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钦州市环境保护局《首问负责制》实施情况汇报
一、发布《首问负责制》实施细则(试行)
我局于2007年5月结合本机关实际发布了《〈首问负责制〉实施细则》(试行),对全局、站、支队的所有工作人员提出落实的具体要求。
二、设立服务窗口
2007年我局确定监督管理科和市环境监察支队为我局的服务窗口,负责具体落实我局的首问负责制。
监督管理科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落实本科室的首问责任人,确保行政管理相对人来办理业务有人接待、有人办事。首问责任人基本能做到“三个一”,即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句请坐。对一些手续不完善或政策法律规定一时不能办理的事项,能够做到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和解释指导,并负责到底。
市环境监察支队在实施首问负责制度中,落实了专人负责接待、引导。已印制了《办理事项收件回执》、《办理事项取件登记表》。实行了一次性告知并进行指导帮助。
三、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2009年底我市成立的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环保局窗口成为我局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首问负责窗口,每位工作人员都是首问责任人,并任命我局的首席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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