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辐射损伤机理
辐射对机体损伤效应的影响因素
辐射因素
★ 辐射量大小
★ 辐射类型
★ 照射方式
★ 受照部位和面积
机体因素
★ 辐射敏感性与细胞增值率正比,与分化程度成反比
★ 细胞周期不同辐射敏感性也不同,DNA合成期敏感性高
一般照射情况
★内照射时:α> β> γ
★ 外照射时: γ> β> α
★ 外照射情况下:人体剂量分布受入射辐射角分布、空间分布以及辐射能谱影响,并与人体受照射姿势及在辐射场内的取向有关;
★ 内照射情况下:取决于进入人体内的放射性核素种类、数量、核素理化性质、在体内沉积的部位以及在相关部位滞留的时间等物理因素有关。
钚、碘案例
长崎案例调查
辐射致癌?
★ 癌症有一定潜伏期,实体瘤潜伏期为20-30年,甲状腺瘤潜伏期为十几年,白血病是5-8年。过了这些年再得癌症基本和辐射无关。
★ 实践中,辐射致癌也只能采用流行病学的统计方法来研究特定人群特定异常的发生率。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目录
外照射急性放射病(acute radiation sickness from external exposure)是指人体一次或短时间 (数日)内受到多次全身照射,吸收剂量 (absorbed dose)达到1Gy以上外照射所引起的全身性疾病。
分度
初期表现
照后1-2天WBC最低值(×109)
受照剂量下限(Gy)
轻度
乏力、不适、食欲减退
1.2
1.0
中度
头昏、乏力、食欲减退、恶心1-2h后呕吐、WBC数短暂上升后下降
0.9
2.0
重度
1h后多次呕吐、可有腹泻、WBC数明显下降
0.6
4.0
极重
1h后多次呕吐和腹泻、休克、WBC数急剧下降
0.3
6.0
急性放射病的诊断(GBZ104-2002标准)
1)根据明确的大剂量照射史;
2)初期表现、血象检查结果;
3)估算受照剂量:准确地估算患者接受的剂量的大小,如能确定剂量的大小,放射病的诊断即可成立,并可对预后进行评估。
急性放射病的治疗
针对病程的各期特点,采用中、西医结合对症综合治疗。主要包括:
1)防感染、防治出血;
2)改善微循环;
3)造血干细胞移植和应用细胞因子;
4)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 subacute radiation sickness from external exposure )
是指人体在较长时间 (数周到数月)内受电离辐射连续或间断较大剂量外照射,累积剂量大于1Gy时所引起的一组全身性疾病
外照射慢性放射性病 (chronic radiation sickness from external exposure)
指放射性工作人员在较长时间内连续或间断受到超当量剂量(dose equivalent) 限值(0.05Sv)的外照射,累积剂量超过1.5Sv以上,引起的以造血组织损伤为主并伴有其他系统改变的全身性疾病
内照射放射性 (internal radiation sickness)
是指大量放射性核素进入体内,作为放射源对机体照射而引起的全身性疾病。
内照射放射病比较少见,临床工作中见到的多为放射性核素内污染,即指体内放射性核素累积超过其自然存量
内照射对机体的辐射作用
特点:
1)放射性核素在体内持续作用;
2)新旧反应与损伤和修复并存;
3)临床上无典型的分期表现;
4)靶器官的损伤明显;
5)可以造成远期效应。
放射性复合伤 (combined radiation injury)
指在战时核武器爆炸和平时核事故发生时,人体同时或相继发生以放射损伤为主的复合烧伤、冲击伤等的一类复合伤。辐射损伤常与机械、热或化学损伤一起发生,这种复合作用可使预后不好,死亡率明显增加。
根据受照剂量和其它因素,可将辐射复合损伤分类如下:
1)放烧(热)复合伤:外照射和(或)内照射复合热烧伤;
2)辐射机械复合伤:外照射和(或)内照射复合外伤、骨折,或出血;
3)辐射化学复合伤:外照射和(或)内照射复合化学灼伤或化学中毒
TIPS:
1)迅速撤离污染区;
2)急救:包括止血、包扎、骨折固定、防休克、防窒息;
3)早期预防感染;
4)保护和改善造血系统防止出血;
5)纠正水电解质紊乱。
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
是指身体局部一次或短时间 (数日)内受到多次大剂量照射所引起的皮肤损伤。包括急性放射性皮炎 (acute radiation injuries of skin)和急性放射性皮肤、粘膜溃疡等
分度
初期反应期
假愈期
临床症状明显期
参考剂量Gy
Ⅰ。
毛囊丘疹、暂时脱毛
≥3
Ⅱ。
红斑
2-6周
脱毛、红斑
≥ 5
Ⅲ。
红斑、烧灼感
1-3周
二次红斑、水疱
≥ 10
Ⅳ。
红斑、麻木、瘙痒、水肿、刺痛
数小时-10天
二次红斑、水疱、坏死、溃疡
≥ 20
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
由急性放射性皮肤损伤迁延而来或由小剂量射线长期照射(职业性或医源性)引起的慢性放射性皮炎 (chronic radiation injuries of skin)及慢性放射性皮肤、粘膜溃疡
分度
临床表现(必备条件)
Ⅰ0
皮肤色素沉着或脱失、粗糙,指甲灰暗或纵嵴色条甲
Ⅱ0
皮肤角化过度,皲裂或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指甲增厚变形
Ⅲ0
坏死溃疡,角质突起,指端角化融合,肌腱挛缩,关节变形,功能障碍(具备其中一项即可)
辐射防护三原则
1. 任何照射必须具有正当理由
2. 辐射防护应当实现最优化
3. 个人剂量限值
外照射防护一般措施
1)时间防护 累积剂量与受照时间成正比
措施:充分准备,减少受照时间
2)距离防护 剂量率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措施:远距离操作
3)屏蔽防护
内照射防护的一般措施
1)防止呼吸道吸收:气体放射性核素如氡(Rn)、氚等由呼吸道进入人体被吸收,吸收率与核素溶解度成正比。
2)防止肠胃道吸收:被放射性核素沾污的食物、水等经肠胃进入人体吸收率取决于核素化学特性,碱族(Na和Cs)、卤素(F、Cl、I)吸收率高达100%,稀土和重金属元素吸收率最低为0.001%-0.01%。
3)防止由伤口吸收:某些放射性核素如Rn、氚、I、Sr(锶)可投过完整皮肤进入人体,吸收率随时间增加缓慢,当皮肤有伤口时,吸收率增加几十倍以上,并使伤口沾污形成难以愈合的放射性损伤。
屏蔽材料选择的一般原则
射线类型
作用形式
α
电离、激发
β
电离、激发
γ、χ
光电、电子对
中子
弹性、非弹性、吸收
防护性能
主要指材料吸收射线的能力,防护性能好的屏蔽材料,应具有:
★ 吸收射线的能力强;
★ 在衰减入射辐射的过程中不产生贯穿性的次级辐射,或即使产生,也非常易于衰减。
★ 若辐射场是中子和X或γ射线组成的混合辐射场,则选用的材料最好是既可用来屏蔽中子,也可用来屏蔽X或γ射线的。
结构性能
屏蔽防护中,要求选用的材料不仅能起到屏蔽辐射的作用,而且能成为建筑构造的一部
分。因此,屏蔽材料要求具有一定的结构性能:
★ 材料的物理形态;
★ 力学特性;
★ 机械强度等。
稳定性能
为保证屏蔽效果不随时间而衰退,要求材料具有:
★ 抗辐射损伤的能力;
★ 当材料处于水、汽、酸、碱、高温环境时,能耐高温、抗腐蚀
经济成本
★ 所用的屏蔽材料应该价格便宜,来源广泛,加工方便,易于安装和维修等。
★ 屏蔽材料的选择,不仅取决于屏蔽材料本身的性能,更主要是决定于辐射类型、辐射能谱及辐射场的空间分布。因此材料的选择,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放射事故的原因
1)领导失职
2)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健全
3)工作人员缺乏安全防护知识
4)违规操作等
放射源监管的目的
(1) 确保辐射源的安全
(2) 预防可造成放射性损伤的事故和事件发生;
(3) 通过确保辐射剂量不超过规定水平而使职业人员和公众的照射减到最低
放射源监管的方法
(1) 法规标准与管理要求
(2) 必须了解源、装置的情况
(3) 辐射与安全的特点
对辐射源
★ 含放射源设备的说明书应当告知用户该设备
含有放射源及其相关技术参数和结构特性、放射源的潜在辐射危害及相应的防护措施;
★ 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建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帐,记录:
1)放射性同位素的核素名称;
2)生产厂家、出厂时间和活度
3)射线编码和类别;
4)来源和去向;
5)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
★ 废源可以由使用者送回给原生产者回收,进行分类编号管理并放到放射性废物暂存库。
对辐射工作人员
★ 应当有1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或者兼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 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对辐射工作场所
★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应当有满足辐射防护和实体保卫要求的放射源暂存库或设备;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 放射性工作应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入口处设置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检测
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
测量报警、辐射监测等仪器。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单位还应当有表面污染监测仪。
规章制度
(1)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放射性同位素使用登记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
(2)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法律法规
★ 目前,核能安全监管依靠的只是一部《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及8部行政法规和一些部门规章。
★ 公众最关注的关于“核损害赔偿”问题,也只有国务院发的一个函。
★ 日本福岛核电站核泄漏事故发生之后,核安全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 《原子能法》——这部孕育了27年却两次夭折的法律再次浮出水面,4月上旬,在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年会上,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理事长张华祝介绍,《原子能法》草案有望在年底征求各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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