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分户(通断法)热计量装置技术条件与要求(部队)
一、技术要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主岭市热计量市场,积极响应大气治理及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发【2013】37号和营房【2012】111号通知要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相关规定。针对北方地区气候环境和供热环境存在室温不均、垂直失调和供热水质等实际问题,为了使热用户满意,达到供热节能的目的。为此,凡参加我单位热计量节能改造的分户热计量装置技术必须具备“可调、可控、可计量、可防冻、可清洁、可查询、可显示”等七项基本功能。具体要求如下:
1) 可调:可按需选用多工位或其他调节技术,实现用户末端“变流量”供热,配合系统变流量调节,提高节能效果,消除系统垂直失调,满足室温舒适要求。
2) 可控:可按需本地/远程控制及恒定热用户室内温度及欠费关阀功能;
3) 可计量:可本地/远程对楼栋贸易结算表计量的热量值进行热费合理分摊,实现分户热计量;
4) 可防冻:可在供暖期按需设置阀门角度保持一定的流量,使供热管网保持循环状态,防止管网被冻;
5) 可清洁:可设定定期旋转功能或其他技术,防止水锈、水垢,起到清洁作用,确保控制器在质保期内正常工作;
6) 可查询:可本地/远程查询日、周、月、季用热户的采暖温度、采暖热量、采暖费用等;
7) 可显示:室温控制器和流量控制器宜具有显示功能,可显示热量、用热时间、室内温度、阀门状态等。
二、技术要求
必须严格按照《供热计量技术规程》JGJ173-2009的技术路线,提供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或者合法授权许可的热计量产品或系统。
1、产品检测报告:
系统主要设备必须有CMA国家计量认证等认证内容包括下列内容:
1)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合格。
2)GB/T 4793.1-2007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合格。
3)GB/T 6388-1996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合格。
4)GB/T 17626.4-2008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满足:1KV电压,5KHz,60秒,达到性能判据B要求。判据B: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但在骚扰停止后能自行恢复,不需要操作者干预。
5)GB/T 17626.8-200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强度 3 A/m, 频率50Hz, 达到性能判据B要求。判据B:功能或性能暂时丧失或降低,但在骚扰停止后能自行恢复,不需要操作者干预。电源适应性: 电源电压在24V±2.4V范围变化时, 产品工作正常。工作电源:待机时,工作电流不大于100mA。
6)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 高温试验方法
高温适应性:55℃环境温度,连续工作24小时,产品工作正常。
温热适应性:40℃环境温度,湿度95%RH,连续工作24小时,产品工作正常。
标准: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 低温试验方法
低温适应性:-10℃环境温度,连续工作24小时,产品工作正常。
7)GB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产品达到IP65防护等级。
2、数据采集与结算管理中心要求:
1)系统应能实现数据远传,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远传通讯方式。
2)系统应实现以天为单位进行热费分摊。
3)系统应有权限管理功能,实现对各功能模块的访问与控制。
4)系统应有对设备和用户信息进行存储、查询和管理的功能。
5)系统应有对数据进行定期备份与恢复的功能。
6)系统应有数据信息导入功能。
7)系统应有远程数据线路的核对校验,对异常数据进行自动清理并报警功能。
8)系统应有用户用热量明细、费用分摊明细、单据报表打印等功能。
9)系统应有定期自动或手动方式对远程仪表、设备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对出现异常的设备、数据及时通知管理员并记录日志。
10)系统应为B/S结构并具有互联网和手机网数据发布功能。用户可以通过上互联网、手机访问互联网、手机接收短信等多种方式,掌握自身热费消耗情况并接收热费催缴信息。
11)系统能自动将欠费提示以互联网、短信和室内温控器面板多种方式通知热用户。
12)系统应实现在特殊条件下供热企业可通过数据采集与结算管理中心对住户设定温度、阀门状态等进行干预。
13)系统应能实现缴费提醒、欠费关阀等功能。
14)有保障供热系统水力工况均匀稳定的周期交错技术防护措施。
3、室内温控器要求:
1)同一分摊系统内,室内温控器安装位置应相对统一,并具有代表性。
2)室内温控器应固定安装,防止用户随意移动位置,应采用无线温控器。
3)室内温控器采用电池供电时,电池使用寿命不应小于2年,应具有提醒电量不足的功能。
4)室内温控器测温分辨度为0.1K,准确度为0.5K ,传感器测温漂移不大于0.2K/年。
5)室内温控器的显示面板应显示设定温度及实测温度;温度设定范围:10℃~25℃,显示分辨率为0.1℃。
6)室内温控器的显示面板应显示当前时间、电动阀门状态、并具备显示分摊热量的功能。
7)室内温控器的显示面板宜具备故障显示、通信状态、电量提示(如果使用电池)等。
8)室内温控器的测温元件最大测温允许偏差不应大于0.5℃。
4、流量控制器要求:
1)流量控制器停电时应能保持断电前的记录数据,恢复供电后应能恢复正常工作。
2)供热系统断电后流量控制器应具备自动开启电驱动阀门的功能并保持开启状态。
3)流量控制器工作电压为12V或24V,应有漏电保护功能,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
4)流量控制器与室温控制器之间应具有数据传输和控制功能。采用无线传输方式。
5)当通讯中断或者执行机构不能正常动作时,电动阀门控制器应有报警。
6)针对每一个末端用户(住户)流量控制器应有唯一的ID号码,编号应具有唯一性。如用户为复式结构,一户两套通断控制系统,应按照两个用户设置ID号码。
7)住户末端的数据应存储,并应能每小时存储一次设定温度、测量温度、1小时内的开停时间比,应能存储十年的数据。
8)应具有数据存储功能,应保证能存储五年的数据。同时楼栋处理器存储的数据应能够现场读取记录。
5、流量阀门要求:
1)控制阀阀门Kv值满足以下条件:DN20不小于17,DN25不小于22。
2)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JB/T 8861《球阀静压寿命试验规程》规定的耐久性寿命测试方法进行测试,当开关次数达10万次时,阀门应运行无故障、无外漏、无损坏。
3)电动阀门驱动装置功率宜小于6W。
4)在全国使用时间已达到五年,累计数量在5万只以上,并能确保在三个供暖期内阀门无损坏、无裂缝、无外漏和无故障证明。
6、保护集线器:
1)每一个用户末端均应能实现短路保护,以免某一用户短路影响其他用户。
2)保护集线器的进线口应采用防水接头,安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7、楼栋处理器和配电箱:
1)楼栋处理器应能接收数据采集与结算管理中心的指令,按设定周期自动对室内温控器或电动阀门控制器、楼栋热量表等的数据直接实时采集。采集最大周期不应大于分摊周期。
2) 采集内容应包括室内温控器/电动阀门控制器测量的室内设定温度和测量温度、电动阀门控制器记录的阀门开启状态、楼栋热量表测量值等信息。
3)楼栋处理器应具有记录并上传故障报警功能。故障排除后应不影响数据采集和计算的连续性。
4)一个楼栋处理器应能实现至少采集148户以上(包括148户)的数据。
5)现场设备应由专用配电设备统一供电。楼栋处理器电源应为12V或24V弱电。
6)专用配电设备(配电箱)应具有短路/过载保护、漏电保护。
7)楼栋处理器应有唯一的ID号码,ID号码应由企业品牌和生产编号等信息组成,编号应具有唯一性。
8)楼栋处理器应有相关数据接口,能够和供热企业的数据管理系统对接。
9)楼栋处理器应能够通过网络对楼栋热量表校对时间。
10)楼栋处理器和配电箱安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1。
8、数据存储要求:
(1)每一个住户的阀门控制器内应定时存储上传供暖调控参数,数据的保留时间不得少于24个月。存储要求如下:
1)分摊住户末端应存储住户信息,内容包括建筑面积、住户编码等参数。
2)分摊住户末端存储周期应为1h,该周期与控制方式无关。日期记录格式应为XX年XX月XX日,时间记录格式应为XX时(1~24)。计时误差应不大于5s/24h,校时方式宜采用网络同步校时。
3)分摊住户末端应存储室内温控器测量的室温参数和用户设定温度,记录精度分别应为0.1 ℃和0.5℃,显示精度均为0.5℃。
4)分摊住户末端应存储电动阀门在一个周期内的开启率,精度为1%。
5)分摊住户末端应存储故障种类和代码。
6)分摊住户末端应存储在每个周期之内的住户分摊热量,精度为0.1MJ,该数据当前不应在室内温控器上显示。
(2)楼栋处理器应定时存储供暖调控参数,存储要求如下:
1)楼栋处理器应存储楼栋信息,内容包括楼栋建筑面积、楼栋编码等参数。
2)楼栋处理器存储周期应为1h。日期记录格式应为XX年XX月XX日,时间记录格式应为XX时(1~24)。计时误差应不大于5s/24h,校时方式宜采用网络同步校时。
3)楼栋处理器存储采暖季数据的启止时间应为当年10月15日0时至下一年4月15日0时。
4)楼栋处理器应存储楼栋热量表在每个周期间隔时刻的累积流量、累积热量、瞬时热量、供水温度、回水温度和故障信息代码,其数据精度应与热量表显示值相同。如一栋楼栋有若干热量表,应将热量表参数相加再存储。
5)楼栋处理器存储电动阀门在一个周期内的开启率,精度为1%。
6)楼栋处理器应存储故障种类和代码。
7)楼栋处理器应存储在每个周期之内的每个住户的平均室温、设定温度、阀门开启率和分摊热量,数据应与住户末端存储数据相同。
8)系统应实现以天为单位进行热量分摊。并应在软件中编制可选择程序,招标单位可根据实际选择分摊时间周期。
9)管理服务器(含软件及所有必需的硬件),安装于招标单位指定位置,使用招标单位提供的固定IP地址。
9、信号传输:
1)计量系统中具有通信传输或显示或存储功能的各部件,应能接收数据数据采集与结算管理中心的时钟召测和对时命令,对时误差不应超过5s。楼栋处理器时钟24h内走时误差应小于2s。
2)室内温控器与电动阀门控制器之间、电动阀门控制器与楼栋处理器之间应采用可靠的通信传输方式。
3)楼栋处理器与数据采集与结算管理中心的数据通信可选配以太网、M-BUS、RS-485和无线传输等接口,通信接口和协议应符合TCP/IP或CJ/T 188-2004规定。
4)数据采集应优先采用M-BUS通讯方式,数据传输必须采用多线程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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