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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钡盐生产企业实施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
2011年06月07日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自府办函〔2011〕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对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为确保我市氯化钡生产企业的环境安全,市政府决定对全市钡盐生产企业实施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整治期限及范围
从即日起至2011年11月底,对自贡张家坝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市鸿兴化工工业公司、自贡市张家坝化工建材厂、自贡市今鑫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自贡市大安区超祥化工厂、自贡市金桂盐化总厂、自贡市达成化工制造有限公司、自贡市南丰化工制造有限公司、自贡市丰盛化工厂、自贡市贡井区万能化工厂等10户钡盐生产企业开展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
二、整治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自贡张家坝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10 户企业(以下简称整治企业)实现规范化管理和达标排放(具体任务详见附件),在完成整治任务之前,各整治企业于每月28日前向市环保局报告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三、保障措施
各区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整治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各整治企业要明确1 名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四、责任分工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督促市属整治企业制定措施,落实资金,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贡井区政府、大安区政府:负责督促本辖区区属整治企业制定措施,落实资金,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
市环保局:负责对整治企业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市目督办:负责对相关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实施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整治企业:确保按期完成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和达标排放。
五、检查验收
市政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严格标准和完成1个验收1个的原则,对10户整治企业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停产治理。
附件:2011 年全市钡盐生产企业实施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任务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
2011 年全市钡盐生产企业实施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任务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
整治任务
监管
单位
责任
单位
完成
期限
1
自贡张家坝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生产处置现场未进行雨污分流,外排废水未收集固钡;
2.原材料堆放场无“三防”措施;
3.钡渣安全处置未做浸出实验验证;
4.钡渣堆放不规范
1.生产处置现场实现雨污分流,修建废水收集池进行固钡后达标排放;
2.原材料堆放场建立“三防”措施;
3.对安全处置后的钡渣做浸出试验,确保无游离钡;
4.处置后的钡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填埋,或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市环保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1年11月底
序号
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
整治任务
监管
单位
责任
单位
完成
期限
2
自贡市鸿兴化工工业公司
1.生产处置现场未进行雨污分流,外排废水未收集固钡,且在厂区外侧有溢流现象;
2.原材料堆放场无“三防”措施;
3.钡渣安全处置未做浸出实验验证;
4.钡渣堆放不规范
1.生产处置现场实现雨污分流,修建废水收集池进行固钡后达标排放,整修围堰;
2.原材料堆放场建立“三防”措施;
3.对安全处置后的钡渣做浸出试验,确保无游离钡;
4.处置后的钡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填埋,或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市环保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1年11月底
3
自贡市张家坝化工建材厂
1.生产处置现场未进行雨污分流,外排废水未收集固钡;
2.原材料堆放场无“三防”措施;
3.钡渣安全处置未做浸出实验验证;
4.钡渣堆放不规范
1.生产处置现场实现雨污分流,修建废水收集池进行固钡后达标排放;
2.原材料堆放场建立“三防”措施;
3.对安全处置后的钡渣做浸出试验,确保无游离钡;
4.处置后的钡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填埋,或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市环保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1年11月底
序号
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
整治任务
监管
单位
责任
单位
完成
期限
4
自贡市今鑫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1.氯化钡车间和氢氧化钡车间未建洗手池,未较好地实现雨污分流;盐酸贮存池未设立明显标志,且密封的油量不够;
2.原料堆放散乱,且无“三防”措施;
3钡渣安全处置未做浸出实验验证;
4钡渣堆放不规范
1.氯化钡车间和氢氧化钡车间实现雨污分流,新建废水收集池进行固钡后达标排放;盐酸贮存池设立危化品标志,且随时保持盐酸贮存池的密封油量;
2.规范原料的堆放,建立“三防”措施;
3.对安全处置后的钡渣做浸出试验,确保无游离钡;
4处置后的钡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选取符合填埋标准的场所进行安全填埋,或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大安区环保局
大安区政府
2011年11月底
序号
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
整治任务
监管
单位
责任
单位
完成
期限
5
自贡市大安区超祥化工厂
1.厂区未实现雨污分流;盐酸贮存池未设立明显标志;钡渣堆放散乱,且在厂区外侧有溢流现象;
2原料堆放散乱,且无“三防”措施;
3.钡渣安全处置未做浸出实验验证;
4钡渣堆放不规范
1.对生产处置现场实现雨污分流;盐酸贮存池应设立危化品标志,保持盐酸贮存池的密封油量;对厂区外侧转运渣的区域进行清运,且对地面做好防溢流措施;
2.规范原料堆放,建立“三防”措施;
3.对安全处置后的钡渣做浸出试验,确保无游离钡;
4.处置后的钡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填埋,或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大安区环保局
大安区政府
2011年11月底
6
自贡市金桂盐化总厂
1.盐酸贮存池未设立明显标志; 2.钡渣安全处置未做浸出实验验证;
3.钡渣堆放不规范
1.盐酸贮存池应设立危化品标志,保持盐酸贮存池的密封油量;
2.对安全处置后的钡渣做浸出试验,确保无游离钡;
3.处置后的钡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填埋,或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大安区环保局
大安区政府
2011年11月底
序号
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
整治任务
监管
单位
责任
单位
完成
期限
7
自贡市达成化工制造有限公司
(北环路点)
1.盐酸贮存池未设立明显标志;厂区有多个排污口,且设置不规范,未实现雨污分流;
2.厂区墙外侧有部分固废堆放散乱;
3、钡渣安全处置未做浸出实验验证;
4.钡渣堆放不规范
1.盐酸贮存池应设立危化品标志;规范厂区排污口,新建收集池,对厂区实现雨污分流;
2.对厂区外侧的固废进行清运;
3.对安全处置后的钡渣做浸出试验,确保无游离钡;
4.处置后的钡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填埋,或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大安区环保局
大安区政府
2011年11月底
(和平点)
1.厂区未实现雨污分流;盐酸贮存池未设立明显标志;钡渣离心机的排水未较好地进行收集;
2.原料堆放散乱,且无“三防”措施;
3.废渣堆放不规范,且无“三防”措施;
4.钡渣安全处置未做浸出实验验证
1.厂区实现雨污分流;盐酸贮存池应设立危化品标志;新建收集池,对钡渣离心机的排水进行收集固钡后达标排放;
2.规范原料的堆放,建立“三防”措施;
3.规范钡渣的临时堆放,建立“三防”措施,对安全处置后的钡渣做浸出试验,确保无游离钡;
4.处置后的钡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选取符合填埋标准的场所进行安全填埋,或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大安区环保局
大安区政府
2011年11月底
序号
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
整治任务
监管
单位
责任
单位
完成
期限
8
自贡市南丰化工制造有限公司
1.厂区未实现雨污分流;盐酸贮存池未设立明显标志;
2.原料堆放散乱,且无防风措施;
3.钡渣堆放杂乱,且未进行较好的收集,钡渣安全处置未做浸出实验验证;
4.钡渣堆放不规范
1.厂区实现雨污分流,新建废水收集池固钡后达标排放;盐酸贮存池应设立危化品标志,保持盐酸贮存池的密封油量;
2.规范原料的堆放,做好“三防”措施;
3.规范钡渣的临时堆放,建立“三防”措施;对安全处置后的钡渣做浸出试验,确保无游离钡;
4.处置后的钡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选取符合填埋标准的场所进行安全填埋,或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大安区环保局
大安区政府
2011年11月底
序号
企业名称
存在问题
整治任务
监管
单位
责任
单位
完成
期限
9
自贡市丰盛化工厂
1. 厂区未实现雨污分流,排放口不规范,外排废水未收集固钡;
2.原料堆场未修建“三防”设施;
3.钡渣安全处置未做浸出实验验证;
4.钡渣堆放不规范
1.厂区实现雨污分流,规范排放口,新建废水收集池固钡后达标排放;
2.原料堆场修建“三防”设施;
3.对安全处置后的钡渣做浸出试验,确保无游离钡;
4.处置后的钡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安全填埋,或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贡井区环保局
贡井区政府
2011年11月底
10
自贡市贡井区万能化工厂
1.厂区未实现雨污分流;
2.原辅材料堆场未修建“三防”设施,盐酸贮存池未油封,且不规范;
3.钡渣安全处置未做浸出实验验证;
4.钡渣堆放不规范
1.厂区实现雨污分流;
2.原辅材料堆放场修建“三防”设施,规范修建盐酸贮存池,且随时保持盐酸贮存池的密封油量;
3.对安全处置后的钡渣做浸出试验,确保无游离钡;
4.处置后的钡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填埋,或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贡井区环保局
贡井区政府
2011年11月底
主题词:环保 钡盐△ 污染 整治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自贡军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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