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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资料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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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资料 A.0.5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管 理 分 项 芜湖三联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元月 目 录 一、施工现场安全达标 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二、安全文明资金保障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及相关记录 三、资质和资格管理 1、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人员资格管理及施工现场控制的要求和规定; 2、合同明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承接的项目安全资质管理和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具体的管理要求; 4、配备项目经理、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分包单位)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和相应证件; 四、生产安全事故控制 1、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演练情况; 2、按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落实救援人员和救援物资情况; 3、现场常见、多发或重大隐患的排查及防治有效措施; 4、隐患排查统计表。 五、设备、设施、工艺选用 1、机械、设备、设施统计表;(包括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检验合格证明) 2、钢管、扣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检验合格证); 3、制定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志的位置,并做具体说明:使用什么颜色的标志牌、挂设的具体要求等); 4、现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六、保险 1、施工现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票据、保单); 2、作业人员名册。 一 施 工 现 场 安 全 达 标 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工地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危害,保证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特制订如下制度: 1、安全检查的目的是,预知危险、消除危险;为了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各违章作业,以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检查,进一步宣传,落实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公司建立班组、项目部自查,公司质安科监督检查,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的安全检查网络,以确保安全生产。 3、定期检查 ① 各项目部每半月一次安全自检,由项目经理组织工地安全员、机修员、电工及班组负责人对工地进行检查,以查安全教育培训、机械设备、操作行为、安全设施、劳保用品使用为主,并由安全员记录。 ② 公司质安科每月一次对工地进行安全例检,并根据评分表进行打分、评定,对存在问题,开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工地及时整改并回执、复查。 ③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公司安全主管领导工作或总工带队,质安、工会、动力设备、保卫等部门派员参加。以查思想、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主要内容,在全公司范围内对照 检查、记录、打分、汇总、评定优劣、实行奖罚、通报全公司,受检项 目有关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会检。 4、经常性检查 ① 班组上岗前,班组长或班组安全负责人应对施工场地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完工后对施工机具、施工场地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并协同工地安全员、机修员搞好机械器具例行保养检查工作。 ② 公司质安科专职安全员经常性下工地巡回检查工地安全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隐患。 ③ 工地专兼职安全员巡回检查,查出问题,出具整改单,责令整改,并及时回复。 ④ 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协助安全员搞好安全工作。 5、安全检查的重点: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生活设施和现场防火等。 6、除定期安全检查外,还要进行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针对夏季施工(雨季、台风期)施工、冬季施工可能给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带来危害而组织的安全检查,节假日是前后为防止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而进行的安全检查。 7、安全检查中,对施工现场有重大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停工整改;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经教育不听劝阻者,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等处罚。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表 工程名称: 检查 人员 签名 姓 名 部 门 职务(职称) 安全检查情况及存在的安全隐患: 整改要求: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整改期限 整改班组(部门) 整改责任人 项目安全员 复 查 意 见 复查人签名: 复查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项目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记录表》一式二份,项目部、受检班组(部门)各一份 二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资 金 保 障 安全文明措施费用计划 工程名称: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一 内务管理 1 安全生产管理文件和重大危险因素作业指导编制、出版 项 二 安全生产 1 安全资料的编制 项 2 安全施工标志 套 3 宣传栏、报刊、标语 项 4 安全培训及教育 人 三 “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费用 1 安全帽及安全检测 顶 2 安全带 条 3 安全网 张 4 周边防护 项 四 临时用电费用 1 标准化箱 个 2 一级配电箱 个 3 二级配电箱 个 4 电源线路敷设 项 5 外电防护措施 项 6 内外脚手架 项 五 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费 1 防护棚设施费 ㎡ 2 设备检测 项 3 设备保养 项 4 对讲机 台 5 切断机部位安全防护设置 个 6 电器机械设备接地零线费用 项 六 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及保健急救措施 1 灭火器设置 只 2 急救药箱 个 3 消防演习费 项 七 劳动防护用品 1 工作服 套 2 劳保鞋 双 3 手套 双 4 焊工防护面罩 个 5 水鞋、雨具 套 6 口罩 只 7 员工胸卡 张 8 员工现场饮用水 项 9 员工饭堂洗涤及消毒设备 套 10 施工道路及场地的硬化 项 八 文明施工 1 5牌1图 套 2 项目岗位职责牌 套 3 大门 个 4 围档简单装饰 项 5 仓库 间 6 进出车辆遮盖粉尘费用 项 7 泥浆处理费 项 8 现场污染源的控制 项 九 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 交通疏导费用 项 2 警示设施费用 项 十 抢险应急措施费 项 十一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 项 十二 环境保护费用 1 排水设施 m 2 固体废弃物处理 项 3 液体废弃物处理 项 4 除“四害”措施费用 项 5 “四防”装置费用 项 6 物体污染处理 项 十三 其它费用 项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划保证措施 安全生产保障制度是公司财务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要的资金保障是安全生产的经济基础,也是促进施工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加强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管理,建立项目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以下保证措施: 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公司提取、安委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2、安全管理小组根据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使用范围、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相关分部、分项工程投资计划及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预算额。 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报送项目负责人审批。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项目部生产计划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帐。 5、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填写安全生产费用月度预算表。由安全员审核,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方可使用。 6、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材料,在领用时相关人员应开具材料领用单,到安全员处办理领用手续。安全员对用于安全生产投入的出库材料单独建帐,并填写《安全生产投入材料出库明细表》。 7、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按照本项目年度实际生产产值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安全费用当年结余,可转入下年使用 ;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列支。 8、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三 资 质 与 资 格 管 理 1、分包单位资质与资格管理规定 为确保选择合适的分包单位,保证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具备完成分包工程的能力,并能够对分包单位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凡公司采用分包方式管理的工程分包单位及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均适用于本制度。 第一节 分包单位管理 第一条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程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资质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第二条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第三条 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审核分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验证分包方的工具、设施、设备的安全、完好。 3、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外劳力施工队伍治安、消防管理协议书”、“文明施工协议书”等。 4、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安全管理。 第四条 分包队伍进场: l、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第五条 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实行班前、班后安全会议和周安全总结会议,并设立台帐记录。 第六条 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1、主管部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2、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项目竣工后或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3、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或作清退处理。 第二节 分包单位人员资格管理 第一条 分包单位人员资格要求: 1、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1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须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复训,考试合格取得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1.2分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机管员、材料员等管理人员须接受安 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 1.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1.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第二条 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1、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2、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2、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总包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分包单位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单位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分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和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 4.3.5、分包单位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3.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 4.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分包单位必须虚心接受总包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4.4.2、分包单位必须按照总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分包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6、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护措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 4.6.1、分包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4.6.2、分包单位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报总包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单位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总包方,接受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总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4.7、分包单位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制度。 4.8、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河南省宏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定点采购制度。 4.9、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 4.10、分包单位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4.11、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分包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总包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总包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总包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 4.11.3、分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总包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承担; 4.11.4、分包单位须承担因为分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单位应积极配合总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方人员的,分包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分包单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 4.1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单位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4.13、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单位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 4.13.2、分包单位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况,并保证建筑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4.13.3、分包单位的专业分包商和他在现场雇佣的所有人员都应全面遵守各种适用于工程或任何临建的相关法律或规定的安全施工条款; 4.13.4、施工现场内,分包单位必须按总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经过的每一个工作场所和其他地方均应提供充足和适用的照明,必要时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设备; 4.13.5、总包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现场内的任何分包队伍中没有适当理由而又不遵守、执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条例和指令的人员,无论在任何情况下,此人不得再雇佣于现场,除非事先有总包方的书面同意; 4.13.6、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4.13.7、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总包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达到安全标准,所须费用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凡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按总包方指定的厂家购买。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线保护器、配电箱、五芯电缆、脚手架扣件等; 4.13.9、分包单位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须配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的个人人身防护设备; 4.13.10、分包单位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以报总包方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分包方的安全责任; 4.13.11、已获批准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条例的副本,由分包单位编制并且分发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场所,业主指示或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标语、警示牌等物品,具体由总包方决定; 4.13.12、分包单位应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经验的安全人员负责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 5、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5.1、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分包单位应严格按总包方消防保卫制度以及总包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分包方应在总包方指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的要求,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 5.2、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消防保卫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分包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责任、事故法律责任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分包方独自承担,因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总包方可对其处罚。 6、现场文明施工及其人员行为的管理: 6.1、分包单位必须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设施投入、现场布置、人员管理等方面要符合总包方CI战略的要求,按总包方的规定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对其全体员工的服饰、安全帽等进行统一管理; 6.2、分包单位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围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负责; 6.3、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关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卫、环保卫生、料具管理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必须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扰民、防噪声、防空气污染、防道路遗洒和垃圾清运等措施; 6.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员要举止文明、行为规范、遵章守纪、对人有礼貌,切忌上班喝酒、寻衅闹事; 6.5、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配置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以及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分包单位应赋予安全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6.6、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其劳务人员的安全、卫生、健康,在整个合同期间,自始自终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现场和住所,配有医务人员、紧急抢救人员和设备,并且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预防传染病,并提供应有的福利以及卫生条件; 7、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四 生 产 安 全 事 故 控 制 1、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认识事故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体倒塌等事故。 二、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由张丽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张宏、章安龙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罗龙亮、张善庆、侯福义同志等组成。各个项目部也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应当报公司备案。 (二)公司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与事故发生地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协调,组织成员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三)平时还要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组织实际训练工作、建立通信与报警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和物资、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四)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并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五)小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当接到大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三、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报告;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个小时;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三)各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四、采取应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一)各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备案。 1、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应当编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2)、项目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书号码等;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援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等; (4)、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5)、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医疗救护中心、医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6)、对于易发生事故的高处坠落、触电、起重设备伤害、坍塌、自然灾害等应明确救援的方法、要求和具体措施。 2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公司及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三)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其他各种保障,包括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各救援组织器材装备、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的来源、额度以及建立组织,落实专业急救援人员等。 五、做好应急救援预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专业队伍的训练 (一)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产调度负责,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小组成员和各专业队负责人会议,检查上季度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4、总结评比制度:每次训练和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 比奖励和表彰先进。建立总结评比办法和对于事故处理中有功和有过人员的奖罚措施。 (二)培训和演练 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1)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 (2)对待各种事故如何处理, (3)自救和互相救护的能力。 2、对专业队的培训 (1)各种器材、工具的技能与知识, (2)任务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务, (3)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3、对企业一般员工的培训 (1)具有哪些危险隐患, (2)各种信号的含义, (3)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4)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4、上人员均须定期举行训练和演习。 六、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一)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应用到应急救援中,及对不断变化的情况保持一致,预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订一次。 (二)对危险源和企业内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更新 (三)在实践和演练中提高指挥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七、 预案对正常施工多发性伤亡事故所采取的措施。 (一)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措施 1、凡在距地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框架工程的楼层临边、未安装栏杆的阳台临边、卸料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深基坑临边等“五临边”和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四口”危险作业处作业时,都必须遵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的要求,设备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2、施工现场凡属“三无”产品起重机械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并强制给予报废和销毁,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提供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安装单位应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方可进行安装和拆卸作业。在运行前,拆装单位与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对楼层停靠装置、制动装置、断绳保险装置,上、下限位及缓冲装置、附墙锚固装置,上料口联锁和安全门等安全装置进行验收,经确认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 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和门型钢管脚手架必须按JGJ130—2011和JGJ128—2010规范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脚手架操作层必须严密铺满脚手板,并由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每宜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设置18CM高踢脚板和防护栏杆,并挂设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作业。作业人员上下应设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脚手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和资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搭设完成后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安全员、搭设人员验收,经确认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4、使用自制的悬挑式脚手架或其他类型脚手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经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有关人员审查鉴定合格和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拆装作业应符合本条第三款的要求。 5、模板工程必须贯彻执行JGJ162—2008规范及相应规范,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设计计算,并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模板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当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负责人组织同级安全监督部门的人员共同审核,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二)预防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措施 1、项目部应会同监理及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并应向公司上报本工程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详细目录和具体情况,应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控软件”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建立审核、审批、论证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现场验收检查制度,对危险较大工程施工全过程负责。 2、公司应当指定专人按其所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测,并要求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给予公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值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带班跟踪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值班。发现有异常情况和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 为防止坍塌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必须贯彻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56]国议周字第40号)文件中第五章“土石方工程”,第七章“拆除工程”的规定和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执行建设部《关于防止拆除工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通知》(建监安[94]第15号文)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除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做到: 1、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撑。对于土质疏松或较深的沟坑,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护。对于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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