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版本:V1.0
平安重庆·应急联动防控体系数字化建设工程
内场装修施工作业指导手册
中电科·某某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概述 1
一、编制目的 1
二、开工条件 1
三、基本规定 2
第二章 施工内容 3
一、 吊顶 3
二、 轻质隔墙工程 8
三、 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 15
四、 抹灰工程 15
五、 涂饰工程 24
六、 裱糊与软包工程 30
七、 饰面板(砖)工程 33
八、 细部工程 38
第三章 最终验收 45
第一章 概述
一、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内场装饰装修管理,全面提高装修质量管理,减少返修率,为装饰装修现场施工管理提供有力的支持,特制定本手册。
二、开工条件
依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62-2008等法律规定及合同条款的约定,装饰装修系统基础施工开工需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获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准日期及文号)。
2. 施工图通过具备专业资质的第三方审图单位审查。
3. 编制的预算经审核通过。
4. 确定入围工程商并经过招标确认施工分包单位。
5. 施工分包合同签订并取得了施工许可证。
6. 已建立项目现场管理机构,确定了项目现场负责人;建立了相应的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1)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设置。
(包括业主、工程公司、施工单位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2)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计划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费用控制及财务管理制度等)
7. 已有齐备的通过审查的施工图,并进行了设计交底和综合会审。
8.施工机具及材料已经落实,设备、散装材料已按计划订货。
(1)施工机具明细表
(2)设备、散装材料明细表
9. 具有获批准的承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
(1)施工部署及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各种技术组织措施
(2)各种资源供应计划汇总表
(3)施工设计图
10. 施工力量已落实,并建成了堆场、仓库等施工临时设施,能满足开工工程的施工需要。
11. 建立了质量检查机构,开工工程的标准规范已收集齐备,建立了质量检验制度。
三、基本规定
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设计单位负责。
3 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消防、环保、节能等有关规定。
4 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的单位应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了解和实地勘察,设计深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5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做主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第二章 施工内容
装饰装修施工流程:室内装饰装修施工宜按由上而下、从里到外的顺序进行。即先进行吊顶的施工,然后进行墙面,隔断面的施工,最后进行地面的施工。
一、 吊顶
1一般规定
1.1本章适用于暗龙骨吊顶、明龙骨吊顶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2吊顶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吊顶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书、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施工记录。
1.3吊顶工程应对造木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1.4吊顶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1.5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6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1.7安装龙骨前,应接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1.8吊顶工程的木吊杆、木龙骨和木饰面板必须进行防火处理,并应符合有关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1.9吊顶工程的预埋件、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1.10安装饰面板前应完成吊顶内管道和设备的调试及验收。
1.11吊杆距主龙骨端部距离不得大于300mm,当大于300mm时,应增加吊杆。当吊杆长度大于1.5m时,应设置反支撑。当吊杆与设备相遇时,应调整并增设吊杆。
1.12重型灯具、电房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2暗龙骨吊顶工程
2.1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矿棉板、木板、塑料板或格栅等为饰面材料的暗龙骨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2.2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3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
2.4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5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就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水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6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安装双层石膏板时,面层板与基层板的接缝应错开,并不得在同一根龙骨上接缝。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2.7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8饰面板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应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2.9金属吊杆、龙骨的接缝应均匀一致,角缝应吻合、表面应平整,无翘曲、锤印。木质吊杆、龙骨应顺直,无劈裂、变形。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 10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充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并应有防散勤务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11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表2.11暗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纸面石膏板
金属板
矿棉板
木板、塑料棉线、格栅
1
表面平整度
3
2
2
2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2
接缝直线度
3
1.5
3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负直尺检查
3
按缝高低差
1
1
1.5
1
用钢直尺和塞 尺检查
3明龙骨吊顶工程
3.1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木龙骨等为骨架,以石膏板、金属板、太后棉板、塑料板、玻璃板或格栅等为饰面材料的明龙骨吊顶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3. 2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3饰面材料的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饰面材料为玻璃板时,应使用安全玻璃或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4饰面材料的安装应稳固严密。饰面材料与龙骨的搭接宽度应大于龙骨受力面宽度的2/3。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尺量检查。
3.5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闪电战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就经过表面防腐处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水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6明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和龙骨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3.7饰面材料表面应洁净、色泽一致、不得有翘曲、裂缝及缺损。饰面板与明龙骨的搭接应平整、吻合,压条应平直、宽窄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8饰面权上的灯具、烟感器、喷淋头、风口子等设备的位置应合理、美观,与饰面板的交接就吻合、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
3.9金属龙骨的接缝应平整、吻合、颜色一致,不得有划伤、擦伤等表面缺陷。木质龙骨应平整、顺直,无劈裂。
检验方法;观察;
3.10吊顶内填充吸声材料的品种和铺设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防散落措施。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3.11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明龙骨吊顶工程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石膏板
金属板
矿棉
塑料板、玻璃板
1
表面平整度
3
2
3
2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2
接缝直线度
3
2
3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负直尺检查
3
接缝高低差
1
1
2
1
用钢直尺和塞 尺检查
二、 轻质隔墙工程
1一般规定
1.1本章适用于板材隔墙、骨架隔墙、活动隔墙、玻璃隔墙等分项工程.
1.2轻质隔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和记录:
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3、检验报告。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施工记录。
1.3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进行复验。
1.4轻质隔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龙骨安装。
5、填充材料的设置。
1.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轻质隔墙的墙面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 6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应采取防开裂措施。
1.7民有轻质隔墙工程的隔声性能应符合现行国爱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 118)的规定。
2板材隔墙工程
2.1本节适用于复合轻质墙板、石膏空心板、预制或现制的钢丝网水泥板等板材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2. 2板材隔墙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2. 3隔墙板材的品种、规格、性能、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板材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2.4 安装隔墙板材所需预埋件、连接件的位置、数量及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检查隐藏工程验收记录。
2.5隔墙板材安装必须牢固。现制钢丝网水泥隔墙与周边墙体的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连接牢固。
检查方法:观察,手板检查。
2.6 隔墙板材所用接缝材料的品种及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和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2.7 隔墙板材安装应垂直、平整、位置正确,板材不应有裂缝或缺损。
2.8 板材隔墙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接缝应均匀、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9 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方正、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2.10 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2.10的规定。
表2.10 板材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复合轻质墙质
石膏空心板
钢丝网水泥板
金属夹芯板
其他复合板
1
立面垂直度
2
3
3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2
3
3
3
用2m先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3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
1
2
2
3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3 骨架隔墙工程
3.1 本节适用于以轻钢龙骨、木龙骨等骨架,以纸面石膏板、人造木板、水泥纤维板等为墙面板的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3.2 骨架隔墙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3.3 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嵌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隔声、隔热、阻燃、防潮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3.4骨架隔墙工程边框龙骨必须与基本结构连接牢固,并应平整、垂直、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5骨架隔墙中龙骨间距和构造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骨架内设备管线的安装、门窗洞口等部位加强龙骨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填充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6木龙骨及木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3.7骨架隔墙的墙面板应安装牢固、无脱层、翘曲、折裂及缺损。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
3.8墙面板所用的接缝材料的接缝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3.9骨架隔墙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洁净、无裂缝,接缝应均匀、顺直。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3.10骨架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绷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
3.11骨架隔墙内的填充材料应干燥,填充应密实、均匀、无下坠。
检验方法:轻敲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3.12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3.12的规定。
3.12骨架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纸面石膏板
人造木板、水泥纤维板
1
立面垂直度
3
4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3
用2m先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3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
--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压条直线度
--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6
接缝高低差
1
1
用钢直尺和塞 尺检查
4活动隔墙工程
4.1七节适用于各种活动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4.2活动隔墙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是支离破碎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4.3骨架隔墙所用龙骨、配件、墙面板、填充材料及苒缝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木材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有阻燃、防潮等特性要求的工程,材料应有相应性能等级的检测报告。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
4.4活动隔墙轨道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手扳检查。
4.5活动隔墙用于组装、推拉和制动的构配件必须安装牢固、位置正确、推拉必须安全、平稳、灵活。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手扳检查,推拉检查。
4.6活动隔墙制作方法、组合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4.7活动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光滑、洁净,线条应顺直、清晰。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手摸检查
4.8活动隔墙上的孔洞、槽、盒应位置正确、套割吻合、边缘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9活动隔墙推拉应无噪声。
检验方法:推拉检查。
4.10活动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4.10的规定。
表4.10活动隔离墙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
1
立面垂 直度
3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 整度
2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接缝直 线度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4
接缝高 低度
2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5
接缝 宽度
2
用钢直尺检查
5玻璃隔墙工程
5. 1本节适用于玻璃砖、玻璃板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5. 2玻璃隔墙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5.3玻璃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板隔墙应使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5.4玻璃砖隔墙的砌筑或玻璃板隔墙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5.5玻璃砖隔墙砌筑中埋设的拉结筋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手板检查;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式验收记录。
5.6玻璃板隔墙的安装必须牢固。玻璃板隔墙胶垫的安装应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手推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5.7玻璃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洁净、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
5.8玻璃隔墙接缝应横平竖直,玻璃应无裂痕、缺损和划痕。
检验方法:观察。
5.9玻璃板隔墙嵌缝及玻璃砖隔墙勾缝应密实平整、均匀顺直、深浅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5.10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5.10的规定。
表5.10 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
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玻璃砖
玻璃板
1
立面垂直度
3
2
用2m垂直检测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_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_
2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接缝直线度
_
2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接缝高低度
3
2
用钢直尺和塞尺检查
6
接缝宽度
_
1
用钢直尺检查
三、 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
1内墙、顶棚及柱面的处理应包括表面涂覆、壁纸及织物粘贴、装饰板材安装、墙面砖或石材等材料的铺贴。
2新建或改建工程中的抹灰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约有关规定。
3表面涂覆、壁纸或织物粘贴、墙面砖或石材等材料的铺贴应在墙面隐蔽工程完成后、吊顶板安装及活动地板铺设之前进行。表面涂覆、壁纸或织物粘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的有关规定。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
4金属饰面板安装应牢固、垂直、稳定,与墙面、柱面应保留5Omm 以上的间隙,并应符合本规范第11.3.6条的规定。
5其他饰面板的安装应按本规范第11.3.5条执行,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有关规定。
四、 抹灰工程
1 一般规定
1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和清水砌体勾缝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2 抹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3 抹灰工程应对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进行复验。
4 抹灰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 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5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 500一 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m²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
每50个自然问(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 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7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先安装钢木门窗框。护栏等,并应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8 抹灰用的石灰膏的熟化期不应少于15d;罩面用的磨细石灰粉的熟化期不应少于3d。
9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 :2水泥砂浆做暗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Z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10 当要求抹灰层具有防水、防潮功能时,应采用防水砂浆。
11 各种砂浆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上快于、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
污和损坏。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湿润条件下养护。
12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
2 一般抹灰工程
2.1 本节适用于石灰砂浆、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聚合物水泥砂浆和麻刀石灰、纸筋石灰、石膏灰等一般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_一般抹灰工程分为普通抹灰和高级抹灰,当设计无要求时,按普通抹灰验收。
主控项 目
2.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2.3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2.4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上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同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2.5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 般 项 目
2.6 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搓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7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
2.8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2.9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10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11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表2.11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员方法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1
立面垂直度
4
3
用2m垂直尺和塞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4
3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阴阳角方正
4
3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
4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注:1)普通抹灰,本表第3项阴角方正可不检查;
2)顶棚抹灰,本表第2项表面平整度可不检查,但应平顺。
3 装饰抹灰工程
3.1本节适用于水刷石、斩假石、干粘石、假面砖等装饰抹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3.2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3.3 装饰抹灰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3.4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 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
检验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3.5 各抹灰层之间及抹灰层与基体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
检验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 般 项 目
3.6 装饰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刷石表面应石粒清晰、分布均匀、紧密平整、色泽一致,应无掉粒和接搓痕迹.
2)斩假石表面剁纹应均匀顺直、深浅一致,应无漏剁处;阳角处应横剁并留出宽窄一致的不剁边条,棱角应无损坏。
3)干粘石表面应色泽一致。不露浆、不漏粘,石粒应粘结牢固、分布均匀,阳角处应无明显黑边.
4)假面砖表面应平整、沟纹清晰、留缝整开。色泽一致,应无掉角、脱皮、起砂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3.7 装饰抹灰分格条(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应整
检验方法:观察。
3.8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滴水线(槽)。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3.9 装饰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9的规定。
3.9 装饰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水刷石
斩假石
干粘石
假面砖
1
立面垂直度
5
4
5
5
用2m垂直检验尺检查
2
表面平整度
3
3
3
4
用2m靠尺和塞尺检查
3
阳角方正
3
3
3
4
用直角检测尺检查
4
分格条(缝)直线度
3
3
3
3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5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3
3
—
—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4 清水砌体勾缝工程
4.1 本节适用于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 目
4.2 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3 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材料应粘结牢、无开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 项 目
4 .4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5 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应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
五、 涂饰工程
1一般规定
1.1本章适用于水性涂料涂饰、溶剂型涂料涂饰、美术涂饰等分别工程的质量验收。
1.2涂饰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涂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 施工记录。
1.3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 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 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粉笔饰的墙面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涂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4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外涂饰工程每100m2应至少检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2)室内涂饰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1.5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JG/T3049)的规定。
5)厨房、卫生间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1.6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在5~35℃之间.
1.7涂饰工程应在涂层养护期满后进行质量验收.
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2.1本节适用于乳液型涂料、无机涂料、水溶性涂料等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2.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2.3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2.4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5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2.6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6的规定.
表2.6 薄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
观察
2
泛碱、咬色
允许少量轻微
不允许
3
流坠、疙瘩
允许少量轻微
不允许
4
砂眼、刷纹
允许少量轻微砂眼,刷纹通顺
无砂眼,无刷纹
5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2
1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2.7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7的规定.
表2.7 厚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
观察
2
泛碱、咬色
允许少量轻微
不允许
3
点状分布
_
疏密均匀
2.8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2.8的规定.
表2.8 复层涂料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质量要求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观察
2
泛碱、咬色
不允许
3
喷点疏密程度
均匀,不允许连片
2.9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
3.1本节适用于丙烯酸酯涂料、聚氨酯丙烯酸涂料、有机硅丙烯酸涂料等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3.2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选用的涂料的品牌、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3.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光泽、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3.4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反锈。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3.5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3.6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0.3.6的规定.
表3.6 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
观察
2
光泽、光滑
光泽基本均匀 光滑无挡手感
光泽均匀不致 光滑
观察、手摸检查
3
刷纹
刷纹通顺
无刷纹
观察
4
裹棱、流坠、皱皮
明显处不允许
不允许
观察
5
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mm)
2
1
拉5m线,不足5m拉通线,用钢直尺检查
注:无光色漆不检查光泽。
3.7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7的规定.
表3.7 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普通涂饰
高级涂饰
检验方法
1
颜色
均匀一致
均匀一致
观察
2
木纹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观察
3
光泽、光滑
光泽基本均匀 光滑无挡手感
光泽均匀不致 光滑
观察、手摸检查
4
刷纹
无刷纹
无刷纹
观察
5
裹棱、流坠、皱皮
明显处不允许
不允许
观察
3.8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4美术涂饰工程
4.1本节适用于套色涂饰、滚花涂饰、仿花纹涂饰等室内外美术涂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4.2美术涂饰所用材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批: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记录。
4.3美术涂饰工程庆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掉粉和反锈。
检验方法:观察。
4.4美术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本规范第10.1.5条的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5美术涂饰的套色、花纹和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4.6美术涂饰表面应洁净,不得有流坠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
4.7仿花纹涂饰的饰面应具有被模仿材料的纹理.
检验方法:观察.
4.8套色涂饰的图案不得移位,纹理和轮廓应清晰.
检验方法:观察.
六、 裱糊与软包工程
1一般规定
1.1本章适用于裱糊、软包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2裱糊与软包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裱糊与软包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饰面材料的样板及确认文件。
3)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施工记录。
1.3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同一品种的裱糊与软包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4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裱糊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软包工程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检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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