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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晋昌隆电子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三项制度”
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8.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9.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10.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1. 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制埚操作规程
2. 擦埚操作规程
3. 打磨大板操作规程
4.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5. 喷砂操作规程
6. 切边倒角操作规程
7. 挑料操作规程
8. 维修工操作规程
9. 洗酸碱操作规程
10. 验埚操作规程
四、应急预案
1. 昌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2. 消防专项应急预案
(2)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组长:李卫涛
成员:赵瑞敏 韩昊伟
(3)财务部、仓库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组 长:米彬胜
成员:宋丽娟 冯倩 尚文进
(4)经营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组长:刘会宁
成员:李康 赵勇鹏
(5)品质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组长:范玉东
成员:赵瑞敏 韩昊伟
(6)安环科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组长:耿彦辉
成员:曹彦刚 陶彦昌 王焕存
5、公司各生产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各项安全指令,各部门要选配一名兼职的安全员。
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7、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撤离火灾现场,抢救集体财产,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具体按《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执行。
四、工作程序
1、成立公司消防工作委员会
1)成员:
(1)公司总经理任消防工作委员会主任;
(2)副总经理消防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3)各部室负责人为消防工作委员会成员;
(4)消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安环部,安环部经理兼办公室主任。
2)消防工作委员会职责:
(1)负责全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工作。
(2)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明确公司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及相应职责和任务。
(3)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计划和组织保障方案。
(4)审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研究讨论公司消防工作。定期通报公司消防安全情况,处理可能发生的重大消防问题。
(6)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各项生产经营工作日程,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消防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公司消防安全日常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按照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公司各项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经消防工作委员会审批后,负责监督执行。
(2)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演练.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及技能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提高全员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3)负责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修,保障其完好有效。
(4)组织实施防火安全检查,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并指定专人限期落实。
(5)发生火灾事故迅速组织扑救,并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对造成事故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6)做好消防档案管理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2、消防器材的配置与管理
1)公司按照国家《消防器材配置》规范要求,为各部门配备和设置灭火器材、设施。
2)消防器材严格做到“三勤三定、一不准”。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对灭火器材进行管理,器材上标明管理人。损坏或过期的灭火器材及时统计报办公室申请补充。
4)公司在有消防资质和许可证的经营部门购置、检测、维修消防器材、设施,并保证消防器材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检验、更换。
5)各部门安全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检查,保证其完好有效。
3、消防培训
1)公司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职工培训计划之中,每年按计划对兼职消防骨干和全体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培训和考核资料要存档管理。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
2)消防重点岗位、重点工种按规定进行专门培训。
3)对新上岗的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4、消防安全管理及考核
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环部负责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安环部科负责对消防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要重点加强管理,动用明火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各级消防组织建立工作、会议和汇报制度.
2)防火安全检查: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责任人应在记录上签字。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3)公司要建立消防管理档案台帐及消防重点部位登记记录,各部门要建立防火工作会议、检查、学习记录并确定专人负责。
4)消防安全管理考核:
(1)公司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安全考核之中。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给予行政处理,实行一票否决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各部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考核,由公司消防工作委员会负责。采取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专项或综合检查和年度评比、验收等形式。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保障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制定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其发放和使用情况。
2、仓库负责审核各部门填报的岗位(工种)人员数量,汇总公司的劳保用品需求数量,结合库存情况,库管员编制《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由库管科长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3、经营部负责按量采购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4、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的劳保用品的点验、接收、发放,管理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
四、工作程序
1、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审批、发放
1)、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由安环部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各工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品种、数量和使用年限标准。
2)、《职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执行。各使用部门按《职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的规定,每月6日左右到公司劳保仓库领取职工劳保用品,同时向仓库提供经主管审核过的岗位(工种)人员数量表。
3)、各部门特殊情况下所需计划(标准)外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使用部门书面申请,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经营部采购发放。
2、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及使用
1)、劳动防护用品品种: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护目镜、手套(布、线、皮、橡胶)、防尘口罩(纱布、3M、防尘面具)、洗涤用品。
2)、为满足职工职业健康安全需要,经营部根据计划从合格供方采购质量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3)、各部门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入库、出库、发放记录、库存等进行有效管理。
4)、部门主管要督促员工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5)、安全员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的应当即制止并督促改正。
。
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的管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定期复审。
2、行政部负责正确使用调配特种作业人员。
3、安环部和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行政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四、工作要求
1、特种作业范围包括: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厂内机动车驾驶、压力容器操作。
2、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1)行政部负责组织在特种作业人员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技术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训练,取得国家认可的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经体检证明身体健康的人员,可从事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必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定期审核制度;
3)按国家规定每二年对特种作业证书进行复审一次;
4)用人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工作项目必须有明确分工,不同工种人员不允许交叉使用;
5)行政部每年至少一次安排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
6)公司应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并配备安全的使用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7)行政部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不定期培训,以提高劳动技能与安全作业水平,并保存培训记录。
3、特种作业设备管理。
1)安环部负责制定特种设备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安环部负责联系资格单位对压力容器等按行业标准定期年检;
3)软电缆、电线完好无损,电气、机械防护装置完好;
4)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4、特种作业活动管理。
电工作业活动管理见《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5、电气焊割作业。
1)在公司规定的禁火区内,不准焊接,需要焊接时必须把工件移到指定的动火区或在安全区进行;
2)气焊、气割作业时,先检查焊、割矩射吸能力,防止因溶化金属飞溅物或气体杂质堵塞喷嘴而导致回火,点火时,喷嘴不能对人;
3)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连接氧气瓶、乙炔气的焊、割炬不得放在容器内,以防气体溢出,造成事故;
4)焊接作业前清理工件表面漆皮、铁锈、油污,在储存烧碱、硫磺、油、甲苯等类物质的容器中作业时,必须先彻底清洗容器,通风换气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5)焊接场所应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焊接空间积聚有害或窒息气体,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
6)焊接作业的可燃、易燃物料与焊接作业点火源距离不小于10米,焊接时乙炔瓶、氧气瓶与焊接作业点火源安全距离不小于10米;
7)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可能形成易燃、易爆、蒸汽或积聚爆炸性粉尘时)又不能采取防范措施的不能进行焊接作业;
8)焊接场所必须配有足够的水源、干砂、灭火工具和灭火器材;
9)电焊机、气焊与气割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6、厂内机动车驾驶管理。
1)厂内机动车辆主要有叉车、电瓶车平板车等;
2)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由办公室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3)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4)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技术安全;
5)驾驶员应注意车速、行车道,避免发生事故。严禁超重、超高装运货物;
6)公司办公用车安全管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7、高处作业管理。
1)作业高度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15~30米,为三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必备的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
3)电工高空作业须设专人监护;
4)高处作业地点,要划出安全禁区,并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上、下作业点时,手中不应拿物件。工具应放入工具袋里,传递物件应用吊绳,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办公与动力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动力部负责公司配电室和配电系统的日常管理部门,电工负责配电系统的操作管理。
三、管理程序
一)一般规定
1、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但下列物品除外:
1)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3)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4)消防器材
3、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1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确需进入应经公司主管批准,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留。
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二)配电室的日常巡视检查
1、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视检查的次数。
2、巡视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3)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4)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对室内环境进行清扫。
5)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三)配电系统的定期检查及维护
电工应按月或季度对配电系统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室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室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应修复。
3、检查配电室导线,特别是导线出入管口处的绝缘是否完好。
4、检查配电接地装置是否良好。
5、其它配电线路和设备的检查。
四)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对配电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保护管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可能。
五)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上级领导和动力车间报告。
六)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对配电室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做好相关记录。
2、电工要加强巡视,注意观察电压负荷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3、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4、配电室必须配备足够适用于电气线路或设备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5、配电室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堆放杂物。
6、主管领导或部门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安全隐患,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安全健康事件或事(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三、急管理原则
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逐级管理,分级负责”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各级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充分发挥应急响应的指挥作用。
三、应急管理机构
1、应急组织体系:
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公司常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负责公司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和指挥。
(1)、职 责
总指挥:
组织指挥全厂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外发布新闻。
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各司其职。
安环部经理:
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准确分析事故扩大的可能性,协调生产部决定生产系统局部或全面停车(动力车间负责配电室局部或全面停电拉闸)。根据事态发展程度和本部门应急处理效果,汇报总指挥,确定是否上报,请求社会支援。
生产、材料、品质经理:
负责事故处理时生产调度指挥,安排其他岗位正常或紧急停车,联系事故现场区域的停电、停气等措施。协助工程抢险、抢修,配合全公司按要求停电或局部停电、停气等措施。
及时汇报当时气温、气压、风向和空气湿度以及危化品扩散到空气中的不同区域的浓度,不断提供分析数据和信息。事故善后处理工作中,检查和分析水质是否受到污染。
仓库主管:
若危化品存储区域发生泄漏,负责及时向总指挥通报险情并组织仓库人员做抢险准备,在指挥人员就位及其他准备措施完成后,带领员工进行抢险工作。
行政部经理:
组织成立救治组,统一负责伤员的抢救和救治,负责现场医疗救护及中毒、和其它意外受伤人员的抢救。提供事故应急处理物资、器材、工具、交通车辆及事故善后处理。负责通讯联络、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
经营部经理: 当化学品事故不能在短时间控制时,及时通知处于事故现场周围的居民,有组织、有目标地疏散。
2、通讯网络和装备
公司内各岗位及各部门均设有内部电话,各指挥小组成员有手机可以24小时联络。
四、运行机制
1、预测与预警
各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预测预警系统,开展危险源辨识、环境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妥善处置。每个应急人员必须在岗位能熟练使用两个以上预警电话或其他报警方式。
2、 应急处置
在遇到险情时,公司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或车间主任(科长)具有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重大突发事故发生后,各事发源的第一目击者必须立即报告有关部门领导,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同时报告专职人员和专业部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源的现场人员与增援的应急人员在报告重大突发事故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
五、监督管理
1、 预案演练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对相关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作好演练过程的原始记录。
2、责任与奖惩
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对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而丧失应急的最佳机会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3、公司各类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由安环科进行监督管理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按照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压力容器房做好交接班前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班压力容器的运行情况。
2、交班者应提前做好准备,保持压力容器以及其他方面均正常并做好清洁工作。
3、交接班工作应在压力容器现场进行,对交接压力容器运行情况及发现的缺陷,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情况,阀门开关及供气情况,工具设备等,交班人员应引导接班人员对各项共同检查,如果当班发生事故 ,且尚未处理完毕,交班人员应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去。
4、在交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四交”和“四不交”
四交是:(1)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灵敏可靠。(2)压力容器附件和设备无异常。(3)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齐全无损坏。(4)压力容器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四不交是:(1)不交给喝醉酒或有重病不宜操作的容器人员。(2)在事故中不进行交接。(3)接班人员未到时,不交给其他无证的非正式容器人员。(4)压力容器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6、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有关运行等方面的通知和指令告知接班人员。交接的内容和存在问题应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交接班完成后发现的设备运行问题,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处理。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标准
一、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1)容器的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压力及温度波动幅度的控制值;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开、停机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中日常检查的部位和内容要求;
(4)容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
(5)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时的维护保养方法。
二、压力容器的检验
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定期检验周期根据检验机构决定。
2、对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进行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检验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方法进行处理,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三、安全装置的调整和检修
1、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安全装置和主要的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调整工作。需焊、挖补修理时,应由持特殊焊接工作操作证人员参加。
2、安全阀更新购置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检验部门和质检员的印章,并有注明检验日期,无出厂合格证严禁购置使用。
3、安全阀使用中应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调整后的安全阀应加铅封,并填写记录。检验调整工作应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未经许可,本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任意启封调整检验。
4、未经检验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得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表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卸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5、压力表的装设、校验与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每半年至少一次,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
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种类:
1、压力容器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压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压力容器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2、压力容器安装施工记录;
3、竣工验收报告;
4、特种设备监督部门压力容器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5、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6、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7、事故及故障记录;
8、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9、使用登记资料。
二、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参照本单位《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压力容器维修保养规定
1、压力容器使用的维护保养坚持“预防为主”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与坚持日常保养,保证其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
2、压力容器的使用必须在规定工艺参数下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经常检查压力容器外观,容器外观无鼓包、不变形、不泄漏、无裂纹迹象,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按管、紧固件、密封件部位等无损坏、泄漏现象。
3、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等)应齐全,安装正确,定期检查、检验,保证动作灵敏可靠。适时对蒸汽、空气安全阀进行手提排气卸压试验,防止安全阀声修、粘连、堵塞等。
4、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和“三不放过”,即确定原因,制定整改内容和时间,指定落实整改人员。整改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完成不放过,无防范措施不放过。
5、压力容器的操作、检修应经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6、压力容器应定期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7、压力容器的运行参数一旦超过许用值,但采取措施仍得不到有效控制时,应紧急停止运行。
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要点
压力容器的安全与容器使用关系极大。在容器运行过程中,从使用条件、环境条件和维修条件等方面采取措施,以保证容器的安全运行。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压力容器管理人员要熟悉容器的结构、类别、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法,认真填写压力容器使用记录。
3、压力容器要平稳操作。容器开始加压时,速度不宜过快,要防止压力的突然上升。加热或冷却都应缓慢进行,尽量避免操作中压力的频繁和大幅度波动,避免运行中容器温度的突然变化。
4、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5、禁带压拆卸压紧螺栓。
6、加强容器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操作中或设备上出现的不正常状态,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或消除。检查内容应包括工艺条件、设备状况及安全装置等方面。
7、处理紧急状况。
危化品管理制度
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的储藏、使用、装卸、废弃、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入库管理
1、 危险化学品入库时,要严格检验化学品的种类、规格、数量与送货单是否相符。同时并检验包装有无破损、有无倒置、标签发黄、有无泄漏。
2、 装卸作业前,相关人员要对危化品库房进行清扫,并对危化品包装固定物、搬运工具等进行检查,发现不牢固的及时进行更换。
3、 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操作规程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撞击、拖拉、倾倒、滚动等。对于腐蚀物品进行装卸时必须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 入库后根据危化品品种、性质分类,指定区域排放整齐,根据包装的材质和形状来确定垒高,并做好标识。
5、 填写入库单并登记入账。
二、 储存管理
1、 储存危险化学品,要设立专库、专人管理。严禁在园区院内、走廊、通道等公共地点存放,严禁私自外借、挪用化学品,出现被盗、丢失等现象要及时上报,妥善处理。
2、 危化品要按照特性、种类、规格分类存放,留出通道,严格控制储存量,并建立台账,做到帐、卡、物相符。
3、 危险化学品应放在托盘上,确保托盘平稳、结实,减少周转次数并方便领取和移动。
4、 库内保持干净、整洁、通风、严禁烟火,要备有灭火器、消防栓、沙池、铁锹、防爆开关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灭火器应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
5、同种化学品也应做到分批次存放,便于先进先出。
6、及时检查化学品的有效期,检查包装容器是否有泄漏,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排除。
7、危化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每天早晚有库管员对库内存放危险化学品进行巡检一次,做到及时发现泄漏隐患,及时解决。
8、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库房。
9、进入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10、仓库保管员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制度,熟悉储存物品的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有尖消防安全规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手续,对所保管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做数量准确,账、物相符,日清月结。每月月底盘点出入库清单,做到心中有数。
三、出库管理
1、危险化学品必须由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出库。
2、危险化学品出库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对入库时间较长的危险化学品出库时如有必要应进行复检。
3、按照部门负责人签字的领料单,并根据注明的品种、规格、数量办理出库,并由专门负责领用危化品的领取人签字。
4、使用部门领取危险化学品后,要设专人管理,在指定地点分类存放,张贴危险标志。一般车间等使用部门存放量不得超过两天的用量。
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紧急情况,要按照危险化学品数据表(MSDS)要求进行处理。
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的管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行政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证书的定期复审。
2、行政部负责正确使用调配特种作业人员。
3、安环部和特种设备使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行政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四、工作要求
1、特种作业范围包括: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厂内机动车驾驶、压力容器操作。
2、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1)行政部负责组织在特种作业人员独立上岗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技术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训练,取得国家认可的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经体检证明身体健康的人员,可从事特种作业;
2)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必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定期审核制度;
3)按国家规定每二年对特种作业证书进行复审一次;
4)用人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工作项目必须有明确分工,不同工种人员不允许交叉使用;
5)行政部每年至少一次安排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
6)公司应为特种作业人员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并配备安全的使用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7)行政部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不定期培训,以提高劳动技能与安全作业水平,并保存培训记录。
3、特种作业设备管理。
1)安环部负责制定特种设备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2)安环部负责联系资格单位对压力容器等按行业标准定期年检;
3)软电缆、电线完好无损,电气、机械防护装置完好;
4)作业人员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4、特种作业活动管理。
电工作业活动管理见《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5、电气焊割作业。
1)在公司规定的禁火区内,不准焊接,需要焊接时必须把工件移到指定的动火区或在安全区进行;
2)气焊、气割作业时,先检查焊、割矩射吸能力,防止因溶化金属飞溅物或气体杂质堵塞喷嘴而导致回火,点火时,喷嘴不能对人;
3)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连接氧气瓶、乙炔气的焊、割炬不得放在容器内,以防气体溢出,造成事故;
4)焊接作业前清理工件表面漆皮、铁锈、油污,在储存烧碱、硫磺、油、甲苯等类物质的容器中作业时,必须先彻底清洗容器,通风换气后,方可进行焊接作业;
5)焊接场所应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焊接空间积聚有害或窒息气体,同时应有专人负责监护工作;
6)焊接作业的可燃、易燃物料与焊接作业点火源距离不小于10米,焊接时乙炔瓶、氧气瓶与焊接作业点火源安全距离不小于10米;
7)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可能形成易燃、易爆、蒸汽或积聚爆炸性粉尘时)又不能采取防范措施的不能进行焊接作业;
8)焊接场所必须配有足够的水源、干砂、灭火工具和灭火器材;
9)电焊机、气焊与气割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6、厂内机动车驾驶管理。
1)厂内机动车辆主要有叉车、电瓶车平板车等;
2)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由办公室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3)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发证;
4)驾驶员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技术安全;
5)驾驶员应注意车速、行车道,避免发生事故。严禁超重、超高装运货物;
6)公司办公用车安全管理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7、高处作业管理。
1)作业高度2~5米时,为一级高处作业;5~15米时,为二级高处作业,15~30米,为三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必备的防护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
3)电工高空作业须设专人监护;
4)高处作业地点,要划出安全禁区,并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上、下作业点时,手中不应拿物件。工具应放入工具袋里,传递物件应用吊绳,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一、目的
为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素质及安全生产技能,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对象
本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三、培训要求
1、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调入人员、实习人员、外包工),均需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公司内部调动(包括车间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
3、进入公司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
4、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5、各单位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每年对全公司员工进行至少一次的安全培训,并建立专门档案。
6、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办公室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员工培训档案”。
7、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
8、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独立作业。
9、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小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8学时。
10、考核不合格者,继续再培训直至考核合格,否则解聘,不再录用。
制埚操作规程
1开机前准备
⑴观察水池及纯净水水位,开启一、二次冷却水泵,真空供水泵,并调好水压并确认循环正常;
⑵安装好石墨柱、电极,确认电焊机、接触器状况正常后,将配电盘上的闸刀开关闭合,断路器供电;
⑶检查各控制开关位置是否正确,将控制台断路器依次合上,检查各部分动作是否正常,调节好电极、水套,模具等位置;
⑷开启真空泵,调节进水阀至适当液位,检查管道是否漏气;
⑸开启循环风机、除尘风机,并确认工作正常。
2造型
⑴将模具摆至装料位置,转速调至高速,开启抽真空阀门,并确认。
⑵操作员用簸萁将石英砂倒入旋转的模具,掌握流量均匀,厚度分布适当平滑,上部以出现飞料为准。
⑶用制子将石英砂缓慢刮平,至弧处出现余料为止。
⑷将模具摆至上料位,转速降为中速,操作员站在造型小车上,协助员手持手灯站在模具小车上,用制子缓慢开始刮料,直至模具中心剩余直径约3cm的小坑为止。
⑸用小料斗将其填平,开始居于觉得在底部泼料。
3烧制
⑴确认主机及各辅助设备运行良好后,打开控制电源开关,电弧开关、电极势能、自动,按下启动按钮,观察设备运行情况。
⑵待正常就位,起弧后,迅速调整电极间隙,电弧位置。电弧位置调至大板与模具上三分之一处加热。
⑶在上部烧制一定时间或温升后,扳动下三分之一处,继续烧制。
⑷在达到一定时间或温升后,扳动滑板开关上移,上移过程中按下停止按钮,设备自动停弧,开门上、滑板、出小车。
4出埚
⑴降温后,把小车放在模具下方,将模具摆至下料位,甩去埚口浮砂后,检验坩埚是否合格,如合格,则将模具调至低速。
⑵用橡皮锤轻轻敲打模具上沿,流出浮砂。
⑶出埚时注意扶好,防止与小车壁碰撞损坏。
擦埚操作规程
1、必须穿戴连体工作服,戴防毒面具。由于存在轻微的静电,戴手套时,必须戴防静电手套;
2、搬运坩埚注意轻拿轻放,在工作台上一定要放稳;
3、擦埚前,必须检查坩埚是否在前个工序出现质量问题,是否留有水印或悬浮在坩埚表面的微小颗粒等,做好擦前擦后检查工作;
4、擦埚时一定要匀,注意坩埚安全;
5、擦坩埚里面时应换纱布,由底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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