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01—2010年福建省卫生人力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卫生人才队伍,确保卫生事业更好地为现代化建设和人民健康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根据全省农村卫生人才调研和全省卫生人才现状、需求预测及对策研究的结果,结合卫生部制定的《中国2001—2015年卫生人力发展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卫生人力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㈠我省卫生人力现状
建国以来,我省卫生人力资源得到很大发展,为建立遍布全省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提供了人才保证。到2001年底,我省卫生人才队伍达119219人,其中卫技人员99440人,每千人口卫技人员数、医师数和护士(师)数分别为2.99、1.00和0.89,另有乡村医生20974人,卫生员9795人。卫生队伍在人民群众提供服务,促进人民健康,保障社会主义建设的事业中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㈡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1、进入新世纪,国际形势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才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增强,人才竞争日趋白热化。入世后,国外医疗卫生机构、跨国医药企业公司、人才服务机构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将以各种方式进入我国市场,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竞争的压力和冲击。我们必须采取各种应对措施,其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提高卫生人力素质,走人才强省之路。
我省现有卫生人才队伍状况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对卫生人力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卫生人才总量相对不足,卫生人力整体素质不高,结构与分布不合理;管理相对滞后,卫生人力管理体制和机制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重点建设两支队伍:德才兼备的专业卫生队伍和职业化的管理队伍。2000年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01年,人事部、卫生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2002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已进入全面启动整体推进的攻坚阶段。
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策略和目标
㈠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人事人才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福建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及2010年发展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以推动福建省卫生事业发展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宗旨,把人力资源开发摆在重要的战略地位。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坚持人才培养与福建省的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加强人才结构调整和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不断深化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开创我省卫生人力发展的新局面。
㈡基本策略
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全面提高、重点建设;合理配置、适应市场;改革创新、科学管理。
㈢目标
“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和全民族健康素质不断提高”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卫生人力资源开发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保障条件。在实现国民经济“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过程中,实现人事工作从计划管理到市场配置、从传统管理方式向整体性人力资源开发转变,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卫生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结构合理、素质精良、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掌握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职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人才队伍和带动各医学领域学科建设的骨干人才队伍。
1、卫生技术人员数量适当增加,全省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从2001年的99440人增加到115630人。到2010年,每千人口拥有卫技人员3.1人,拥有执业医师数达到1.15人左右,执业护士数达到1.15人左右。
2、加强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队伍的建设,培养一批以中青年为主体的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
3、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到2005年全省卫技人员队伍中杜绝无专业学历者;到2010年医生要全部达到大专以上学历水平,护士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者不低于30%;专业人员职称结构达到合理比例。
4、加强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10年应有30%以上的人员从事社区卫生工作,在社区工作的医生中,全科医生不低于三分之一。
5、全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普及率达到95%。
6、到2010年全省卫生管理人员岗位培训率达到100%,持证上岗率达到95%。自2005年开始,新上岗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规范的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并获得培训合格证。
7、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要取得明显成效,到2010年乡村医生全部达到中专以上学历水平,并完成向执业助理医师的转化。
8、2004年前完成卫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组织建设,2010年前卫生执法人员全部实行规范化培训。
三、对策及措施
㈠加强领导,转变观念,切实加强卫生人力开发工作
人为创业之本,卫生事业发展离不开管理人员和卫生技术人员。要把人才开发的规划、培养、使用与管理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考虑。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主要负责人要抓第一资源的建设,充分认识实施卫生人力开发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表现。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领导一定要充分认识卫生人力开发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把卫生人力开发摆到重要位置,及时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难点。
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别重视为农村培养“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适用人才。要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对医学院校本科毕业后赴贫困地区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五年的,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要建立面向农村的工作机制,做好队伍充实与管理工作。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要予以清退,对达不到执业标准的人员要逐步分流。建立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制度,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一年的制度,并建立农村卫生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必须到上一级医院进修学习半年以上的制度。
㈡实施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
卫生人力开发是卫生区域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制定卫生人力资源配置标准,提出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原则和岗位结构比例,加强卫生人力的宏观管理,微观放开。建立和执行卫生人员考录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非专业技术人员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和《护士管理办法》,实行医师、护士资格准入制度,优化医师、护士队伍。建立和发展城乡全科医师队伍;建立社区护士岗位培训制度。发展全科医学教育,有计划地培养社区卫生技术人员。
各地应在全省卫生资源配备规划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城乡区域卫生规划方案,合理调整卫生机构的布局。一是根据地域面积、服务人口的数量和卫生需求,适度调整医疗机构设置,做到布局合理、资源优配,以充分发挥其作用。二是明确各级医疗机构的功能定位。农村除中心卫生院之外,一般乡镇卫生院不向医院的模式发展,应坚持预防保健服务为主,综合提供基本医疗、急诊、妇幼保健、中医中药、计划生育、健康教育等服务的功能。三是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建设的重点应放在人才培养、提高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等内涵建设。
㈢深化医学教育改革,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合格人才
医学教育是卫生人力资源的源头,关系卫生人力的质和量。要深化医学教育改革,针对我省实际,改革和调整医学教育专业设置,优化层次、专业、布局,强化适应社会需要的全科医学知识和技能培训;改革医学教育的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调整医学教育总体规模,积极发展高等医学教育,压缩中等医学教育;加强医学生全面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加强和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与继续医学教育。
加速发展研究生教育,继续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确立以硕士研究生为基础,博士研究生为主导,扩大博士后人员的培养方向。继续保持医学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和发展性研究人才培养的比例,重点加强对预防医学、卫生事业管理和临床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逐步增加中医药类研究生培养的比重。同时,扩大在职和定向研究生的培养比例,积极支持和鼓励优秀中青年卫生技术骨干攻读学位。到2005年和2010年,使我省高等医学院校的研究生(含在职、委培研究生)招生人数分别达到500人和800人。
积极发展高等医学教育。主动适应社会需求,调整高等医学院校的专业设置,重点加强卫生管理、护理、口腔、公共卫生等专业的建设。今后10年,积极扩大我省高等医学院校的本科教育招生规模,到2005年和2010年,使我省高等医学院校的招生人数分别达到2000人和2500人。
适度发展医学专科教育。利用现有中等卫生学校的办学条件,组建4所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重点发展高级护理、医技学科,培养一批专科水平的应用型卫生人才。到2005年和2010年,使我省医学院校的本、专科教育招生比例达到当年卫生类招生计划总数的52%和57%。
压缩中等医学教育规模。对全省的中等卫生学校实行规模、布局、专业结构调整,到2010年,中等卫生学校的数量控制在5所左右,年招生数维持在2000名左右。在专业设置方面,取消医学类专业,主要举办护理、药学及相关医学类专业,加强操作型卫生人才的培养。
强化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积极推进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进一步扩大继续医学教育规模,逐步形成以高等医学院校、学术团体和三级医院为一体的继续教育网络。建立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发挥医学学术团体和各级卫生组织的教育潜能及专家智力优势。重视和增进与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的联系,通过与国际医疗卫生机构的科研合作、学术交流等形式,促进人才培养的国际化。结合医师注册、任职资格考试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明确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岗位规范和晋升要求,以在职教育为重点,强化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对未达到岗位任职资格的人员要进行以岗位知识“补漏”为目的的教育。乡村医生应接受医学学历教育和在岗培训。
㈣加强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
继续做好医药卫生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鼓励和吸收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参加国家、省(部)重大科研项目,提高科研与组织管理能力。切实搞好“传、帮、带”,选择一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优秀专家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的导师。积极选派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到国内重点医疗卫生科研单位或闽籍知名专家身边进修深造,或出国留学、研修。鼓励有条件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条件,稳定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申报科研课题及配套经费应优先考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可以破格申报评审高级技术职务,优先聘任高级技术职务,不占所在单位职数。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承担培养后备人选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到达退休年龄的,可以延聘,并适当发给定期导师津贴。通过改革现行用人制度和奖励办法,破格任用和重奖学术技术成就卓著、有重大成果者,奖励有创新思路或有开发前景的课题研究者。
㈤重视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到2010年,逐步扩大中医药研究生尤其是临床研究生的培养比例,提高本、专科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水平,控制中专中医人员培养数量。中等专业人员培养以中药人才,特别是中药加工炮制、中药材栽培等短缺专业人才培养为主。努力造就一批学术造诣较高、具有创新学术思想、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尤其注重培养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新一代名中医。继续做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工作。逐步调整中医药人才的城乡分布和专业结构,为农村开办定向高职班,使部分乡村医生成为以中医药知识为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合格人才。
㈥加强卫生管理干部队伍建设
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严格干部管理权限的前提下,改革卫生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制度,引入竞争机制,改革单一的委任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选拔任用方式。制定和执行卫生管理人才任职资格标准,建立科学的评价方法。改革卫生管理人员的选任方式,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实行职员聘任制,逐步建立符合卫生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特点的岗位序列,坚持考试录用制度,完善选调机制,注意选拔年轻干部、高知识层次干部从事卫生管理工作,积极探索职业化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路子。建立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卫生管理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卫生管理干部退出和淘汰机制。
对现有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规范化的岗位培训,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到2005年全省普遍开展卫生管理干部岗位培训。创造条件,开拓后备管理干部及在任的有发展潜力的年轻管理人员接受管理专业学历教育的途径。加强卫生队伍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同时在卫生管理干部培训课程中,加大有关市场经济、经营管理的内容,使卫生行政管理队伍逐步向职业化转轨。
允许和鼓励管理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积极探讨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办法。提倡管理创新,奖励卓有成效的管理人才。
㈦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人才管理机制
认真贯彻实施中组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按照“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思想,逐步建立政事职责分开,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政府依法管理的管理体制。在2005年前,全面推进聘用制度。着力抓好科学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等环节,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推进人事代理制度,逐步实现卫生人员由单位、部门所有向“社会人”转变。医疗机构聘用人员可按一定比例分为技术骨干层和流动层,实行不同的聘期,给予不同待遇,相对稳定一批专业技术骨干。也可实行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方式,聘用一部分兼职专业技术骨干。对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改革内部分配机制,坚持重实绩、重贡献和向优秀人才、关键岗位倾斜的原则,建立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制度。积极探索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方法和机制。有条件的单位可对拔尖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改革和完善卫生人才的奖励表彰制度,增加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在奖励中所占的比重。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继续坚持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调控的人才评价与使用改革方向,深化职称改革,实施评聘分开,加强聘后管理。以推行执业资格制度为切入点,严格实行从业准入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科学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机制。完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初、中级资格考试制度,逐步推行副高职称考评结合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标准和社会化人才评价体系。
㈧培育人才市场,汇聚卫生人才
建立健全卫生技术人才市场,以市场为中介,建立用人单位与教育部门相挂钩的主体市场,真正实现用人单位与个人的“双向选择”。贯彻落实人才中介服务的政策法规,加强卫生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建设,加强与全国其他省市、各市县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沟通与协作,建立开放性卫生人才网络。做好卫生人才资源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为个人择业和单位用人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扭转卫生人才逆向流动状况,鼓励三级卫生机构向二级、一级机构流动,二级卫生机构人才向一级机构流动,城市卫生人才向农村基层流动。
重视高层次卫生人才的引进工作。发挥我省区位、人文优势,进一步开发省外、海外卫生人才资源。三级医疗机构的重点专科必须配备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着力引进一批能跻身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同时积极吸引我省卫生事业发展急需的省外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本科以上毕业生来闽工作。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科研启动经费、职称评聘、工资津贴、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安家补助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贯彻“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加大吸引和使用海外留学人才的工作力度,着力引进一批能够带动整个学科发展的顶尖留学人才来闽工作或以适当方式为我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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