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验收标准
为做好会计基础规范达标验收工作,明确工作流程和评判标准,确保集团公司会计基础规范达标验收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制定本标准。
一、验收范围
纳入集团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合并范围的境内各级单位。
二、验收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通则;
(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
(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
三、验收期间
本次验收期间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特殊事项追溯至以前年度。
凡是2010年10月1日以后新成立或通过重组购并方式纳入集团公司合并范围的境内单位,验收期间为自成立之日或并入集团公司实质控制之日起到2011年6月30日。
四、验收方式
采取“两级验收、重点抽查”的验收方式。二级单位负责所属所有三级及以下单位的达标验收工作,于2011年8月31日前完成。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总部和二级单位本部的达标验收工作,对部分三级及以下重点单位的验收结果进行抽查,于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集团公司确定的重点抽查单位名单另行通知。
五、验收人员
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验收组成员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确定,二级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验收组成员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六、验收评分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要求设置验收考核点163个,并根据项目的重要程度确定分值,验收标准总分为100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某单位最终得分=∑某单位实际得分/∑单位适用标准分×1000
评分的具体规则详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验收评分表》(以下简称验收评分表,见附件1)。对于不符合达标标准的项目进行扣分,单项扣减至零分为止。
每个被验收单位会计凭证的抽查量原则上应不少于该单位验收期间总凭证量的30%;如总凭证量超过4000份,抽查量应不少于总凭证量的15%。
七、验收程序
(一)各单位按照集团公司《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标准》实施自查,并根据验收评分表进行自查评分,形成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2)。
1.2010年9月30日前三级及以下单位完成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自查,逐级上报二级单位。
2.2010年10月31日前集团公司总部、二级单位本部完成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自查,二级单位本部自查报告上报集团公司财务部。
(二)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分别组织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验收组,并按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完成后,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验收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格式见附件3-1、3-2)和验收评分表、验收情况说明上报集团公司。
1.二级单位验收组于2011年8月31日前将备案表、验收评分表以及验收情况说明上报集团公司备案,作为对达标单位颁发合格证书的依据。
2.集团公司验收组于2011年9月30日之前,对部分三级及以下重点单位的达标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单位达标资格;对于抽查不合格比例较高的二级单位,集团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要求重新组织达标验收工作。
3.集团公司验收组于2011年10月31日前将备案表、验收评分表以及验收情况说明上报集团公司备案,作为对达标单位颁发合格证书的依据。
(三)对于达标的单位,集团公司和二级单位分别颁发由集团公司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对于未达标的单位,各验收组应根据验收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书,并上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工作组,按验收工作分工,由集团公司或二级单位对未达标的单位分别下发整改通知书(格式见附件4)。
(四)未达标单位应按照整改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并按验收工作分工,由集团公司或二级单位于2011年10月31日前组织完成验收。
(五)各二级单位于2011年10月31日前完成会计基础达标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提纲见附件5),并上报集团公司。
八、验收结果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验收结果评价
1.验收得分850分(含)以上为达标,颁发达标证书;
2.验收得分850分以下为未达标,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二)经检查发现单位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 各验收组须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集团公司,经审批后确认为不得通过达标验收的单位。
1.法律规定应当建账而没有建账,或者虽建账但长期不记账、不对账,造成账目严重混乱的,或者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的;
2.会计凭证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不完整,情节严重的,或者发生重要的会计资料遗失、会计档案毁损情节严重的;
3.2007年至2010年,由于财务会计人员管理失职或参与犯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经检查发现存在公款私存或白条抵充库存现金的。
(三)其他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验收结果与单位财务管理年度评比工作挂钩,并作为对相关财会人员当年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对于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在未通过达标验收之前,当年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单位财务工作当年不得参与先进集体评选。
集团公司每五年组织一次全面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验收。本次达标验收工作完成后,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抽查,抽查未通过的单位,收回达标证书,限期整改。
附件:1.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验收评分表
2.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单位验收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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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A: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验收备案表
(集团公司验收用)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
总会计师
会计机构
负责人
现场验收时间
月 日 至 月 日
验收结果得分
验收组意见:
验收组组长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被验收单位意见:
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领导签字: (被验收单位公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集团公司意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2B: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达标单位验收备案表
(二级单位验收用)
单位名称
单位级次
所属二级单位
上一级次单位
单位负责人
总会计师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场验收期间
月 日 至 月 日
验收结果得分
验收组意见:
验收组组长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被验收单位意见:
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领导签字: (被验收单位公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二级单位意见:
总会计师签字: (二级单位公章)
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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