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农业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做好农作物病虫草害、暴雨、洪涝、干旱、强降温、风灾、冰雹等引起的突发性重大农业灾害的防止、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损失,保证农业生产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树立农业灾害可持续治理的科学发展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所属各有关单位亲密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编制根据
制定本预案的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业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大化县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实行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合用范围
本预案合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农作物病虫害、暴雨、洪涝、干旱、强降温、风灾、冰雹等农业重大灾害的防止、应急处置和灾后农业生产的迅速恢复。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县农业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县植保站长、种子管理站长、推广站长、土肥站长及各乡镇农技站长为组员的大化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统一指挥全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及时精确做好病虫草害、暴雨、洪涝、干旱、强降温、风灾、冰雹等重大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制定防治方案,迅速传递信息,规定在最短的时间内,让农民掌握防治技术,适时开展科学有效地防治,最大程度地减轻和控制危害,尽量减少产量损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详细承担平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测报工作岗位责任制
为深入加强我县重要农作物病虫草害、暴雨、洪涝、干旱、强降温、风灾、冰雹等灾害的预测预警,提高效率,保证质量,县植保站和各乡镇农技站确定专人负责病虫测报等工作,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期检查贯彻状况,充足调动测报人员的积极性和积极性。县植保站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全国农作物病虫草害的测报措施确定系统调查田,诱虫灯和诱虫器要长期固定不变,在病虫发生关键时期要定期进行大田普查等。县农业局要根据气象部门公布的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制定防灾抗灾技术措施,指导生产。
(三)稳定测报骨干力量
病虫草害测报是一项技术性强、长期性、规定严格的工作,必须统一规定进行观测记载,长期累积历史资料,建立档案,才能保证测报的精确性。要选调对工作极端负责任,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专业技术
人员担任专业测报员,专业测报人员要长期稳定、保证质量,调进调离测报岗位的人员须经县农业局和领导小组同意。
(四)病虫害情报的公布
县植保站全权负责病虫情报的公布,重大病虫防治技术指导,撰稿和制作宣传节目如电视预报等,对重大病虫草害发生趋势和防治技术要及时向政府和主管部门专题汇报,并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随时公布,开辟“病虫预报”专题栏目公布病虫发生动态及防治信息,做到迅速、及时、精确。各乡镇农技站也要在当地运用广播、宣传栏等手段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县植保站要建立“会商制度”,指导农民防治。
(五)业务经费保障
为保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预测与防治,提议县政府每年拿出15万元专题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
(六)物资准备
由于重大病虫草害和暴雨洪涝、干旱、强降温、风灾、冰雹具有爆发性和突发性等特点,县植保站要根据病虫预测预报,结合当地病虫发生特点和气侯条件,会同农资经销部门及时准备充足的防治药物和药械。县种子管理站在灾害发生后,要责成和配合种子经营部门及时组织对应的农作物良种,保证改种补种需求。
(七)办公室职责
1、配合县生产救灾办公室汇总、核查突发农业重大灾害和应急工作的有关状况,提出提议意见,及时汇报领导小组,为领导小组决
策提供根据。在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后,牵头实行应急预案。
2、研究提出农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提议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的详细工作。
3、常常与有关部门联络,及时搜集、反应与农业有关的自然灾害预测预报信息。
4、指导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指导灾区调整农业构造,推广应用防灾减灾技术。
5、理解和督导受灾乡镇贯彻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措施。
6、在自然灾害多发时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搜集、核查灾情,并汇报灾情动态。
三、防止、预警
(一)预警信息
包括县气象局等部门的暴雨、洪涝、干旱、强降温、风灾、冰雹等预警信息,省、市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信息及病虫情报,各乡镇农业重大灾害发生状况的传真电报、汇报等。
(二)信息采集
采集内容包括农业灾害灾种、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农作物受灾、成灾、绝收面积;农作物重要病虫害的越冬和越夏状况、预测预报成果、发生流行趋势、发生危害面积、损失程度和防治措施等。
(三)信息报送
灾害发生后,由县农业局向县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农业重大灾害信息应立即上报。因不可控原因一时难以掌握详细农业
重大灾害信息的,应及时汇报基本状况,同步抓紧核查,3日内补报详情。
(四)预警汇报
出现下列状况之一时,立即发出农业灾害预警:
1、收到气象部门的强降温、洪涝预测预报。
2、收到植保部门的大范围灾害性病虫测报成果。
3、其他自然灾害。
(五)防止控制
1、组织、思想准备。不停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贯彻责任制。加强宣传,强化有关单位和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预案准备。根据农业重大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不一样类型灾害的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微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受灾地区的农业生产构造调整、适应性种植,提高农业生产的避灾抗灾能力。
3、技术准备。积极组织培训,推广农业防灾减灾技术,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4、适时防控。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尚未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用防护措施。接到冰雹、消灭性稻瘟病、稻飞虱、蝗虫等灾害预报后,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用对应防备措施,及时组织群众对农作物病虫害进行适期防治。
四、临灾和灾后的应急措施
根据我县重大农业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一旦发生重大农业自然灾害前兆或灾害发生时,重要采用的措施为:汇报县政府祈求立即做出应急处理;并协调有关部门实行防灾预案;办公室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进行调查,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趋势,为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决策提供精确信息根据,请县政府采用有力的措施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保证不成灾。
五、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根据农业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一)一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为一级响应:
(1)受灾面积(指因灾害导致田间农作物产量损失10%以上的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0%以上。
(2)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50%以上。
(3)在特殊状况下需要划为一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一级响应行动
(1)县领导小组启动县突发农业灾害应急预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布署抗灾工作,并汇报县政府。
(2)县领导小组派出技术组,深入灾区调查理解受灾状况,指导灾区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3)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二)二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为二级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5—20%。
(2)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35—50%。
(3)在特殊状况下需要划为二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二级响应行动
(1)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员会议,研究布署抗灾应急工作,向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汇报灾情,申请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灾区救灾工作的需要,决定与否派出技术组深入灾区调查理解灾情,指导协助灾区开展农业救灾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三)三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为三级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0—15%。
(2)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15—35%。
(3)在特殊状况下需要划为三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三级响应行动
(1)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组员会议,启动应急预案。
(2)根据灾区抗灾工作的规定,派出技术指导组,调查灾情,指导灾区救灾工作。
(3)研究提出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意见。
(四)四级应急响应
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状况之一者,为四级响应:
(1)受灾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10%如下。
(2)病虫害发生面积占作物种植面积的15%如下。
(3)在特殊状况下需要划为四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2、四级响应行动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受灾地区派出技术组理解灾情,加强农业抗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工作的指导。
(五)应急解除
当灾害结束,农业生产恢复正常时,由领导小组报请县人民政府宣布应急解除。
六、附则
(一)名词术语
1、本预案所称农业,专指种植业。
2、本预案中农业重大自然灾害,是指农作物病虫害、暴雨、洪涝、干旱、强降温、风灾、冰雹等危害农业生产的突发性灾害。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农业局制定,由县农业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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