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衡东县和畅公交有限公司
衡东县豪华交通客运有限公司
安全工作职责
安全操作规程
旅客运输安全知识手册
一、驾驶员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行车理念。
(1)守法自律 (2)谨慎驾驶 (3)文明礼让
■ 礼让行人、关爱生命 ■ 礼让行车、互相尊重
(二)每天做好发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三检工作,确保车况良好。
(三)充分考虑行车中的盲区,预防突然窜出摩托车、行人。
(四)安全行车的8大要点:
1.严格遵守限速规定,控制好车速;
2.进入转道提前减速;
3.切忌疲劳驾驶;
4.切勿超限超载;
5.通过交叉路口时,密切注意信号灯,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的原则;
6.严禁酒后、药后驾车,特别注意不要随便用药,如需用药,须经医生开具对驾驶无影响的药物;
7.时刻关注行人安全;
8.注意自行车、摩托车的行驶动态;
(五)需要特别提醒的4种道路环境
1.夜间
■夜间行车危险性大;
■天黑前就要打开车灯;
■夜间行车控制车速更重要;
■尽量避免超车;
■照明不好的地方尽量使用远光灯;
■照明好的地方使用近光灯;
■时刻注意前方道路上的情况;
■不要直视迎面来车的前照灯;
■车内灯尽量不要打开;
■遇对面车辆不关远光灯时要及时避让;
■夜间会车提前注意左边危险区;
2.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行车更容易疲劳;
■进入高速公路前应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
■进入匝道后严格按限速标志行驶;
■高速公路上应按规定的车速行驶;
■高速公路的速度确认和控制;
■高速公路行车应保持较大的车距;
■频繁超车或变更车道是非常危险的;
■充分利用行车间距确认行车间距;、
■高速公路雨雾行车危险性大;
■大雨天要防止方向盘失控,刚下雨时路更滑;
■高速公路上切忌急打方向;
■车辆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措施,确保不再发生次生事故;
3.山区道路
■注意山路陡坡急弯处看不到的危险;
■不要在陡坡或弯道处超车;
■转弯时要预防车辆驶向临崖一侧;
■下坡时要控制好速度;
4.隧道
■注意光、暗变化;
■进、出控制速度、适应道路变化;
二、旅客
(一)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等危险物品上车;
(二)乘车时要保管好自己贵重物品;系好安全带;车未停稳,不要随意走动;非封闭车窗,禁止伸出手、头;
(三)遇车发生故障或事故时,不要围观,应及时疏散到路旁安全区;
(四)车上消防锤是用于敲打车窗玻璃逃生专用工具,只有在车辆发生火灾或翻车事故时才能使用,敲打车窗四角,再打中间,使窗破碎,从窗逃生。
(五)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无重大伤害应及时移走到安全区,并打110报警。
附:
“三不进站”:
无关人员、无关车辆、危险品
“六不出站”:
超员、未系安全带、证照不符、出站登记未签字、安全检查未执行、驾驶员资质不符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没有落实的不放过
“三违”行为:
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三超一疲劳”:
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到位”:
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
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全权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审定企业重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四.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总结分析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解决倾向性问题,审议安全职能部门提出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五.定期审议安全奖惩方案,审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听取事故情况汇报,确定对有关人员处理办法。
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联检活动。
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统一组织公司道路运输应急救援行动。根据上级运管部门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措施,按上级要求落实本公司的应急运力计划(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及联系方式、车牌号码、车辆座位、驾驶员及联系方式)。并上报县运管所备案。
二.负责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配合上级指挥和调配公司内应急运力参加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求援和保障工作。
三.配合当地政府和县运管所的指令,调动公司应急运力支援,完成当地政府和运管所下达的应急求援和保障任务。
四.企业承运的旅客或货物因各种原因出现滞留或不能及时运输时,就及时启动本企业应急预案加以解决。当本企业不能解决时,及时报请县运管部门启动相应急预案,调派其它企业应急运力支援。
五.加强对本企业员工有关应急求援和事故预防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使相关人员了解本企业承担的有关应急任务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员工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安全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统一思想、统一认识,校正观念、修正偏差,重视安全文化建设。
二.负责确定安全文化建设工程的实施方案。
三.创建有利于安全文化工程实施的环境,建立健全奖惩机制、管理机制。
四.规范环境设施和条件,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操作意识,努力改善基层职工的生产工作条件和环境,达到规范、安全、标准,减少环境对作业人员的压抑,从而保证职工上岗及作业精力集中、心情舒畅。
五.负责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宣传、培训、推动、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董事长工作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二.组织或授权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及时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行使安全一票否决权。
五.检查督促各部门对安全工作职责的履行和安全法规及制度的落实。
六.审批安全经费的投入。
七.加强安全机构和安全队伍,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正确行使职权。
八.行使安全奖惩权。
总经理工作职责
一.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者,经董事长授权后,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
二.组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报董事长批准后,组织贯彻实施。
三.组织安委会的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与董事长共同审批安全经费的投入。
四.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应进行协调解决,检查督促各部门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五.审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的工作计划,代表公司负责安全事故的处理。
六.组织贯彻执行董事会关于安全生产的决议。
七.发生特重大安全事故,应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上报。
八.拟定安全机构设置和安全人员的配置。
九.组织开展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十.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和安全消防演练。
副总经理工作职责
一.协助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参与企业安全生产决策;
二.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客运驾驶人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贯彻执行;
三.制定本公司安全生产年度管理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与本公司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参与企业营运车辆的选型和客运驾驶人的招聘等安全运营工作;
四.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组织实施或监督相关部门实施;
五.组织开展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应当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情况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活动,并立即上报。对相关管理部门抄告、通报的车辆和客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六.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
七.发生事故时,组织或参与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分析工作;
八.承担本公司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经理工作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
二.定期组织召开全公司安全例会,宣讲安全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组织安全培训;
三.监督、督促安检员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
四.参加公司和基层安全生产检查、评比、考核工作;
五.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做到及时纠正,妥善处理,不留任何安全隐患;
六.严格把好驾驶员的审核关,对资质不符,安全意识不强,不服从管理,经常违章,对车辆存在的问题不及时报告的驾驶员,一律杜绝上岗;
七.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公布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听取和采纳公司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八.参加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并负责各项工作的落实。
车队队长工作职责
一.车队队长是车队的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负责车队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制定,车队驾驶员及车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三.负责对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的具体实施,对车队隐患、问题的整改,对各种违章行为的查处、制止。
四.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和安全活动,督促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各项检查,及时分析和掌握车队安全生产动态及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好车队在安全生产运行中的问题,定期总结、评论车队安全经验教训,树立推广安全行车先进典型。
五.负责做好车队的机动车及驾驶员检审工作。
六.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负责车队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研究制定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做好事故案例教育。
七.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
车队副队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车队长做好车队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对车队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协助车队长做好驾驶员正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负责对车队安全台帐、记录、资料和制度、规程的建立,车辆各项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
三.负责对车队各项安全工作的开展与创建、检查考核及跟车上路检查、夜查工作。
四.协助车队长做好月、季、年度安全生产规划、目标措施的制定,具体实施安全生产活动的组织和定期安全检查、总结评比及奖惩,并做好先进经验、典型的推广工作。
五.具体负责车队机动车及驾驶员的检审工作。
六.参加车队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提出对肇事者的处理意见。并积极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七.上级安排的其它工作。
安全科(股)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计划、布置、总结、评比企业安全工作,并对其履行指导、监督和服务职责。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和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企业行政及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决议、决定和指示。
三.制定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起草企业安全生产计划和总结。
四.经常深入基层,掌握和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倾向性问题,并责成有关责任人限期落实和整改。
五.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季度向领导小组汇报一次。
六.负责事故的分析、统计和上报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定期组织评优活动。
七.负责驾驶员招聘、安全管理及再培训工作,配合做好年审工作。
八.审核事故费用,监督内部车辆赔偿及安全互助基金的使用,定期通报重大违章及一般以上行车事故。
九.筹备安委会会议,定期召开全公司安全行车安全例会,通报分析各车队安全生产情况。
十.接到事故报告第一时间到事故现场。发生死亡事故时,必须同时上报交通主管部门。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令、法规。
二.签订劳动合同,把安全技术列入从业人员上岗、转正、定级、评奖、晋升的考核条件。
三.签订车辆承包经营合同,把车辆、驾驶员、乘务员、保险等行车安全管理列入合同范围之内。
四.负责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五.负责标语、墙报、简报等安全生产宣传。
六.参与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参加因公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的医务鉴定工作。
七.关心驾驶员身体健康,注意劳逸结合,严格审批加班加点。
八.定期组织从业人员中(尤其新录用员工)进行体格检查,把好身体素质关。
九.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十.负责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文件的收集管理工作。
十一.以每半年为周期,及时识别和更新最新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整理归档。
安检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执行落实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以及公司车辆安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
二.严格执行车辆“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按规定的项目仔细检查回场和出场的车辆,车辆回场必须上地沟检查。
三.凡检查过的车辆,要做好记录和签名,并签发合格证;检查中如发现有问题的车辆,应立即组织维修,必要时报公司营运部门负责人,严禁“带病”行驶。
四.负责驾驶员上岗前身体、精神、情绪、饮酒等状况检查。
五.每月汇总车辆安全检查情况,并报安委会存档备案。
安全员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强全员安全意识和法制教育、安全技术和爱车教育,搞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二.参与公司对各项生产工作的监管,定时或不定时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三.带头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消防演练和安全事故应急演练。
四.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参加勘测、处理,并协助有关人员做好善后工作。
五.针对各种生产事故,写出书面报告材料,说明事故原因、事故责任、处理办法和经验教训。
驾驶员工作职责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报安技科存档备案。
二.认真学习技术、业务和安全知识,自觉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和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
三.坚持车辆“三检”制度,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辆车容车貌的完好整洁,发现问题及时修复,不准驾驶“带病”车辆。
四.遵守职业道德,服从调度管理,谨慎驾驶,安全正点运行,并做好运行记录。
五.做好或协助乘务员做好易燃、易爆、有毒品“三品”的途中查堵工作。
六.在事故处理停职期间,应正常出勤,深刻检查,吸取教训,接受有关部门处理。
调度员操作规程
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上级指令和运行计划,随时掌握车辆运营动态;根据“高、平、低”峰的客流特点,科学、合理调度车辆,并根据天气变化,及时提醒驾驶员注意行车安全。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做到“知人、知车、知事、知路、知客”,掌握运行和服务规律,及时反映情况,果断处理问题,完善调度管理。
三.严格执行调度纪律,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保证线路正常的运营秩序。
四.认真、准确、及时填写运行记录,不弄虚作假。
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不在当班时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正确处理、化解矛盾,保管乘客失物。
七.经常保持调度室环境卫生。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GPS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和操作规程
一.遵守GPS平台管理制度,按规定真实及时填写监控记录。对运行车辆实施实时监控,开行超长客运的实行24小时全天候监控。
二.及时录入更新修改GPS车载终端营运车辆基本情况二级维护/保险/分段限速等基本信息。
三.及时查明不在线车辆原因,确认设备出现问题,立即与维修人员联系,尽快修复,相关情况记录存档并及时报告公司GPS监控中心。
四.监控运行车辆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运行,紧急情况报警,及时发送短消息提醒和纠正违章,并将数据记录存档。
五.车辆二级维护保险到位信息提前三天以上向营运部发送并及时更换二级维护保险信息资料。
六.使用规范简单明确的用语发送短消息,不得发送与监控管理无关的信息。
七.及时采集过去24小时监控的违规车辆信息,报送安技部处理。
八.重要的监控信息及时报告公司处理。
九.对安装有视频设备的车辆每天调阅视频不少于三次,并记录在案。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驾乘人员服务规范
一.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牢记“乘客至上,服务为本”的服务宗旨,树立“公交服务、追求进步”的服务理念,讲求职业道德、文明优质服务。
二.当班时间统一使用标准普通话和“请、您、谢谢、对不起”等文明礼貌规范用语。
三.对乘客一律称“乘客同志们”,与乘客对话称“同志”,对老人称“大爷”或“大娘”,对青少年称“小朋友”、“同学”。
四.严格执行票务管理制度,认真监票、验票,杜绝漏票。
五.行车中不与他人闲谈、嬉笑、吸烟、饮食、打手机,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开(关)车门要注意车内、观察车外,宣传疏导,防止意外,并在车辆行驶中及时提醒、制止乘客将头、手等伸出窗外或倚靠玻璃等危险行为,确保车门、车内安全。
七.发生行车事故时,乘务员应协助司机抢救伤者和财物、保护现场、迅速报警等。
八.车厢内出现起火、冒烟等危急情况时,立即停车开门,组织疏散乘客,并及时处置报警。
九.维护车内秩序,制止不良行为,发生打架、斗殴、盗窃、刑事犯罪等严重事态时应及时告知乘客或报警,将车就近开到公安部门处理。
十.禁止乘客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和牲畜等动物带上车。
十一.车辆在运行中出现故障不能继续行驶时,应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安排换乘同线路后序。
十二.正确使用报站器,勤宣传、勤疏导、准确报站。
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有关部门考核及格发给证件,方准单独驾驶。严禁无证驾驶,驾驶车辆时应随身携带各种车辆行驶的证件,以便接受有关人员检查。
二.司机驾驶车辆时,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严禁酒后驾车、超限超速行驶,不在行驶中谈笑、吸烟。
三.加强车辆维护保养,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出车前要认真检查水箱、油料、轮胎气压,要保证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刮良好齐全,切实做好出场前、营运中、回场后的“三检”工作,杜绝机械事故,不带故障车辆行驶公路。
四.行驶中做到礼让三先(先停、先慢、先让),做到“宁停三分,不抢—秒”,超车时要先呜喇叭等对方减速礼让后再超车。
五.严禁将车交与他人驾驶、严禁引擎盖上坐人、严禁驾驶员擅自换班;严禁学习(实习)驾驶员单独开车;严禁带电用汽油清洗发动机、严禁人工供油发动车辆。
六.服从调度,按指定路线、时间执行任务。未经调度私事用车发生事故,由驾驶人员负责经济赔偿。
七.发生车内起火、冒烟或其它意外情况时,要立即停车,切断电源,打开车门,疏散乘客,确保乘客安全。
八.发生行车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迅速报案,并查找证人(非本公司人员两人以上)。
九.发动机开锅时,应使发动机怠速运转,用冷却水浇散热器上水室外表,待水温下降后,再打开水箱盖加水。
十.车辆水温达50度,气压达4.5kg/cm2,空调车气压达6kg/CM2时,方可起步。
十一.雨、雾天行车,应适当降低车速,提前采取措施,不争道抢行,雾大时应开启雾灯或小灯。郊区行车应多鸣喇叭、勿太靠路边。
十二.冰雪路面行车,应做到:油门缓、变速缓、转弯缓、转向缓、制动缓、抬离合器缓、加大转弯半径,尽可能采用发动机制动和间断制动。
十三.通过铁路道口时要“一慢、二看、三通过”,严禁在铁路道口超车、换档、停车;若车辆在铁路道口发生故障,应紧急动员乘客和附近群众推车或采用其他方式使车辆离开道口。
十四.交接班时,接班驾驶员应检查车辆外表是否完好,若有碰挂应及时上报,交班驾驶员应向接班驾驶员交待车辆运行情况;若接班驾驶员未到,当班驾驶员应及时向总调度汇报,并继续投入营运。
驾驶员行车操作规程
1.前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根据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落实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规范驾驶员的操作行为,结合我司际制订本规程。
2.客运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行车、文明驾驶”管理规定,坚持正常应班,严禁使用经涂改、改造、倒卖和非法转让的道路运输证、牌以及公司上岗服务证应班。
3.客运驾驶员上岗“十不准”
1)不准无证、证照不齐或持无效证照驾车;
2)不准超载、超速和超时疲劳驾车或让车不让速、让速不让道;
3)不准酒后驾车或在早晨行车前12小时内从事影响休息的娱乐活动;
4)不准驾驶检测不合格的车辆或防滑、消防等安全设施设备不齐的车辆上路;
5)不准强行超车,在弯道、坡道、桥梁或繁华路段严禁超车;
6)不准在雨雾视线不清的情况下冒险开车;
7)不准车辆在涉水、水毁、蹋方、泞滑、车渡等危险路段载客通过;
8)不准驾车时打手机、戴耳塞听音乐或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膊驾车、饮食、抽烟和闲谈及其它防碍安全行驶的行为;
9)不准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
10)不准在车未停稳时打开乘客门以及夜间22点~早晨6点期间在三级(含三级)以下道路上行驶。
4.驾驶员应自觉做好高温、雷雨、涉水及冬季冰雪、雾霜天气的安全行车工作,配备并正确使用防滑、防火等车辆安全设施设备,主动避让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礼宾车队等。在通过铁路平交道口时不抢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5.客运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客车不得超过4小时,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8超过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夜间22时至凌晨6时不得在山区三级(含三级)以下公路行驶。高速公路客运驾驶员每运行2小时必须到途中服务区停车休息20~30分钟,并对车辆进行一次例检;山路连续下坡1小时必须停车休息10分钟,并对车辆进行一次例检,例检重点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传动及灯光信号等装置。对旅客进行安全宣传,严禁携带“三品”上车,随时注意车辆附属设施和行李物品的稳固,防止事故发生。
6.驾驶员必须爱护GPS监控设备,严禁人为破坏、遮挡及加装开关等屏蔽行为,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并自觉接受乘客的安全监督。
7.驾驶员出车前:
1)检查所需证件和随车工具是否齐全、有效;
2)检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制动、转向、传动、灯光信号及轮胎、悬挂等装置是否完好;
3)检查车容、车貌是否整洁;
4)检查车辆油箱的油、水箱的水是否充足;
5)车辆启动时,检查各种仪表、气压是否正常;
6)检查车辆随车配备的消防器材、防滑链条、三角木、消防锤等,是否齐全有效;
7)发班前必须向旅客作出安全生产承诺。
8.驾驶员行车中:
1)自觉遵纪守法,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检查;
2)做到起步平稳、方向不晃、换档不响,严禁不踏离合器换档;
3)做到汽车的换档顺序、脚轻手快、加油均匀;
4)不猛打方向和临近障碍物急刹车;
5)做到双手不脱离方向盘,严禁打手机;
6)做到不脱档滑行、不硬吃排档。行进陡坡、长坡和溜坡路段时严禁熄火空档滑行,下长坡刹车发烫或疲软时应停车休息,等待制动力恢复后再运行,严禁勉强和侥幸行驶;
7)发现转向、制动、传动、灯光、雨刮、轮胎等发生异响和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检查,严禁侥幸凑合行驶。
8)超、会车前应观察前方车辆动态后,鸣号示意对方来车(夜间用灯光)。遇大雨、大雾、视线不清、交叉路、弯道、狭路、桥梁、繁华地段、隧道等要谨慎驾驶,严禁超车。
9)经常观察旅客乘车情况,发现旅客有头手伸出窗外或其它不安全行为时,应及时提示和纠正,消除不安全隐患。
9.驾驶员行车后:
1)做好车辆的清洁卫生,关闭电源,推进低挡位置(拉紧手刹;坡度的地方推进反方向低速档,打好眼木)。
2)车辆有故障的应及时报修,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3)车辆停放好后做好防火、防盗、防洪、防碰撞等预防工作。
10.高速公路行车注意事项:
1)从匝道上路进入主线车道时,当入口有加速车道时,应通过加速车道,将车速提高到一定的速度。合流时,不能妨碍在主线车道行驶的车辆;
2)应当严格区分车道的职能,分道行驶,一般情况下走主行车道,只有超车时,才使用超车道,保证车流畅通;
3)遵守速度限制规定,严禁超速行驶。在雨天、冰雪天行车,车速应当降低;
4)行车时随时注意路边和道路上空的标志标线,并适当靠右行驶,避免辗压右侧车道分道线,以利于后车超车有足够的侧向距离;
5)应保持纵向车间距离。一般情况下,在路面干燥、制动良好的情况下,车间距离100(m)不小于车速70(Km/h)的数值。如车速80 Km/h时不小于80m,时速100Km/h 时不小于100m。随时注意路旁车间距离标志牌。遇雨雾天、冰雪天和路面潮湿时车间距离应增加一倍以上;
6)不准在主线车道上倒车、掉头、横穿,不准超过中央分隔带。不准在高速公路上上下乘客;
7)不妨碍执行任务的消防、急救、公安、抢险等车辆的通行;
8)始终握稳转向盘,改变车道或超车时,转向角度不能太大,防止车速过快车辆飘移。需要制动时,分几次制动点刹为好,不要一脚踩死,防止车辆跑偏;
9)超车时,估计好距离和双方车速,情况正常时,应鸣号、开左转向灯,从超车道超越前车,不准从右侧超车;
10)进出隧道光线发生变化,要适当降低车速,以适应光线的明暗变化;
11)驶出高速公路时,注意路口预告牌,将车从主车道分流出来进入减速车道减速,经匝道进入一般公路。
11.夜间行车注意事项:
1)按交通法规规定正确使用灯光信号;
2)停车需开小灯,起步前应开大灯,看清路面动态及障碍;
3)夜间行驶速度应比白天适当降低,超车时应在安全的原则下方可超越;
4)会车时如遇对方车辆不关大灯可闪光示意,必要时靠右边避让,不可斗气开灯冒险行驶;
5)在有路灯地段时,严禁闭灯行驶,在无路灯照明又遇大灯突然不亮时应立即判断右边障碍情况靠右边停车,严禁摸黑行驶;
6)严禁超时疲劳驾驶。
12.雨天行车注意事项:
1)雨刮器必须灵敏有效;
2)降低车速,转弯要慢,防止侧滑。处理障碍要比晴天提前,避免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而造成刹车单边和溜滑,并使用“初雨乍晴防路滑、停车避让用点刹”的操作方法;
3)行进山区遇暴雨或落石时,应立即选择安全地带停车,防止塌陷和山洪爆发;
4)行驶中留有余地,预防车辆、行人突然横穿。
13.雾天行车注意事项:
1)检查灯光是否完好;
2)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
3)途中停车或到站上、下乘客时,不准关闭防雾灯和小灯;
4)视线不清,道路不明,不准冒险行驶和强行超车。
5)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由专人指挥方才通行。
14.涉水行车注意事项:
1)驾驶客车须要涉水或车渡时,不得载客通过,听从指挥;
2)涉水前,必须探明水情及路况,不得冒险盲目通过;
3)涉水时,应保持低速、平稳,水中不准停车和急打方向;
4)涉水完毕,应低速行驶并轻踏刹车,待蹄片磨干、刹车有效时方可正常行驶。
15.应急驾驶操作程序:
15.1驾驶营运客车遇有危险时,为维护全车旅客的人身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应采取正当合理的紧急避险措施。
15.2紧急避险应掌握以下限度原则:
1)人身权利大于财产权益。
2)紧急避险要合理,避险行为适当并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当自身客车的旅客利益与第三者利益不能两全时,整车旅客的安全利益高于其他利益。载有十几人至几十人的客车,在损失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应当选择保全较大的合法权益,防止危及整辆客车乘客生命安全的事情发生。
15.3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将车停靠在宽阔的地段或紧急停车道,停车后按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牌,同时立即疏散旅客下车至安全地带,并妥善处理。
15.4在旅客运输过程中发生行车安全事故,应立即停车,迅速观察事故现场。先检查是否有人遭受伤害,如果受伤害者已死亡,则不应搬动,此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用东西将尸体遮盖起来,待交通管理人员来处理。受伤害者是否确认死亡,必须抓紧时间诊断,以免一些休克、假死的人因误认为死亡而延误抢救的时机,造成真的死亡。死亡的主要判断标准包括心脏是否停止跳动,呼吸是否停止、瞳孔是否失散等。当对受伤害者是否死亡无把握时,应将其作为受伤者来抢救。抢救受伤人员(包括自己受伤)的第一步是止血,特别是动脉血管有出血处时,应立即止血,然后再紧急送往医院;简单的止血方法是用大拇指或食指用力压住出血处的上端动脉近心端,直至停止流血或流血较少时为止,然后再用干净毛巾、布条之类的东西将该处绑紧。有受伤人员时,要及时栏阻过往车辆,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在抢救或运送受伤人员去医院的同时,必须注意保留现场,设置标记。抢救受伤人员时还应注意不能顾此失彼,在发现一名伤员后,应再检查周围是否还有受伤人员,当有多人受伤时,应先抢救重伤人员。
15.5及时消除危险因素。交通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事故后的危险因素,如:先转移乘客至安全地带、按规定距离设置警示标志牌,同时使危险品停止外溢、禁止明火接近燃油等有可能会引发二次事故的危险因素。若车辆在行驶中发现火灾苗头或发生火灾,应立即停车,驾乘人员要全力合作开启车门或砸碎车窗玻璃,有序组织乘客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同时关闭车辆总电源、燃油油箱(或CNG汽瓶)开关等,有组织地开展自救灭火。
15.6及时报案。故障或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该亲自或请其他人及时向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保险公司等报案。报案时要讲清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号、伤亡程度和损失情况等,以便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15.7保护现场。现场的周围通常是指车辆采取制动时至停车的地域,以及受伤害的对方所行进、终止的位置。简单保护现场的方法包括:在事故区域周围摆设小石头;用绳索拦围等。保护现场时,应根据事故性质和交通情况,灵活处理。如果要交通要道上发生小事故,就不应当为了保护现场而封闭交通,那样会造成来往车辆的停驶损失,会远远超过事故本身的损失。
15.8保留证人和证据。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注意事故现场的见证人和证据。见证人是指目击事故发生的人。证据是指事故现场的物件,一般包括障碍物、车辆等。驾驶员应请目击事故的人作证人,如果证人有事不能停留时,可将其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或联系电话记下。驾驶员要注意不得让事故现场的物件被移动和失落。
“及时”注:应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而定或同步进行。
16.进出客运站注意事项:
1)按车站规定的进出速度行驶,不得超速,不得鸣放高音喇叭,按规定的导线指引的方向和地点行驶与停放;
2)不得携带危险“三品”和无关人员进站;
3)出站前应协助清点乘客人数,检查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是否符合规定,严禁危险“三品”上车;
4)发车前应向旅客作出安全承诺;
5)配合出站口检查人员搞好车辆出站检查。
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操作规程
1.前言
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行驶,客运驾驶员每天必须坚持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和收车后的车辆“一日三检”工作,以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程。
2.车辆日常安全检查是由驾驶员每日必须完成的经常性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轮胎、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机构和各部件的连接、紧固情况的检视过程。
3.车辆日常检查要求
1)保持车内清洁卫生和车容整洁;
2)保持机油、空气、燃油滤清器与蓄电池在内的“四清”,防止包括漏水、漏油、漏气和漏电在内的“四漏”;
3)保持各安全机械及各部机件的连接紧固状态以及轮胎气压,灯光信号齐全有效;
4)发现转向、制动、传动、灯光、雨刮、轮胎等发生异响和故障时,应立即停车检修,严禁侥幸凑合行驶。
4.出车前驾驶员对车辆的检查内容和程序:
1)检查随车工具及喇叭、灯光、刮水器、后视镜是否齐全、有效;
2)检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制动、转向、传动、灯光信号及悬挂等装置是否完好;
3)检查前后车牌照是否齐全、车容、车貌是否整洁;
4)检查车辆曲轴箱机油、燃油箱的燃油、水箱的水是否充足;
5)车辆启动时,检查各种仪表、气压是否正常;
6)检查车辆随车配备的消防器材、防滑链条、三角木、消防锤等,是否齐全有效;
7)检查轮胎外表和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8)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等现象。
5.行车中驾驶员对车辆的检查内容和程序:
1)车辆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检视各种仪表的工况,做到起步平稳、方向不晃、换档不响,严禁不踏离合器换档;
2)车辆行驶中听察、检视以及途中利用停站或休息时间检查发动机、传动、车身、底盘等部分有无异响、焦臭和特殊气味;
3)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利用停歇时间测验(手模)轮胎、轮毂、制动鼓和后桥有无过热现象;
4)利用休歇时间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检查前后钢板有无松动、折断、移位及检查转向机件传动轴和连接紧固情况,检校各连接螺丝(凡保养、小修拆过的连接 ;件应每行驶 30-50 公里时检查校紧)
5)利用休歇时间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气压,检视轮胎外表,剔除嵌在双轮间和嵌入胎面花纹中的石子、铁钉及其他尖锐杂物;
6)在雨、雪、大雾天和夜间行车,应特别注意照明、信号、雨刮的情况,利用停歇时间,检视前后灯、制动灯和 11防滑设备的完好情况。
6.收车后驾驶员对车辆的检查内容和程序:
1)停车听察发动机响声,检视各仪表、灯光、雨刮工作情况,熄火后检查车辆的清洁卫生必要时清洗;
2)检查和视情补充润滑油和燃料;
3)检查制动系统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4)检视转向器、变速器、后桥有无漏油现象,传动轴机件的紧固情况;
5)检查手制动、离合器、转向横直拉杆管柱的连接情况及锁紧装置有否缺损;
6)检查轮胎与钢圈,紧固前后轮胎、固定备胎的螺丝螺帽,检查轮胎外表和气压,剔除双胎之间或胎面的石子等杂物
7)检查前后钢板有无折断、位移,检查紧固钢板各部螺丝;
8)如遇雨天行驶泥泞道路后,应将转向节、横直拉杆接头、前后钢板、前后制动凸轮轴、传动过桥等进行一次润滑;
9)关闭电源,推进低挡位置(有坡度的地方推进反方 ,拉紧手刹,关好车门;向低速档,打好眼木)
10)车辆停放好后做好防火、防盗、防洪、防碰撞等预防工作。
7.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如发觉发动机或底盘各部机件有异响或故障,遇油、电、水系统有故障或制动设备性能不良、安全设备不齐全等应立即停车修理或报救急,不得勉强行驶。
8.车辆安检不合格或发生机械故障应及时报修,经修复后要按程序再次进行复检,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以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杜绝车辆“带病”运行。
安检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安检人员应根据《规范》对客车进行检查,实事求是做出明确判断,完整填写《记录表》,所用技术术语、量度单位要准确,字迹要清晰。
二、《记录表》须经安检人员、驾驶员签字确认后,安检人员根据《记录表》的记录情况给例检合格的客车签发例检合格《通知书》。
《通知书》内容应填写完整,并加盖例检单位印章。
三、班车始发、终到站调度凭当日(以零点至24点计算)有效的《通知书》签发行车路单准予班车当日报班。对无有效《通知书》的客车,客运站调度不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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