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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固浮比及月工资结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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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薪酬固浮比方向选择及月工资结构设计 提案 第一部分:固浮比方向 一、 固浮比确定原则 1. 贴近市场原则 2. 风险与机遇对等原则(采用高浮动的机制,应同时设定高激励) 3. 文化相容原则 4. 循序渐进原则(如果要采取高浮动,也应逐年调整) 5. 兼顾原则(人才引进与淘汰机能兼顾,但引进优先) 二、 固浮比方向选择 1. 浮动占比可选方向: l 市场持平 l 高于市场 l 低于市场 2. 建议采纳:“市场持平”的设计方向 3. 不采纳“高于市场”的理由: 优点 缺点 l 高激励性 l 机制的淘汰功能较强 l 不利于引进人才 l 文化不相容,员工抵触情绪大 l 机制提供的机会与风险失衡,加大改革的阻力 l 一开始就用高浮动,时机不对,改革风险加大 4. 不采纳“低于市场”的理由 优点 缺点 l 有利于引进人,员工风险小 l 激励性小,无法实现提高人力资本效能的目的 三、 对采用高浮动比来提高机制的淘汰功能的几点相关看法 1. 这种愿望难以实现。 在组织中,绝大部分岗位的绩效分是主观打分,超低分会造成员工心里抵触,以此为退人依据也会有很大的麻烦。 2. 不管浮动比设计多高,在操作中还是不能违背两个基本原则。 l 考核结果一定要正态分布(超低分、超高分永远是极个别) l 平均水平应接近1 3. 组织淘汰人的方法有很多种,绩效只是其中的一种。 l 农场法则:割了韭菜要撒灰 4. 合法规避风险只有建立在让员工感受不到被愚弄的基础上,才是真正的规避。 第二部分:月工资结构及相关政策设计 一、 法律要点: 1. 日工资计算:《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2. 加班工资计算:《劳动法》 l 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支付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劳动者工资。 l 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不休的,支付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200%的劳动者工资。 l 在法定节日工作,企业不能安排补休,支付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的劳动者工资。 3. 哪些假日该给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4. 《劳动合同法规定》相关规定: l 第31条,用人单位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l 第17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条款: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劳动报酬。 二、 月工资结构及相关政策设计的原则 l 低成本原则 l 主动与法律接轨原则 l 客观公正原则(桌面上要让员工感觉到公平,甚至是倾向员工利益) 三、 公司现有工资结构设计及相关政策的不妥之处 1. 有3处与法律明显不符 l 不符合日工资计算办法 l 自愿加班未按双倍计算 l 婚假、产假、丧假不计发工资 2. 有2处在处理技法或表达形式上有违背客观公正原则 l 进出日工资计算单价不一致 l 因公司安排休假或当月自然工作天数不足26天时,不计满勤并扣工资 四、 降低成本的路径分析 方向 路径 路径点评 结论 降低日工资单价 降低固浮比 会大大降低了机制的人才吸引力 不采纳 提高应出勤天数 与法律规定明显违背 按法律天数计算 固定工资再名义拆分 合法有效 采纳 减少实际加班天数 取消晚班 合法有效 采纳 非法定节日加班实行补休,不发加班工资(全员或管理人员实施) 合法,效果明显,大多企业都这样 采纳 实施先审批后加班制度 同上 采纳 暂不取消6天工作制 预计2-3年还行 采纳 备注:固定工资大幅提升后,可能存在的风险:社保交纳基数随之上升,2-3年内应该仍然可以按社会平均工资交纳。 五、 月工资结构方案设计 1. 工资结构及名称定义 a) 月标准收入=月工资+固定加班工资 b) 月收入=月标准收入×实际出勤天数/当月应出勤天数+节假加班工资+其他。 c) 月工资(20.92天出勤工资)=月标准收入×0.7 注:0.7=20.92/(20.92+8.67),8.67=52×2/12 l 标准日工资=月工资/20.92 l 其他:各类岗位津贴、补贴 l 应出勤天数=当月自然天数-当月公司规定或安排的休息日 l 实际出勤天数:是指员工当月在应出勤工作日范围内的实际上班天数(应出勤日之外的上班按补休政策执行) 2. 法定节日加班工资计算 a) 法定假日:1月1日,5月1-3日,10月1-3日,农历正月初一~正月初三,共计10天为法定假日。 b) 计时制员工:法定节日加班日工资×300%×加班天数 c) 计件制员工:正常出勤计件工资+16.8元/天×200%×加班天数 d) 导购员:法定节日日工资(20元/天)×300%×加班天数 注:20=600*0.7/20.92 3. 星期天加班的处理政策 a) 导购员:应出勤天数按27天计算,实际出勤超出27天的内部轮休处理,年内休完,跨年无效。 b) 工厂计件工:应出勤天数按公司当月生产任务弹性确定。 c) 工厂计时工:月出勤天数超过26天的,按标准日工资的2倍发放加班工资。 d) 其他:实行弹性工作制 l 由部门安排补休,跨年无效。 l 旷工1天,抵3天补休指标。 l 迟到早退1次,抵1天补休指标。 附件:公司现有月工资的名义结构: 1. 月薪=基本月薪+鼓励加班工资+自愿加班工资+其他。 e) 基本月薪(22天出勤工资):11/15*公司月薪标准 f) 鼓励加班工资(23-26天出勤工资):日工资=基本月薪/22*200% g) 自愿加班工资(27-31天出勤工资):(基本月薪+鼓励加班工资)/26 h) 其他:各类岗位津贴、补贴 i) 未满26天的缺勤日工资计算:(基本月薪+鼓励加班工资)/26 2. 公司实行的带薪假计算 j) 法定假日:1月1日,5月1-3日,10月1-3日,农历最后一日~正月初二,共计10天为法定假日。 k) 休假期间按正常出勤计算日工资:计时制员工:基本月薪/22天,车间工人按16.8元/天计算,质检及组(拉)长按20元/天计算。 l) 法定假日加班日计算方法: 计时制员工:基本月薪/22天×3倍 计件制员工:车间工人 正常出勤计件工资+16.8元/天×200% 质检及组长 正常出勤计件工资+20元/天×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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