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正阳安全饮水监理标(1)(1).docx

上传人:pc****0 文档编号:8784421 上传时间:2025-03-02 格式:DOCX 页数:52 大小:80.1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正阳安全饮水监理标(1)(1).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2页
正阳安全饮水监理标(1)(1).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正阳县2016年度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 工程项目 监理招标文件 招标人:正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 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须知 6 投标须知前附表 6 2.1 总则 10 2.2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11 2.3 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12 2.4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2.5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2.6 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 15 2.7 开标与评标 15 2.8 中标 16 2.9 重新招标 17 2.10 签订合同 20 2.11补充内容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8 组织协调方案 22 4、评审标准 22 4.1 初步评审标准 22 4.2 详细评审标准 22 5、评标程序 22 5.1 初步评审 22 5.2 详细评审 23 5.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23 5.4 评标结果 23 第四章 合同文件 25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27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3 第三部分 附件 3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 一、投标函 39 投标函附录 40 二、授权委托书 42 三、 投标保证金 43 四、资格文件 44 4.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45 4.2 业绩证明材料 45 4.3 财务状况 46 4.4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46 4.5 监理机构组建 46 五、 监理大纲 49 六、 投标报价计算书 50 6.1 报价组成 50 6.2 投标报价汇总 50 6.3 报价组成计算 51 七、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53 注1: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对其内容、份(页)数等方面应认真核对,如招标文件有缺少份数、漏页或其它方面的问题,投标单位应在领到资料后2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更正,若超过期限,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注2:除招标文件中所列内容外,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单位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单位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单位均无任何约束力。 注3:对投标人提供证件、资料、报表、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对的权力,如果发现有虚假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不予返还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 第一章:招标公告 正阳县2016年度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正阳县2016年度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已由正阳县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复,项目业主为正阳县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正阳县2016年度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2.2招标编号: 2.3项目概况:正阳县2016年度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涉及新阮店、王勿桥、袁寨、熊寨4个乡(镇)10个行政村,计划解决25517人饮用苦咸水问题并解决项目区内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问题。项目区兴建集中供水工程5处,其中:打井集中供水工程2处,管网延伸集中供水工程3处。 2.4建设地点:驻马店市正阳县境内 2.5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投资、省财政投资 2.6建设规模:1300万元(详见招标控制价) 2.7工期:3个月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3个标段,1个监理标、2个施工标,具体内容如下: (1)监理标(合同编号:ZYYSAQ-2016/JL-01):服务内容为正阳县2016年度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全部工程的建设监理。 (2)施工Ⅰ标(合同编号:ZYYSAQ-2016/SG-01):熊寨镇王大塘集中供水工程:新建水厂1处,本期解决熊寨镇王大塘、农庄、王楼3个行政村6919人的饮用苦咸水问题并解决项目区内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问题;阮店乡徐围子集中供水工程:利用徐围子供水站实施管网延伸工程,解决阮店乡胡老、管寨2个行政村5006人的饮用苦咸水问题并解决项目区内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问题(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施工Ⅱ标(合同编号:ZYYSAQ-2016/SG-02):王勿桥乡集中供水工程:新建水厂1处,本期解决王勿桥乡谢庄、新丰、熊庄3个行政村8381人的饮用苦咸水问题并解决项目区内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问题;阮店乡中心庙集中供水工程:利用中心庙供水站实施管网延伸工程,解决阮店乡罗庄1个行政村2228人的饮用苦咸水问题并解决项目区内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问题;袁寨乡鲁店集中供水工程:利用鲁店供水站实施管网延伸工程,解决袁寨乡陈庄1个行政村2983人的饮用苦咸水问题并解决项目区内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问题;(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监理标投标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2012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历;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审定发布;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2施工标投标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同时具备凿井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012年10月1日以来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经验(其中一份饮水安全项目业绩合同金额须在500万元以上);投标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厅、驻马店水利局进行信用信息备案,且具有凿井企业信用档案,并审定发布;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6年 8 月 15 日至2016 年 8 月 19 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 4.2报名:(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投标申请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用信封密封后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还须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单独密封装订,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所提供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书、证明及证件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4招标文件监理标售价500元,施工标700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5本次招标每家投标企业最多报名两个标段,但投标企业只能中一个标段(序号排名在前的标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不得重复,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标段、监理标段贰仟元整。投标人应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账、汇款至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持到账凭证到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 账 号:5230 1004 2712 011 9999 或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正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41001512910050203989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12 日16时前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阳县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39649156 主管部门:正阳县水务局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1937237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89071111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2.1.1.1 招标工程名称 正阳县2016年度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2 2.1.1.2 招标人 招标人:正阳县水利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39649156 3 2.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890711112 4 2.1.1.4 工程建设地点 正阳县2016年度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涉及新阮店、王勿桥、袁寨、熊寨4个乡(镇)10个行政村,计划解决25517人饮用苦咸水问题并解决项目区内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问题。项目区兴建集中供水工程5处,其中:打井集中供水工程2处,管网延伸集中供水工程3处。 5 2.1.1.5 项目总投资投资 约 1300万元 6 2.1.1.6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投资、省财政投资 7 2.1.1.7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及安装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8 2.1.1.8 监理服务期 施工期及安装保修期 9 2.1.1.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0 2.1.3 投标人资格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2012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历;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审定发布;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11 2.1.3.3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12 2.3.1 踏勘现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考察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进场考察。 13 2.3.4 标前会议 本项目不召开 14 2.4.5 投标保证金 施工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标段、监理标段贰仟元整。投标人应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账、汇款至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持到账凭证到中心财务室换取收据: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 账 号:5230 1004 2712 011 9999 或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正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41001512910050203989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 9 月 12 日16时前 15 2.2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除招标文件外,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报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招标人报价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澄清或修改,将会在《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看并且承担未查看相应澄清或修改引起的后果。 16 2.2.1.2 招标人澄清或修改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17 2.2.2.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从发出之时起,应24小时之内给予书面确认。 18 2.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从发出之时起,应24小时之内给予书面确认。 19 2.4.4 投标文件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 20 2.4.6.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U盘)。 21 2.4.6.2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 22 2.5.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9月 1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3 2.5.2.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24 2.5.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25 2.7.1.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6 2.7.2.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由5名经济、技术专家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从政府相关部门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7 2.8.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28 2.8.1.3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评标结果公示:确定中标人后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9 2.10.1 合同签订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 30 2.11.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依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交纳。 31 2.11.2 招标控制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32 2.11.3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担保或从中标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注 意 事 项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时必须到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并在开标现场指定签到表上签字确认,未到场或未签字视作废标处理。 2.涉及到招标文件中需要审查的各项证件均需以提供的原件为准( 并且与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交复印件相吻合且与报名时提交的证件一致),投标单位应对候审的原件和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负责,如遇涂改、捏造、造假等提供伪证件的投标单位,视作废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所有证件如遇延期办理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在标书的最后,一定要在质量、进度和造价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监理人员等方面做出服务承诺。 4. 2012年1月1日以来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企业1份) 5 u盘电子版中仅需提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单价分析表。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2.1 总则 2.1.1 概述 2.1.1.1 招标工程名称: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1.2 招标人: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1.3 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1.4 工程建设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1.5 招标工程投资: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1.6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地方财政 2.1.1.7 招标范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1.8 监理服务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1.9 招标方式: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1.2 工程概况 项目概况:正阳县2016年度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涉及新阮店、王勿桥、袁寨、熊寨4个乡(镇)10个行政村,计划解决25517人饮用苦咸水问题并解决项目区内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问题。项目区兴建集中供水工程5处,其中:打井集中供水工程2处,管网延伸集中供水工程3处。 2.1.3 投标人资格 2.1.3.1投标人须具有: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2012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经历;须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审定发布;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2.1.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1.4 投标规则 2.1.4.1 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招标工程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4.2 任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各成员均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参加其他投标人或变换联合体的责任方对同一招标工程投标。 2.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为准备或进行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2.1.6 保密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 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2.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期间按本须知第2.2.3条规定发出的所有有正式编号的补充通知和其它有效函件。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文件; 4)投标文件格式; 5)评标办法。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2.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以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以答复。 2.2.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答复(有正式编号)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送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指明询问的来源。投标人在收到答复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 2.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2.3.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的补充通知(有正式编号),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以前发出;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3.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补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通知。 2.3 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2.3.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考察现场。投标人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自行进场考察。 2.3.2现场考察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4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召开标前会议。 2.4 投标文件的编制 2.4.1 投标文件的语言文字 投标文件、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之间来往的所有书面文件均使用汉语文字。 2.4.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 4)资格文件; 5)监理大纲; 6)投标报价计算书; 7)其他材料。 2.4.3 投标报价 2.4.3.1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所需的费用,应包括投标人提供正常监理服务所必需的监理人员费、设备和设施的购置及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 2.4.3.2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投标人结合自身因素,进行投标报价。 2.4.3.3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在投标报价表中计算投标报价。 2.4.3.4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列出的表格格式,填报监理服务费。投标人未填报的部分,在工程实施时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2.4.3.5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结算一律采用人民币。 2.4.3.6 不允许任一投标人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4.3.7 招标人设定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2.4.3.8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报价,但应符合本须知第2.4.3.3条的要求。 2.4.4 投标文件有效期 2.4.4.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起60天。 2.4.4.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时,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30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上述要求。投标人若拒绝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无效,并可退还;若接受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但仍不允许修改,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2.4.5条的规定仍适用。 2.4.5 投标保证金 2.4.5.1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2.4.5.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2.4.5.3如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本须知第2.4.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原因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或拒绝签署合同书的。 2.4.6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2.4.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2.4.2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版壹份(U盘),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并在书脊打印投标单位名称。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用A4纸装订成册(图页可除外),封面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名、盖章,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2.4.6.2投标文件的正本正文应使用打印或不易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在规定的位置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授权代表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但应保证内容清晰,一致。 2.4.6.3投标文件涂改、插字或删除均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在修改处签署全姓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2.5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5.1.1投标文件的正、副本须密封成一包(包一);投标文件电子版(与正本中一致)应当密封于一个信封中(包二);共计两包。投标文件包封开口处应以密封条密封粘贴粘牢,并加盖骑缝章。 2.5.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除应清楚标记“正本”、“副本”,“ 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外,封套还应写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 地 址: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准启封 2.5.1.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标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2.5.2 投标文件的递交 2.5.2.1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5.2.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将发出补充通知。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也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5.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5.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不应接受: (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密封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被授权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未到场(或未签到)的。 2.5.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5.4.1投标人若需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本须知第2.5.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送达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收。 2.5.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4.4条和第2.5.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5.4.3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第2.4.5.5款的规定可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6 投标文件的拒绝和无效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拒绝或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字或盖章,编制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资格审查不合格的; (4)投标文件不写报价、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招标控制价的; (5)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的; (6)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8)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没有作出响应的; (9)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的证书有虚假、涂改现象的; (10)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的; (11)对同一标段递交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段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的; (1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关于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 (1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2.7 开标与评标 2.7.1 开标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2.7.2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后按无效标处理,并不再参与下一步的计算和评审: (1)未按规定密封装订; (2)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公章; (3)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 (4)投标人提供了选择性报价或针对本标段提供了两套或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标明“正本”、“副本”且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2.7.3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5.5投标人如果因故不能派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招标人将认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2.7.2 评标 2.7.2.1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评标报告。 2.7.2.2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法,评标细则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2.7.3 算术性修正 2.7.3.1对实质上相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校核其投标报价是否存在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为: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或费率)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或费率)为准。 2.7.3.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上述算术性修正原则修正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并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如投标人确认,修正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人有权按照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2.4.5.5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7.4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4.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与招标文件的偏差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2.7.4.2投标人对澄清的问题需书面答复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4.3除按照本招标文件第2.7.3.1款规定的算术性修正外,投标人的澄清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2.8 中标 2.8.1 中标人的确定 2.8.1.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定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1.2招标人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也无义务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2.8.1.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2.8.2 中标通知 在本须知第2.4.4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9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全部被否决的。 2.10 签订合同 2.10.1招标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2.10.2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又无正当理由,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依序与确定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2.11补充内容 补充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评标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4.1.1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4.6款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报价 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 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备注:通过形式评审的单位才有资格进入资格评审。 4.1.2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营业执照(副本)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副本) 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资质条件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总监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历 监理人员证书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2人有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财务状况 近三年(2013-2015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以来(饮水安全、小农水重点县、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等)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企业1份),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信用备案 河南省水利厅信用信息备案证明(加盖公章的网上下载页) 备注:以上涉及到资格审查的各项证件均需以提供的原件为准( 并且与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交复印件相吻合),否则为不合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才有资格进入响应性评审。 4.1.3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1.1.7款规定 监理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1.1.8款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4.4款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4.5条规定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其他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其他实质性要求 备注:只有通过响应性评审的单位才能进入技术标的评审。 4.1.4 技术评审标准(100分) 工程进度控制方案 合理得16~13分,基本合理得1~12分,否则不得分。 16分 工程质量控制方案 合理得14~11分,基本合理得1~10分,否则不得分。 14分 工程投资控制方案 合理得10~7分,基本合理得1~6分,否则不得分。 10分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法及措施 合理得10~7分,基本合理得1~6分,否则不得分。 10分 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合理得8~7分,基本合理得1~6分,否则不得分。 8分 组织协调方案 合理得8~7分,基本合理得1~6分,否则不得分。 8分 监理机构设置 合理得6~5分,基本合理1~4分,否则不得分。 6分 内部管理规章 监理职业准则、行为规范、岗位职责等齐全、规范得8分,基本齐全得0~7分,否则不得分。 8分 监理人员进场计划 进场计划合理得10~6分,基本合理得0~5分,否则不得分。 10分 拟投入的仪器设备 数量、品种、型号满足监理工作需要得6~4分,基本满足0~3分,否则不得分。 6分 对工程建设的建议 合理得4~3分,基本合理得2分,否则不得分。 4分 备注:评委可以根据各投标文件编制的内容是否齐全、适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等,在各分项区间进行打分;以上项目若有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与该工程要求不相符,该项为0分;若有缺项,按废标处理。 技术标评审得分:所有评委打分总和的平均值(保留2为小数); 技术标评审得分超过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投标报价的评审。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方法 4.2 商 务 标 商务标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的评审 评标基准值=[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0.65+招标控制价*[100-基准值调整系数A]%*0.35]*[100-基准值调整系数B]% 有效投标人:通过形式、资格及响应性评审,且技术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 有效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3%,不高于招标控制价。注: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是有效投标报价,则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但仍参与中标候选人的最终排序。当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低于93%(不含93%)时,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95% 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多于5家时(不含5家),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少于5家时(含5家),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抽取基准调整系数A:由第一、第二、第三标段投标人代表各1人在现场每人随机抽取3、3.25、3.5、3.75、4、4.25、4.5、4.75、5共9个数值中的一个数值,每抽取一个数值重新投入,重复使用。所抽取数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基准值调整系数A。 抽取基准调整系数B:由第二、第三、第四标段投标人代表各1人在现场每人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管理学资料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