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拉萨市南环线(318国道拉萨市绕城路)建设工程
--施工监理第一标段
监理安全管理体系
(终审稿)
四川天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三月十日
拉萨市南环线(318国道拉萨市绕城路)建设工程
安全监理责任制
一、总 则
1、 为了加强拉萨市南环线(318国道拉萨市绕城路)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南环线)监理一标段的监理安全管理,规范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类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西藏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和南环线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手册。
2、 南环线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参与本项目建设的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要正确处理安全与工期、质量、效益等方面的关系,在研究部署工作时优先考虑安全,在检查考核工作时重点突出安全,当安全与其他工作发生矛盾时,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安全,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进行工程建设活动。
3、 南环线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参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和检查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通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措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责任到人。
4、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各参建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机构,确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按照“安全促生产、生产必安全”的原则,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安全设施管理,确保生产安全顺利实施。
6、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考核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治工作。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本制度规定,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权最大限度地调度本项目内所有物资、人员和设备实施救援。所有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都有服从指挥、听从安排、保持联系,主动参与处理各类突发安全事故的责任和义务。
8、各参建单位应接受政府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林拉公路工程建设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制止和检举。
9、本手册适用于南环线K4618+848.621~K4625+000段内所有工程项目及临建工程。凡在管理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活动(包括各分部的主体施工、附属工程施工、临时工程以及相关的物资设备储运和装卸、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的单位、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二、安全管理目标、组织机构和管理职责
第1节、安全管理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好南环线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力争“实现无重大伤亡事故,有效防止一般安全事故”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目标。
项目部、各分部应制定年度职工伤亡控制指标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的目标,并将目标计划落实到施工现场,实行目标管理。施工现场应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安全管理目标 ,制订完成安全管理目标达标计划的实施步骤和措施以及考核奖惩办法 , 并将目标计划分解、落实到本项目部每个管理人员及所有的生产班组。安全管理目标计划的分解和落实,可采用项目经理部与上级法人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项目经理部与每一个管理人员、生产班组签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状的方式, 并进行定期考核,填写《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记录表》。安全管理目标应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中存档备查。
第2节 安全管理体系及职责
1、各参建单位应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或项目经理为首的各级安全生产决策、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建立各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经费保证体系;建立以安全管理部门为主的专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检查保证体系;建立以党、工、团贯穿于施工全过程的政治思想、群众监督检查保证体系,形成层层负责、专群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网络。
2、监理单位设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对所辖合同段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3、项目经理部、协作队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班组设立安全员。
4、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对南环线项目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相应责任。施工安全监理应与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同步实施。
2)监理工程师是安全监理生产现场监督第一责任人。
3)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任务后,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安全监理计划。工程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监控措施。
4)督促承包人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1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
5)主持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和不定期召开安全研讨会,并签发会议记录,有权参加承包人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安全会议。
6)审批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7)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8)监理单位应对下列方面进行安全监理:
a.对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b.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监理;
c.对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的情况进行监理;
d.对落实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进行监理;
e.对施工现场易发生事故的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f.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承包人的安全施工记录,对安全生产月报进行及时上报。
g.监督安全生产费的专项使用。
三、施工安全监理工作思路
总监办应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坚持“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管理办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
安全生产是保障施工现场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需要,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顺利实施的前提。为配合发包人做好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特制定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以保证做好监理工作,达到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
因此本工程的施工安全是整个监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理工作中的重点。保证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及人身、设备、财产的安全是本项目安全监理的难点和要点。监理工程师应本着对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督促承包人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
1.合理编写监理规划,明确工作程序和方法
监理大纲的编写不仅体现了监理行为的“四控两管一协调”,而且要制定完善的安全监理控制体系和安全监理程序。同时,分别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工程建设阶段编制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对承包人的安全资质、承包人提交的安全控制体系、安全技术措施,各合同主体之间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发现有问题则要采取相应对策。在相应的安全控制阶段中,施工阶段因为工作面广、环境复杂而成为安全事故的多发阶段,应重点控制。
2.制定有效的安全控制程序
根据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安全控制要点定员定岗、明确职责、控制程序、控制措施,同时,计划程序要详细到施工的每个阶段、每个部位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及要对哪些部门做出指令和提醒等等。驻地工程师应根据监理大纲总的要求实施安全控制,定员定岗,并相互协调。
3.安全控制应点面结合、突出重点
公路工程建设监理过程时间长、线长面广、环境因素复杂、考虑指标繁多,安全控制也不例外。引起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而只有抓住主要安全隐患源头,采取相应控制措施,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监理工程师在安全控制过程中要根据不同工程,抓住主要矛盾,掌握易发事故和常见事故的阶段、部位、工序、环节等,采取措施要求承包人加以防范和控制。
4.注意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市政公路工程监理是微观的、内部的监督管理活动,做好外部的、宏观的安全控制还要与发包人及政府主管部门互相配合。在配合发包人及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安全检查、现场文明施工、大型施工机械的安检时,对一些安全隐患明显而承包人不按照要求执行的,可请示发包人或政府安全部门强制执行。
5.取得承包人的积极配合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在做好自身监理工作的同时,要提醒承包人施工安全是施工工期、施工投资控制的基本前提和条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处理需要大量人力和财力,同时也会拖延工期。要让承包人明白,施工安全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预算和管理费中,施工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实,发生伤亡事故才是最大的损失。
6.积极协助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安全协议
安全控制上应有超前意识,通过工地例会、现场指令、监督执行等手段,能预见并提醒、指导、敦促承包人,使其在安全问题上足够重视并提前采取措施。监理工程师在现场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监理工程师应发挥自己掌握第一手资料的优势,变被动监理为主动监理,保持安全控制的连续性和建设各方的协调性,将安全隐患控制在萌芽状态。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工作方式和方法,帮监结合,在严格履行监理自身职责的前提, 为承包人出谋划策、进行安全技术咨询、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帮助承包人建立完善安全保证体系,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知识讲座等。注重事实,提高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
7.安全方面避免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产生分歧
监理人员不能凭感情用事,应保持冷静态度,以理服人。做到以文字数据为基础,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法律法规、合同规范文本为准绳,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工作。应结合现场,不失时机地做好监理纪录,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对安全方面有影响的事件详细记录,文字记载要清晰、真实,以便对有关问题进行检查和评估时有案可查。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能现场处理的现场处理,需汇报的要汇报。
8.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质量、进度、费用的关系
⑴安全与质量的关系
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低劣的工程质量,造成倒塌,将直接威胁着人们的安全和健康。安全是实现质量目标的基本环境条件。
⑵安全与进度的关系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就会使施工生产停下来,对发生伤亡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待情况调查清楚了,采取防范措施,才能恢复生产。因此,安全直接影响进度。
⑶安全与费用的关系
发生安全事故是对工程投资极大的浪费。
四、安全监理保证体系
组长:总监理工程师
冯建斌
副组长: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环保工程师
白学宏
路基专监
桥梁专监
试验专监
测量专监
现场监理
李国庆 肖志国 王新峰 徐泽政
安全总结评比制度
月季年安全检查制度
各工程安全生产制
安全生产
对安全隐患逐一落实解决
专业监理
工程师
安全监理员
强化安全意识
增强预防能力
开展安全活动
岗前教育
总监办
监理组
专业教育
特殊工种教育
岗前教育
总监办月检
不定期检查
监理组巡检
专监周检
监理员自检
安全监理保证体系
思想保证
检查保证
制度保证
组织保证
1.安全监理工作目标
⑴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⑵杜绝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⑶杜绝重大交通事故;
⑷争创无重伤及以上事故工地。
⑸不发生多人中毒事故;
⑹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2.安全监理责任
⑴安全监理职责明确并履行;
⑵项目安全监理有实施方案;
⑶监理机构有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组织机构;
3.安全监理人员配置及持证上岗
⑴监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专职安全监理按合同规定人数配置;
⑵专职安全监理人员按规定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4.安全学习培训记录
⑴监理机构应有安全监理学习培训记录;对安全文件及时传达;
⑵应有各类安全专题会议记录;学习和会议记录应有签到;
5.安全台帐、安全季报、安全监理日志
⑴应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台帐;
⑵监理机构应编写安全监理季报并按时上报发包人及公司;
⑶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有完善的安全监理日志;
6.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审核、特种设备验收、特殊工种人员审核
⑴对开工报告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各类安全专项方案,应有明确的审核意见、手续齐全;
⑵各类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的验收、复核、检定资料齐全 ;
⑶每月定期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且资料齐全;
7.安全检查隐患处理反馈
⑴应按规定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⑵专职安全监理应有巡查记录;
⑶对上级主管部门来工地检查应有记录;
⑷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有整改或者停工指令,并督促承包人整改且反馈,监理予以验证;
8.事故及处理
⑴施工现场安全受控;
⑵对工地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做到“四不放过”;
⑶事故处理应有档案记录;
9.监理机构安全管理
⑴监理机构有防火、防盗措施,无火灾或失窃事件;
⑵监理人员在工作生活中有强烈的安全防范意识;
⑶车辆安全行车;
⑷监理人员无伤亡事故;
⑸加强监理人员思想教育,无治安事件发生。
五、安全监理责任制
1.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责任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安全监理责任。安全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应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⑴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要求承包人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⑶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⑷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总监办应当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承包人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
2.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监理的范围及重点,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并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⑴总监理工程师是总监办安全监理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总监办的安全监理工作;
⑵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制,建立总监办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将其作为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⑶组织监理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安全施工规范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及时传达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文件精神;及时阅批安全生产的文件、通报,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落实;
⑷认真贯彻“五同时”,即在监理工作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监理工作;
⑸负责督促、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⑹主持召开安全施工协调会,检查、总结各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⑺负责组织对承包人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案的审核工作;
⑻在监理过程中,要求承包人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
⑼签发“暂时停工令”及“复工令”;当承包人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工程师负责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⑽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并协助发包人审查承包人提出的事故报告;
⑾专业监理工程师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或受委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职责。
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理职责
⑴协助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管理,负责安全监理日常工作;
⑵协助发包人加强对发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擅自分包工程;
⑶监督安全生产协议书的实施;
⑷督促、检查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审查承包人编制的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督促检查承包人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并监督实施;
⑸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重要工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并到现场检查安全施工条件,督促安全措施的执行;
⑹督促、检查承包人特种设备的检定验收,做好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证的审核工作;
⑺督促承包人做好防汛、防暑降温、防火等材料准备工作;定期对施工现场的重要部位(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存放地)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承包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⑻经常深入现场掌握安全文明施工的动向,监督施工过程中的人、机、环境的安全状态,监督承包人按规定搭设安全设施,如发现隐患及时向承包人或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并督促承包人及时消除隐患,要求承包人制订并实施安全施工措施;
⑼检查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签署安全评价意见;
⑽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按隐患的严重程度及时下达“整改指令书”并督促承包人切实整改;
⑾参与工程事故分析和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实施和验收;
⑿切实履行职责,对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使“安全施工一票否决权”,有权令其暂时停止施工,提出安全防范具体要求;
⒀参加安全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⒁认真按要求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台帐;
⒂认真做好安全监理日志,及时编报安全监理季报;参加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安全技术的防范措施。
4.现场监理员安全职责
⑴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⑵督促检查施工班组的安全交底工作;
⑶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报告现场发生的安全隐患;每天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检查施工中使用劳动保护用具等情况,未戴安全帽的人员决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⑷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原始记录工作。
5.审查承包人的安全技术措施
⑴安全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⑵是否制定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⑶承包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
⑷是否制定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⑸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
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制定情况,针对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的工程项目危险源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
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安全交底安排;
⑻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六、施工安全监理措施
建议发包人拟定安全文明施工的奖惩制度,监理工程师将认真按制度执行。各阶段具体措施如下:
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措施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会议制度,检查制度,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专项方案,应急预案。
1)、审核施工单位有关的安全生产文件:
⑴安全资质证书;
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⑶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及管理情况;
⑷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⑸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⑴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可行: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
⑵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
①高处作业: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脚手架工程:
a.脚手架设计方案(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③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④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措施
2.1常规安全监理措施
⑴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⑵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⑶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⑷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⑸在安全控制中应重点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而又应以人为安全控制的核心。因此,要督促承建商做到:
①成立安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并落实责任人。
②对施工现场人员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安全教育。
③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⑹施工现场必须在明显处设置里程桩、标识牌、警示牌。
①工程概况牌示意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设计、施工、质量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和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②现场张挂“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纪律”、“机械操作规程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标牌,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标语牌。
2.2各主要专业工程安全生产监理控制要点
安全生产贯穿于自开工到竣工的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因此,安全工作存在于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每道工序中,安全监理不仅要监督检查各部位安全防护措施的贯彻落实,还应该了解施工中主要安全技术,才能有效的采取措施,预防各类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下面仅介绍几个主要专业工程安全生产控制措施。
1)野外施工测量安全监理要点
①施工测量时,应严禁烟火,并需预防有害动植物伤人。
②测量打桩要注意周围行人安全,不得对面使锤。
③在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安全带,脚穿软底轻便鞋。
2)土方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①土方工程的开挖和填筑必须按照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②施工前必须清除地上障碍物和勘定地下工程、管线的准确位置,做好标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严禁使用机械对地下管线进行探察。
③土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a.从上面下开挖,人工挖土2人操作间距横向不得小于2m,纵向不得小于3m。禁止采用挖空底脚方法开挖土方或者不良地质岩石。
b.明挖放坡宽度必须大于土质自然破裂线宽度;开挖深度1.5m以上,且无条件放坡的,必须设置固壁支撑。固壁支撑应经过安全验算并随挖深增加。
c.坑、槽、沟边缘1m以内不得堆放弃土、机械或者其他杂物,并在距边缘1m处设置截水沟。
d.机械开挖应设专人指挥。机械放置平台保持稳定,挖掘前要先发出信号。严禁人员进入机械旋转范围。
多台机械开挖,挖土间距应大于10m以上。多台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挖土机离台阶边坡底脚安全距离。
e.基坑、沟槽、坑井边缘必须设置不低于1.2m高的防护栏杆和夜间警示灯。人员上下应走马道或梯子,严禁蹬踏固壁支撑上下。
f.基坑内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当开挖深度超过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基础深度时,应采取加固固壁支撑,控制降水,对建筑物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通知人员撤离现场,并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建筑。
g.深基、深井、深沟内的开挖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并经常检测有毒、有害气体,不得在有毒、有害气体超标情况下施工。遇有文物或者不可辨认的物品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严禁随意敲打、玩弄或丢弃。
④土方填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a.从硬实地面向软土地面逐步填筑,并随填随压实。
b.设专人指挥,具有回转车道。
c.倾倒前应先发出信号,检查倾倒位置是否有人或机械、物资;严禁在填筑坡脚下站人。
d.划定危险区域,并设专人监控。
e.夜间或者视线不良条件下施工,应增加照明。
f.大量土方的开挖及填筑除符合以上规定外,尚应符合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g.土方工程常用机械(推土机、铲运机、正铲挖土机、反铲挖土机、拉铲挖土机、抓铲挖土机、装载机、自卸汽车、压实机械)等监理工作要点:
a)作业前,应查明施工场地明、暗设置物、地下敷设管道(包括电线、电缆、给水、排水、煤气、通信、供暖等管道),地下坑道等的地点及走向,并采用明显记号表示。严禁在离电缆1m距离以内作业。
b)机械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并应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有关的规定。
c)在施工中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工,待符合作业安全条件时,方可继续施工。
(a)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发生坍塌危险时。
(b)气候突变,发生暴雨、水位暴涨或山洪暴发时。
(c)在爆破警戒区内发出爆破信号时。
(d)地面涌水冒泥,出现陷车或因雨发生坡道打滑时。
(e)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
(f)施工标志、防护设施损毁失效时。
(g)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人员,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必须在回转半径内工作时,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好后,方可作业。
(h)雨季施工,机械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较高的坚实地面上。
3)路基防护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①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②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架。
③抹面、勾缝作业必须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下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
④砂浆搅拌机、砂浆喷射机等有关事故机械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⑤挡墙挖基应视土质、湿度和挖掘的深度设放安全边坡,否则应设置相适应的围壁支撑。
⑥人工挖基作业时,从基坑内抛上的土方边挖边运。用土台分层抛掷传运出土时,台阶宽度不得小于0.7m,盖度不得大于1.5m。基坑上边缘暂时堆放的土方至少应距坑边0.8m以外,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
4)桥涵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桥涵工程施工过程中,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因素比较多。因此,在安全生产方面要加以重点控制。目前在桥梁施工中采用了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高塔高墩和深水基础的大跨径桥梁施工中采用了各种先进的施工机械设备,如大型基础施工机械设备,大型运输设备,大型船舶等。因此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尤为重要。
①桥涵施工的一般安全要求
桥涵工程施工前,应详细核对设计图纸和文件。高墩、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大型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专题调查研究,采取切实可靠的先进技术、设备和防护措施。中、小桥涵工程施工应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每单项工程,在开工前应根据规程规定安全操作细则,并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桥涵工程施工的辅助结构、临时工程及大型设施等,均应按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各项安全设施完成后,应经检验合格,方能使用。
特殊结构的桥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通过试验和检验,证明可行后方可实施。
桥涵工程施工,应尽量避免双层或多层同时作业,当无法避免,而必须双层同时作业或桥下通航、通车及行人通道等立体施工时,应设防护棚、防护网、防撞装置和醒目的警示标志、信号等,切实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有电焊作业的桥梁,防护棚应具有绝缘、防火性能。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规定加设漏电保护器。
高大的自行式施工机械在移动转场过程中应放倒钻架和桅杆,在高压线下施工时应采用相关技术措施,保持最小安全距离。
任何工程的施工应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因连续不间断要求进行夜间施工的工程,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并保证施工人员有充足睡眠时间。
②基础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a.明挖基础
(a)监理工程师应当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基坑开挖的方法、顺序以及支撑结构的安设,并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规定进行。
(b)监理工程师还应监督检查采用挖土机机械开挖基坑时,坑内不得有人作业。必须留人在坑内作业时,挖土机械应暂停作业;开挖基坑的人员不得在坑壁下休息。
b.钻孔灌柱桩基础
(a)钻机就位后,施工单位应对钻机及其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平台和作业平台,特别是水上钻机平台应搭设坚固牢靠,并满铺脚手板,设防护栏、走道。杂物及障碍物应及时清除。
(b)监理工程师注意各类钻机在作业中,应由本机或机管负责人指定的操作人员操作,其他人不得登机。
c.挖孔灌注桩基础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一定要按照安全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进行施工,保障孔内挖土人员的安全,经常保持孔内的通风。
③墩台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a.就地浇筑混凝土时,监理工程师应提醒施工部门设专人指挥,下部的作业人员必须躲开,上部人员不得身倚栏杆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及脚手架。
b.砌筑墩台
(a)砌筑墩台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已搭设好的脚手架、作业平台、护栏、扶梯等安全防护设施。
(b)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宽度、坡度施工并符合安全要求。
④上部构造工程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a.预制构件安装作业
监理工程师要检查预制场地的布置是否合理,预制梁的堆放要规范、稳固。预制安装构件施工不宜在夜间进行,禁止工人疲劳上岗。
装配式构件(梁、板)的安装,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安装方案,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业项目应组织施工技术、指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还应检查所有起重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关于特种设备的安全规程,并进行严格管理。监理工程师应监督安装构件必须平起稳落,就位准确,与支座密贴。
起吊大型及有突出边棱的构件时,应在钢丝绳与构件接触的拐角处设垫衬。
单导梁、墩顶龙门架安装时,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正确的规定执行。
预制场采用千斤顶顶升构件装车及双导梁构件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操作。架桥机、跨墩龙门架安装构件时,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要求进行施工。
吊车吊装简支梁、板等构件时,应符合起重吊装的有关安全规定。
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在龙门架、架桥机等设备拆除前应切断电源。拆龙门架时应将龙门架底部垫实,并在龙门架顶部拉好缆风绳和安装临时连接梁。拆下的杆件、螺栓、材料等应捆好向下吊放。
安装涵洞预制盖板时,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用撬棍等工具拨移就位。单面配筋的钢板上应标明起吊标志。吊装涵管应绑扎牢固。
各种大型吊装作业,在连续紧张作业一阶段后(如一孔梁、板或一较大工序等)应适当进行人员休整,避免长时间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并定时检查、保养、维修吊装设备等。
b.就地浇筑上部结构
在钢筋混凝土或预应力混凝土就地浇筑时,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先搭设好脚手架、作业平台、护栏及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
作业前,监理工程师对机具设备及其拼装状态、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主要机具应经过试运转。
在支架上浇筑混凝土应对支架进行预压试验,以检查支架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消除非弹性变形。
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随时检查支架和模板,发现异常状况,应及时采取措施。
c.预应力张拉施工
a)保证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应加设护栏。高处作业时,应设上下扶梯及安全网。施工的吊篮,应安挂牢固,必要时可另备安全保险设施。张拉时,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的两侧,以防锚具及销子弹出伤人。
b)先张法拉施工,除遵守张拉作业一般安全规定外,还要遵守下列要求。
(a)先张法张拉台座结构,应满足设计要求。张拉前,对台座、横梁及各种张拉设备、仪器等进行详细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b)先张法张拉中和未浇注混凝土之前,周围不得站人和进行其他作业。浇注混凝土时振捣器不得撞击钢丝(钢束)。用卷扬机滑轮张拉小型构件时,张拉完成后,应切断电源和卡固丝绳。混凝土养生期内应妥善防护,确保安全。
⑤跨线桥及通道桥涵施工
公路桥跨越其他线路时,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编制专门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与当地或其他有关部门协商有关事宜,并签订必要的安全协议。内容包括:安全防护以及在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理措施等。
5)隧道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1)隧道作业的环境标准和有关通风防尘要求
①隧道作业的环境标准
粉尘允许浓度:每立方米空气中,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必须在2mg以下。
氧气不得低于20%(按体积计,下同)。
瓦斯(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
一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氮氧化物(换成成二氧化碳)浓度应在5mg/m3。
二氧化硫浓度不得超过15mg/m3。
硫化氢浓度不得超过10mg/m3。
氨的浓度不得超过30mg/m3。
隧道内的气温不宜超过28℃。
隧道内的噪声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
②隧道作业中的有关通风及防尘要求
隧道内空气成分每月至少取样分析一次。风速、含尘量每月至少检测一次。
隧道施工时的通风,应设专人管理。应保证每人每分钟得到4m3的新鲜空气。
无论通风机是否运转,严禁人员在风管的进出口附近停留,通风机停止转动时,任何人员不得靠近通风软管行走和软管旁停留,不得将任何物品放在通风管或管口上。
施工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钻孔,用水炮泥进行水封爆破以及湿喷混凝土喷射等有利于减少粉尘浓度的施工工艺。
在凿岩和装渣工作面上应做好防尘工作。放炮前后应进行喷雾与洒水,出渣前应用水淋透渣堆和喷湿岩壁。在吹入式的出风口,宜防止喷雾器。
防尘用水的固体质含量不应超过50mg/L,大肠杆菌不得超过3个/L。水池应保持清洁,并有沉淀或过滤设施。
(2)隧道爆破作业安全监理要点
①监理工程师应明确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洞内爆破统一指挥系统,检查爆破作业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
②监理工程师应检查爆破器材加工房的布置,其位置应设在洞口以外的至少50m远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安全设施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
③装药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对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和饱眼状况的检查记录。如炮眼中的泥浆、石粉未清理,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泥流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水涌出时,严禁装药爆破。
④监理工程师应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场巡查爆破作业,爆破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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