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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股份公司广州供电段文件
广供电段安发〔2010〕49号
关于发布《广州供电段营业线牵引供电
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细则(暂行)》的通知
段管内各部门:
为加强段管内牵引供电营业线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段对《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牵引供电营业线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建立了《广州供电段营业线牵引供电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细则》,现予以发布。请各部门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广州供电段营业线牵引供电施工
重大危险源管理细则(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牵引供电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因供电施工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广州铁路(集团)公司牵引供电营业线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并结合集团公司新修订《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细则》,以及V型天窗、夜间天窗作业及停送电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营业线牵引供电施工重大危险源指牵引供电施工中可能危及列车行车安全、自轮运转设备运行安全及人身安全的作业项目。
第三条 段管内既有电气化线路的接触网更新改造、大修等施工,均由我段作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从施工方案的编制或审核、安全卡控措施的制定、作业计划的申报、安全预想会的组织、现场的安全卡控等各个环节,我段均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所有在我段管内或将交付我段管理的营业线施工作业项目,我段必须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在营业线上的一切作业,必须在我段施工配合人员或安全监督员的带领下才能上道;施工单位轨道车进入我段管范围内前,必须有我段专业干部或司机引道方可上线。
第五条 段对管内的施工分成两大模块,即以我段为主体单位的施工项目模块(第一模块)和我段为配合单位的施工项目模块(第二模块)。本办法适用于以我段为主体单位的施工项目模块,即适用于管内牵引供电设备大修和改造施工和日常维修作业。对电力设备大修和改造施工、营业线范围内的桥涵等基建项目,以及配合工务、电务、通信等单位的非牵引供电专业的施工(即以其它单位为主体的施工项目),由安全科另行制定管理细则执行;对新工程线引入既有车站的站前电气化工程,以及新建电气化铁路的施工,在设备尚未交付我段管理前按第二模块办理。
第二章 牵引供电施工重大危险源项目
第六条 牵引供电营业线施工重大危险源项目,分为可能危及列车行车安全、自轮运转设备运行安全及人身安全三大类。
1、可能危及列车行车安全的作业
(1)使用轨道吊车进行吊装作业
(2)接触网支柱安装及拆除作业
(3)需旋转作业车作业平台的作业
(4)接触网放线、剪线作业
(5)机料具搬运需跨越未封锁线路的作业
(6)基础开挖作业
2、使用自轮运转设备的作业
3、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
(1)在未封锁线路进行参数测量
(2)需接触网停电的施工配合
(3)站场、枢纽处两供电单元结合部的作业
第七条 根据作业项目危险程度的不同,将重大危险源项目划分为3个等级。
1、I级重大危险源项目
(1)使用轨道吊车进行吊装作业
(2)接触网支柱安装及拆除作业
(3)接触网放线、剪线作业
(4)出动4台及以上作业车辆的天窗作业
2、Ⅱ级重大危险源项目
(1)枢纽、分相等两供电单元结合部的作业。
(2)出动3台作业车辆的天窗作业
(3)基础开挖、浇注作业
3、Ⅲ级重大危险源作业项目
(1)在未封锁线路进行参数测量作业
(2)出动2台作业车辆的天窗作业
(3)需接触网停电的施工配合
第三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
第八条 为加强施工重大危险源组织管理,段成立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段长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段长
副组长:其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
成 员:安全、技术、教育、调度,各接触网供电/检修/抢修车间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第九条 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月度施工安全会议,总结上月管内施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统筹安排次月管内施工项目及计划,明确各施工项目危险源等级,下达重大危险源施工计划,并按要求指定人员组建现场施工小组。会议可与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合并召开,但领导小组各成员发言中必须有施工安全方面的内容。
第十条 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科室职责:
1、安全科:负责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日常工作,每月对段施工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负责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审定,按要求对包含危险源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盯控、检查,及时通报施工安全重大隐患。
2、技术科: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制或审核,统筹编制管内月度施工计划。
2、 教育科:负责对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含外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组织考试。
3、 调度:负责月度计划、日计划的审核、上报;对每日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确定危险源施工项目的等级并安排相应的干部跟班盯控。
第四章 重大危险源施工方案管理
第十一条 接触网更新改造、大修等应纳入施工项目范畴的施工作业,必须提报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由段技术科编制或审核,段安全科对方案安全措施进行审查,经安全副段长或主管副段长签发后上报集团公司机务处审核,方案未经审核严禁施工。
第十二条 提报的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人员名单、施工项目及负责人、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施工方式及流程、封锁施工关健工序用时网络图、施工进度计划与工期、施工配合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组织、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施工应急处置预案、施工防护办法、列车运行条件、验收安排、施工安全协议书等基本内容。
第十三条 施工内容中包含供电施工重大危险源项目的,必须在施工方案中制定相应的安全卡控措施及细化实施方案。
第五章 重大危险源施工计划管理
第十四条 在进行供电营业线施工前,必须申报天窗作业计划,天窗计划按用途分为施工计划和维修计划。包含以下作业项目以及超出图定维修天窗时间的天窗作业,均须纳入施工计划的范畴:
1、接触网立杆与支柱拆除
2、接触线(承力索)更换
3、硬横梁、软横跨更换
4、出动4台及以上作业车辆的接触网整治
5、网上设备(如平腕臂、绝缘子等)集中更换或擦拭(零散更换可纳入维修计划)
6、轨道吊车吊装作业
7、隧道内定位立柱安装
8、分相改造
9、供电线、回流线、架空地线更换
10、需变电所全所停电的施工
第十五条 月度计划编制与审批
1、各种施工作业(维修天窗作业计划除外)均应纳入月度施工计划。月度施工计划由段技术科负责统筹编制并由主管副段长签字后,于每月14日18:00前以电子表格形式将次月计划报机务处,段调度于每月19日18:00前将机务处批复的月度计划上报至施工信息平台。
2、枢纽地区需使用自轮运转设备的月度施工计划,在上报至施工信息平台时须细化到每日作业的日计划,作业范围、内容与条件相同的可合并为一条计划。
3、月度维修计划由段调度编制后向相应车务站段提报。
第十六条 施工及维修日计划编制
1、施工及维修日计划由段调度负责审核,并在施工前3日将施工及维修日计划报机务处审批。需要审核的内容如下:
(1)施工日计划与相应的月度施工计划及施工电报内容是否一致。
(2)作业里程是否正确,作业范围与停电范围是否相符。
(3)在站场或跨越站界施工,需出动自轮运转设备的作业计划,作业车只允许在一条径路上进行维修作业,且须封锁该条进路上区间、咽喉区有关道岔和站内有关股道。
(4)日计划格式及描述是否符合要求。
2、包含I级危险源项目的应制定日细化施工组织方案,所有包含危险源项目的日计划,均须在施工计划备注栏注明所包含的危险源项目及天窗盯岗人员姓名及手机号码。
3、除危及安全的情况外,原则上不允许申报临时计划。确须申报临时计划的,必须填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经主管副段长签字批准后报机务处审核。
第十七条 段调度应对包含I、Ⅱ级危险源作业的工作票主要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审核作业内容、范围与计划是否相符、地线设置、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规定。包含Ⅲ级危险源作业的工作票须由相应车间进行审核。
第六章 重大危险源现场卡控措施
第十八条 在包含危险源的施工项目开始前,段针对具体重大危险源施工项目成立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
1.包含Ⅰ级危险源的施工由主管副段长担任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组长,成员由段安全、技术、验收、教育、车间及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组成。
2.包含Ⅱ级危险源的施工由段安全、技术科科长(副科长)担任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组长,成员由段安全、技术科、验收室主管人员、车间主任组成。
3、包含Ⅲ级危险源的施工由相应车间主任或副主任担任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组长,成员由车间技术人员、工区工长组成。
第十九条 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的成立程序:
Ⅰ、Ⅱ级危险源的施工由技术科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具体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人员名单,由段调度制定排班表实施;Ⅲ级危险源的施工由相应车间指定具体安全监督管理小组人员名单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职责:
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1、检查施工各项安全措施、人员培训是否到位,施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充分。
2、组织召开施工方案会、分工会及班前预想会,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关键点讲解,布置施工安全卡控措施。分工会后,对当天工作任务及安全重点进行抽考,对抽考不合格的人员要重新讲解并发牌考核。
3、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与安全卡控工作,及时制止施工中的违章违纪行为,协调解决施工期间临时发生的问题。
4、施工结束后负责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发生的问题组织制订整改措施。
5、实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成员与现场同考核制度,出现D类及以上事故,要对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成员进行相应的考核。
第二十一条 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盯控制度:
1、项目新开工、转场、停工一个月以上复工的前3个天窗,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组长必须参加施工作业,对施工方案会、预备会、现场作业等施工全流程进行盯控,理顺安全卡控各环节。之后,I级危险源施工可由组长指定安全、技术科、验收室科长(副科长),Ⅱ级危险源施工可由组长指定安全、技术科、验收室主管技术人员,Ⅲ级危险源施工可由组长指定胜任车间干部对现场作业进行盯控,并及时向组长反馈信息。
2、当日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盯控人员,应明确盯控内容与职责,重点对施工安全关键点进行盯控,对违反关键点措施的要坚决制止,乃至终止当日施工作业。(关键点内容见附件二)。
第二十二条 所有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含路外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由段教育科进行施工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与施工作业。
第二十三条 接触网带电测量、支柱培土、支柱更换火花间隙、更换接地线等不影响接触网和线桥设备正常使用的作业,可利用列车间隔时间进行,但必须设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在联系中断时必须停止作业。
第二十四条 开始施工作业前,由我段驻站联络员向车站申请进行施工作业,并填记《行车设备检查(施工)登记簿》,填记内容必须与调度所批准的作业计划项目与封锁范围一致。
第二十五条 在作业区域两端,必须按规定设置行车防护人员。
第二十六条 在未下达封锁或准许作业命令前,施工作业人员不得进入线路作业。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我段人员的带领下才能上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在所有施工作业人员撤离线路后,方可解除线路封锁。
第二十七条 使用自轮运转设备的作业安全卡控措施
1、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在施工作业开始前,由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负责人指定胜任人员添乘每台作业车辆,负责作业车安全卡控,并按照《轨道作业车添乘人员关键点确认单》(附件三)确认作业项目并写实记录;添乘人员发现作业人员未认真按照作业项目执行时须立即指正督促整改,否则不得进行下一步作业,并将当时详细情况记录在确认单备注栏。施工完毕后交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小组负责人签认,确认单须保存一年。
2、加强作业确认检查。段安全科要加强对添乘人员在添乘过程中安全盯控及现场写实的检查,督促作业人员按照安全关键点逐一检查并填写确认单。
第二十八条 为确保危险源施工项目作业安全,特针对以下危险源项目分别制定作业指导书,各部门在进行包含危险源项目施工时要严格落实作业指导书要求,确保施工安全。
1、轨道吊吊装作业指导书。(附件四)
2、接触网支柱安装及拆除作业指导书。(附件五)
3、接触网放线、剪线作业指导书。(附件六)
4、枢纽、大站等两供电单元结合部作业指导书。(附件七)
5、基础开挖、浇注作业指导书。(附件八)
6、跨越未封锁线路搬运机料具作业指导书。(附件九)
7、在未封锁线路进行参数测量作业指导书。(附件十)
8、接触网停电配合作业指导书(含救援应急配合)。(附件十一)
9、作业车平台旋转作业指导书。(附件十二)
第七章 重大危险源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九条 段调度要维持计划管理的严肃性,建立施工(维修)计划审核制度及考核措施,对提报错误计划的车间、调度员要提出考核建议,纳入段施工安全考核。对各车间上报至段调度的错误计划,由段调度进行件件分析,并形成考核通报,报安全科执行;对段调度上报至集团公司的错误计划,由段安全科进行分析,连同车间上报段调度的错误计划一并通报,并追究责任。段安全科、段调度将分析报告及处理结果进行存档备查。
第三十条 段安全科要加强对危险源施工项目的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内容与施工计划是否相符、盯岗干部是否按要求就位、安全措施是否到位,若发现与施工计划不符或盯岗干部、安全措施不到位的,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对包含Ⅰ、Ⅱ级危险源施工电话抽查须达到100%,Ⅲ级危险源施工电话抽查须达到50%。
第三十一条 牵引供电重大危险源施工全过程检查量化标准
1、段领导每人每月检查Ⅰ级危险源施工不少于3次,Ⅱ、Ⅲ级危险源施工不少于1次。
2、段安全、技术、验收科室科长(副科长)及主管技术人员,每人每月检查Ⅰ级危险源施工不少于4次,Ⅱ、Ⅲ级危险源施工不少于2次。
3、车间主任(副主任),对Ⅰ级危险源施工必须全程由主任(副主任)现场组织,检查Ⅱ、Ⅲ级危险源施工每人每月不少于5次。在本车间有重大危险源施工项目时,都应有干部全过程盯控。
第三十二条 各级检查人员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在发现时间一周内从网上以问题库格式报段安全科;段安全科对本段及各级检查人员检查发现问题纳入施工安全问题库,将发现的问题纳入本段车间月度排名考核并定期通报。
第三十三条 检查人员发现影响行车安全的问题,必须以《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形式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情节严重或未按要求整改的,可填写《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处理,整改完毕并自检满足行车安全要求后,向《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签发人(单位)申请复工,经复查满足复工条件并签认后方可复工。施工单位拒不签字(拒不整改、拒不停工)的,各级检查人员要立即向安全科反馈,由安全科报段主管领导或集团公司安监室进行处理。
第三十四条 段安全科要严格《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责任人的追究,对负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照事故苗头进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可比照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安全科要不定期组织各车间交叉检查、学习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附件一:供电施工安全管理流程图
施工方案
工程立项
技术科审核
安全科审核
段领导签字
机务处审批
月度计划
技术科编制
月度会议讨论确定等级
机务处审批
段电调报入施工平台
日计划
成立现场小组
段电调提报
机务处审批
实施作业
预备会、方案会
现场盯控
检查考核
附件二:供电施工安全关键卡控点
一、施工准备阶段关键卡控点:
1. 供电天窗作业必须按规定组织召开施工安全预想会。
2. V停区段使用的作业车必须有平台旋转限位装置。
3. 高铁使用轨道车作业计划没有注明添乘干部、指导司机不得批准计划。
4. 梯车禁止在线路封锁前进入防护栅栏内,无栅栏区段禁止进入路肩。
5. 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未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制度培训并考试合格,不得参加供电施工作业
6. 供电段电气化施工配合人员必须随施工单位人员一齐出动,一齐收工,做到全过程监控。
7. V停及分区停电作业必须用不同颜色标示出作业范围内停电和非停电设备,并要求每个作业者都掌握。
8. 供电段施工监控人员必须参加施工单位分工会、预想会。
9. 天窗作业分工必须明确每个作业人员的具体作业内容。
10. 轨道车司机和添乘人员必须参加施工预想会和分工会,明确轨道车停车地点、摘挂地点、连挂地点,作业中严禁变更。
11. 天窗作业需使用作业车平台或使用吊车,天窗前在库内必须对作业车旋转平台及轨道吊的旋转及升降情况进行检查和试验。
二、施工过程关键卡控点:
12. 12供电天窗作业没有设行车防护不得开始作业,行车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用品
13. V停作业邻线来车必须暂停作业
14. 两个及以上作业小组同时作业时,工作领导人必须在消令表上逐一确认登记
15. 基坑开挖、基础浇制必须有供电段施工监控人员时刻在现场监控
16. V停作业禁止在邻线侧上下车
使用作业车作业关键卡控点:
17. 作业车辆禁止在未封锁岔群上停留;
18.
19. 轨道车上线作业添乘人员必须按规定逐项填写作业确认单
20. 高铁轨道车指导司机和添乘干部未到位不得动车
21. 轨道车禁止无计划接送人员
22. V停作业邻线来车时禁止旋转平台
23. 使用作业车作业必须有专人操作平台
24. 作业中人员上下作业平台必须先与平台操作人员联系后才可进行
25. 高铁使用作业车线路外轨超高超过120mm,禁止平台向曲内旋转,超高小于120mm,向曲内旋转平台必须打抓轨器;
26. 高铁轨道车旋转作业需安排专人测量线路超高,没有进行超高测量前禁止旋转平台;
使用轨道吊车作业关键卡控点:
27. 轨道吊车吊装作业必须打支腿
28. V停轨道吊车作业,接到邻线来车通知必须立即停止吊装操作,起吊物须固定牢靠
29. 供电施工轨道吊吊装3米以上的长大物件必须使用牵引绳
30. V停天窗使用轨道吊车作业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吊臂的伸缩、转动,起吊物件任何时候不得侵入未封锁线路限界。
三、施工结束阶段
31. 施工改造必须派专人对施工影响范围内设备进行检查后方可消令
32. 梯车作业完毕禁止摆放在线路旁
33. 高铁施工作业必须对携带机料具进行清点,不得遗留在栏栅内侧。
附件三:轨道作业车添乘人员关键点确认单
车号: 车次: 车间: 作业地点 : 时 间:
司机: 学习司机: 添乘人员: 签认:
既有线轨道作业车作业流程及项目
序号
作业流程
确认关键点项目
确认
备注
一
天窗预想会
1.了解天窗类型及是否制定运行进路、停车、解钩、连挂地点、作业范围的方案
2.作业范围内平台向曲线内侧旋转地点及外轨超高值
3.确定作业平台操作人
二
库内整备作业
1.司机检查三大件,标志、防护灯作用良好
2.司机进行制动机试验、走行部安全检查
3.学习司机撤除防溜、检查铁鞋安放状态
三
出库
进入封锁区间的作业
1.司机调车联控,机班确认出库信号,出库速度≤5KM/H
2.站内调车过岔速度≤20 KM/H,调车速度≤30 KM/H
3.机班复诵调度命令,司机与车站联控
4.进入区间前司机进行监控参数输入,学习司机确认
5.整列进入封锁区间,速度≤60 KM/H
6.区间作业分界点进行分钩,分钩后运行速度≤40KM/H,作业速度≤10 KM/H,车上防护信号按规定显示
四
平台旋转作业
1.V型天窗作业平台须加装旋转限位装置,禁止向未封锁邻线旋转,邻线有列车通过前作业平台停止作业
2.向曲线内旋转前外轨超高大于120MM,司机进行制动防溜、学习司机安放抓轨器
记录外轨超高值
3. 移动轨道车前复位作业平台
4.司机进行制动防溜、学习司机收回抓轨器
五
封锁区间返回
1.机班确认被连挂车位置,距被挂车150M速度10KM/H,连挂前20米一旦停车
2.被连挂车机班接到连挂通知后禁止动车,做好防护
3.连挂完毕司机进行监控参数输入、学习司机确认
4.司机返回进站前与车站联控
5.司机返回进站前一度停车、机班确认进站信号
六
入库作业
1.站内调车过岔速度≤20 KM/H,调车速度≤30 KM/H
2.司机调车联控,机班确认入库信号,入库速度≤5KM/H
3.机班库内打铁鞋防溜
注:每项由添乘人员确认,同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标准化作业。确认栏正常情况打√,非正常情况打╳,并立即责令作业人员按作业项目内容执行,在备注栏记录当时实际情况。
附件四:
轨道吊吊装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规范轨道吊标准操纵程序,保障吊装作业安全,提高轨道吊车司机业务操作水平和作业效率。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吊在验收合格的标准轨距线路上吊装作业。
3.所需人员、机具、材料:
人员:轨道吊司机、轨道吊副司机、司索工、指挥人员、施工配合人员;
工具:各种规格的活动扳手、开口扳手、梅花扳手各一套,扭力扳手一把,两把450mm管钳,内六角扳手(一套),钳子二把(含一把尖嘴钳)、螺丝刀(“十”字、“一”字各一把)、复轨器一套。
材料: 5m、3m钢丝绳各两根,1m长枕木头六根,安全栓绳两根,25L备用油桶一个,随车备品备件,防护用品,指挥用品等。
4.工作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
程序
项目
内容
工作程序
安全措施
一、前期准备工作
(一)司机管理
1、对轨道吊司机的要求
(1)司机应熟知轨道吊的构造、作用和基本原理,熟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有关轨道吊安全作业的规章、办法。经专业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司机驾驶证、特种人员作业证后方可操纵轨道吊。
1、轨道吊司机在工作前应充分休息,严禁饮酒。在工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严禁从事与操纵轨道吊无关的任何活动。
2、严禁无证操纵轨道吊。
二班前准备工作
2、作业计划
(1)轨道吊作业需纳入日施工计划,必须开具工作票。
(2)作业负责人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
1、工作票必须经车间干部审核。
2、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必须正确、完备。
3、不能随意变更轨道吊作业计划。
4、不能超出工作票计划范围作业。
5、工作票必须设有轨道吊作业行车防护内容。
6、司机、副司机、司索工、指挥人员等必须参加预想会,并制定详细的作业安全措施。
3、开好预想会
(1)工作领导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安排工作任务并做出具体要求。
二、吊装作业
(三)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4、检查、确认项目
(1)检查各运动部件及轴承的油润状态。
(2)检查柴油机和传动部分及安全设备和防护装置。
(3)检查各连接处螺帽和键紧
固情况,检查液压系统有无泄漏。
(4)检查吊钩状态及安放位置是否稳妥,并确认其作用良好。
(5)检查走行、起重、传动部件的油润与给油装置。
(6)检查轨道吊吊机设备减速箱工作情况。
(7)检查支持梁、液压走行轮及锁紧装置状态。
(8)检查轨道吊各照明装置、标志灯及汽笛工作情况。
(9)检查燃油、水、液压油贮量是否充足,各管路不得有漏泄。
(10)检查各安全装置及基础制动装置、走行部作用是否良好。
(11)闭合蓄电池闸刀,检查电流表是否指示规定标准,各种仪表是否 显示正常。
1、起重机作为特种设备必须经专业机构进行年度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2、轨道吊作业前必须在作业地点两端按要求设置行车防护。
3、吊装作业前必须对钢丝绳,绳轮及吊钩等状态做必要的检查。严禁轨道吊各工作部件带病工作。
4、安全牵引绳长度必须符合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牵引。
(四)作业过程
5、操作过程
(1)轨道吊作业前根据要求打好支腿。
(3)操作吊臂前,须使轴头锁定油缸可靠锁定车体与轴箱(实现刚性连接)。
(2)司机使吊钩脱开安全挂绳,将吊臂旋转到需要吊装的位置。
(4)起吊作业中,轨道吊驾驶室内必须保持一名乘务员,配合吊车司机进行吊装作业,防止车辆发生溜逸。
(5)轨道吊在进行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操作动作。吊臂不得超出规定范围作业。
(6) 轨道吊严禁超载使用,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根吊索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所允许最大承载重量的80%。
(7)轨道吊在工作时,吊钩与滑轮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少于200毫米),防止卷扬过限拉断钢丝绳。
1、轨道吊在进入作业地区前,司机应确认线路状态是否良好,线路不良不得将轨道吊开入,并立即要求终止吊装作业;
2、轨道吊作业前必须使车列保持制动状态。
3、操纵吊臂前,按规定打好支腿。
4、起吊作业吊臂开始受力时,注意车辆及支腿情况有无异常,发现异常立即停止作业;
5、吊装物件长度超过3m(含)以上时,应指定专人在物件两端系好牵引绳,防止物件侵入邻线或碰撞铁路器材、建筑物;
6、邻线来车时,座台联络员及行车防护人员必须及时通知作业现场,固定吊装物,停止吊装作业;
7、V形天窗作业时,严禁吊臂作360°旋转,且旋转角度不得超过靠邻线侧本车辆轮廓线。
8、禁止轨道吊在六级以上大风及不能确保安全的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作业。
9、司机应按司索工的指挥进行吊装作业,若对司索工指挥信号不明时应停止作业,对其他人员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司机均应立即执行。
(8)在坡道上停放轨道吊时,应打好止轮器并拧紧手闸,在6‰以上的坡道上作业时应连挂机车。
(9)停工或休息时,不准将吊物悬挂在空中。
(10)在夜间或雾天作业时,司机应注意保持工作地点的充分照明,视野不清时应停止作业。
(11)吊装作业时严格执行“七禁止”和“十不吊”制度。
(12)轨道吊各部件的运转或制动均应平稳,不得急剧起停。机械运转不得突然改变方向。
(13)不得在吊起物件时关闭发动机。
10、严格执行“七禁止”制度
(1)、禁止起重臂下站人、过人。
(2)禁止站在死角和平车车边上。
(3)禁止站在起吊物件上及动车起吊。
(4)禁止用手校正吊高0.5m以上的物体。
(5)禁止用手、脚伸入已吊起重物下方直接取放衬物、垫木等。
(6)禁止重物下降时快速重放。
(7)禁止用起重机拉动车辆和撞击物件。
11、严格执行“十不吊”制度
(1)安全装置失效不吊。
(2)未试吊不吊。
(3)超重、超跨度和重量不清不吊。
(4)非专人指挥不吊。
(5)光线不好,信号不明不吊。
(6)吊钩未对正重物中心不吊。
(7)套索不稳,带棱角物件未垫好不吊。
(8)重物相压、相钩、相夹不吊。
(9)货物未栓牵引绳或推送钩具不吊。
(10)钢索跳槽、互绞、钢轨夹钳不牢不吊。
(五)吊装后的工作
8、作业完毕后,司机应遵守下列规定
(1)将吊臂、吊钩复位,在吊钩上挂好安全绳索。
(2)按要求收好支腿。
(3)督促作业人员检查安全备品,工具归位,并将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4)将轨道吊停留于指定地点,作好防溜措施并指定专人看管。
(5)认真执行回库后的“三检制度”。
1、吊臂必须收回到0位置,栓吊钩的钢丝绳必须受力。
2、收支腿时要注意先收垂直支腿、再收水平支腿,防止切断侧挡板螺栓,然后再把轴头锁定油缸复位,穿好防移销钉、卡销,运行中防止支腿非正常动作。
3、作业完毕后切断起重机的动力。
4、检查工具、材料清理是否归位,线路上是否遗留物件。
附件五:
接触网支柱安装及拆除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为规范既有普速线接触网立杆、拔杆操纵程序,保障立杆、拔杆作业的安全。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普速线接触网立杆、拔杆作业。
3.所需人员、机具、材料:
人员:轨道吊司机、轨道吊副司机、司索工、指挥人员、接触网施工相关人员;
工机具:安装列车(包括作业车、平板车、轨道吊车等)、支柱整正器一套、斜率测量仪一套、丁字尺一把、水平尺一把、皮尺一把、钢钎两根、捣固锤两把、铁锹三把、防护旗两套、防护喇叭两把、Φ12-14棕绳(10-12米)、Φ4.0铁线20米、圆木(Φ20以上长2.5-3米)一根、垫土(300X200X200mm)一块、大锤两把、大剪两把。
各种规格的活动扳手、开口扳手、梅花扳手各一套,扭力扳手一把,两把450mm管钳,内六角扳手(一套),钳子二把(含一把尖嘴钳)、螺丝刀(“十”字、“一”字各一把)、复轨器一套, 5m、3m钢丝绳各两根,1m长枕木头六根,安全栓绳两根,25L备用油桶一个,随车备品备件,防护信号,指挥信号等。
接触网立杆工作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
程序
项目
内容
工作程序
安全措施
一、前期准备工作
(一)班前准备工作
1、作业计划
(1)接触网立杆作业必须有经段主管领导申核签字的的详细施工方案、应急措施,提前申报有月度施工计划、有详细的日施工计划。(临时抢修按抢修作业办理)
1、接触网立杆作业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措施,方案、措施必须由段主管领导审核。
2、立杆作业需提前申报月度施工计划,按运输处批准的月度施工计划申报日计划。
(二)人员管理
1、对轨道吊司机的要求
(1)、司机应熟知轨道吊的构造、作用和基本原理,熟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有关轨道吊安全作业的规章、办法。经专业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司机驾驶证方可操纵轨道吊。
1、轨道吊司机在工作前应充分休息,
严禁饮酒。在工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严禁从事与操纵轨道吊无关的任何活动。
2、严禁无证操纵轨道吊。
2 、对发票人的要求
(1)发票人符合《安规》要求,开工作票前需进行作业现场实地调查,熟悉作业现场的作业环境,立杆的具体位置。
1、严禁未进行作业现场调查开具工作票。
3、对工作领导人的要求
(1)工作领导人接受工作票前应与发票人一同进行作业现场实地调查,熟悉作业现场的作业环境,立杆的具体位置,对接受的工作票内容有不同意见时,要向发票人提出,经认真分析,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对无法确认的需再次进行现场调查。
(2)工作领导人除符合《安规》要求外,还应参加过立杆的作业、熟悉接触网立杆的作业程序。
1、工作领导人必须在接受工作票前对工作票所要求的作业内容、作业地点进行过实地调查,工作领导人不熟悉现场环境不得担任。
4、作业组其他成员
1、参加班前安全预想会,熟悉当天立杆作业程序。
2、清楚当天自己所应担当的作业内容、作业程序。
1、作业组所有成员在工作前应充分休息,
严禁饮酒。在工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严禁从事与作业无关的任何活动。
2、未参加班前安全预想会、不清楚当天作业内容、作业程序、自己所应负责的工作,不得参加当天天窗作业。
二、立杆作业
(三)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5、班前安全预想会
(1)工作领导人组织作业组成员列队点名,宣讲工作票并进行分工,将本次作业任务和安全措施逐项分解落实到人。
(2)工作领导人组织作业组成员召开本次作业安全预想会,针对当天的作业情况提出具体的要求。
1、未组织作业组成员召开安全预想会不得开展天窗作业。
2、作业组成员有未明确当天作业内容、作业范围等作业要求的不得开展天窗作业
6、检查、确认项目
(1)、检查支柱符合质量标准。
(2)、轨道吊车、作业车、平板车车况符合作业要求。
(3)、吊装作业在工作票规定的作业范围内。
(4)、检查支柱装载是否符合要求。
1、接触网支柱符合质量要求方准使用。
2、起重机作为特种设备必须经专业机构进行年度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3、立杆作业前必须在作业地点两端按要求设置行车防护、联系申通。
4、吊杆作业前必须对钢丝绳,绳轮及吊钩等状态做必要的检查。严禁轨道吊各工作部件带病工作。
5、安全牵引绳长度必须符合要求,并指定专人负责牵引。
6、支柱装载不得偏载,并固定牢靠。
(四)作业过程
7、操作过程
(1)轨道吊作业前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作业车列及相关人员就位。
(3)将钢丝套套在规定的接触网支柱吊装位置,并打好牵引绳。
(4)轨道吊司机操作吊车将杆吊起对准坑位,后徐徐下落,落至坑口时扶正杆人员将支柱方向扭正,使杆落入坑底。
(7)待支柱倚住坑壁稳定后,松开吊绳。
(8)将整正器安装在支柱上,整正支柱。
(9)按要求整正后进行回填、摘钩,取下支柱上钢丝套、吊臂复原、安装列车撤离。
1、 必须严格按规定设置行车防护。
2、 安装列车在运行中, 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3、 吊臂应停在规定位置 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
4、 作业前,须对有关车辆、吊车进行检查,严禁带病作业。
5、起吊作业中,应听从指 挥,不得随意转向和起落吊臂,吊臂下严禁站人。
6、 钢丝套必须穿入支柱规定吊装位置,防止滑移。
7、 吊装机具及吊装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侵入未封锁的邻线限界。
8、 接到临线来车的通知时,必须暂停吊装操作, 并固定吊装物。
9、 在有跨越或平行的电力线路附近立杆时, 须保持吊臂、支柱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同时设专人防护, 以免发生危险。
10、整正器的各个部位不 得侵入机车车辆限界。
11、任何人员不得在线路上坐卧、休息。
12、操作整正器时用力要均匀,不得猛拉、猛推,以免支柱断裂。
13、调整支柱限界严禁用石头等硬物代替垫木块。
三、作业结束
(五)作业结束
8、班后收工会
(1)工作领导人组织作业组成员召开收工会,总结当天立杆作业情况。
1、对当天天窗作业中的不足提出整改意见。
接触网拔杆工作程序及安全注意事项:
程序
项目
内容
工作程序
安全措施
一、前期准备工作
(一)班前准备工作
1、作业计划
(1)接触网拔杆作业必须有经段主管领导申核签字的的详细施工方案、应急措施,提前申报有月度施工计划、有详细的日施工计划。(临时抢修按抢修作业办理)
1、接触网拔杆作业应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应急措施,方案、应急措施必须由段主管领导审核。
2、拆除接触网支柱作业需提前申报月度施工计划,按运输处批准的月度施工计划申报日计划。
(二)人员管理
1、对轨道吊司机的要求
(1)、司机应熟知轨道吊的构造、作用和基本原理,熟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和有关轨道吊安全作业的规章、办法。经专业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司机驾驶证方可操纵轨道吊。
1、轨道吊司机在工作前应充分休息,严禁饮酒。在工作中必须精力集中,严禁从事与操纵轨道吊无关的任何活动。
2、严禁无证操纵轨道吊。
2 、对发票人的要求
(1)发票人符合《安规》要求,开工作票前需进行作业现场实地调查,熟悉作业现场的作业环境,拔杆的具体位置。
1、严禁未进行作业现场调查开具工作票。
3、对工作领导人的要求
(1)工作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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