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法律制.pptx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850103 上传时间:2024-03-29 格式:PPTX 页数:41 大小:97.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法律制.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41页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法律制.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4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二章第二章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法律制度法律制度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个人独资企业法和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制度。合伙企业法的基本制度。重点掌握的内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合伙企重点掌握的内容: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合伙企业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业的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一般了解的内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概一般了解的内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法律地位。念、特征、法律地位。重点、难点的学习建议:结合案例理解个人独资重点、难点的学习建议:结合案例理解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一、企业法概述一、企业法概述1、企业概念、企业概念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2、企业的分类、企业的分类(1)按企业的经济性质,可将企业分为全民)按企业的经济性质,可将企业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混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合所有制企业。(2)按出资者的身份不同,可将企业划分为)按出资者的身份不同,可将企业划分为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3)按企业的法律地位,可将企业分为法人)按企业的法律地位,可将企业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企业和非法人企业。一、企业法概述一、企业法概述3、我国企业法的体系、我国企业法的体系企业法是指规范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组织结构、企业法是指规范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组织结构、明确企业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明确企业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的企业法体系主要由如下法律、法规构成:我国的企业法体系主要由如下法律、法规构成:公司法公司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个人独资企业法业法、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乡镇企业法乡镇企业法、中外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外资企业法资企业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乡村集体所有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私私营企业暂秆条例营企业暂秆条例等几十个法律、法规。等几十个法律、法规。二、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二、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一)(一)个人独资企业概述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一)(一)个人独资企业概述个人独资企业概述 2、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1)投资主体的单一性)投资主体的单一性(2)所有权与经营权合而为一)所有权与经营权合而为一(3)企业资格与业主个人资格的重合性)企业资格与业主个人资格的重合性(4)业主对企业承担责任的无限性)业主对企业承担责任的无限性(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1、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1)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哪些不能作为哪些不能作为投资人投资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程序(l)提出申请)提出申请(2)工商登记)工商登记(3)分支机构登记)分支机构登记3、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1、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1)名称专用权)名称专用权(2)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3)经营决策权)经营决策权(4)用工权)用工权(5)工资决定权)工资决定权(6)定价权)定价权(7)签约权)签约权(8)取得土地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9)借款权)借款权(10)工业产权)工业产权(11)拒绝摊派权)拒绝摊派权(12)法定优惠享受权)法定优惠享受权(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2、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义务(2)依法纳税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3)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义务)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义务(4)依法用工的义务)依法用工的义务(5)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参加社会保险的义务(6)服从国家监督管理的义务)服从国家监督管理的义务(四)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四)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自行管理企业事企业事务,也可以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第三人是指除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以外所谓第三人是指除受托人或被聘用的人员以外与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关系的人。与企业发生经济业务关系的人。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第三人在就有关经济业务所谓善意第三人是指第三人在就有关经济业务事项交往中,没有从事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事项交往中,没有从事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串通,故意损害投资人的利益的人。人员串通,故意损害投资人的利益的人。(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1、解散:即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商事组织的、解散:即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商事组织的经营实体资格的消灭。经营实体资格的消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情形。(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2、清算:是终结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清算:是终结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关系,消灭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实体资关系,消灭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实体资格的程序。格的程序。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其财产的清偿顺序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其财产的清偿顺序是: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他债务。(六)违反(六)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1、投资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投资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管理人员对投资人造成损害或侵犯投资、管理人员对投资人造成损害或侵犯投资人权益的法律责任人权益的法律责任3、企业登记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企业登记机关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的法律责任三、合伙企业法三、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企业法概述1、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一)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企业法概述1、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合伙企业的概念及特征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一)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企业法概述2、合伙企业法的概念、法律地位及法定类型、合伙企业法的概念、法律地位及法定类型(1)合伙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合伙企业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狭义:是指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依法制定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广义: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广义: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制定的,调整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制定的,调整合伙企业合伙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的总称,。(2)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合伙企业在我国不是法人,而是自然人、法人之外的合伙企业在我国不是法人,而是自然人、法人之外的特殊的一种独立的法律主体。特殊的一种独立的法律主体。(一)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企业法概述(3)合伙企业的法定类型)合伙企业的法定类型我国我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所规范的合伙企业仅是普所规范的合伙企业仅是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不包括隐名合伙;且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不包括隐名合伙;且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1)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二个以上合伙人 有书面合伙协议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2)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程序)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程序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企业登记机关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企业登记机关做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2、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1)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的规定)合伙企业财产转让的规定(2)合伙企业财产出质的规定)合伙企业财产出质的规定(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3、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务(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3、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3)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4)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的规)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的规定定(5)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非合伙人参与经营管理(6)合伙企业会计制度)合伙企业会计制度(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4、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1)合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关系)合伙企业与善意第三人关系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关系)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人关系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任。(3)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关系)合伙人的债务清偿与合伙企业关系双重优先原则双重优先原则:合伙企业财产首先用以偿还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财产首先用以偿还合伙企业债务,有剩余再分配给各合伙人用以清偿个人债务,债务,有剩余再分配给各合伙人用以清偿个人债务,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则首先用以偿还其个人债务,剩余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则首先用以偿还其个人债务,剩余的再用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的再用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5、入伙与退伙、入伙与退伙(1)入伙)入伙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加入合伙,从而取得合伙人资格。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的权利和责任:(2)退伙)退伙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退伙是指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人资格。退伙的种类:自愿退伙、法定退伙退伙的种类:自愿退伙、法定退伙退伙的法律后果:财产继承退伙的法律后果:财产继承、退伙结算退伙结算(二)普通合伙企业(二)普通合伙企业6、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本法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特殊普通合伙通合伙”字样。字样。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办理职业保险。(三)有限合伙企业(三)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其特殊规定;未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其特殊规定;未作规定的,适用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作规定的,适用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定。1、概念、概念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债务承担责任。(三)有限合伙企业(三)有限合伙企业2、设立、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字字样。样。(三)有限合伙企业(三)有限合伙企业3、出资、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三)有限合伙企业(三)有限合伙企业4、事务执行、事务执行(1)执行人)执行人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限合伙企业。(2)利润、亏损分配和分担)利润、亏损分配和分担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三)有限合伙企业(三)有限合伙企业5、有限合伙人的特殊规定、有限合伙人的特殊规定(1)权利)权利与本企业进行交易与本企业进行交易;无竞争禁止义务无竞争禁止义务;财产份额出;财产份额出质权;转让财产份额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质权;转让财产份额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的除外。(2)债务清偿)债务清偿收益;强制执行财产份额。收益;强制执行财产份额。(3)与第三人的关系)与第三人的关系(4)退伙)退伙(四)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四)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1、合伙企业解散、合伙企业解散是指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是指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动。2、合伙企业清算、合伙企业清算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1)清算人的确定)清算人的确定(2)通知和公告债权人)通知和公告债权人(3)清算人的职责)清算人的职责(4)财产清偿顺序)财产清偿顺序(5)清偿的结果)清偿的结果(五)违法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五)违法合伙企业法的法律责任1、合伙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合伙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2、合伙企业清算人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合伙企业清算人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律责任3、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为的法律责任本章小结:本章小结:本章包括本章包括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和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两个部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部分,阐述两个部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部分,阐述7个人独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变更、解散、清算资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变更、解散、清算和投资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法律所应承担和投资人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法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关于合伙企业部分,讲述了合伙企的法律责任。关于合伙企业部分,讲述了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及法定类业的概念,特征,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及法定类型,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解散及清算,合伙型,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解散及清算,合伙企业的内部和升部关系。合伙人及有关人员违反企业的内部和升部关系。合伙人及有关人员违反法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法律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案例分析12007年年9月,月,A、B、C、D协商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其中,协商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其中,A、B、D系辞职职工,系辞职职工,C系一非公司制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系一非公司制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共同拟定的合伙协议约定:共同拟定的合伙协议约定:A以劳务出资、而以劳务出资、而B、D以实物以实物出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由出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由A、B负责公司的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经营管理事务;C以货币出资,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承以货币出资,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但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经过纠正有关问担有限责任,但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经过纠正有关问题后,合伙企业得以成立。开业不久,题后,合伙企业得以成立。开业不久,D发现发现A、B的经营的经营不符合自己的要求,遂提出退伙。在该年不符合自己的要求,遂提出退伙。在该年11月下旬月下旬D撤资撤资退伙的同时,合伙企业又接纳退伙的同时,合伙企业又接纳E入伙。该年入伙。该年11月底,合伙月底,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甲就企业的债权人甲就11月前发生的债务要求现在的合伙人及月前发生的债务要求现在的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此,D认为其已退伙,认为其已退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入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入伙人E则认为,自己则认为,自己对入伙前发生的债务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入伙前发生的债务也不承担任何责任。2007年年12月,月,E向丙公司借款时,在仅征得的同意后,将其在合伙企业向丙公司借款时,在仅征得的同意后,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丙公司。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给丙公司。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C是否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说明理由。是否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并说明理由。案例分析1续(2)在合伙企业的设立中,请指出哪些地方不符)在合伙企业的设立中,请指出哪些地方不符合规定?合规定?(3)对债权人甲的请求,合伙人应当如何承担)对债权人甲的请求,合伙人应当如何承担责任?责任?(4)假设合伙协议约定只有)假设合伙协议约定只有A和和D有权执行合伙有权执行合伙事务、事务、B和和C无权执行合伙事务,而无权执行合伙事务,而B与乙公司签与乙公司签订一份合同,乙公司并不知道合伙协议对订一份合同,乙公司并不知道合伙协议对B的职的职权限制,权限制,A、D知悉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企业的利知悉后认为该合同不符合企业的利益,并明确地向乙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益,并明确地向乙公司表示对该合同不予承认,那么,该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那么,该合同的效力如何确认?(5)E的出质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的出质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案例分析22008年元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从事餐饮年元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从事餐饮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丙为普通合伙人,业务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丙为普通合伙人,甲、乙和丁均为有限合伙人,甲和丁以现金出资,乙以房甲、乙和丁均为有限合伙人,甲和丁以现金出资,乙以房屋出资,丙以劳务出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盈利、分担亏屋出资,丙以劳务出资;各合伙人平均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乙、丁不执行事务,也损,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甲、乙、丁不执行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此外,合伙人丙还设立了一家从事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此外,合伙人丙还设立了一家从事贸易的个人独资企业。贸易的个人独资企业。2008年的经营期内,合伙企业发生了下列的业务:年的经营期内,合伙企业发生了下列的业务:(1)2008年年5月,甲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与银行月,甲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身份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经查,银行有充分理由认为甲为该合伙签订了借款合同,经查,银行有充分理由认为甲为该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企业的普通合伙人。(2)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丙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丙为了改善企业经营管理,于2008年年9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月独自决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A担任该合伙企业的担任该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经营管理人员;并以合伙企业名义为B公司提供担保,经查,公司提供担保,经查,合伙协议中并未对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担保的事项作出约合伙协议中并未对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担保的事项作出约定。定。(3)2008年年10月,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月,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丙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向合伙企业提供食品。该交易甲、由丙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向合伙企业提供食品。该交易甲、乙和丁均表示同意。乙和丁均表示同意。转下页案例分析2(续)2009年年1月月1日,丙企业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支付到日,丙企业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支付到期的戊的债务,丙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期的戊的债务,丙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人。2月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日,人民法院指定C作为清算人对个人独作为清算人对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清算。经查,该个人独资企业债权债务情况如资企业进行清算。经查,该个人独资企业债权债务情况如下:(下:(1)企业欠缴税款)企业欠缴税款2000元,欠工资元,欠工资5000元,欠社会元,欠社会保险费用保险费用5000元,欠戊元,欠戊10万元;(万元;(2)企业的银行存款)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万元;(3)丙在上述从事餐饮的合伙企)丙在上述从事餐饮的合伙企业业6万元,占万元,占50的出资额,该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其分配的出资额,该合伙企业每年可向其分配利润。(利润。(4)丙个人没有其它可执行财产。)丙个人没有其它可执行财产。2009年年3月,戊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丙在合伙企业中月,戊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剩余债务,合伙人丙被人民法院强制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剩余债务,合伙人丙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丁决定执行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后,甲、乙、丁决定以现有状况继续经营。以现有状况继续经营。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转下页转下页案例分析2(续)(1)丙在合伙企业以劳务出资的形式是否合法?丙在其)丙在合伙企业以劳务出资的形式是否合法?丙在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中是否可以用劳务出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中是否可以用劳务出资?(2)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丁不执行事务是否符合规)合伙协议中约定甲、乙、丁不执行事务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定?并说明理由。(3)甲以普通合伙人身份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甲对)甲以普通合伙人身份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甲对此业务承担的责任应如何确定?此业务承担的责任应如何确定?(4)丙聘任)丙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供担保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5)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丙与合伙企业签订了买卖合同的行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说明理由。(6)请说明丙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时的财产的清偿)请说明丙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时的财产的清偿顺序。顺序。(7)甲、乙、丁决定以现有状况继续经营是否正确?并)甲、乙、丁决定以现有状况继续经营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说明理由。阅读书目:阅读书目:雷兴虎:雷兴虎:商法学教程商法学教程,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社1999年版。年版。思考题:思考题:1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简述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法律特征。2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3简述合伙企业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简述合伙企业的概念和法律特征。4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5简述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内部关系。简述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内部关系。6简述合伙企业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简述合伙企业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包罗万象 > 大杂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