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绩效考核细则
(罚款部分)
二OO八年四月
绩效考核细则(罚款部分)目录
1. 行政领导考核(考核部门:公司领导及总经理助理、行政副总师) 1
2. 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考核部门:计划财务处) 2
3. 财务核算管理(考核部门:计划财务处) 3
4. 生产管理(考核部门:生产处、质检中心) 4
5. 质量管理(考核部门: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5
6. 设备设施管理(考核部门:设备处、动力处) 10
7.动力系统管理(考核部门:动力处) 12
8. 能源管理(考核部门:动力处) 13
9. 工具工装管理(考核部门:工具处) 15
10. 用户服务考核(考核部门:用户服务处、项目管理处、核电办公室、军工办公室、设备配套检修公司、工业透平工程公司、国际贸易处、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18
11. 标准化管理(考核部门:技术管理处) 19
12. 计算机网络管理(考核部门:技术管理处) 20
13. 保密工作管理(考核部门:党委办公室、技术管理处) 21
14. 档案管理(考核部门:档案中心) 22
15. 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考核部门:质检中心) 24
16. 劳动人事管理(考核部门:人力资源处) 25
17. 劳动定额管理(考核部门:人力资源处) 26
18. 防火与安全保卫管理(考核部门:保卫处、基建处、安技环保处) 27
19. 安技环保管理(考核部门:安技环保处) 28
20. 物资节约管理(考核部门:保卫处、仓储中心) 29
21. 专项工程项目管理(考核部门: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30
22. 分、子公司管理(考核部门: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30
23. 企管业务管理(考核部门: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31
24. 合同管理(考核部门: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32
25. 监察与审计业务管理(考核部门: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33
26. 建筑构筑物管理(考核部门:基建处) 36
27. 行政与总务事务管理(考核部门:总经理办公室、基建处及其他职能管理部门) 37
28. 绩效考核执行情况(考核部门:企业发展研究中心、计划财务处) 39
行政领导考核
考核部门:公司领导及总经理助理、行政副总师
序号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与 罚 款 标 准
被 考 核 部 门
1
行政领导考核
按绩效考核扣分部分的考核内容,尚不够扣分处罚程度的,或需对部门及有关人员同时予以罚款处罚的,可对部门、有关责任人罚款200~2000元。
公司各部门
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考核部门:计划财务处
序号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与 罚 款 标 准
被 考 核 部 门
1
计划完成报表、信息反馈管理
1.1 每月未按期上报机组盘车计划完成情况,每拖期一天罚款20元。
生产处、军工办公室
1.2 每月未按期上报产品完工入库计划完成情况,每拖期一天罚款20元。
生产处、辅机工程公司、工业透平工程公司
1.3 每月未按期上报先期供货部套(包括预埋件、台板等)计划完成情况,每拖期一天罚款20元。
生产处、工具处、计划财务处
1.4 每月未按期上报材料准备计划完成情况,每拖期一天罚款20元。
仓储中心、供应处
1.5 每月未按期上报技术准备完成情况,每拖期一天罚款20元。
技术管理处
1.6 技术准备、原材料采购信息反馈不及时,每次罚款50元。
技术管理处、仓储中心、供应处
1.7 未及时传递现场派人信息,每次罚款50元。
用户服务处、设备配套检修公司、工业透平工程公司、军工办公室、国际贸易处
1.8 用户相关信息传递不及时,每次罚款50元。
项目管理处、设备配套检修公司、工业透平工程公司、军工办公室、经营处、国际贸易处
1.9 未按期上报统计报表,每拖期一天罚款20元。
公司各部门
财务核算管理
考核部门:计划财务处
序号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与 罚 款 标 准
被 考 核 部 门
1
发票管理
1.1 提供虚假、错误增值税发票或发票过期(有效期90天),每项次罚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各100~200元。
公司各部门
1.2 发票丢失,须报经资财副总经理批准后入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按损失额的10%予以处罚,最高限罚3000元。
2
应收账款结算管理
与用户结算前,未与用户挂账金额核对一致而签订结算书;尾款结算未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每次罚责任人100~500元。
用户服务处、设备配套检修公司、工业透平工程公司、自控公司、军工办公室、国际贸易处
3
在建工程项目结算管理
3.1 工程项目付款、转固,事前未与计划财务处核对,造成多付款或实际转固金额与在建工程挂账金额不符的,每次罚责任人200~500元。
设备处、动力处、基建处、质检中心、技术管理处
3.2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具备办理转固条件而未在一个月内办完转固手续的,每拖期一个月,罚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各100~200元。
3.3 大修项目完工后,未在一个月内办理完验收手续,罚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各100~200元。
4
资产转固管理
以抹账增加的固定资产,未按固定资产购置程序在一个月内办理完转固手续,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5
保函管理
5.1 投标保函从开出之日起六个月内原件未返回计划财务处,每超期一笔罚责任人50元。
经营处、设备配套检修公司、工业透平工程公司、自控公司、国际贸易处
5.2 履约保函到期三个月内原件未返回计划财务处,视保函金额大小、超期时间长短每笔罚款50~500元。
项目管理处、设备配套检修公司、工业透平工程公司、自控公司、核电办公室
6
支票管理
空白支票借出5日内(遇年末在12月31日前)未返回计划财务处,每笔罚责任人20元。
公司各部门
生产管理
考核部门:生产处、质检中心
序号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与 罚 款 标 准
被 考 核 部 门
1
生产计划、指令执行
1.1 未根据生产处月度生产计划、临时计划及各种生产会议要求,按时编制本部门月、旬生产作业计划并及时下达到各工段,或计划内容不全面,每次罚款100~200元。
生产部门
1.2 不执行生产调度指令、工艺设计临时更改指令;不及时接收、传递各种指令单据,每发生一次罚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各50~100元。
1.3 所提供的生产加班安排、能源动力等信息不准确,每次罚款50元。
2
生产制度、工艺纪律执行(考核部门:生产处、质检中心)
2.1 生产作业现场必备的相关图样、工艺文件或作业指导书及技术标准等不齐全,每项次罚款50元。
2.2 不按工艺参数生产,应做原始记录的未做记录,每项次罚责任人50元。
2.3 未按规定程序擅自更改设计、工艺等技术文件,每发现一起罚款50元。
2.4 违反各种生产管理制度(含程序性文件、标准、规程、守则等),视情节罚款20~100元。
2.5 原材料检验送样资料不齐全或没在规定时间内送样,质检中心未在3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每拖期一天罚款50元。
生产部门、质检中心
3
生产原始凭证、台账、报表管理
3.1 产品原始凭证不齐全、内容不完整或不准确;不按规定程序传递、保存,每项次罚款20~50元。
生产部门
3.2 未按时上报各种生产统计报表,每拖期一天罚款20元。
3.3 未建立生产台账或账目不清楚,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100元。
质量管理
考核部门: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序号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与 罚 款 标 准
被 考 核 部 门
1
质量工作计划
未对公司年度质量工作计划进行分解、细化并制订本部门年度质量工作计划,罚部门500元。
公司各有关部门
2
技术文件的正确、统一、完整、相符、有效性
2.1 抽查现行有效技术文件,每处差错罚责任人50~500元,罚部门200~1000元。
研究院、辅机工程公司、自控公司、技术管理处、档案中心、质检中心、生产处、一分厂、二分厂、三分厂、叶片分厂、焊接冷作分公司、十四车间、热工公司、工具处、用户服务处
2.2 技术文件蓝图与底图之间、各部门的蓝图之间不统一,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50元,罚部门500元。
2.3 技术文件签署不完整,每次罚部门100~500元。
2.4 技术文件修改不规范或不统一,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500 元,罚部门200~1000元。
2.5 设计、工艺评审资料没有或不齐全,发现一次罚部门50~500元。
2.6 技术文件没有质量特性重要度分级标记,发现一次罚部门50~500元。
2.7 图样及技术文件不是现行有效版本,发现一次罚部门50~500元。
3
质报单、审理单、信息单传递、归档管理
在本部门发现不合格零部件,未及时将质报单、审理单、信息单传递给责任部门或将其丢失,每张罚责任人50~100元。质报单、审理单、信息单归档、上报不齐全、不完整,造成故障成本数据失真,视程度罚责任人100~200元,罚部门200~500元。
一分厂、二分厂、三分厂、叶片分厂、热工公司、焊接冷作分公司、生产处、质检中心、用户服务处、军工办公室、辅机工程公司、自控公司、设备配套检修公司、工业透平工程公司
4
质量目标
未对公司年度质量目标计划进行分解、制订保障措施、按期进行测量,罚主管领导500元。
公司各有关部门
5
质量教育
未完成质量教育计划,每项罚部门50~500元。
6
质量事故处罚
构成质量事故按《质量处罚条例》处罚。
公司各部门
7
信息
未按《质量信息管理程序》有关规定对质量信息进行收集、传递、反馈、贮存、处理的,每次罚部门50~500元。
公司各有关部门
8
新安装机组质量总结
电厂新安装机组运行168小时后(军品、风机在交付后),未在三周内写出机组安装质量总结报告,每拖期一天罚责任人20元;拖期一周以上罚主管领导100~200元。
用户服务处、军工办公室、
设备配套检修公司、工业透平工程公司
9
产品加工质量
9.1 图样有公差要求的,按零件查不到记录,或按记录查不到零件和无检查员章,记录与零件不符,每项次罚责任人50~500元,超过5项次(含5 项次)罚主管领导200~1000元。
生产部门
9.2 集体操作,无以班组为单位填写的自检资料,罚班组长50~500元,超过5项次(含5项次)罚主管领导200~1000元。
9.3 质量控制点不符合程序要求,每项次罚责任者50~500元。
10
生产现场工艺纪律管理
10.1 违反公司工艺纪律,每人次罚款20元。
一分厂、二分厂、三分厂、叶片分厂、十四车间、焊接冷作分公司、热工公司、质检中心、用户服务处、工具处
10.2 未按要求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本部门的工艺纪律执行情况并做好记录,每次罚部门500元。
10.3 没有认真实行定人、定机、定工种“三定”管理,发现一次罚部门500~1000元。
10.4 生产操作无工票、图样或工艺规程,发现一次罚操作者50~500元;技术文件放置不当或油污、破损严重,发现一次罚操作者50~500元。
10.5 实际操作和工票、技术文件不符;跳序、漏序而未办理手续,每次罚责任人50~500元,罚部门200~1000元。
10.6 工序质量控制点各类文件记录、点检卡不认真填写,有错、漏现象,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500元,罚部门200~1000元。
10.7 精加工完的零部件加工表面落地摆放,每次罚责任人50~500 元。
10.8 发现上序有质量问题后,不向有关人员及时反映而继续加工,每发现一次罚本序操作者100~500元,罚上序操作者和检查员各50~500元。
10.9 关键工序、特殊工种人员没有经过培训或无操作证上岗,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500 元,罚部门200~1000元。
一分厂、二分厂、三分厂、叶片分厂、十四车间、焊接冷作分公司、热工公司、质检中心、用户服务处、仓储中心、工具处
10.10 库房物品摆放混乱,账、物、卡不一致,每发现一次罚库房管理员50~500元,罚部门200~1000元。
10.11 造成工件“七害”,每次罚责任人100~500元。
11
工装、工位器具验证
工装、工位器具未按规定进行验证,每发现一件次罚部门50~500元。
一分厂、二分厂、三分厂、叶片分厂、十四车间、焊接冷作分公司、热工公司、质检中心、仓储中心、工具处、生产处、动力处
12
有关参数要求
电流、电压、流量、温度等工艺参数及风、水、电、汽、气等动力参数不能满足工艺要求仍进行生产的,每项次罚部门500~2000元。
13
制造过程质量计划(MPP)
编制、执行
13.1 未按规定时间编制制造过程质量计划,罚部门200~500元。
公司各有关部门
13.2 未执行制造过程质量计划,罚责任人100~200元,罚部门200~500元。
14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检验与标识
14.1 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无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或进公司后没有按规定进行检验、复验或试验,手续不完整而投入生产,每发现一件罚责任人100~500元,罚部门200~1000元。
一分厂、二分厂、三分厂、叶片分厂、十四车间、焊接冷作分公司、热工公司、质检中心、仓储中心、工具处、供应处、计划财务处、辅机工程公司、自控公司、设备配套检修公司、工业透平工程公司
14.2 材料代用无手续,或手续不完整而投入生产,每次罚责任人50~500元。
14.3 未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和《军工产品批次管理质量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实行产品标识和批次管理,每次罚责任人50~500元。
15
产品包装储运管理
产成品或零部件转运违反操作规程和专业规范,造成磕、碰、划伤和锈蚀等,每件次罚部门200~1000元。
一分厂、二分厂、三分厂、叶片分厂、焊接冷作分公司、热工公司、生产处、计划财务处、辅机工程公司、自控公司、设备配套检修公司、工业透平工程公司、用户服务处
16
监视和测量装置检定、使用
在用的检验检测设备、工装及计量器具等监视和测量装置未经检测检定合格或超过合格有效期限;记录不全,每件次罚部门200~1000元。
一分厂、二分厂、三分厂、叶片分厂、十四车间、焊接冷作分公司、热工公司、质检中心、仓储中心、工具处、生产处、动力处
17
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未按公司《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监督抽查,每发现一项次不符合要求,罚50~500元。
公司各有关部门
18
质量成本管理
隐瞒质量成本,每发现一次罚部门200~500元;漏报、错报质量成本,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200元,罚部门100~500元。
19
数据分析
未按《数据分析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开展数据分析工作,每次罚部门50~500元。
20
质量改进
未按公司质量改进计划完成质量改进项目,每项罚部门500元。
一分厂、二分厂、三分厂、叶片分厂、十四车间、焊接冷作分公司、热工公司、研究院、辅机工程公司、自控公司
21
质量问题协调会议落实
不按要求落实或不执行会议纪要,每项罚主管领导200~1000元;每拖期一天,每项次罚主管领导100元。
公司各有关部门
22
纠正、预防措施
未按《纠正措施程序》、《预防措施程序》的有关规定开展纠正、预防措施活动,每次罚部门50~500元。
设备设施管理
考核部门:设备处、动力处
序号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与 罚 款 标 准
被 考 核 部 门
1
设备设施资产管理
1.1未按时上报设备报表,每拖期一天罚责任者20元。
设备使用部门
1.2 设备台账不健全;账、物、卡不一致,每缺一项罚责任者100元,罚部门200元。设备无档案资料,每台罚部门100元;资料不完整,每台罚责任者50元。
1.3 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设备封存、启封等手续,每台罚部门200元。
1.4 擅自损坏、拆除、变卖、转让、外借公司设备设施资产,除对部门扣分外,对责任者罚款200~1000元。
1.5 设备工具、附件、零件丢失和损坏,按丢失或损坏物品原值的20~50%赔偿,并罚款100元。
1.6 设备上各种标志(包括资产编号、完好及其它标志等)不齐全,每缺一项罚责任者50元。
2
设备操作管理
2.1 操作者未随身携带设备操作证、无证或不办理临时操作证操作设备,罚责任者50~100元。
2.2 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每次罚责任者50~500元;不服从管理的,加倍处罚。
2.3 设备开动后操作者离开现场,或不具备独立操作资质的人员操作时师傅离开现场,每次罚款100~500元。
2.4 设备交接班无记录或发现故障未及时报告,每次罚责任者50~100元。
2.5 吊车工作完毕后,未按要求停车,罚款50~500元;大、小车反向制动,罚款50~500元;吊钩上挂钢丝绳及其它装置,罚款50~500元。造成后果的加倍处罚。
3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3.1 设备定期维护未按计划完成或未达到要求,每台次罚操作者50元,罚维修工20元,罚部门100元;设备小修理加倍罚款。
设备使用部门
3.2 设备工作台面、导轨面上放置工件、工具等物品,或工作台面、导轨面发生锈蚀,每次罚责任者50~200元。
3.3 设备清扫不合格罚操作者50元,屡教不改者加倍处罚。周末清扫连续三次不合格、节假日不进行大清扫罚部门主管领导500元。
3.4 设备未按规定润滑保养或未达到要求;未按规定进行精度复查、点检,每台罚责任者50~100元。
3.5 设备控制柜(室)内外、电机防尘布、布袋除尘器等未及时清扫和更换,每次罚责任者50~200元。
3.6 设备上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罚责任者50~200元。
3.7 设备维修无记录,罚部门1000元;记录不齐全或缺乏准确性,罚责任者100元。
4
设备事故管理
4.1 发生设备事故除对部门扣分外,一般设备事故,对责任者罚款100~500元;重、特大设备事故,对责任者罚款500~2000元,对部门主管领导罚款1000~2000元。设备由于维修(包括日常修理、计划小修理)不当造成设备事故,按重、特大设备事故进行处理。
4.2 对设备事故未及时上报或未按“三不放过”进行处理,除对部门扣分外,视情节罚操作者500~1000元,罚部门主管领导500~2000元。
动力系统管理
考核部门:动力处
序号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与 罚 款 标 准
被 考 核 部 门
1
炉窑使用管理
未按性能及要求使用工业炉窑,工件超温、超长、超宽造成其损坏,视情节对责任者罚款100~500元。不按时清理工业炉窑内氧化皮,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一分厂、二分厂、三分厂、叶片分厂、焊接冷作分公司、热工公司、设备处、工具处、动力处
2
给排水管理
2.1 由于使用管理不善,或人为损坏地埋和架空动力设备、设施、各类工业管道,以及未按规定封闭等,对责任者罚款50~200元,对部门罚款200~500元。
一分厂、二分厂、三分厂、叶片分厂、十四车间、焊接冷作分公司、热工公司、生产处、设备处、动力处、工具处、用户服务处、研究院、质检中心、仓储中心、档案中心、基建处
2.2 由于人为原因造成雨排水、下水管道及检查井堵塞,对责任者罚款100~200元,对部门罚款200~500元。
公司各部门
3
电讯设备管理
私接、私拆、私改电讯设备系统设施和线路,罚责任者50元,罚部门主管领导50元。
4
专项工程资料管理
基建施工完工后,涉及动力设施移交的,未按要求将相关资料、图纸等一并移交动力处,罚款50~200元。
基建处
能源管理
考核部门:动力处
序号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与 罚 款 标 准
被 考 核 部 门
1
能源审批、报表、活动管理
1.1 新装、增容、变更、分户用电未经批准,私拉乱接、私自增容,罚责任人50元;使用节能淘汰产品,罚责任人100元,罚部门主管领导50元。
生产部门
1.2 外单位在公司供能范围内使用公司能源(水、电、热),未经允许使用的,罚公司责任部门500~2000元。
设备处、动力处、基建处
1.3 未按时上报能源管理报表(包括能源计划、统计、定额考核报表),每拖期一天或报表数据不准确,罚责任人20元。
生产部门、供应处
1.4 未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参加公司能源或动力设备活动,每次罚部门200元。
公司各部门
2
能源使用管理
2.1 对停电事故隐瞒不报,对部门罚款300~500元。
生产部门
2.2 在公司内用煤气做饭、热饭、取暖等,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罚部门主管领导50元。
热工公司 焊接冷作分公司
2.3 因使用部门责任损坏能源计量器具,罚责任人50元,罚部门100元。
生产部门
2.4 发生跑、冒、滴、漏、长明灯、开空车、煤气空烧等浪费现象,每起罚责任人50元,罚部门200元;限期未纠正加倍处罚。
公司各部门
2.5 私自接用采暖、安装放水阀,对责任者罚款100~500元。
2.6 越线、窃电、窃水、窃热、私自转供能源,罚能管员100元,罚部门200元。
生产部门
2
能源使用管理
2.7 无证使用电加热设备或有证不按规定使用,每发现一次按设备容量每千瓦时罚款100元。
公司各部门
2.8 厂房、办公室、生活间等处长明灯或瓦数不符合规定,每盏罚款50~200元。
2.9 能源点损坏未及时抢修影响生产,每起罚款100~500元。
生产部门
2.10 使用管道氧气或压缩空气吹灰或衣物等,每人次罚款50元。
2.11 私拉、乱接能源或用公司能源干私活,每人次罚款200~500元。
公司各部门
2.12 用自来水直接冲洗汽车、路面等,或在公司内洗衣服(工作服除外),每人次罚款50~100元。
2.13 损坏保温防寒门窗,罚责任人50~200元;不及时修补,罚部门200~500元。
生产部门
2.14 部门未设节能领导小组;未配有专、兼职节能员;各能源点无专人负责,每项达不到要求罚部门100元。
公司各部门
工具工装管理
考核部门:工具处
序号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与 罚 款 标 准
被 考 核 部 门
1
标准工具领用
标准工具领用后未在2日内分类上账,每次罚责任人20元。
一分厂、二分厂、 三分厂、叶片分厂、十四车间、焊接冷作分公司、热工公司、仓储中心、设备配套检修公司、研究院、质检中心、生产处、设备处、动力处、工具处、用户服务处
2
工具工装保管
2.1 工具室管理不规范,未实行封闭收发,每发现一次无关人员在工具室及库房逗留,罚工具室负责人20元。
2.2 工具室内存放的工具工装未按规格设置工具存放卡;未分类摆放;量具未装盒;刃具未隔离;有损坏、变形、生锈现象;未记清库存收发情况,每项罚工具室负责人20~50元。
2.3 长期存放在现场的工具工装未按要求摆放;标识不清;保养不达标;没有专人负责,每项次罚工具室负责人20元。
2.4 生产现场在用工具工装未按要求摆放;工具箱内的工具未按要求摆放;未按操作规程正确合理使用,每项次罚责任者20~50元。
2.5 未按要求进行半年清点、年终盘点工作;报表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账、物、卡不符,每项次罚责任人20~50元,罚部门100~500元。虚报、瞒报盘点结果罚责任人50~500元。
3
工具工装借用
3.1 工具工装借用手续不完备,或借用时间超过三个月,每次罚工具收发责任人10~20元;各部门之间借用工具超过三个月,罚双方工具室负责人各20~50元。
3.2 工具收发人员未凭作业指导书借给操作者工具工装中的环、塞规、底孔钻头、铰刀、丝锥等,每次罚工具收发责任人20~50元。
3
工具工装借用
3.3 产品外委违规借用工具工装;超过三个月借用期限不还且不办理续借手续,罚外委部门50~200元,罚借出部门50~200元。
一分厂、二分厂、 三分厂、叶片分厂、十四车间、 焊接冷作分公司、热工公司、仓储中心、设备配套检修公司、研究院、质检中心、生产处、设备处、 动力处、工具处、用户服务处
3.4 员工到公司外工作需携带工具工装,未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或未来得及办理而未在3日内补办的,罚责任人10~30元。
3.5 向同一人同时借出两件相同的工具,每次罚工具室责任人20元。
4
专用工装管理
4.1 专用工装随产品转序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视情节罚部门100~500元(双方交接不清、上下序无交接凭证,责任属上序部门)。接收的专用工装未按工装交库单建账设卡、保管、使用,视情节罚部门100~500元;造成专用工装流失、损坏的,按损失价值另行罚款。
4.2 未按规定复制专用工装的,每项次罚部门20~50元。
5
工具工装检定、修理
5.1 风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永磁起重器等工具未定期进行安全性检查,每项次罚工具室负责人30~50元,罚主管领导50元。无修理资格私自拆卸风动工具、手持电动工具、永磁起重器、机床附件、量、夹具等,每项次罚责任人20元。
5.2 外单位或个人冒充公司工具工装办理修理事宜,每件次罚工具室负责人100~300元。私自拆卸已报废的工具工装中的零件,每件次罚工具室负责人20元。
5.3 未按规定进行工装验证;没有认真及时填写《使用记录卡》,每项次罚部门20~50元。
5
工具工装检定、修理
5.4 在生产中使用超期未检定、不合格或自制量具,每发现一项次罚责任人50元。
一分厂、二分厂、 三分厂、叶片分厂、十四车间、 焊接冷作分公司、热工公司、仓储中心、设备配套检修公司、研究院、质检中心、生产处、设备处、 动力处、工具处、用户服务处
6
工具工装回收
6.1 硬质合金刀片、砂轮、手用锯条等报废回收率低于85%,在85%的基础上,每降低1%罚工具室负责人20元。
6.2 员工调离岗位或退休未退还工具工装,按工具工装丢失规定赔罚;部门未办理赔罚的,部门承担赔罚款。
7
工具工装报销
7.1 工具工装报销原始凭证不齐全;正常、非正常分类不准确;实物没有实行分类摆放;违反实物报销原则;各种表格填写不规范,每项次罚责任人20元。
7.2 工具收发人员发现工具工装丢失和非正常损坏而不按规定处理,对责任者按工具工装原价的30%~100%罚款,同时罚工具收发责任人20元。
8
工具工装信息反馈
未在每月25日前将工具工装质量问题上报工具处;重大质量问题未及时上报或隐报瞒报,罚工具室负责人20~50元。
用户服务考核
考核部门:用户服务处、项目管理处、核电办公室、军工办公室、设备配套检修公司、工业透平工程公司、国际贸易处、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序号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与 罚 款 标 准
被 考 核 部 门
1
用户现场服务
所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向用户提出额外待遇要求,向用户勒、卡、要,影响公司声誉,每次罚100~200元。
一分厂、二分厂、三分厂、叶片分厂、十四车间、焊接冷作分公司、热工公司、生产处、质检中心、研究院、辅机工程公司、自控公司
2
厂内现场服务
对加工制造过程的监造项目漏报、不报;对用户所咨询了解的问题不予以配合合作,每发生一项(起),视情节罚责任人200~500元。
标准化管理
考核部门:技术管理处
序号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与 罚 款 标 准
被 考 核 部 门
1
标准的制、修订与贯彻执行
1.1 未按公司计划完成标准的制、修订工作,视情节罚部门200~500元。
公司各有关部门
1.2 未按时完成公司布置的标准复审等临时性工作,每拖期一天罚部门50元。
1.3 新设计产品图样、工艺、工装图样及借用的部套未贯彻国家六项互换性基础标准及其它现行标准;借用未贯标部套或零件图样,视影响罚200~1000元。
1.4 公司设计及生产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未进行标准化审查,视影响罚200~500元。
1.5 电子版图样、技术文件未执行公司PDM系统的管理规定,每次罚100~200元。
1.6 未按要求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参加新标准的宣贯活动,每缺勤一人次罚款30元。
2
标准资料管理
标准资料无专人保管,罚部门100元;保管不善,每丢失一份罚责任人50元;所使用的标准非现行有效版本而影响生产,罚责任人50~200元。
计算机网络管理
考核部门:技术管理处
序号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与 罚 款 标 准
被 考 核 部 门
1
计算机网络管理
1.1 未按要求设置专兼职网管员,罚部门50元。
公司各部门
1.2 计算机IP地址未在网管员处备案进行统一管理,罚部门100~200元。
1.3 未按公司要求安装杀毒软件,因病毒问题影响计算机网络正常工作,罚部门200~500元。
1.4 私自搭建网站、FTP服务器,提供和工作无关程序下载,发布与工作无关消息,每次罚责任人200~500元。
1.5 私自使用黑客软件对局域网进行扫描、并影响网络正常数据传输,每次罚责任人200~500元。
1.6 擅自删除本部门必须安装的工作程序,每次罚责任人200~500元。
1.7 计算机专项网络未按要求进行管理,导致专项信息外泄,视情节每次罚责任人200~1000元,罚部门500~1000元。
保密工作管理
考核部门:党委办公室、技术管理处
序号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与 罚 款 标 准
被 考 核 部 门
1
保密工作管理
1.1 违反公司保密管理规定,每项次对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重点工程加倍处罚。
公司各部门
1.2 未按保密制度规定召开涉密会议;参会人员未严守会议保密规定,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1.3 未执行文件、资料统一销毁的保密制度规定,擅自销毁须统一销毁的文件、资料,对责任人和部门各罚款100~500元。
1.4 外宾接待、信息上网、科技论文交流及携带笔记本电脑外出等未履行审批手续,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档案管理
考核部门:档案中心
序号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与 罚 款 标 准
被 考 核 部 门
1
文件资料归档
1.1 专项工程竣工验收、设备开箱、科研成果鉴定及新产品评审未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罚部门50~100元。
公司各有关部门
1.2 新产品设计、生产制造、总装、电厂安装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未按规定及时归档,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罚部门50~100元。
1.3 科研成果文件材料未按公司规定归档,罚课题负责人100元。
1.4 员工国内、外公出所带回的资料经本部门审查后,应归档到档案中心而未归档的,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罚部门50~100元。
公司各部门
1.5 部门形成的文件资料应由公司存档的,未按要求整理归档,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罚部门50~100元。
2
文件资料借阅管理
2.1 借阅图样等技术文件不填写卡片,每次罚责任人20元;造成借用的图样等技术文件污损,罚责任人20元。
生产部门、研究院、自控公司、辅机工程公司、用户服务处
2.2 借阅图样等技术文件丢失;不按期归还,按丢失处理,按以下标准罚款:A4每张5元;A3每张10元;A2每张15元;A1每张20元;A0每张30元。
2.3 丢失图样等技术文件累计超过三次者,按公司图样等技术文件丢失罚款规定加倍处罚。
2.4 产品外委,托晒图样不按合同期限返还或借阅的图样未按期归还,按公司图样等技术文件丢失处罚标准加倍处罚外委责任人。
计划财务处、二分厂、叶片分厂、热工公司、自控公司、辅机工程公司
3
档案保管
3.1 本部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按规定执行,管理不规范,对责任人和部门各罚款50~100元。
公司各部门
3.2 所保管的图样等技术文件需销毁时,未按规定程序执行而自行销毁,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罚部门50~100元。
生产部门、质检中心、仓储中心、设备配套检修公司
4
图样和技术文件发放、更改管理
4.1 资料员领取图样和技术文件时未在图样分发簿上签字,年度累计5次以上罚款50元。
各技术业务部门
4.2 改图单填写不规范,每次罚责任人20 ~50元。
4.3 改图单未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或未在一周内按要求更改,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情节严重的罚部门50~100元。
各相关业务部门
4.4 资料员收到换发通知后未在2日内完成图样和技术文件的换发,罚责任人30元。
监视和测量装置管理
考核部门:质检中心
序号
考 核 项 目
考 核 内 容 与 罚 款 标 准
被 考 核 部 门
1
监视和测量装置资产管理
1.1 未经批准擅自外租、外借、变卖公司监视和测量装置,每发生一台(件)次罚责任人500元,罚主管领导200元。
公司各有关部门
1.2 未执行管理程序,擅自配备监视和测量装置且用于生产检验,每发生一起罚责任人100元,罚部门500元。
2
监视和测量装置使用与检定管理
2.1 监视和测量装置未按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存放,每件次罚责任人30元。
2.2 监视和测量装置合格证或标识丢失,每件次罚责任人20元。
2.3 未按要求使用或管理监视和测量装置,造成非正常损坏、报废或丢失的,按其原值的20%~100%扣罚责任者;每月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加罚部门1000~2000元。
2.4 擅自拆卸或改造监视和测量装置,每件次罚责任人30~200元;造成损失的,按该监视和测量装置总值的20%~100%罚款。
2.5 使用已停用、封存、超检定有效期的监视和测量装置,视情节罚使用者30~200元;每月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加罚部门1000~2000元。
2.6 周期检定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未按期送检或未办理延期送检手续,每件罚责任者30~200元;送检率低于98%罚部门1000~2000元。
劳动人事管理
考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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