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附表3: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标准表
1 安全生产目标(2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1.1
目标制定
1.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际,结合企业、建设单位总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制定项目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 安全生产目标应分解至各相关部门、专业工地、班组;
3.安全生产目标应包含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等方面的各项指标。
6
1.未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不得分;
2. 安全生产目标未分解到班组,扣2分;
3.人员、机械、设备、交通、火灾、环境方面的安全指标缺项,扣1分/项。
1.2
目标控制与实施
1.制定实现安全目标的保证措施;
2.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安全目标保证措施进行动态调整。
8
1.未制定具体的保证措施,不得分;
2.保证措施未进行动态调整,扣5分。
1.3
目标监督
与考核
每半年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保证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保存有关记录。
6
1.未对安全生产目标的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扣4分;
2.未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扣3分。
2 组织机构和职责(6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2.1
安委会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任,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明确职责;
2.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会议,总结分析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决定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
10
1.未成立安委会或安委会成员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未按规定召开会议或会议纪要未发布,扣3分/次;
3.安委会主任未主持或参加会议,扣3分/次;
4.未落实上次会议工作要求,扣2分/项。
2.2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建立安全生产、安全技术、文明施工、消防、机械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明确职责
10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健全,扣2分/项。
2.3
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1.按国家相关规定设立安全监督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网络;
2.安全监督部门每周召开安全监督工作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
3.安全监督管部门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安全监督工作记录应完整;
4.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10
1.未设置安全监督部门,或未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分;
2.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扣1分/人;
3.未按时召开安全监督网络会议或会议记录不完整,扣2分/次;
4.安全管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工作未进行现场监督(查看监督记录或旁站记录),扣2分/次;
5.现场监督检查无记录,发现违章现象未制止(查看违章处罚记录),扣1分/次。
2.4
安全职责
1.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
2.项目经理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①组织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②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③保证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督促检查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每半年对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4.项目经理每月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
30
1.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得分;
2.未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扣5分/项;
3.未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扣5分;
4.未按规定召开安全工作例会,扣5分/次;
5.项目经理未主持安全工作例会,扣5分/次;
6.安全例会无记录,扣2分/次;
7.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扣5分/次;
8.检查出的问题没有进行整改,扣2分/项。
3 安全生产投入(60分)
序号
项目
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3.1
费用管理
1.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
2.编制项目需要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
3.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
30
1.未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扣10分;
2.未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扣10分;
3.无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或台帐记录,扣3分;
4.未有经批准的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扣10分。
3.2
费用使用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30
1.安全生产费用未按要求进行投入和使用,扣10分;
2.无安全生产费用归类统计,扣5分;
3.无安全费用投入的有效证据,扣5分。
4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6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及时识别、获取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形成清单、并及时更新发布;
2.严格遵守国家、行业及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0
1.未建立并发布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不得分;
2.使用过期的法规、规程、标准规范,扣2分/处。
4.2
规章制度
1.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具体见附录A);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部门。
20
1.未制定和发布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分;
2.安全管理制度不全,扣2分/项;
3.规章制度未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部门,扣2分/单位(部门)。
4.3
操作规程
根据岗位、工种特点,编制适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10
1.未根据岗位、工种特点,编制适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不得分;
2.岗位操作规程有缺陷,扣2分/项。
4.4
定期评审
每年对识别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一次评审。
5
1.未评审,不得分;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年度内未更新,扣2分。
4.5
修 订
根据评审情况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
5
1.未按评审结果修订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扣2分;
2.无修订记录资料,扣1分/项。
4.6
文件和档案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过程、活动、检查等安全记录台帐(见附录B),安全记录应及时整理和编目。
10
1.未按规定建立安全记录台帐,扣2分/项;
2.安全记录台帐未按有关要求及时整理和编目,扣1分/项。
5 安全教育培训(65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5.1
教育培训
管理
1.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责任人;
2.制定、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3.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10
1.未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或责任人,扣3分;
2.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扣4分;
3.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档案,扣3分。
5.2
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取得合格证书。
15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未持有效资格证,扣4分/人。
5.3
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1.每年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法规、制度、规程、生产技能的培训,并经考试确认符合岗位要求;
2.新入厂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3.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进行资格复审;
4.作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后重新上岗,应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5.实施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时,应组织“四新”应用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
6.做好每天的“站班会(班前会)”,并结合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做好安全交底;及时总结当班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0
1.现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仍进行作业,扣3分/人;
2.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扣2分/人;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扣3分/人;
4.作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后重新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扣1分/人;
5.实施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时,未组织“四新”应用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扣1分/人;
6.未组织每天的“站班会”,扣2分/次;
7.“站班会(班前会)”无安全交底、无危险点告知记录或记录内容不充实,扣1分/次。
5.4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1.组织或监督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
2.对参观、学习、实习等外来人员,应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和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的教育和告知,并做好相关监护工作。
10
1.未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扣2分/人;
2.未保存相关方和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记录,扣2分/人。
5.5
安全文化
建设
1.编制安全文化活动策划方案,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宣传,引导从业人员规范安全行为,形成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我要安全”的自我约束机制,保障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2.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学习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规定,学习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本岗位安全生产风险,提出预防措施;
3.建立安全生产承诺机制,每年初项目经理、管理部门、专业工地、班组及施工人员要对本项目、本科室、本工地、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承诺。
10
1.未制定安全文化活动策划方案,不得分;
2.未组织开展安全文化活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等),无活动记录,扣2分;
3.主要负责人未参加安全文化活动,扣1分/次;
4.各级管理人员未分层次建立安全生产承诺,扣2分/项。
6 施工设备管理(155分)
6.1 施工设备基础管理(65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6.1.1
组织机构
设置机构或安排设备管理专职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机械设备的管理,业务受企业本部机械管理部门指导。
8
1.未设置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不得分;
2.未明确其岗位职责,扣3分。
6.1.2
制度管理
1.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明确特种设备和大型施工设备(包括租赁)准入管理流程,包括:申报、审批、组织进场前的检验、安装验收、检验取证、定机定人、维护保养和安全监督检查;
2.大型施工设备和特种设备进场应按合同要求向监理单位书面报告;
3.收集适用机械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12
1.机械设备现场相关管理制度、管理流程不规范,扣8分/项;
2.未按要求向监理单位履行报审备案手续,扣2分/次;
3.未收集适用机械设备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扣5分/项。
6.1.3
验收及检验管理
1.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使用前进行验收;
2.特种设备应按相关规定进行注册登记;经有合法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施工设备、场内机动运输车辆牌证齐全、有效。
16
1.施工设备(特种设备)进场未经验收就投入使用,扣5分/台;
2.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合格证不在有效期内,扣10分/台;
3.场内运输车辆牌证等证件不齐全,扣3分/项;
4.使用无资质厂家生产的机械设备,扣8分/台。
6.1.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
1.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组织培训。
8
1.未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含分包方)管理台帐,不得分;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含分包方)未持有效证件,扣1分/人。
6.1.5
档案管理
1.建立施工设备(特种设备)(含分包方的)管理档案;档案齐全、准确;
2.现场应保管特种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安全检验合格证、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验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保护装置及附件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6
1.未建立含分包方的施工设备(特种设备)档案,不得分;
2.档案资料不完整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扣2分/项;
3.现场特种设备相关文件不齐全的,扣2分/项;
6.1.6
危险作业
控制
1.按要求编制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拆除的作业方案,并经过审批后实施,作业中严格执行;
2.施工设备主要技术负责人员、设备管理、安全监督人员等对危险作业项目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15
1.未按相关要求编制危险作业方案,或编制后未经审批实施,扣5分;
2.施工设备技术负责人、设备管理、安全监督人员未检查落实危险作业安全措施,扣3分/项。
6.2 施工设备使用管理(65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6.2.1
设备性能及作业环境
1.施工设备(特种设备)的金属结构、运行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接地等无缺陷;安全保护装置齐全;防护罩、盖板、梯子护栏等防护设施完好;
2.施工设备干净整洁;
3.设备基础应进行验收,确保符合技术文件要
求,并定期检查;
4.设备运行范围内无障碍,确保安全运行。
25
1.施工设备金属结构、运行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存在缺陷、接地不符要求;设备基础、轨道未经验收;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要求,扣3分/项;
2.施工设备润滑系统存在跑冒滴漏、紧固件松动、物件摆放零乱,未悬挂检验合格证,安全操作规程,扣2分/项;
3.施工设备灯光、信号指示仪表有缺失,扣2分/台;
4.两台及以上机械未制定相应的防碰撞措施,扣10分。
6.2.2
操作维修
保养
1.编制包括分包方在内的施工设备(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检查计划;
2.施工设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熟悉设备保养润滑图和安全保护装置。
15
1.未编制含分包方在内的施工设备(特种设
备)维修保养和安全检查计划,不得分;
2.未落实施工设备(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扣5分;
3.操作人员不熟悉所操作的设备保养润滑图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扣3分/人次。
6.2.3
监督检查
1.定期对施工设备(包括分包方的)操作人员资质进行检查;
2.按照安全检查计划,包括月度、季度,对施工设备开展专项检查,形成检查记录及缺陷整改记录;
3.根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等对施工设备开展专项检查。
15
1. 未对包括分包方的施工设备操作人员资质检查,扣3分;
2. 未根据月、季度的检查计划开展检查,未保存检查与整改记录,扣5分/项;
3. 未根据施工特点、季节变化等对施工设备开展专项检查,扣2分/次。
6.2.4
相关方施工设备管理
1. 租用、分包单位的施工设备(特种设备)符合安全使用条件;
2. 对合格供租方评价,签订施工设备租赁合同,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 对租用、分包单位的施工设备(特种设备),实施统一的安全管理。
10
1.施工设备不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的,不得分;
2.未签订租赁合同,5分/台;
3.租用施工设备合同中未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扣3分/项;
4.未将外租、分包单位的施工设备(特种设备),实施统一的安全管理,扣3分/台。
6.3 施工设备安装、拆除管理(25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6.3
安装、拆除管理
1.安装、拆除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资格有效、齐全;
2.安装前应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
3.安装、拆除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审批程序符合要求,作业前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后,进行相关试验,试验项目与本机说明书要求一致;
4.安装、拆除过程中的危险作业环节应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5.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应对关键工序进行现场指导,做好安装记录和过程检验记录;
6.安装检验合格后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25
1.安装、拆除单位的资质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2.安装、拆除作业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的,扣2分/人;
3.安装前未办理告知手续,扣5分/台;
4.未编制施工方案,作业前未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扣5分/项; 试验项目与本机说明书的要求不一致,扣5分/项;
5.安装、拆除过程中的危险作业环节未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扣5分/项;技术和安全负责人,未对关键工序进行现场指导,扣5分/次;
6.安装检验合格未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擅自将其投入使用,扣5分/台。
7 作业安全(270分)
7.1 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147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7.1.1
设计管理
1.研读施工图纸、技术文件,了解掌握工程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安全风险、职业健康危害;
2.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建立交底记录。
5
1.未认真研读施工图纸、技术文件,不了解建设工程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安全风险、职业健康危害,扣3分;
2.未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扣2分。
7.1.2
施工技术管理
1.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D)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E)专项施工方案,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4.重要临时设施、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见附录F)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5.针对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前,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填写、审查、签发应规范(见附录G);
6.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必须严格执行审核、审批;
7.项目施工前应对作业指导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并在交底书上签字确认。
26
1.施工组织设计未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扣5分/份;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专项施
工方案或编制不规范,扣5分/项;
3.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见附录E)的专项施工方案,没有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扣5分/项;
4.重要临时设施、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项目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扣3分/项;
5.施工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扣3分/份;
作业人员没有签字,扣1分/人;
6.危险作业项目施工前,未办理安全施工作
业票,扣2分/项;
7.安全施工作业票审核、签发不规范,扣2分/项;
8.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未严格执行审核、审批手续, 扣5分/项。
7.1.3
施工用电
1.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2.临时用电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宜采用“三相五线制”;
3.配电箱、开关柜内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板,不得相互混接;
4.配电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
5.发电机、电动机、电焊机、配电盘、控制盘及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铆工、焊工的工作平台和铁制的集装箱式休息室、工具间等设施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
6.现场照明满足安全用电要求;
7.加工、运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
8.定期开展临时用电检查,形成记录;
9.各类设备、设施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要求,并定期对临时接地进行检查和测量,记录齐全。
15
1.未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扣10分;
2.临时用电配电系统未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未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扣2分/项;
3.配电箱、开关柜内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混接,扣2分/项;
4.配电箱内电气元件排列不整齐、不牢固,配线排列不美观,绑扎不牢固,扣2分/项;
5.发电机、电动机、电焊机、配电盘、控制盘及变压器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铆工、焊工的工作平台和铁制的集装箱式办公室、休息室、工具间等设施未进行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扣2分/项;
6.现场照明未满足用电安全要求,扣1分/处;
7.用于加工、运输、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没有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扣2分/项;
8.未定时进行临时用电检查,形成记录,扣2分;
9.设备、设施的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扣2分/项;
10.未定期对临时接地进行检查和测量,扣3分。
7.1.4
安全设施
1.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投入管理台帐;
2.实施作业前,对安全设施布置进行全面策划;
3.安全设施与工程进度同步布置;
4.安全设施未经批准严禁挪动或移作他用;
5.在暴雨、台风、暴风雪等极端天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25
1.未建立健全安全设施投入管理台帐,扣5分;
2.安全设施未与工程进度同步布置,扣3分/处;
3.未按规定设置手扶水平安全绳、安全网等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不符合规范,扣2分/处;
4.高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速差自控或攀登自锁器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或使用的用品用具不符合要求,扣2分/人次;
5.临边、沟、坑、孔洞未设置安全围栏、盖板等设施,扣2分/处;
6.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楼层间出入口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扣2分/处;
7.机械、传送装置等转动部位未设置防护设施,或不符合规范要求,扣2分/处;
8.施工和生产运行区域、危险作业场所未设置安全隔离设施或醒目的警告标志,扣1分/处;
9.在暴雨、台风、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前后未组织有关人员检查安全设施或重新验收, 扣1分/次。
7.1.5
受限空间作业
1.受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2.受限空间施工、检修、清理作业,应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3.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4.受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通风、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
5.明应符合安全电压要求,使用电动工器具符合绝缘要求。
10
1.受限空间作业内未经通风和检测、未办理施工作业票,扣3分/处;
2.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扣3分/人;
3.对具有可燃气体和爆炸性粉尘的受限空间,相关设施不符合防爆要求,或作业人员未配备防火防爆工具,扣3分/项;
4.在受限空间未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扣1分/处;
5.在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作业时使用的照明电压不符合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的电动工器具不符合绝缘要求,扣1分/处。
7.1.6
脚手架与跨越架
1.大型脚手架和跨越架的搭设应编制脚手架和跨越架作业指导书,对作业人员进行交底,进行身体检查;
2.脚手架及脚手板、跨越架的选材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3.脚手架和跨越架搭设完成,验收合格,挂牌使用;
4.大型脚手架和大面积模板支架搭设、拆除过程中,实施旁站监督;
5.在暴雨、台风、暴风雪等极端天气前后组织有关人员对脚手架和跨越架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
16
1.大型脚手架和跨越架搭设未编制作业指导书,或未对作业人员交底,扣5分/项(人);
2.脚手架、脚手板、跨越架的选材、搭拆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扣3分/处;
3.脚手架、跨越架搭设未经验收、未挂牌使用,扣2分/处;
4.大型脚手架和大面积模板支架,搭、拆除过程中,未实施旁站监督,扣3分;
5.在暴雨、台风、暴风雪等极端天气未组织有关人员对脚手架和跨越架进行检查或重新验收,扣3分/次。
7.1.7
防火防爆
1.设置防火防爆管理人员,编制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2.氧气、乙炔、液氨、汽油等危险品仓库应有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房屋门、窗应向外开启;仓库采用防爆型电器;
3.防火、防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
4.现场存放炸药、雷管,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存放在专用仓库内,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领、退管理制度。
10
1.未配置防火防爆管理人员,未编制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扣2分/项;
2.现场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不符合规定,扣5分/项;
3.现场防火、防爆安全设施有缺陷,扣2分/处;
4.现场存放、领取炸药、雷管不符合规定,扣5分/项。
7.1.8
消防安全
1.设置消防管理人员,编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设施台帐;
2.现场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配置灭火器材;
3.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
5
1.未设置消防管理人员,未编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未开展消防设施日常检查,扣1分/项;
2.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未配备灭火器材,扣1分/项;
3.消防设施无防雨、防冻措施,灭火器失效,扣1分/项。
7.1.9
厂内交通安全
1.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标志、设施齐全;
2.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3.现场大型设备的运输及搬运制定运输方案;
4.按厂内交通标识,限速行驶;
5.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5
1.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标志、设施不齐全,扣1分/处;
2.厂内机动车未遵守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扣1分/台;
3.现场大型设备的运输及搬运未制定专项运输方案和安全措施,扣2分/次;
4.车辆在场区内未按厂内交通标识,限速行驶,扣1分/台;
5.无证驾驶或在场区内使用报废车辆,不得分。
7.1.10
文明施工
1.制定现场文明施工规划,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文明施工各项要求;
2.现场材料、设备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堆放整齐,符合搬运及消防要求;
3.施工场所保持整洁,垃圾或废料应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4.严禁流动吸烟;
5.临时建筑设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布置得当,环境整洁;
6.场区安全文明施工图牌(含集团公司的标识)、警示标志等醒目、齐全;
7.生活区及食堂的卫生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8.大型施工现场(30万及以上机组)应有现场医务室和专业人员,有卫生、急救、保健设施;
9.主厂房及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或干式厕所。
20
1.未编制文明施工策划方案,文明施工责任区未划分明确,扣8分/项;
2.现场材料、设备未按规定定置堆放整齐,扣2分/处;
3.施工场所未及时清理垃圾、废料,扣2分/处;
4.施工现场的道路不通畅、无排设施或排水功能不满足要求,扣2分/处;
5.未设置醒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图牌、标志,扣2分/处;
6.生活区及食堂卫生不符合有关规定,扣1分/处;
7.施工现场卫生、急救、保健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扣1分/处;
8.主厂房及施工现场未设置厕所或卫生不符合要求,扣2分/处;
9.现场有流动吸烟人员,扣1分/人。
7.1.11
调试运行
1.调试及运行(验收)前成立指挥机构,明确责任;
2.调试及运行(验收)前,编制的调试大纲、调试措施、试验方案(验收方案)等应有安全措施;
3.危险性较大的调试、试验项目,执行前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向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形成记录;
4.保护、联锁应按批准的试验方案进行试验和验收,并形成记录;
5.备用电源、不停电电源及保安电源切换可靠;
6.试运阶段严格执行“两票三制”,形成记录。
10
1.未成立指挥机构,未明确责任扣3分;
2.调试及运行(验收)前,编制的调试大纲、调试措施、试验方案(验收方案)等没有安全措施,扣2分;
3.危险性较大的调试、试验项目执行前未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未向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没有形成记录扣2分;
4.保护、联锁未按批准的试验方案进行试验和验收,没有形成记录扣2分;
5.备用电源、不停电电源及保安电源切换不能自动切换,扣2分;
6.试运阶段未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扣2分。
7.2 作业行为管理(123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实得分
7.2.1
爆破作业
1.建立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爆破作业单位在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加工、检验与销毁的安全技术要求及管理工作要求;
2.实施爆破作业前,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3.爆破影响区应采取相应安全警戒和防护措施,现场专人监控。
10
1.未建立爆破器材和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扣4分;
2.作业前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进行交底,扣3分/项;
3.爆破影响区未采取相应安全警戒和防护措施,扣3分;
4.爆破作业无专人现场监控,扣3分/项。
7.2.2
高边坡与基坑作业
1.施工前设置排水沟,并在开挖开口线外设置防护栏墙;
2.排架、作业平台搭设稳固,底部生根、杆件绑扎牢固、跳板满铺,临空面设置防护栏杆和防护网;
3.自上而下清理坡顶和坡面松碴、危石、不稳定物体;
4.垂直交叉作业应设隔离防护棚;
5.对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的高边坡,按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并在危险部位设置警示标志;
6.安排专人监护、巡视检查。
16
1.未设置、排水沟,未在开挖开口线外设置防护栏墙,扣2分/处;
2.排架、作业平台不稳固,或底部未生根、杆件绑扎不牢固、跳板未满铺,或临空面未设置防护栏杆和防护网等,扣2分/处;
3.未按自上而下的原则清理坡顶和坡面松碴、危石、不稳定物体,扣2分/处;
4.垂直交叉作业未设隔离防护棚,扣2分/处;
5.对断层、裂隙、破碎带等不良地质构造的高边坡,未按设计要求采取支护措施,危险部位未设置警示标志,扣2分/处;
6.未安排专人监护、巡视检查,扣2分/处。
7.2.3
洞室(隧道)作业
1.作业前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进洞室(隧道)前,做好排水系统;
3.Ⅲ、Ⅳ类围岩开挖除对洞室(隧道)进行加固外,应在洞口设置防护棚;
4.边坡上的浮石、危石应及时处理,并按设计要求及时支护;
5.按设计要求布置安全监测系统,及时进行监测、分析、反馈监测资料,并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
6.照明、通风、除尘满足规范要求。
15
1.未编制专项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扣4分;
2.进洞室(隧道)前,未做好内外部的排水
系统,扣2分/项;
3.Ⅲ、Ⅳ类围岩开挖未对洞室(隧道)进行
加固,或未在洞口设置防护棚,扣5分/处;
4.洞室(隧道)边坡上和洞室的浮石、危石
未及时处理,或未按设计要求及时支护,扣1分/处;
5.洞室(隧道)未按设计要求布置安全监测系统,或未进行安全监测,扣1分/处;
6.洞室(隧道)内照明、通风、除尘不满足规范要求,扣2分/处。
7.2.4
高处作业
1.高处作业人员体检合格;
2.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固定牢固,严禁高空抛掷物件;
3.设置的警示标志、安全网及其它安全防护设施规范;
4.正确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5.遇有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
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
16
1.高处作业人员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扣1分/人;
2.物料摆放不稳固,有坠落危险,扣2分/项;高处作业抛掷物件,扣2分/次;
3.警示标志、安全网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设置不规范,扣2分/项;
4.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不符合要求,扣2分/人次;
5.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条件下从事露天高处作业,扣3分;
6.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未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扣5分。
7.2.5
交叉作业
1.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巡视;
2.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
3.在与生产运行区进行交叉作业时,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制度,制定安全施工措施,进行交底。
8
1.安全监督人员未进行现场巡视,扣2分/处;
2.交叉作业时,未使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工具、材料等,扣2分/处;
3.在生产运行区进行交叉作业时,未办理工作票,或未交底的,2分/项。
7.2.6
起重作业
1.起重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施工作业票的规定要求;
2.严格执行“十不准吊”的原则;
3.起吊前应检查起重机械及其安全装置;吊件离地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正常后正式起吊;
4.严禁在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
5.恶劣气候或因照明不足,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15
1.起重作业未按照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扣2分/次;
2.起重作业违反“十不准吊”安全规程的,扣2分/次;
3.起吊前未检查起重机械及其安全装置,扣3分/次;
4.在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扣2分/处;
5.恶劣气候或因照明不足,仍进行起吊作业的,扣2分/项。
7.2.7
焊接作业
1.建立焊接作业人员管理台帐;
2.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时,应有防触
电、灼伤、爆炸和防金属飞溅引起火灾的措施;
3.焊接作业结束后,必须清理场地,切断电源,
仔细检查工作场所周围及防护设施,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8
1.焊接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或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扣1分/次;
2.进行焊接、切割与热处理作业无安全措施,扣1分/项;
3.未建立焊接作业人员管理台账,扣2分;
4.焊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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