→地籍科注销登记→市局办文窗口→各镇区国土部门→领证。
提 交 资 料
1.申请人提交抵押权人的解除或终止抵押合同的证明文件、《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土地使用证收件单》和本表;
2.申请人属单位的要提交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属个人的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3.需要提交其它有关规定的资料;
4.凡提交的资料是复印件,镇区国土部门或第一个收件单位在收件时必须与原
件核对,凡一致的,加盖核对章,由核对者和提供者共同签名;提交的资料
按本表指定的位置粘贴好。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式一份,由市国土资源局保存。本表以宗地为单位填写(除按份共有和分割抵押的外);
2.填写必须用钢笔或毛水笔,不得用铅笔、圆珠笔;
3.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同一项目内容划改不得超过两次,全表划改不得超过两处,划改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盖章确认;
4.本表编号按抵押注销登记分类,以年度和本年度同一类型申请顺序填写,第一空格填“抵押注销”,括号内填写年度,第二空格填7位数,第1、2位为镇号、第3至7位填该镇区该年度的顺序号,本项由镇区国土部门填写;
5.抵押人、抵押权人、代理人必须填写全称;
6.土地座落填写宗地所在地的地理名称及路名、巷名、门牌号和房号;
7.申请依据填写申请抵押注销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名称、编号、日期;
8.申请表中的见证情况由国土部门或公证部门等进行见证;抵押人委托书由国土部门或抵押权人、公证部门等进行见证;
9.本表内未填写有内容的空格,填表人应自空格的西南角至东北角划斜线,本
表内有一页的内容都是空白的,应加注“空白”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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