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消防培训手册
(大庆76轮)
FIREFIGHTING
TRAINING MANUAL
(M/T DAQING 76)
本手册根据1974 SOLAS公约2000修正案第Ⅱ-2章E部分第15条要求编制。
This manual is prepared in accordance with Regulation 15, Part E, Chapter Ⅱ-2 of the Amendments to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 1974
船舶资料
THE SHIP’S PARTICULARS
船名: 大庆76轮
NAME OF SHIP:M/T DAQING 76
船公司: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油轮公司
NAME OF COMPANY:CHINA SHIPPING DEVELOPMENT CO., LTD TANKER COMPANY
船籍港: 上海
PORT OF REGISTRY:SHANGHAI
船舶种类:油轮
SHIP’S TYPE:OIL TANKER
IMO编号:9040649
IMO NUMBER: 9040649
建造日期:1995-1-16
WHEN BUILT:MAY 1995-1-16
总长:185.45米
L.O.A:185.45m
型宽: 27.50米
MOULDED BREADTH:27.50m
型深: 15.00米
MOULDED DEPTH:15.00m
夏季吃水: 10.50米
SUMMER DRAFT:10.50m
总吨: 21151
GROSS TONNAGE: 21151
净吨: 10563
NET TONNAGE: 10563
夏季载重吨:34678吨
SUMMER DEADWEIGHT:34678MT
主机功率: 5853 千瓦
MAIN ENGINE POWER: 5853 KW
呼号: BPCR
CALL SIGN: BPCR
目录
CONTENTS
1. 烟气的危害、电气危险、易燃液体和船上常见危险的一般防火安全实践和预防手段………………………………………..第1页
General fire safety practice and precautions related to the dangers of smoking, electrical hazards, flammable liquids and common shipboard hazards…………………………………………..page 1
2. 灭火行为和灭火程序的一般性须知……………………..第8页
General instructions on fire-fighting activities and fire-fighting procedures ……………………….………………………...page 8
3. 油轮灭火须知……………………………………………..第12页
The instruction for fire-fighting on tanker……………...page 12
4. 船舶各种警报的含义……………………………………..第15页
Meanings of the ship’s alarms…………………………..page 15
5. 灭火系统和设备的操作和使用…………………………..第 15页
Operation and use of fire-fighting system and appliances………………………………………………….page 15
6. 挡火闸和挡烟闸的操作和使用…………………………..第 19页
Operation and use of fire and smoke dampers………...page 19
7.脱险通道系统和设备……………………………………..第 19页
Escape system and appliances…………………………..page 19
1 烟气的危害、电气危险、易燃液体和船上常见危险的一般防火安全实践和预防手段
1.1 烟气的危害及预防手段
1.1.1 烟气的危害
不同物质的燃烧有其各自的特征,可产生不同的气体、烟、热和火焰,常见的气体有CO、CO2、H2S、SO2等。烟气的主要危害是造成对人员的窒息、中毒、灼伤及使周围能见度变差。
1.1.2 预防手段
(1) 关闭相关的挡烟闸、防火门,阻止烟气的蔓延;
(2) 被烟气围困的人员,要保持低姿势行走,以湿毛巾护口鼻过滤烟气进行呼吸,必要时可用浸湿的毯子或棉被披在头部和肩上冲出包围,情况紧急时可由舷窗逃生;
(3) 进入火场探火的人员必须穿戴空气呼吸器和消防防护服。
1.2 电气危险及预防手段
1.2.1 电气危险
对于良好绝缘性能的电线和电器设备而言,电是一种安全和便利的能源,但是当电器设备老化或违章使用,或松动时,电能就会转化成热能而酿成火灾,下面几种情形极易造成危险:
(1) 线路和设备的老化,电气设备及其电路系统就会漏电发热或产生电弧;
(2) 超负荷用电,保险丝太大,电线发热以致点燃其绝缘层;
(3) 无防护的灯泡,由于接触、打破或产生电弧,也会使易燃品着火;
(4) 保养不好的电机会产生电火花或使轴承过热;
(5) 房间进水,造成电气短路;
(6) 蓄电池充电时会产生氢气,如果通风不良,氢气积聚后遇火种就会发生爆炸。
1.2.2 预防手段
(1) 所有的电气设备、系统和装置,包括电缆、导管等都应保持良好状态,当电气设备、线路绝缘的电阻值小于船检规范要求的(0.5MΩ)时,必须采取措施提高绝缘能力;
(2) 禁止在货舱、泵间、主甲板等场所使用连接游动导线的便携式电气设备,除非它们是本质安全型或防爆型的。使用之前要保证绝缘完好和电缆连接牢固,并在设备整个使用期间保持这种状态;
(3) 严禁在油舱甲板或可能存在可燃气体的地方使用照相机,收音机、手机、BP机等便携式电子设备;
(4) 蓄电池充电时,保持良好通风以防止氢气积聚;
(5) 在预计到发射天线区域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期间,不允许进行无线电发射;
(6) 严禁任意增加电路负荷、随便拉线加灯和使用电器等设备
(7) 物料间、船员的空关房间要定期检查,人离开后应随手关灯。
1.3 易燃液体和船上常见危险的一般防火安全实践和预防手段
1.3.1易燃液体具有易燃性、易挥发性等特征,为消除易燃液体的危险,必须避免火源和可燃气体在同时同地出现。要把这两个因素都排除掉并不总是可能的,因此,防范措施就针对排除或控制其中一种因素,对易燃气体的有效控制和严格明火作业是船舶所采取的一般预防手段。
(1) 在装卸挥发性石油和在含有烃蒸气油舱中装进非挥发性石油时,所有的货油舱舱盖都必须关好栓紧。如果由于设计上的原因而必须将它们打开用来排气时,这些开口必须用阻火网加以保护;
(2) 货油舱、泵舱、货油甲板等预见到存在易燃气体的处所,必须严格消除这些处所可能存在的火源。泵房应消除任何泄漏,货油作业期间必须保持通风使其舱气处于安全状态,应经常检查泵浦,防止压盖、轴承过热;
(3) 在机炉舱,诸如锅炉操作和电气设备产生的火源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最重要的就是防止易燃气体进入这些舱室;
(4) 居住舱室、厨房等有电气设备、火源的场所,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控制这类火源始终是正当的习惯做法,而避免易燃气体的进入则是绝对必要的。所有外部舷窗、舱门必须保持关闭,中央空调应转为内部循环方式;
(5) 甲板工作间、物料间、船首楼、中楼、干货舱等处所,易燃气体和火源两者都要得到有效控制;
(6) 热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公司SMS文件SF 02规定,应认真检查作业场所,落实安全措施,填写“热工作业许可证”,如实申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合格证书,杜绝违章动火;
(7) 装运低闪点的一级危险品油类如汽油,当气温超过28°C时,应洒水降温;
(8) 无论船舶是否装备IGS,上述预防措施都要得到坚决落实。由于静电会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因此在货油装卸、压载和洗舱作业过程中,防静电是预防火灾的一个重要手段。在装有IGS的船舶,必须确保惰气系统的正常运转;
(9) 油轮进厂修理前,应进行有效洗舱,全船货油舱、油管线、泵舱、隔离空舱及需要修理的燃油舱、油柜均要清洗干净,除去油垢油脚,取得船厂消防部门签发的“船舶可燃气体清除证书”。进厂后要与厂方签订安全协议,明确船厂的防火责任,厂方要负责清理动火现场,准备好消防器材并派出看火员,对不能确保管内无油气的输油管、驳油管、加温管等,应拆下后再动火。船舶应落实安全检查和巡回检查制度,以便及早发现火警。
1.3.2 船舶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有机舱、生活区、厨房、报房、物料间、货舱、报房、蓄电池等处所。而舱室着火的起因很多,难以从根本上一一消除,所以必须综合治理,加强人为控制,执行严格的防火制度,保养好消防设备。船舶要编制安全检查表,多方面对照落实,切实做到严格细致的防火巡回检查,最大程度地抑制火警。防止下列原因造成的火灾是船上常见危险的一般防火安全实践:
(1) 违章明火,尤其是危险管系连通油舱点燃引爆;
(2) 洗舱不净,管线泵间残油积聚,动火把关不严;
(3) 可燃物未清理,看火不负责,焊割熔渣坠落引燃;
(4) 违章吸烟;
(5) 违章使用电热器具和非防爆电器;
(6) 电缆表层破损,电线电器老化过载,受潮短路;
(7) 燃料油中混入一级危险品油;
(8) 压力表接头脱落,高压油管断裂,燃滑油喷射到排烟管、增压器等高温热源部位;
(9) 货泵断轴,密封填料过紧,干磨发热起火;
(10) 货泵间溢油,通过隔舱壁轴封漏入机炉舱;
(11) 高温热源处烘烤可燃物;
(12) 锅炉操作不当燃烧不良,隔热层烧红及烟道积聚油垢燃烧,烟囱冒火星;
(13) 危险物品混放,油棉纱着火;
(14) 装油外溢入水,外部火源引燃回烧;
(15) 装卸、压载、洗舱时违章操作,导致货油舱静电积聚放电;
(16) 雷击;
(17) 擅离岗位或操作不当,厨房油锅起火;
(18) 碰撞、触礁、搁浅造成燃爆。
2 灭火行为和灭火程序的一般性须知
2.1 发现火灾后的行动
2.1.1 发现者的行动
(1)发出警报:发现者可以通过大声呼叫和击破就近的手动报警按钮的玻璃罩按动按钮来实现;如果有两人以上发现失火,只需一人报警,其他人则留下控制、扑灭火灾;
(2)报告失火位置;
(3)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若是一般物质着火,且范围又不大,可立即使用附近的灭火器材先行扑救;若火势较大,个人又无能为力将火扑灭,应尽可能坚守现场,监视火情发展,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火势进行控制,如关闭门窗及通风系统,疏散易燃易爆物品等。
2.1.2 驾驶台的行动
(1)警报:船钟、警报器或气笛鸣放连续短声一分钟;
(2)警报发出后,另以船钟或汽笛次数指明火灾区域;
(3)关闭驾驶台所能控制的通往火场的所有通风;
(4)采取有利于控制火势蔓延的航行方法:通常应采取减速、停车并操纵船舶使失火地点处于下风,有助于控制火势蔓延;
(5)船长应立即上驾驶台,指挥全船的消防行动;
(6)在适当时候将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火的种类、发现者的姓名、当时的船位等内容详细记入航海日志;
(7)按SMS文件SE01船舶应急反应计划向公司总调报告并保持联系,及根据火灾情况向就近RCC报告或要求救助。
2.1.3 全体船员的行动
听到消防警报后,所有船员应在2分钟内奔赴指定的集合地点,按照消防部署表所指派的任务,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携带灭火器材,向本队负责人报告准备就绪。此后各灭火梯队负责人应保证本队工作就绪,并向现场指挥报告,在现场指挥的统一指挥下展开扑救工作。如果是机舱火灾,轮机长负责现场指挥。船舶其他部位火灾,大副是现场指挥。
2.2 船舶灭火组织实施
2.2.1 查清火情,立即向驾驶台报告
(1)通过组织探火或询问发现者应尽快确定:
l 火灾的类别;
l 火灾的范围;
l 合适的灭火剂;
l 合适的扑救方法;
l 如何防止火灾扩散;
l 灭火任务和所需要的人力;
l 有无人员受困。
(2)组织求援。援救被火困住的人员,是救火工作极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救援与火灾控制往往同时进行,一般情况下援救是救火工作的第一个步骤。
2.2.2火势控制和防护
(1) 通风控制。在未查明火情前,断绝通风。查明火情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通风与否。通风在整个灭火过程中都非常重要,尤其在救援受困人员时,要视情采取适当的通风方式;
(2) 防护。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l 切断电源、油路;
l 隔离危险品、贵重物品;
l 冷却火场周围空间;
(3) 灭火战斗的展开。灭火行动应尽快开始,以防止或减少火势蔓延到周围。根据火灾情况,正确选择灭火战术。基本战术有“封堵火势,防护周围,直接扑灭和间接灭火”。一旦找出隐藏的火灾位置,在救助人员和水龙带未就绪之前,不要打开通往这个地区的门。在打开门之前,要用水将门冷却,防止火焰和热气冲出伤人。船长决定灭火最合适的方法,所有人员按照驾驶台的命令执行灭火任务。初步搜寻应与扑救火灾、采取通风和防护周围的措施同时进行,一旦火势已被控制,应该进行第二次更全面的检查。
2.3 火灾扑灭后
2.3.1 检查清理
火被基本扑灭以后应开始进行清理,以便及时发现和扑灭隐藏着的火和灼热的余烬,并确定火是否已经蔓延到其他地方。检查的地方不仅包括火场内部,还包括火场周围及可能蔓延到的地方。
2.3.2 火已扑灭
在宣布火灾已被完全扑灭以前,现场指挥员要向船长保证已做到以下几点:
(1) 彻底检查紧靠火场的区域,以确保:
l 所有火灾扩散的路径已经检查,并且必要的地方已经打开;
l 通风已经完成,所有烟和可燃气体已被排出;
l 人不用呼吸器便可安全进入火区;
(2) 所有已燃物品已经彻底检查完毕;
(3) 组织监视,防止重新燃烧;
(4) 替换或恢复消防设备;
(5) 损坏检查;
(6) 应集合船上所有人员进行清点人数。
2.3.3 讲评
当火被扑灭,防火设备也已恢复可使用状态之后,就应进行讲评,好的意见应作为今后防火计划的一部分。
2.3.4 撰写火灾调查报告
2.4 如果火灾发生在港内,要按下列程序执行
2.4.1 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向港口消防队报警,按SMS文件SE01船舶应急反应计划向公司总调及有关港口当局报告,并保持联系
2.4.2 在灭火过程中,船方还应进行以下工作:
(1) 与港务监督部门、港口公安消防部门保持随时联系;
(2) 船长仍对船舶灭火负有主要责任;
(3) 查清所有在船人员;
(4) 随时做好离港的准备。
2.4.3 火灾扑灭后,应结合消防队员参与灭火的情况,进行检查、整理、讲评、总结。
3 油轮灭火须知
油轮的爆炸事故能造成严重的伤亡和危及整个船舶结构的完整,同时也危及港区安全以及造成海洋环境及港区水面的严重污染。油轮起火初期,燃烧仅在油层表面,但火势蔓延迅速,燃烧强度逐渐增大,所以及时采取灭火行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3.1 货泵舱起火
(1) 报警,用手提、推车式灭火器及泡沫枪等扑救初起小火,停货泵、停风机、关天窗、关阀,启动消防泵;
(2) 若一人晕倒在舱底,2人携救生带下舱救人,水龙带灭火;
(3) 火势增大,撤离、清点人员,封舱,准备施放固定灭火系统;
(4) 施放固定灭火系统,检查灭火剂释放和泵舱温度下降情况,对泵舱周围和主甲板冷却;
(5) 泵舱温度下降,2人穿着隔热服、佩带空气呼吸器下舱探火,2人负责探火员安全索并明确联络信号;
(6) 火灾扑灭,开舱通风,检查泵舱电气线路。
3.2 货油舱及主甲板起火(有惰气保护的船舶假设IGS故障)
(1) 报警,关闭该舱及邻近货油舱的呼吸阀,防止火焰通过透气总管进入其他货油舱;
(2) 启动消防泵,2根水带出水冷却主甲板;
(3) 调整航向,使着火部位处于下风位置;
(4) 喷射泡沫灭火。
3.3 机舱灭火
(1) 报警,用手提、推车式灭火器及泡沫喷枪等扑救初起小火,切断净油机电源油路,主机停车,启动应急发电机、消防泵或应急消防泵,供配电转换,关闭风机;
(2) 若一人晕倒在净油机间,携救生带下舱救人,水龙带灭火;
(3) 火势增大,切断风油、撤离人员(包括从应急逃生通道撤离)、封舱、清点人员,准备施放固定灭火系统;
(4) 施放固定灭火系统,检查灭火剂释放和机舱温度下降情况,对机舱周围用消防水冷却;
(5) 机舱温度下降,2人穿着隔热服、佩带空气呼吸器下舱探火,2人负责探火员安全索并明确联络信号;
(6) 火灾扑灭,开舱通风,检查机舱电气线路和损失情况。
3.4 船员居室灭火
(1) 报警,切断该层电源,关闭通风,启动消防泵;
(2) 佩带空气呼吸器探火;
(3) 水带和灭火器材备妥后打开房门;
(4) 用手提灭火器、泡沫喷枪等灭火;
(5) 水带2根出水灭火。
3.5 厨房油锅着火灭火
(1) 报警,用锅盖或灭火毡覆盖及手提灭火器灭火;
(2) 无法扑灭时,切断厨房及周围电源,关闭门窗和通风筒,启动消防泵;
(3) 用消防水灭火及冷却四周;
(4) 佩带空气呼吸器探火。
4 船舶各种警报的含义
4.1 火灾报警:船钟、警报器或气笛鸣放连续一分钟。
4.2 警报发出后,另以船钟或汽笛次数指明火灾区域
l 一阵乱钟后,击(或鸣)一声,表示船前部;
l 一阵乱钟后,击(或鸣)二声,表示船中部;
l 一阵乱钟后,击(或鸣)三声,表示船后部;
l 一阵乱钟后,击(或鸣)四声,表示机舱;
l 一阵乱钟后,击(或鸣)五声,表示上甲板。
5 灭火系统和设备的操作和使用
5.1 固定灭火系统的操作和使用方法
5.1.1 机舱、泵间CO2灭火系统
见附录二第4页。
5.1.2 甲板泡沫灭火系统使用
见附录二第7页。
5.2 灭火器的操作和使用方法
5.2.1 CO2手提式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 拔掉安全销;
(2) 将喷射管对着火焰底部;
(3) 压下施放扳杆,施放CO2。
*注意一定要防止冻伤及缺氧,人员离火焰2-3米。
5.2.2 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 拔掉安全销;
(2) 将喷咀对着火焰;
(3) 压下施放扳杆;
(4) 由火焰前部15cm处左右来回覆盖喷射。
5.2.3 水成膜泡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 拔掉插销;
(2) 压下安全销;
(3) 将喷射管对着火焰喷射,使泡沫覆盖火焰。
5.2.4 轻水泡沫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 拔掉插销;
(2) 压下安全销;
(3) 将喷咀对着火焰喷射。
5.2.5 1211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1) 拉开保险销;
(2) 将压把压下;
(3) 站在上风对准火焰根部来回喷射。
5.2.6 推车式泡沫灭火器
(1) 将灭火器推到火场附近;
(2) 把软管(水带)拉出,将泡沫枪对准火焰边缘;
(3) 打开气瓶,泡沫喷出,覆盖火焰。
5.2.7 可携式泡沫灭火装置
(1) 启动消防泵;
(2) 消防水带与消防管系接妥;
(3) 背上20升泡沫液背桶或将泡沫桶放置地上,将吸管与泡沫桶软管快速接头联接妥;
(4) 开启消防栓,水压正常后打开泡沫液背桶出口阀;
(5) 泡沫枪对准火源灭火。
5.3 消防员装备的使用方法
消防员装备由隔热防护服、手套、靴子、头盔、防爆手电、绝缘太平斧、空气呼吸器和耐火救生绳组成。
5.3.1 空气呼吸器
(1) 将呼吸器背妥,系好搭扣;
(2) 开启钢瓶开关,检查压力;
(3) 关闭钢瓶开关, 排气试低压报警。气排净后套上面罩拉紧橡皮搭扣,试呼吸几次,以检查面罩气密, 再开启钢瓶开关检查呼吸是否顺畅;
(4) 使用中注意压力表的变化,如出现问题或听到呼吸器警报声马上撤离火场。
5.3.2 隔热防护服
(1) 要确保防护服面罩清洁;
(2) 穿着后要舒适;
(3) 不要让身体任何部位露出隔热防护服。
5.3.3 耐火救生绳
救生绳的长度至少为30米,探火人员进入火场前必须先将救生绳另一端固定在舱室外,并明确探火人员与保护人员的联络信号,即探火人员
(1) 拉一下绳表示松绳;
(2) 拉二下绳表示探火员到位;
(3) 拉三下绳表示正撤离现场;
(4) 连续拉四下绳以上表示需要救助。
5.3.4 消防员装备及所处位置(见附录四)
5.4 紧急逃生呼吸装置的使用
紧急逃生呼吸装置仅用于从有危险气体的舱室逃生的目的,不得用于救火、进入缺氧空舱或液货舱,也不得供消防员穿着使用。
(1) 使用前检查钢瓶压力,面罩及软管的气密;
(2) 将头罩取出,打开减压阀;
(3) 将头罩套在头上,进行正常呼吸。
6 挡火闸及挡烟闸的操作和使用
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关闭所发生火灾舱室的风筒或风帽,烟囱防火挡板放到关闭“S”位置。
7 脱险通道系统和设备
7.1 生活区各层甲板沿逃生标志到达艇甲板集合点(MUSTER POINT)。
7.2 机舱可由机舱集控室的逃生孔—尾楼甲板 – 艇甲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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