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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一周年评估报告(9)信息技术产业
序言
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第十八条“过渡性审议机制”,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8年内,世界贸易组织每年都将对我国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情况进行审议,并在第10年或总理事会决定的较早日期进行最终审议。这将成为推动我国切实履行的外部动力与压力之一,而我国在履行承诺过程中也必将面临一些挑战,并对我国的相关产业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与此同时,世界贸易组织主要成员也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其他国际组织及各大财经、大众媒体也时刻关注着中国履行承诺的进展。如美国国会就授权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和美国商会成立工作组,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履行状况进行评估,并于2002年9月14日公布了评估报告。在2002年12月11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向美国国会递交了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履行状况的报告,分析了我国在不同领域的承诺履行状况,并就个别问题,提出了质疑。这些评估报告及报道,一方面展现出了中国在履行承诺过程中的积极姿态和取得的巨大成就,另一方面也存在一些偏见和误会。
因此,公正、独立、客观地评估和解释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履行状况,阐明我国为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所作的巨大的、卓有成效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果,发现承诺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指出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某些主客观困难,提出建设性的对策和建议,针对WTO和其他成员提出的疑问,作出正面、客观、理性的回答,以消除彼此之间的误解,增进交流合作,促进世界贸易及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战略价值。
本报告分宏观、贸易争端、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知识产权等六个部分,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全面阐述了加入世贸组织第一年我国承诺履行、国内宏观经济和各个产业的运行情况,深入分析了其中蕴含的深层次原因,理性、科学地预测未来我国宏观经济和各个产业的发展趋势,并提出了建设性的政策建议。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院长 张汉林教授
2003年3月18日
信息技术产业
一、对中国钢铁业的新要求一一加入世贸组织承诺
在我国加人世贸组织的文件中,与钢铁工业有关的具体安排,主要集中在关税减让、非关税壁垒和外贸经营权等方面。
(一)关税减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附件8对从生铁到不锈钢等产品(税572101000-73089000)的加入约束税率、最终约束效率、设施期以及其他税费等都做出了规定。最终约束税率以不锈钢管材等最高,为10%;设施期,也以不锈钢钢材最长,为2004年。从表6·2来看加入世贸组织后减税幅度比加人世贸组织前要小。
(二)实行出口税的产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附件6中,对生铁、合金生铁、供再熔的碎料钢铁锭等产品(序号16-32号,税号72011100-72031100),征收20%一40%的关税,在注释中确认该附件中所含关税力最高水平。
(三)非关税措施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附件3中,对金属冶炼及铸造用的外精炼设备(税号84542010)、冷室压铸机(税号84543010)等产品,承诺在加入时取消上述限制。
(四)指定经营产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附件2B“指定经营产品”中,对钢铁产品(序号63-245号,税号72081000-7312100),承诺在加入时取消上述限制。
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履行及相关政策的出台与调整
(一)下调关税较易实现
2002年1月开始,中国政府已开始大幅度下调关税。关税总水平由15·3%降到12%,工业品的平均税率由14·7%降到11·3%。而钢铁产品的税率由10·5%降到8·0%,相比之下,其降幅低于全国整体水平。另一方面加人世贸组织后钢铁产品每年减税幅度普遍要比加入世贸组织前低(见表6·2),因而实现承诺较容易。通过《2002年关税中国海关税则》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关税减让表对照,我们不难发现中国政府在完全履行关税减让承诺。
(二)关税承诺履行迫使现行钢铁外贸政策调整
我国在1992年与美国达成的《中美市场准入谅解备忘录》中已经承诺取消钢铁产品配额和许可证,原则上不使用任何形式的进口数量限制。根据目前国内外市场情况和钢铁工业的发展战略,我国制定了限制进口、鼓励出口的外贸政策。限制进口的主要政策措施有:限量登记、指定经营、“以产顶进”。鼓励出口的政策有:出口退税、优惠贷款等。加人世贸组织后,根据其规则,上述一些政策措施不得不受到一定的限制或被迫取消。
对于限量登记来说,根据WTO的规则,允许各成员对本国产品的进口实行自动登记,以便对进口情况进行控制,而不允许借口对进口产品实行数量限制。因我国早在1992年就已承诺取消钢铁产品配额和许可证,欧、美、日、韩等国对我国实施的限量登记政策非常敏感,多次向有关部门提出质疑。目前,我们实现了钢材和钢坯由配额许可证管理向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转变。原国家经贸委和海关总署发布了《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国家经贸委第26号),规定进口包括钢材、钢坯在内的重要工业品,进口单位应当在签订合同后办理《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申请表》前一个月,向原国家经贸委授权管理机构通知有关进口合同情况和预计到港时间;如实填写《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申请表》。重要工业品进口管理机构收到按规定填写的《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申请表》后,凡内容正确、形式完备的申请,应当批准并最迟在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发《重要工业品自动进口许可证明》。
“以产顶进”是国务院批准的一项旨在鼓励钢材出口的政策。这项政策经过多次改进,执行方法是:经批准的钢铁企业将钢材卖给加工出口企业,将免征17%的增值税。这项政策对缓解市场的供求矛盾、改善品种质量、提高企业竞争力、增加企业效益,无疑具有重大意义。虽从形式上看并不明显违反WTO的规则,但实际上这是一项进口替代政策,属于法规“灰色区域”,由于加入了WTO,这又会受到其他成员的质疑。为此,2002年5月27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钢材“以产顶进”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决定:(1)将“以产顶进”钢材名称改为“加工出口专用钢材”;(2)委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负责“加工出口专用钢材”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列名企业提出“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税要求,汇总报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经贸委商国家税务总局后,由国家税务总局下达执行;(3)委托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向列名钢铁企业派出监管小组,负责监督列名企业按有关规定和供货合同向出口企业销售钢材;(4)同意33家列名钢铁企业继续按有关规定做好“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工作;(5)“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实施细则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在该细则下达之前,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制定的《钢材“以产顶进”改进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继续执行。
在贸易经营权方面,加入世贸组织前我国用于管理钢铁产品进出口的主要手段是指定贸易,只授予部分企业从事钢铁产品的贸易权。加人世贸组织以后,钢铁产品的指定经营正在逐步取消,此后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都可以进口钢铁。我国承诺加入世贸组织后3年内取消钢铁产品的指定经营,此后有外贸经营权的企业都可以从事钢铁贸易,这无疑也增加了政府用行政手段来控制进口的难度。
(三)全球钢铁贸易战造成损害,中国实施临时和最终保障措施
1·钢铁产业贸易保障措施的背景:全球钢铁贸易战
2002年3月5日,美国总统布什宣布,为了扶助美国钢铁制造商,美国的部分钢铁产品的进口关税提高到8%一30%。美国这次提高关税的品种基本上将使中国在3年内无法对美国出口,中国至少造成7600万美元的直接损失。随后欧盟进行报复,也开始提高关税限制钢铁进口。中国不仅是世界钢铁生产大国,又是世界钢铁需求大国。由于美国、欧盟等国家纷纷实施钢铁贸易保护政策,致使全球主要出口国把目标集中到中国市场,这样导致中国钢铁进口猛增。2002年1一4月我国进口钢材达到万7万吨,比2001年同期增加28%,而出口钢材和钢坯总量只有172万吨,比2001年同期减少31·47%,国内钢铁价格比同期减少200元一300元/吨。这些严重威胁国内钢铁生产。在此背景下钢铁工业协会和五大钢铁生产企业提起申诉,要求对钢铁产业进行产业损害调查。根据WTO保障措施规则,原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公告对进口钢铁实行临时性保障措施。
2·临时性保障措施的内容及实施情况
从2002年5月24日开始,在180天内对9大类48个税号的进口钢铁产品,实施关税配额管理的临时性保障措施。如果进口数量达到关说配额数量后,就开始加征特别关税。即使这样,在实施100天内就己完成配额总量的99%,其中有8类进口进度己经超过其配额总量,而其他类进口进度已超过配额的50%(见表6·3)。截止到10月9日除海关编码为72191300,72142000、73041000、73042100、73042900的5种钢铁产品外,其余43种钢铁产品都已达到关税配额总量,开始征收7%一26%的特别关税。在此期间,按照实施保障措施程序,原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就钢铁产品保障措施进行调查并且举行听证会。
3·经过产业损害调查,最终出台正式保障措施
(1)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进口产品数量增加,使国内相同产品或者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生产者受到严重损害或者严重损害的威胁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的保障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终裁决定确定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采取保障措施”;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做出的《关于对部分进口钢铁产品保障措施调查的终裁决定》;WTO保障措施条款等。
(2)保障措施的主要内容
第一,对热轧普薄板、冷轧普薄板(带)、彩涂板、无取向硅电钢、冷轧不锈薄板(带)等5类进口钢铁产品实施最终保障措施。第二,最终保障措施采取“关税配额、先来先办”的方式。在规定数量内的进口产品仍执行现行适用关税税率,规定数量外的进口产品在执行现行适用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加征关税。最终保障措施在实施期间将逐步放宽。第三,最终保障措施适用的产品、关税配额数量及加征关税税率最终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为3年(包括临时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自2002年5月24日至2005年5月23日。第四,不适用最终保障措施的临时保障措施涉案产品,在临时保障措施实施期间加征的关税将予以退还。第五,对进口份额不超过该类产品进口总量3%的原产于发展中国家地区的产品不适用最终保障措施,但进口商需提供来自不适用最终保障措施国家地区的产品原产地证明。第六,最终保障措施实施期间,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可以根据有关情况的变化,依法审查最终保障措施的形式和水平。
三、对中国度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情况的评价
(一)关税承诺履行令人满意,非关税措施的履行取得积极进展
关税承诺比较具体,而且减税幅度也不大,执行起来难度较小。因为为了适应加人世贸组织的要求,中国近几年平均关税下降较多,加人世贸组织后5年内,钢铁产品平均关税将由10·58%降到8·07%,平均每年降低0,5%。对非关税措施履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政策:钢材和钢坯由配额许可证管理向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转变;“以产顶进”钢材名称改为“加工出口专用钢材”。
(二)其他WTO成员关注中国钢铁保障措施
中国钢铁最终保障措施引起了对我国出口钢铁的主要国家和地区的极大关注。其中反映比较强烈的是中国台湾和日本:中国台湾要求与祖国大陆在WTO框架下解决钢铁保障问题;日本对中国钢铁最终保障措施的出台表示遗憾。这种强烈反应说明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而没看到中国实施这一措施的必然性和必要性。首先,中国是被迫实施最终保障措施。在美国首先对钢铁启动“201条款”提高钢铁进口关税,随后欧盟、加拿大、日本、韩国等一些国家纷纷采取了临时保障措施或者进口限制措施,直接导致大量钢铁产品出口到中国。其次,中国实施保障措施没有违背WTO的法律规则。一方面,中国所保障的5种钢铁产品的进口确实对中国钢铁业造成重大威胁。另一方面,原外经贸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钢铁产业损害调查,在调查事实的基础上进行法律裁定。2002年各国都非常关注全球钢铁贸易战,因而对中国履行加人世贸组织承诺的评论相对比较少。
四、履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对中国钢铁业的影响
(一)加人世贸组织承诺履行对中国钢铁业的挑战
1·加人世贸组织以来钢铁业发展远好于预期,仍与钢铁强国差距不小
钢铁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经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钢铁业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自1996年钢产量达到1亿吨后,一直保持世界钢铁第一生产和消费大国的地位。2001年,我国的钢和钢材产量为15266万吨和15745万吨,年增长率分别高达15·9%和19·3%。加人世贸组织后,钢铁产量继续增长。2002年1一12月钢和钢材产量为18155·2万吨和19218·3万吨,分别增长20·3%和18·9%,而且各月都是高速增长(见表6·4)。2002年成品钢材的生产量是19218·3万吨,销售量达到19152·0万吨,产销率达到100·3%,比2001年同期增加1·0个百分点,其期末库存比年初减少4·8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国内钢材市场价格有所上升,相应钢铁企业的效益有所好转,实现利润超过250亿元,要远远好于预期。这表明从总体上看,加人世贸组织以来国内钢铁业仍保持了良好态势。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我国只是钢铁生产大国而不是钢铁强国。总体上看,目前中国钢铁工业的技术装备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代表钢铁工业工艺技术水平的一些主要指标(如铁钢比、连铸比、板管比)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铁钢比,世界主要产钢国家一般在0·5一0·7之间,而中国2000年为1·02,明显高于其他国家,而铁钢比高说明吨钢综合能耗相应就高。连铸比,中国近年增长较快,2000年平均为81·93%,但与韩国、日本大于95%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板管比,中国板管比大概只有40%,目前还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60%)。由于板、管钢材代表了钢材产品中高附加值、高技术的产品,因而,板管比低意味着中国的钢材产品结构层次还比较低。二是总体技术装备水平低于发达国家。据有关研究报告,全国国内一般水平和落后水平装备在50%以上。三是由于技术装备水平不高导致钢铁产品质量相对较低。四是钢铁产品生产专业化程度低,重复建设现象严重。这些不利因素一方面严重制约了我国由钢铁大国问钢铁强国的转变,另一方面为加人世贸组织承诺履行增加了成本。此外,加人世贸组织后,国内外钢铁市场将全面接轨,各类钢材价格将与国际市场趋于一致,由于中国钢铁工业生产成本偏高,因而全行业经济效益也要受到较大的影响。
由于中国是世界最大钢铁需求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关税的进一步减让、钢铁产品指定经营的逐步取消、中国钢铁市场的全面开放以及全球钢铁贸易保护主义地抬头,各主要钢铁出口国和地区把目光集中到中国市场。而且我国钢铁业竞争力又不强,这会影响国内钢铁生产尤其是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
2·对高质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形成巨大冲击
我国的钢铁市场具有需求的多层次、多样化的特点,需求增长以高质量产品为主。高质量产品主要是各种优质钢和特殊钢:一类是注重表面质量的钢材,如装饰用不锈钢板;另一类是表面质量和使用质量并重的结构钢材。机械工业发展对钢材的内在质量、表面质量和性能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钢材产品质量问题将会严重影响我国钢铁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人世贸组织后,除部分价格优势较大的钢材外,那些钢材质量对产品影响重大的机械产品,如工程机械、造船、汽车等,为了保证自己产品的高质量和竞争力,有些企业可能宁愿多花钱也采用国外的钢材。加人世贸组织以来国内钢材达到92%以上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而一些高档钢材的市场占有率却不高,一般只在20%一60%之间。而国外在高档钢材有很强的优势。高档钢铁产品关税减让幅度又较大,因此我国在高质量钢材产品生产方面会受到强有力的挑战。
3·加入世贸组织对特钢企业冲击大
加人世贸组织对我国钢铁业冲击最大的是特钢企业。当前,我国的特钢企业已成为钢铁工业中的弱势企业。无论短期还是长期,特钢企业将面临严峻局面。我国特钢企业布局分散、专业化程度低、技术装备水平低、生产成本高,全行业仍处于亏损状态。没有形成规模优势,其特钢产品总体价格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质量与国外有很大的差距。国外发达国家特钢产品性能稳定,使用寿命长,表面尺寸精度高,交货及时。以优质碳结构钢为例,我国特钢企业生产成本一般不低于3000元人民币/吨,这在国内外均无优势,难以与发达国家竞争。加入世贸组织使竞争更加激烈,特钢企业所遇到的问题更加严重。
(二)加人世贸组织承诺履行对中国钢铁业的积极影响
1·有利于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
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钢铁产业,是我国大中型钢铁企业的重要划展战略之一。目前我国钢铁业的高新技术仍大量依靠引进,但由于工业,发达国家对我国实行钢铁技术的出口管制,限制了先进技术的引进。加入世贸组织后,发达国家对我国钢铁工业的技术壁垒减弱,而我国加大了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的力度,这些有利于加快钢铁企业的科技进步。此外,加入世贸组织,会对国内自成体系和按“条块”分割形成的经济格局产生巨大冲击,这样有利于打破地区封锁和地区保护,许多规模小、高成本、高消耗、高污染、技术水平落后的钢铁企业将难以生存,它们让出的市场份额和社会资源必然向优势企业集中,钢铁业进行大规模资产重组将是大势所趋。
从全局或战略的角度来看,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钢铁工业来说既是挑战,又是我国钢铁工业进一步加快结构调整和发展的机遇,关键在于我们把市场竞争的压力转化为结构调整的动力。关税减让和放开贸易经营权将加剧国内市场竞争,这样会促使国内生产企业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同时,加人世贸组织也有利于我国建立健全良好的钢材市场秩序和完善的钢材市场规则,抑制钢材市场的不正当竞争,促进优胜劣汰。
2·有利于加快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目前,我国深化改革的中心环节,仍是进一步搞活大中型企业,让企业进人市场。加入世贸组织后,各成员市场进一步向中国开放,中国市场要进一步对外开放,这将使中国钢铁企业通过熟悉现今世界通用的国际规则,加强与国外钢铁企业的合作,促进企业的组织结构、生产成本、集约经营等方面的改善,增强大中型钢铁企业的生机与活力。并通过加快与国外投资企业的接轨,提高钢铁企业自我发展和抗风险能力。
3·有利于积极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
目前,我国钢铁工业的发展存在着资源相对不足的问题,包括铁、锰矿、废钢、焦煤等。这有赖于实行合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的方针来缓解。现在中国已经加人世贸组织,就可以利用国际贸易规范、非歧视原则,扩大进口资源的渠道,避免国际市场变化可能给我国资源进口带来的损失,为我国钢铁工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建立起多元化的、稳定的资源进口基地。
(三)加人世贸组织承诺履行对钢材进口的影响
1·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钢材进口猛增
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02年共进口2449万吨钢材,比2001年同期增长42·2%。从2000年、2001年、2002年我国钢材进口情况对比图可以看出从2002年3月开始钢材进口每月达到200万吨以上,而前两年没有哪个月钢材进口能达到200万吨。从图形上可以看出加人世负组织以来钢材进口增幅较高。
2·关税减让对整体进口影响不大,对高档产品进口有较大影响
为了适应加人世贸组织的要求,中国近几年平均关税下降较多,加人世贸组织后5年内,钢铁产品平均关税将由10·58%降到8·07%。平均每年降低0·5%,因此平均关税降低的影响相对较小,但不锈钢钢材、硅钢片等高档钢材产品的关税降低幅度较大。从1984年开始,我国钢材的进口量一直在1000万吨以上,进口的主要是高性能、高附加值的品种。与国际钢铁企业相比,我国的钢铁企业数量多、规模小、专业化生产程度低,产业集中度低,企业的素质还不高,板材的数量和品种还满足不了国内市场的需要,高质量、高附加值的钢材品种自给率较低。从我国钢铁工业目前的品种结构来看,目前市场短缺的钢材品种,主要是热轧薄板、冷轧薄板、镀锌板、镀锡板、不锈钢、冷轧硅钢、中厚板等。因此,2002年以后对高档钢材进口影响较大。
3·非关税措施取消将对钢材进口影响很大
对钢铁产品取消指定经营,意味着钢材进出口贸易全面开放,国内外贸易企业均可以从事钢铁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在加人世贸组织,总承诺中,我国政府承诺在加人世贸组织后5年内,逐步取消指定经营,届时,随着钢材进口企业的增多,钢材进口渠道进一步放宽,国家将在进口总量上难于实现其调控目标。同时,经营钢材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数量会迅速增长,由于多数中国钢铁企业和流通企业对WTO的规则还不十分熟悉,同时缺乏国际贸易的经验,短期内适应难度较大,国内贸易协调难度加大。
取消非关税措施意味着国外钢材较为自由进入我国钢材市场。而钢铁产品市场全面对外开放,意味着中国钢铁产品市场价格将与国际市场价格全面接轨,可以预测的是,加入世贸组织若干年后,由于总量控制导致国内钢铁企业高利润的情况将不复存在,中国钢铁工业将同国际其他国家一样成为微利行业。此外,由于缺少进出口监测预警系统和指导、调节手段,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钢铁工业短期内可能受到钢铁产品过量进口的冲击。
综上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加入世贸组织以来钢材进口猛增的主要原因在于美国开始发动的全球贸易战和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履行对钢材进口的影响。
(四)加人世贸组织承诺履行对中国钢材出口影响不大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的钢材直接出口不会大幅度增加。我国在末加入世贸组织之前就已经享受了世贸组织的优惠低关税。一般来说,由于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务费用较低,近几年国内钢材市场价格已基本同国际市场接轨,一些普钢产品国内市场价格己低于欧盟、日本和美 国等发达国家水平,这是我国钢铁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我国出口到世界各地的钢铁产品,并未受到关税歧视。因此,加入世贸组织后,主要贸易伙伴的关税将再难有很大的下降,对钢材直接出口的刺激作用不大。此外,受生产结构的制约,我国主要出口普钢、钢坯、生铁等初级加工产品和低附加值产品。对于这部分产品,欧盟、北美等国家国内的生产能力己足够满足本国需求,而且,由于运输距离较远,也难以同位于欧洲的独联体国家竞争。而对普钢的传统出口地区,如东南亚、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钢材的出口能否大幅度增加则主要取决于该地区的经济能否尽快恢复,国内需求能否增长。根据中国海关统计,2002年,钢材出口545万吨,比2001年同期增长15·2%。而钢材进口2449万吨钢材,比2001年同期增长42·2%,因而进出口进差进一步拉大。
(五)加人世贸组织及钢铁保障措施对钢材市场价格的影响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国内钢材市场价格总体走势相当不错,这大大出乎许多业内人士年初的预计。其原因除了我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持续强劲增长,对钢材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的拉动作用以外,还要受国际钢材市场价格回升的带动及我国实施临时及最终保障措施对进口资源的过快增长有效地进行遏制。
从2002年国内市场行情走势示意图来看,钢材价格走势大体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加入世贸组织到2002年4月)是“加人世贸组织恐慌期”。此阶段,我国钢材价格呈下降趋势。2001年年底国际钢材市场价格跌至低谷,而与此同时中国加人世贸组织,钢材关税逐渐减让,配额的取消,国内钢材市场形势严峻,价格直线下滑,一季度达到最低点。第二阶段(2002年4月一8月)是临时保障措施初始期。2002年3月份,由于限产及全球经济回暖等因素,国际市场价格显现恢复性上扬迹象,这对国内钢材市场价格的回升有重大影响。此时,美国动用“201条款”,引起了世界主要钢铁生产国贸易保护主义的连锁反应,对我国钢材市场造成严重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国内5家主要板材生产钢厂会同中国钢铁行业协会积极促成国家出台钢铁临时贸易保障措施,并积极推进冷轧、热轧板卷的反倾销工作,有效遏止了国外钢材大量低价进口的冲击。5月下旬,国家终于出台了钢铁临时保障措施,对进口钢材实行全球配额,配额以内实行正常关税,超过配额后加征高额的临时关税,由于国家对配额限制采取“先进先得”的做法,造成6月和7月份进口钢材短期内的大幅度增加,使市场价格出现短期振荡。第三阶段(2002年9月至2002年12月底)是临时保障措施深入期。全球钢铁市场价格进一步上扬,临时保障措施迸一步缓解钢材进口的压力,加人世贸组织以来钢铁下游产业的快速发展进一步刺激对钢材的需求,这些因素推动了国内钢材市场价格的提升。
从理论上看,中国加人世贸组织会对钢材市场价格造成冲击,这是因为国外低廉优质的钢材大量进入我国会降低我国钢材市场的价格。而与此同时,加入世贸组织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国际市场的价格的上扬会促使国内市场价格的上扬,而全球的钢铁贸易战以及国内的保障措施的实施,客观上有利与国内外钢材市场价格的上扬。但我们对国内钢材市场价格不能盲目乐观,WTO对钢材市场价格的冲击不能忽视,因此我们应把注意力集中到国内钢铁企业的竞争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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