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学校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1、主持党的委员会全面工作。
2、制定和落实党的委员会工作计划。
3、抓好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
4、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5、协调党的委员会与各方关系,支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
6、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党支部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开展活动。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3、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进行培训,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的统计工作。
党支部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宣传教育的工作意见,拟定学习计划。
2、组织党员进行政治、业务培训,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时事政治。
3、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围绕支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主题教育和其它形式的宣传鼓动工作。
4、指导本单位的群众学习科学、文化、技术知识,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等。
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检查监督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党纪的情况,提出加强纪律、端正党风的建议和办法。
3、受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查处理党员违纪的案件。
4、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与申诉,维护党员行使民主权利。
5、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教育考察。
6、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反映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
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
1、党支部必须高度重视理论学习,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体党员干部必须参加理论学习(包括政治、业务、法律)。
2、建立学习考勤制度,由党支部宣传委员负责安排学习,参加人员不得缺席、迟到和早退,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要提前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办理请假手续。
3、学习的内容主要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有关党纪、政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指示、决定,时事政治、本部门业务以及有关先进典型事迹等。
4、学习要做到有日程表,有资料,有记录。党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要定期不定期检查学习笔记情况;(全年不少于24次);每季度要安排一次政治学习交流活动,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和交流,每位同志都要结合工作实际谈体会、谈思想、谈打算。
5、学习采取选读原著、学习文件,听辅导讲座,参加培训,看专题录像、组织讨论,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每人每学期撰写1-2篇心得体会及调研报告等,力求解决实际问题,促进思想和工作水平提高。
离退休职工工作管理制度
离退休职工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离退休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切实做好我校离退休工作,进一步落实老干部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1、 切实加强离退休职工工作的领导。学校领导班子要把离退休职工的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离退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门会议研究离退休职工工作。
2、 重视离退休职工队伍的自身建设。建立健全离退休职工自管会,抓好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要建立召集日制度,增强离退休职工与学校的紧密联系。
3、 要加强离退休职工的党支部建设。组织离退休职工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建立和坚持党员定期组织活动,保持离退休党员的先进性。
4、 认真落实离退休职工的政治待遇。对离休干部要按要求订阅报刊。要经常组织离退休人员进行学习,为每位退休职工每年至少订阅一份报刊。
5、 落实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待遇。保证离退休职工工资按时发放。要建立走访离退休职工制度。重要节假日、离退休职工家中发生特殊情况都要及时走访、探望和慰问。
6、 积极组织和参加离退休职工的各项活动。学校班子要不定期地参加离退休职工的召集日活动,学校大型活动如运动会、教师节等活动应请离退休职工参加。
7、 不断听取意见改进离退休职工工作。学校领导要定期向离退休职工通报学校情况,经常召开离退休职工代表会、座谈会和意见征询会,经常听取离退休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离退休职工工作。
8、 充分发挥离退休职工的余热,在关心下一代、培养接班人的工作中,在学校的各项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离退休职工的作用,让他们当参谋、顾问和教员,把老一辈的光荣传统和作用传下来。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和干部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方式。通过民主生活会,进一步促进工作的更好开展。
一、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办法和时间
一般情况下由党支部根据工作安排,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上级要求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必须按要求进行。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分别由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主持。
二、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现阶段的工作任务谈思想、谈认识,上级党组织要求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要结合实际确定内容。
1、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修养。
3、听取党员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和学习以及支部交办任务的完成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党员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清是非,坚持原则,根据“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严格要求,热情帮助,真正达到弄清思想,团结奋进的目的。
5、分析群众的思想情绪,关心群众的生活,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情况,制订培养、教育和考察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检查落实情况,总结党建工作中的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
7、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讨论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对犯有错误的,违犯纪律的党员提出批评,进行教育,帮助党员端正党风,自觉遵守党的纪律。
8、组织党员参观革命遗址,使党员接受党史和优良传统的教育,组织党员观看教育有意义的电影、戏剧、参观社会主义建设新成就,听取先进典型和烈士事迹报告。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要求
1、根据内容,做好准备,开会前,党小组长或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商定会议的内容、召开的方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并将议题会前通知党员,让每个党员作好准备。
2、抓住中心,组织讨论,召开民主生活会,应认真掌握中心议题,组织党员展开讨论,防止漫无边际,离题太远。
3、善于启发,进行诱导,防止无话可说的冷场现象。
4、统一思想,归纳小结,讨论中如发生意见分歧,要让大家反复讨论,力求做到思想统一,每次民主生活会,在结束前要归纳小结。
学校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学校工会组织。
2、接受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积极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并根据学校总体工作的安排情况,制定工会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3、加强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会员的文化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心同德办好学校。
4、通过各种方法和途径,保障会员当家作主的权利,让会员参加学校的管理,并积极向校委和行政领导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5、关心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改善会员福利,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娱活动。
6、召集并主持工会委员会议,结合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研究学校工会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改进工作内容和方法,并做好总结工作。
7、代表工会组织出席各种会议。
8、负责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
瓦房店第八高级中学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学校党总支的领导下,广大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一种组织形式。学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教育行政部门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教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学校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而开展工作。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教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学校党总支审查批准产生,由本校享有公民权的教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学校教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学校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视学校规模可占全校教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其分配体现教师为主,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教师一般不低于代表总人数的60%。代表产生后,编成代表队(组)参加大会。根据需要可邀请领导干部、教职工和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列度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在一般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每学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学校工会委员会作为其闭会期间的常设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七、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总支审查同意,由教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主席团一般为5—8人,主持召开本届教代会的大会。
八、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五项职权。
(一)听取和讨论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教职工奖惩办法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三)讨论教职工的福利费管理使用方案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并提出意见。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定期民主评议干部。
(五)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研究办理。
九、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决定,全体教职工都应遵守。
十、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职权,维护校长的指挥权威。校长要尊重和支持教代会参与管理学校工作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为教代会正常活动提供条件,自觉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
瓦房店第八高级中学工会委员会
校长工作职责
学校实行“党支部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总负责人、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处理事务,对内主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工作负总责。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确立学校办学目标,制定近、远期学校发展规划。
2.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确定全校性工作措施,主持校务会议。
3.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学校事业发展和校园规划,制定学校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主管和批准学校教职员工的聘任、调配、考核、奖惩和其它管理工作。采取一定的措施,不断提高教工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一支以骨干教师为中心的,结构合理的教工队伍和干部队伍。
5.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坚持德育为首的指导思想,以教学为中心安排好各项工作,以科研带教研,以教研促科研,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出自己学校的特色。
6.贯彻勤俭办学、管好用好学校的经费,校舍设备。增加学校收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工的福利和待遇。
7.从严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的行政指挥系统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领导学校内部的各项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8.定期向学校支部通报学校情况,重大事情事先和党组织商定,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保障教代会和工会行使职权,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
瓦房店第八高级中学
二0一一年一月
教学副校长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与教学有关的法律、法规,协助校长制定和完善与教学有关的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办学。
2、认真做好教务处管理工作,保证教务处工作职责的落实,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处理教学日常行政工作。
3、定期召开各类组长会、学科会议、年级组长会研究教学与培训工作,定期向校长汇报。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协助校长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保证教学与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4、指导教务处加强学科教研组建设和对学科组长的培养和管理,做好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的选配以及教学人员具体课务的安排。
5、督促教务处、做好教研组长和教师的岗位职责考核,建立健全任课教师业务档案。
6、协助校长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务处组织教师的业务学习、培训、进修等工作,注意加强对学科骨干教师和年轻教师的培养,不断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和水平。
7、负责指导教务处各项教学、教研活动和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督促教学常规的落实和检查。
8、全面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深入课堂、学科组,通过听课、参加教研活动、学生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教学质量。
9、认真抓好教学科研工作,指导教务处确定教学科研课题,加强学科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科研能力和水平。
10、完成校长布置的其他工作。
德育副校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校长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法 规,组织实施依法治校工作,坚持正确的思想政治教育方向,调动师生员工的 积极性。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有关加强学生德育工作的文件精神和上级 主管部门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具体要求。 三、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加强对学生品德发展规律的研究,定期分析学生品德 状况,结合学生实际进行教育,努力探索学生品德教育规律,做好育人为本的工 作。
四、制定和实施学校德育发展规划和学期德育工作计划,审定政教处、团委会 的工作计划及德育工作人员安排。
五、负责政教处、团委会的工作,认真组织实施《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建 设良好的校风、学风和班风。完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不断发展。
六、领导班主任和班级工作,建设一支一流的班主任队伍,抓好班主任队伍建 设和业务提高工作,建设文明班级与规范性班级。 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适合学生特点的活动,通过活动进行生动活泼的品德 教育。开展好军训和劳动教育,落实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八、制定落实学生在校一日常规和学生各种规章制度,抓好学校卫生纪律、安 全等项工作的检查评比,严明学校纪律,奖惩分明,使学生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和道德风尚,形成良好的教育环境。关注学生情感,提高人文素养,改变人才 培养模式。
九、抓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与综合治理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遵纪守法 教育。注意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教育,办好家长学校。
十、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领导学校德育科研工作,探索德育工作 理论与实践,确立德育课题,组织研究出成果。
行政后勤副校长工作职责
1、协助校长管理学校的行政工作,平衡、协调、检查、督促、考核各处室工作 。
2、组织和拟订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工作计划、总结,并负责学校大型材料的把关工作。
3、及时了解、认真检查学校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搞好信息调研,及时督促,为班子决策提供依据。
4、筹备、组织学校行政例会、校委会及综合性会议,做好学校月工作安排。
5、管理学校的教育宣传及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安排节假日人员值班。
6、负责教职工的职务评聘、评先晋级、考核、师德建设等工作。
7、负责组织管理后勤工作,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开展,起到后勤保障作用 。
9、制定后勤各岗位职责及考核措施。
10、加强行政后勤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主持召开后勤管理方面的会议,研究和改进后勤服务工作。
11、审核学校后勤工作计划,做到开源节流,量人为出;加强校产管理。
12、领导开展勤工俭学活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职工工作、生活条件。
一三、接待处理行政、后勤方面的来访来信事宜;
14、完成校长安排的其它工作。
瓦房店市第八高级中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提高办学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自主发展”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瓦房店市第八高级中学 (辽宁省示范性高中)
第三条 学校性质: 公办 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四条 学校地址: 瓦房店市西郊工业园区(曲大屯村)
第五条 学制: 全日制高级中学 学制三年
第六条 办学思想: 质量是生命、校风是灵魂、教师是关键、改革是动力
第七条 办学理念: 为学生一生幸福奠基,为教师一切发展负责
第八条 办学目标: 让每个学生扬起希望的风帆,让每个教师品味教育的芬芳,让每个家长分享成功的喜悦
第九条 培养目标: 为高等教育输送优秀的毕业生,为社会培养合格的人才
第十条 学校校风: 和谐 文明 求实 进取
第十一条 学校校训: 自胜者强
第十二条 学校教风: 严谨 互动 爱生 敬业
第十三条 学校学风: 善学 多思 笃行 创新
第十四条 学校精神: 永不放弃、永不屈服、永不满足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五条 学校隶属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教育局直属单位,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指导,办学经费由财政拨款。
第十六条 学校实行“党支部监督、教代会民主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行政总负责人、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任免权有市委组织部认定。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处理事务,对内主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工作负总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令,执行上级党委、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坚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确立学校办学目标,制定近、远期学校发展规划。
2.主持全校行政工作,确定全校性工作措施,主持校务会议。
3.从学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学校事业发展和校园规划,制定学校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4.主管和批准学校教职员工的聘任、调配、考核、奖惩和其它管理工作。采取一定的措施,不断提高教工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和身体素质,形成一支以骨干教师为中心的,结构合理的教工队伍和干部队伍。
5.领导和组织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坚持德育为首的指导思想,以教学为中心安排好各项工作,以科研带教研,以教研促科研,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活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出自己学校的特色。
6.贯彻勤俭办学、管好用好学校的经费,校舍设备。增加学校收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工的福利和待遇。
7.从严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的行政指挥系统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统一领导学校内部的各项改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8.定期向学校支部通报学校情况,重大事情事先和党组织商定,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保障教代会和工会行使职权,定期向教代会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除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应发挥如下作用:
1.在学校教职工中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协调、检查、督促各部门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的落实。
2.对学校发展规划、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和工作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
3.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工会组织,在学校党支部和教育局工会的领导下,负责工会会员的教育管理,参与学校管理,依法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支持与配合学校行政方面实施各项工作规划,处理教职员工大会日常工作,筹备教职员工大会会议。
第十九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监督干部的基本形式。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其中主要职权包括: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岗位责任制方案、考核方法、奖罚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然后由学校颁布施行。
3.讨论教职工有关教职工的生活福利事项。
4.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建立每年评议一次学校领导干部的制度,可以进行表扬、批评,必要时可以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嘉奖、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学校行政领导人员的人选。
第二十条 学校设校长办公会。校长办公会是学校日常行政管理方面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机构,校长办公会由校长、副校长、各科室部门主任及工会、共青团组织负责人组成,校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适时召开。校长办公会对学校各项行政管理工作有决策权。
第二十一条 学校内部机构设置为:行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团委。各处室职能为:
1.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是校长行政工作的助手,行政办公室协助校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做好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学校人事、文书、档案、印鉴、会务、接待、统计、考勤、计划、总结等方面的工作。
2.教务处:教务处主任是校长领导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是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学校教学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员,教务处负责学校的教学常规、教学改革,教学科研等活动,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对任课教师的教学业绩的考核、评价、奖惩。
3.政教处:政教处主任是校长领导德育工作的主要助手,是在校长和主管德育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德育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员,政教处负责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奖励处罚、安全保卫,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学校卫生管理,教育科研等活动,代表学校全面负责对班主任的考核、评价、奖惩。
4.团委:团委在学校党支部和教育局团委的领导下负责学校团组织工作,协助政教处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团委书记负责主持团委会日常工作。定期召开团委会和团支部书记例会 ,听取团干部的工作汇报,安排部署工作,同各个委员和团支部书记保持密切联系,督促并帮助他们做好分管工作。团委及时了解全校团员青年的工作、思想、学习等各方面的情况,及时地、有针对性地做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团员中优秀分子的工作,思想、学习情况,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
5. 总务处:总务主任是校长领导总务工作的主要助手,是在校长和主管总务工作副校长的领导下具体管理总务工作的行政负责人员,总务处负责学校财产、采购、水电、通讯、基建、绿化等方面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校实行年级组和教研组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三个年级各设年级组长1名 ,对本年级教师的教学、德育工作进行管理和督导,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另设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体美、信息技术等教研组,各设组长一名,负责本学科的集备、教研和科研 ,组织教师学习国内先进教育教学经验,及时了解教改动态 , 掌握教改信息 , 总结推广先进教学经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以年级组长为核心的教育教学管理线,以班主任为核心的学生管理线,以备课组长为核心的教学线
第二十四条 学校实行全员管理,每一名教职工都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学生管理上实行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管,做到精细化育人,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
第二十五条 学校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
第三章 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六条 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教育教学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核心,教育教学工作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按照学校培养目标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七条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必须遵循下列四项主要原则:一是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立足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二是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循序渐进,巩固提高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三是思想品质教育与文化素质培养相结合;全面发展与培养个性特长相结合;传授知识和培养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关心爱护学生,尊重依靠教师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以素质教育为主线,以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中心,德、智、体、美、劳和谐发展”的方向,达到传道、解惑、授业、育人的目的。
第二十九条 学校贯彻国家颁布的《中学德育大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坚持以养成教育为基础、以校园文化为背景、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健康人格为目标的德育工作思路,切实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强化学生民主法制意识,使学生形成科学世界观和正确人生观并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巩固和完善以学校为主体、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推进适应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注重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主发展能力的主体性德育,努力使学生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公民。
1.通过教学活动、社会实践等形式,丰富德育内涵,改进教育方式,培养学生道德修养,文明礼仪和行为习惯。
2.加强德育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以政教处、团委、年级组、班主任、班级干部为主线的德育工作体系,制定德育工作检查评估、评比奖惩制度。
3.定期召开家长会,积极参加社区教育网络工作,建立校外教育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4.加强德育科研,以课题研究推进德育工作的创新。
5.做好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评选工作,做好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困难学生助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工作。严肃校纪,做好违纪学生的处分和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教学计划和教学基本要求建立适应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课程体系,并建立与新课程体系相适应的教学、科研、课程信息管理、课程与教学评价、课程资源开发及学生管理等规章制度,以保障新课程改革的稳步推进。
第三十一条 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发展为根本,端正教学思想,更新教学观念,推进教学改革,开展教学科研,改进教学方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打好基础,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能力,尤其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1.建立教务处指导教研组、备课组和教师开展教学工作的教学管理体系
2.学校教学按照学科设立教研组,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教研组应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学校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教务处要根据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情况,适时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认真做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抓好集体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考查、分析反馈等环节的教学管理。以备课、上课、辅导、作业批改、教研五基准为主要依据,建立并执行以下主要的常规教学管理规定:
(1)备课制度(含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 。
(2)上课制度 。
(3)评课制度
(4)领导听课制度
(5)教案、作业批改、听课笔记、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检查制度。
(6)质量分析制度 ,学情分析制度,教情分析制度
(7)教研制度 。
(8)学生家长会议制度。
(9)民主测评制度。
(10)教学效果考评制度。
(11)学生竞赛、教师竞赛制度。
3.学校加强教研活动管理。学校及教研组都要制定教研活动计划,通过形式多样的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教育科研能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倡导教师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注意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保证学生自我发展的时间和空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的同时,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第三十二条 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为班级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并且负责协调本班各学科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的联系。学校制定班主任工作规程,明确班主任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四章 教师管理
第三十三条 学校教职工必需遵守宪法、法律和教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依法维护、保障教师的合法利益。
第三十四条 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力量。学校要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校教师依法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也必需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 学校实行全员聘任制,教职工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第三十六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技术职称聘任制度.
第三十七条 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从事教学研究并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三十八条 学校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三十九条 学校每年对教职工的政治与业务水平、工作业绩和工作态度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
第四十条 学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科学研究、课程改革和学校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者,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给予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四十一条 学校依法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利益。由学校党支部、工会具体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四十二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我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学生档案,管理学生学籍,学籍管理专人负责,定期组织学籍核对工作。规范招生、转学、休学、退学、借读等程序。
第四十三条 学生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受教育的义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必须遵守《中学生手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四十四条 学生以‘政治坚定、举止文明、基础扎实、学有专长、勇于创新、身心健康’为努力方向。
第四十五条 学生在学校学完高中三年的全部课程,成绩及格的,发给高中毕业证书;不及格的,发肄业证书。 第四十六条 学校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帮助。
第四十七条 学校对违犯《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七章 后勤财务管理
第四十八条 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必须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十九条 搞好校园建设规划,加强校园环境建设,布置良好的人文文化氛围,做到绿化、美化、净化、构建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五十条 建立校产管理制度,各种设施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和维护保养,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
第五十一条 加强对各类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微机房的管理和使用,提高现代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率。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第五十二条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合理使用资金,用好管好经费,严格按照上级物价和教育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杜绝乱收费,接受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十三条 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的预算、执行和决算。坚持统筹安排,兼顾重点,照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第五十四条 学校教育经费的开支由校长审批,学校财会人员按规定具体办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批准后执行。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教育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六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一经公布,就具有法律效力,学校任何人不得违反。凡违反本章程者,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瓦房店市第八高级中学
二0一0年十二月
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
1 主持办公室工作,负责安排检查,考核室内工作人员各项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 根据学校制度规定和工作需要,协助校长组织安排校长办公会议及有关会议议程,会前搜集情况,资料供会议研究讨论,以及负责校长办公会议记录。
3 根据校领导意见和有关会议决定,及时组织草拟文件,发布通告通知。负责审核以学校名义发出的文稿。
4 当日签报送阅上级机关及来文, 按照校领导对文件的签批意见,做好文件传阅,回收,存档工作。
5 根据校领导的意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和全校性的大型活动。
6 负责接待和安排外单位来校访问人员,根据要求组织情况介绍。
7 主持会议,总结办公室工作,组织本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和思想教育。
8 负责教职工的调出、调入、转正定级、工资变更、退职、退离休以及退离休人员跟踪管理服务工作。
9 负责统计教职工出勤,教职工到会情况等工作。
10 负责学校档案管理工作。
11 负责学校的信息上报,做好BaoMi工作。
12 办理校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教务处主任职责
教务处主任是主持教务处工作的负责人,在校长室和教学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教务和教研等方面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全面了解教师的思想状况、业务水平和教学水平,负责落实各科任教师的工作岗位,安排好临时性调课。
三、组织检查教师备课和课堂教学情况,组织各类观摩教学,搞好教师业务进修和继续教育的具体工作。
四、定期召开教研组长会议,组织教学研究工作,分析、研究教学、教改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检查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教学进度执行等事宜。
六、检查、指导图书馆、实验室工作,抓好图书、仪器、电化教具、体育器材等教学设备的预算、添置、管理和使用,以及有关资料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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