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昆明营业部期货中间介绍业务公示内容
一、受托从事介绍业务的范围。
(一)协助办理客户开户手续;
(二)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
(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证券公司不得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结算或者交割,不得代期货公司、客户收付期货保证金,不得利用证券账户为客户存取、划转保证金。
二、昆明营业部拟从事期货介绍IB业务人员情况:
通过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和取得期货从业证书的人员名单:
姓名:高枢 从业资格证书号码:F0239865
姓名:高栩影 从业资格证书号码:F0239866
姓名:黄振中(专职人员) 从业资格证书号码:F0239867
姓名:李登 从业资格证书号码:F0249908
姓名:刘锐 从业资格证书号码:F0250076
姓名:刘静波 从业资格证书号码:F0250074
姓名:吕雪蕊 从业资格证书号码:F0239868
姓名:潘姣 从业资格证书号码:F0239869
姓名:王晶 从业资格证书号码:F0239903
姓名:王珺(专职人员) 从业资格证书号码:F0239885
姓名:杨鹏 从业资格证书号码:F0240472
姓名:张涛 从业资格证书号码:F0239901
姓名:杨朔 从业资格证书号码:F0251891
姓名:俞剑涛 从业资格证书号码:F0250860
姓名:朱翔 从业资格证书号码:F0239902
姓名:钟昊辰(专职人员) 从业资格证书号码:申报中
三、期货公司期货保证金账户信息、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方式。
(一)国泰君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保证金账户清单:
(二)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方式。
开 户 行
账 号
工行上海市静安寺支行
1001255329214446051
交通银行上海市西支行
310066085018120024846
建行上海期货支行
31001559100059010004
(1)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应当在期货结算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开立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期货结算账户”)或选择已在结算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登记为期货结算账户。投资者可登记多家结算银行的期货结算账户。
(2)投资者使用期货结算账户办理期货交易出入金之前,应当在期货经纪公司登记。投资者变更期货结算账户,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3)投资者用于期货交易的出入金应当通过开设在同一期货结算银行的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和期货经纪公司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不得通过现金收付或期货经纪公司内部划转的方式办理出入金。
四、客户期货开户流程。
(一) 证件要求。
1.自然人开户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结算银行账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借记卡)任意一张至公司营业部。
2.机构客户开户需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至少一个结算银行结算账号及开户行,并提供银行开户证明(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3)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4)指令下达人、资金调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5)《机构授权书》等。
(二)接受风险揭示,签署开户合同。
客户在工作人员指导下,阅读风险揭示书,理解从事期货交易的各项风险之后,签署风险揭示书,填写开户资料,签署开户合同。
(三)设置交易密码、资金密码。
客户签署完毕合同后,客户在工作人员提示下,通过柜台小键盘设置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必须为6位数字)。交易密码在登陆交易软件时使用,资金密码在银期转账时使用。
(四)影像采集。
客户信息系统录入后,需要按证监会实名制开户要求,采集相关银行,扫描相关证件,营业部将文件传送给期货公司。
(五)办理银期转账业务。
交通银行客户签署《交通银行全国集中式银期转账个人服务协议》(一式三联)以及《交通银行个人银期转账业务申请表》,至银行办理银期转账业务,办理成功后,即可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进行银期转账。
工商银行客户签署《工商银行全国集中式银期转账业务协议》,至银行办理银期转账业务,办理成功后,即可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进行银期转账。
建设银行客户签署《建行银期转账两方协议》,至办理银期转账业务,办理成功后,即可通过网上银行进行银期转帐业务。
五、客户期货出入金流程。
(一)、银期转账:
个人投资者最好选用快捷安全的银期转账方式办理出入金。目前,国泰君安期货公司已开通银期转账的银行有:交通银行(全国版)、工商银行(全国版)、工商银行(上海本地版)、建设银行(全国版),与其他几家银行的银期转账业务正在测试之中。
交通银行(全国版)
1、开通流程
(1)个人客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先到国泰君安证券公司营业部签署银期转账三方协议(期货公司、银行和客户)及交行的银期转账业务申请表;
(2)个人客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银期转账三方协议、交行的银期转账业务申请表到银行办理开通手续。
2、银期转账操作方式
客户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进行银期转账业务:
(1)电话银行办理:客户拨打交通银行95559客户服务中心电话,并根据语音提示操作。
注:①上海本地无手续费,异地每笔转账手续费为转账金额的0.02%(最低0.1元/笔,最高5元/笔),其中卡转期货账户手续费由客户自行承担,期货账户转卡手续费由国泰君安期货公司承担;
②深圳、新疆地区不接受电话银行办理全国性银期转账;
(2)网上银行办理:客户登陆交通银行网上银行,选择“证券期货”之“银期转账”,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注:上海本地无手续费,异地每笔转账手续费为转账金额的0.015%(最低0.1元/笔,最高5元/笔),其中卡转期货账户手续费由客户自行承担,期货账户转卡手续费由国泰君安期货公司承担。
(3)银行柜台办理:客户凭太平洋借记卡至各交通银行营业网点私人业务柜台办理。银行出具个人转账凭证客户留存联。
注:上海本地无手续费,异地每笔转账手续费为转账金额的0.04%(最低0.1元/笔,最高5元/笔),其中卡转期货账户手续费由客户自行承担,期货账户转卡手续费由国泰君安期货公司承担。
工商银行(全国版)
1、开通流程
(1)个人客户的开通流程
①个人客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先到国泰君安证券营业部签署银期转账两方协议(期货公司和客户);
②个人客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银期转账两方协议(期货公司和客户)到工行指定网点签署期转账两方协议(银行和客户),办理银期转账业务开通手续。
(2)机构客户的开通流程
①由机构代表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由授权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构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机构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结算账户及银行开户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证券公司营业部签署银期转账两方协议(期货公司和客户);
②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授权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并盖有公章的业务开通申请书、银期转账两方协议(期货公司和客户),到开户行签署银期转账两方协议(银行和客户),办理银期转账业务开通手续。
注意事项:办理银期转账业务时,若遇到问题,请客户记住办理该业务的银行柜员的柜员号,并及时拨打期货公司的客服电话4008895521。
2、银期转账操作方式
(1)个人客户的银期转账操作方式
网上银行办理:个人客户登陆工商银行网上银行,选择网上期货-集中式银期转账,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2)机构客户的银期转账操作方式
机构客户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银期转账业务:
①银行柜面办理:机构客户凭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章的银期转账委托书至工行网点对公业务柜台办理。
②网上银行办理:机构客户登陆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注:目前工商银行不向客户收取银期转账费用。
建设银行(全国版)
1、开通流程
个人客户的开通流程
(1)个人客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我公司总部、营业部或IB营业部签署建行银期转账两方协议(期货公司和客户);
(2)个人客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建行银期转账两方协议(期货公司和客户)之客户联到建行网点签署期转账两方协议(银行和客户),办理银期转账业务开通手续。
机构客户的开通流程
(1)由机构代表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或由授权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构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机构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结算账户及银行开户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我公司总部、营业部或IB营业部签署银期转账三方协议;
(2)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银期转账三方协议及建行规定的其他材料,到开户行办理银期转账业务开通手续。
2、银期转账操作方式
1、个人客户的银期转账操作方式
个人客户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银期转账业务:
(1)网上银行办理:个人客户登陆建行网上银行,选择投资理财-银期直通车,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2)电话银行办理:个人客户拨打建行电话银行95533,选择理财4-银期直通车5,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操作。
(3)银行柜面办理:个人客户凭建行借记卡至各建行营业网点私人业务柜台办理。
2、机构客户的银期转账操作方式
机构客户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银期转账业务:
(1)网上银行办理:机构客户登陆建行网上银行,选择投资理财-期货业务-银期直通车,按照提示进行操作。
(2)银行柜面办理:机构客户凭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章的银期转账业务申请书至建行网点对公业务柜台办理。
注:目前建行不向客户收取银期转账费用。
银期转账注意事项
(1)请记住期货公司的交行银期转账的编号是000068、工行银期转账的编号是12520000、建行银期转帐的编号是005202,进行银期转账操作时必须输入期货公司编号才能通过系统验证。
(2)出金转账额度:在可取资金范围内,每次不超过50万元,每天总额不超过50万元;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出金,请您致电期货公司021-52138926申请调整当日转款额度即可;
(3)出金转账次数:每天不超过5次;
(4)入金的转账次数和额度没有限制;
(5)办理银期转账业务时,若遇到问题,请客户记住办理该业务的银行柜员的柜员号,并及时拨打期货公司的客服电话4008895521。
(二)非银期转账:
入金流程
1、客户至银行柜面(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填写银行转账申请单(非现金缴款单),将资金转账入国泰君安公司的保证金账户;
2、客户应及时填写入金单(具体格式见附件),并将入金单与银行回单传真至你所开立期货账户的营业部或国泰君安期货公司资金财务部(传真号码:021-52138832),同时将入金单原件邮寄至国泰君安期货公司。目前,公司正在开发电子入金单(网上交易系统中的功能模块),待开发完成后,请客户填写电子入金单,电子入金单的使用时间将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
(1)客户办理转账时,必须直接从客户的银行结算账户转账入国泰君安期货公司的保证金账户,而不可以提取现金后汇入国泰君安期货公司的保证金账户;
(2)客户资金必须以同行转账的方式转入国泰君安期货公司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如工行转工行,交行转交行;
(3)客户须在银行单据的付款人信息中注明姓名、银行账号,在备注栏中注明资产账号以及“期货保证金”字样。
真给号和出金流程
客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填写电子出金单并用资金密码确认,待国泰君安期货公司审核后,小于100万的取款,国泰君安期货公司在当日将资金汇入客户的银行账户;超过100万的取款,请客户在第二日用资金密码确认,国泰君安期货公司在第二日将资金汇人客户的银行账户。
客户填写电子出金单操作流程如下:
(1)登陆网上交易系统,进入特色服务项目;
(2)选择要转入的银行名称、账号及出金的日期,填写出金金额,点击“确认”,等待期货公司审核;
(3)点击“查询”,察看该笔预约的状态;
(4)选择已确认的流水,点击“预约取款”,输入资金密码确认;
(5)取款完成,点击“查询”,察看该笔取款的状态,等待国泰君安期货公司将资金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出入金基本要求:
根据证监会《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业务规则》中的要求:
1、客户入金前,应当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期货结算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开立用于期货交易出入金的银行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期货结算账户”)或选择已在结算银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登记为期货结算账户。客户可在期货公司登记多家结算银行的期货结算账户。
2、如果您变更期货结算账户,请前来国泰君安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变更登记。
3、客户用于期货交易的出入金应当通过开设在同一期货结算银行的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和国泰君安期货公司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账的形式办理,不得通过现金收付或期货经纪公司内部划转的方式办理出入金。
六、客户交易流程
以网上交易为主,以现场交易为辅。
网上交易(行情交易软件下载地址:)流程:
① 、登录交易站点客户必须先进行登录,才能进入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② 、登录使用8位的客户资金帐号,如:80020001
③ 、使用交易密码进行登录,而不要用资金密码或者转帐密码。“交易密码”和“资金密码”都是客户在开立资金帐号时设定的,交易密码是用来登陆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查询和委托的密码,资金密码是客户出金时需要输入的密码
④ 、点击“登录”
⑤ 、委托,客户可以通过输入合约代码、买卖方向、开平仓、价格和手数,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将委托发出
⑥ 、其他:如撤单委托、查询等
七、客户期货交易结算结果的查询方式。
1) 通过独立第三方的保证金监控中心(),使用帐号和密码登陆查询。
2) 通过国泰君安期货网站(),使用帐号和密码登陆查询。
八、介绍禁止行为
1,从事期货介绍业务的营业部,不得为下列人员开户: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 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3)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4) 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 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文件的单位和个人;
6) 中国证监会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2,从事期货介绍业务的营业部,及其介绍业务的相关人员,应做到以下事项:
1) 不得向客户作出获利保证、共担风险等承诺;
2) 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客户;
3) 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
4) 不得为客户提供期货出入金单据审核服务;
5) 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
6) 不得代客户接收、保管或修改交易密码;
7) 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担保。
九、客户投诉渠道:
1、国泰君安证券全国客服热线: 95521
2、国泰君安期货全国客服热线:4008895521
3、国泰君安证券昆明营业部:
投诉电话: 0871-3105523
投诉邮箱: kmts@
营业部现场:客户服务部
4、云南证监局: 0871-513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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