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东莞三江汇聚服装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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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手
册
人 事 行 政 部
公 司 简 介
东莞三江汇聚服装有限公司是一家香港独资企业,成立于1997年,主要生产和销售高档针、梳织服装,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以及多个欧洲国家。旗下有三家分厂:东莞三江汇聚服装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横沥镇三江区11栋,另在江西省信丰县经济开发区和加拿大温哥华市设有工厂,共有优秀雇员一千余人。
横沥镇三江区是政府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大型工业区,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管理完善、各种公共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从东莞总站或南城车站乘坐K18路35分钟时间东部快速全程直达。
公司共有先进的衣车设备四百多台套,采用单件流水生产模式,出成品速度快,效率高,年产针、梳织服装一百多万件。公司的目标是发展成为世界一流的服装供应商。已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一贯坚持“品质第一,客户至上”的质量理念。坚持“以人为本” 的管理思想,将人力资源视为公司的最大财富,鼓励员工热爱本职工作、调动员工参与事务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向上、关爱员工的业余文体生活、注重员工的学习培训、改善员工的集体福利,努力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吸纳人才,培育人才,善用人才,善待人才”是我们的人力资源策略。东莞三江汇聚服装有限公司热情欢迎有志之士的加入!
本公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所有职位,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应本着敬业、专注、对求职者负责的工作态度与应聘者进行沟通。
目 录
公司简介…………………………………………………………… 1
目录………………………………………………………………… 2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入厂须知……………………………………………………3
第三章 录用及合同…………………………………………………4
第四章 工作、公休及请假…………………………………………6
第五章 薪资…………………………………………………………9
第六章 考勤制度……………………………………………………9
第七章 门禁…………………………………………………………11
第八章 晋升…………………………………………………………15
第九章 奖惩制度……………………………………………………19
第十章 写字楼规定…………………………………………………25
第十一章 劳动安全卫生………………………………………… 26
第十二章 投诉管理办法………………………………………… 39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公司全员的工作行为及生活作风,明确厂规厂纪,使各项规章条例制度化,营造既民主统一,又有序活波,既合约合法又合情合理的企业文化,让职工了解公司,参与公司民主管理,特制订本规则。
公司职工均应遵守本规则所述的各项规定,严于律己,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水平,争做新一代文明健康的好员工。
凡属本公司职工均享有本规则所述之权益,应当完成劳动生产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章 入 厂 须 知
1. 公司用工实行公开招工、自愿报名、择优录用之原则,年满18周岁,完成规定义务教育,身体健康,能适应公司岗位工作者。
2. 凡被本公司录用的新员工,依厂规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报到手续,不交任何入厂手续费,员工必须亲自填写个人资料,发给工卡和厂牌各一张。
3. 所有被聘新进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报到,报到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交一寸免冠相片四张,身份证复印二张。
4. 新进员工培训期间可按时计薪。
5. 新进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厂规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 所有员工经分派工作后必须服从安排,不准以任何借口要求推托。
7. 试用期间公司保留随时辞退不合格员工的权利。
8. 员工办理暂住证等费用需自行支付,随时备好身份证、暂住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以待备查。
9. 本公司为适应生产所需,依据劳动合同,调动员工工作时,被调动员工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否则予以终止劳动合同,如不办理离职手续而擅自离厂者,除依旷工论,另报治安队备案,其在外发生的一切事情后果自负,均与公司无关。
第三章 录用及合同
1. 录用程序:
本公司新进人员需通过公司安排的面试和技能考核合格,并且需服从由公司安排的工作岗位者方可录用之。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2.1未满十八周岁者;
2.2 曾犯有内乱、外患或经通缉、判刑有案者;
2.3患有某种传染病或其它恶性疾病;
2.4精神或心理不健全或身体、智力有缺陷,无法胜任工作者;
2.5曾有在本公司工作,因犯错误被开除或解雇者。
2.6不能提供充分证明身份者。
3.经录用之人员应向公司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手续,并缴纳相关证件:
3.1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一寸相片四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二张。
3.2应聘登记表一份。
3.3员工入职申请表一份。
3.4近一个月内医院开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健康证)。
4.新进人员应在一个月内接受公司人事部门安排的职前教育培训,试用期间所担任之工作,经核定不能胜任者,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予以辞退;如因本人不愿担任该工作或不满意公司,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
5.1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建立劳动合同,并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5.2合同内容:
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5.3合同效力与权利义务:员工与公司依法签订合同,对公司及员工具有同等约束力。
5.3.1通知期限:
除意外伤残、事故及其它特殊情况,不能个人亲自办理外,员工单方终止合同应填写《辞工申请单》提前30日提出申请;
5.3.2公司终止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3.2.1 双方一致同意的;
5.3.2.2 职工在试用期间,证明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3.2.3 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5.3.2.4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1500元及以上损失或职工自己获利500元以上的;
5.3.2.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3.2.6 职工连续旷工时间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十天的;
5.3.2.7 个人工作疏忽造成公司财物损失超过2000元以上的,除给予责任人开除外,还应酌情追究责任人赔偿责任;
5.3.2.8 一年之内累计被记书面警告达四次以上(含四次)或大过两次以上(含两次)。
第四章 工作、公休及请假
一、考勤内容:
1.迟到: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工作岗位或上班卡时间已到仍未打上班卡者即为迟到;
2.早退:下班时间未到,未经部门领导同意而提前离开工作岗位或下班卡时间未到已打下班卡者即为早退;
3.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也未经上级领导批准而不参加当天的工作即为旷工。
二、违规处理:
1.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达三次以旷工半日论;
2. 一个月迟到或早退3次(含)以上,或累计时间超过1小时,计旷工一日。
3.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处;
4.委托或代人打卡/签到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旷工,扣除相应的薪资。
三、打卡管理条例:
1.所有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若替人打卡,打卡者及被打卡者均作警告一次;
2.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排队打卡,按先后顺序,不得插队,不得拥挤;
3.本公司员工因事提前下班或出差要离开公司,且当天不再返回公司者,应打卡后才能离开公司(出差人员返回后需补办相关手续);
4.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打卡,应及时填写“漏刷卡登记表”,然后交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人事部方可补卡,漏刷卡一个月只允许补卡一次且补卡时间不能超过自公布之日起三天内;
5.所有员工应正确使用IC卡,保持卡面清洁、不破损;
6.上下班因迟到、早退或者故意不打卡者,经查实后给予警告处分;
7.因人为损坏、丢失、补办IC卡每张30元;
四、请假管理条例:
1.员工请假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单”;
2.管理职员公休必须提前申请并填写“请假单”,请假事由注明“公休”;
3.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
4.员工请假期满,需要续假的,如不提前办理续假手续或办理续假未经批准,不按时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可特殊处理);
5.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碍生产及工厂运作时,可酌情不予批准,也可缩短假期或令其延期再请假;
6.请病假半天至三天以内的需出示相关病历证明,请病假3天以上的,必须出示镇(区)级以上或公司指定医院的证明,无医院证明者,不获准予;
7.病假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能上班者,应由就近医院出示证明,并经原所在部门或上级部门进行三个月的试工考评,试工期间待遇按原工资标准计发。考评合格者方可留职,考评不合格者公司可再另行安排工作,如对另行安排拒不服从者,公司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核准权限:
1.事(病)假:1天(含)以内,向直接上级申请经主管批准:一天以上的,须经部门主管同意,部门经理批准;
六、管理干部休假管制规定
1.各管理干部休假时间:
1.1写字楼人员:逢每周日休假(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员逢周六和周日轮休),休假时若因工作需要,在休假时应返厂上班。
1.2车间(含二楼、三楼、仓库、裁床、尾部)和板房各部门的主管与师傅;每月需逢周日安排休假一天,各部门主管和师傅应轮流休假,不得在同一周日安排休假。
1.3保安队长:每月休假一天且需逢当值白班时在周一至周五休假,各保安员每月休假一天且需逢当值白班时在周日轮流休假,各保安员休假时,需保安白班有两名保安方可安排休假,若白班保安少于两人,否则取消休假转为正常上班。
2.休假批准程序:
2.1车间各部门主管、机修休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生产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2.2车间各部门组长休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部门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2.3板房主管休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2.4板房纸样师傅和电脑唛架等人员休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板房主管或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2.5电工休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部门主管或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2.6财务人员休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财务部 批准后方可休假。
2.7保安队长休假需提前一天申请,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保安员休假需提前申请,经保安队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2.8写字楼人员逢每周日休假(跟单员需在周日轮流值班)。
七、休假注意事项:
1.所有休假请假条经批准后,一律交行政人事部记录考勤并开具外出放行条。
2.若因工作或其它原因当月(周)未休假者,不作累计下月(周)再休假或不转借他人休假。
3.所有休假人员必须在本职工作流程顺畅和做好相关工作交接的前提下方可申请,在休假日若因工作需要处理,应以工作为重取消休假返厂正常上班!不得以休假为由拒绝上班,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第五章 薪 资
1.公司每月30号之前发放上月工资,依人民币现金发放,若有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发放工资时由车间主管和行政人事部派保安人员协助安全事宜。
2.薪资异常处理:若员工认为本人薪资计算有误,可在发薪资后一周内申请复查处理,在薪资条中注明异常原因,报财务部进行处理,如有错须补发者,须在下月薪资中记入。
3.为有效对管理干部的工资进行统一管理,严格落实对月薪人员的工资做好保密工作,特规定:各管理干部月薪人员,对自己的工资结构及每一次调整工资时上涨的金额需保密,不得透露给他人知悉!若有违反,处罚标准如下:
3.1若各管理干部人员对自己的工资未做好保密工作而泄密,一经公司查出,一律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罚款100元。
3.2因工作表现突出公司给予加工资者,若未对加工资事宜或调整工资时上涨的金额做好保密工作,一律给予当事人记大过一次罚款100元并降低调整工资时上涨金额的50%(例如仓管员张三因工作表现突出于6月份加工资200元,不久李四以张三加工资为由请求加工资,则公司对张三的处罚为:罚款100元、并将上调工资200元降低为100元)。
第六章 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二、有效打卡时间:
1.上班卡:一楼、二楼、三楼等生产车间于上班前15分钟内刷卡有效,如早上08:00时上班卡,从07:45分开始刷卡有效,07:45分之前刷卡为无效刷卡,系统不计考勤,08:00以后打卡为迟到。写字楼、保安、厨房、清洁队等单位可提前半小时打卡上班。
2.下班卡:于下班后半小时内刷卡有效,如17:30分下班卡,从17:30开始刷卡有效,17:30分以前刷卡为早退,18:00时以后刷卡为无效卡,系统不计考勤。
打卡动作要领及注意事项:
1.打卡时,将IC卡正面贴在卡钟的红圈灯光处,以听到提示铃声响为打卡成功(注:打卡时IC卡未贴在卡钟的红色灯光处或左右晃动,有时会听到提示铃声响但仍有打不上卡的现象)。
2.打卡时,要等到前面一位员工的打卡提示铃声响完以后再打,否则打卡无效,请各位员工不要急着下班而匆匆忙忙地打卡了事,需做到宁等三分,不争一秒!
三、考勤管制:
3.1凡管理干部人员打完上班卡之后,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到饭堂或宿舍及外出做私事。若有违反者一律记严重警告一次。
3.2员工打完上班卡之后,非无货下班人员或非工人员,严禁私自离开车间到饭堂或宿舍及外出,若有违反者一律记严重警告一次。
3.3凡属上班时间所有外出人员,必须持有经理、人事或主管开具的“外出放行条”,值班保安才能放行,无外出放行条者,一律不得外出,请全体同仁严于律己、坚守工作岗位,若有违者,严惩不怠(如无放行条放人外出,当班保安重罚)!
3.4上班迟到人员,需在保安处签名并打卡上班,拒绝签名或迟到不打卡者记警告一次并按旷工处罚。
3.5公布漏刷卡名单后,各单位主管要认真核对,对确属于上班却未打上卡的人员,可不扣款处分。若为旷工人员,则按旷工规定处罚。
3.6漏刷卡者一个月只许补一次卡(因公务出差在外者除外);凡有迟到、早退、请假或漏刷卡等记录,当月均无全勤奖。
3.7打下班卡时,不得时间未到而提前等候打卡,下班不得提前30秒离开车间,凡提前30秒等候打卡者,按早退处分一次罚款5.00元。若没到时间便排队打卡的,保安必须把员工的名字记下和收掉厂牌罚款。
3.8打卡时需一路纵队排列好,二楼的员工,从下二楼起开始排成一路纵队打卡或听从保安的安排排成两路纵队打卡,三楼的员工从下三楼起开始排成一路纵队打卡或听从保安的安排排成两路纵队打卡,若未排好队打卡或有拥挤在卡钟前打卡的现象发生,追究车间主管和各组组长及未自觉排队者的责任。
第七章 门禁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企业形象,维护本厂财物和员工的安全及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员纪律及修养:保安是公司的守护者,是公司对外的一个重要窗口,做一名合格的保安要时刻牢记保安的职责,以自身之美来体现公司之美,维护公司利益应义无反顾,身为保安人员必须做到:
1.1保安人员处理各种事务要公正严明,忠实诚恳,不徇私,不敷衍,不受贿,不傲慢。
1.2仪容整洁,尊敬领导,对全厂职员、外来客人等要礼貌亲切,讲话和气,不卑不亢。
1.3精神饱满,反应灵敏,保障本厂财产及员工的人身安全。
1.4总于职守,严肃认真,交接班时,物品和事务移交清楚,维护本厂的各项规章制度的顺利实施;
1.5维持厂区和宿舍区员工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1.6做为本公司合格之保安,要做到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着装整洁统一、规范标准,形象威武,处事文明,积极参加体能训练、消防训练及其它相关训练,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7确保安全,防火防盗,认真巡逻,切实负责工厂安全保卫工作。
二、工作职责:
2.1保安人员是门禁、厂区内安全、秩序维护与制度管理的直接执行者,要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2外出车辆、外出人员均受到保安人员查视、登记,上班时间内员工必须凭放行条外出,车辆进出要做好登记;
2.3对待所有违规员工,要敢说敢管;
2.4保持保安室的清洁卫生;
2.5人员的上、下班打卡秩序和排队打饭秩序或其它违规乱纪行为均受到保安人员的教育与督导,杜绝拥挤行为发生;
2.6认真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感,要有无私的奉献精神;
2.7人员上班时间须到生活区,须由车间经理核准放行条并限时返入车间上班方可放行。
三、门禁值班规定:
3.1值班时应穿着制服,配戴厂证,衣着整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值班人员对值班室的各种登记必须准确、属实、清楚,违者根据情节予以处罚;
3.2必须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言行举止文明,热情接待来访客人,待登记后才放行,登记时应态度和蔼,礼貌待客,气质庄重大方,语言标准、简洁明了,动作迅速准确且不慌乱,处理问题快而果断,切不可让客人久等,违者根据情节予以处罚;
3.3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要离开岗位时,必须有人代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保安室;
3.4厂内干部、员工非放行时间无外出放行条,或携带物品无物品放行条而进出工厂者,值班保安予以开除或交公安机关处理;不得接受贿赂,做到公正廉明;
3.5保安在上班时严禁打瞌睡、做私事、看杂志、小说、报纸、吸烟、吃零食、写私人信件、酗酒及监守自盗、偷闲摸鱼,严禁同厂外或厂内闲杂人员聊天、凭私人感情损公利己、内外勾结、偷运公司物品外出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值班保安予以开除后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6加强厂区、宿舍区安全、水电、消防、公共设施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队长或行政部经理,对因工作失职给本厂造成损失者,将追究值班保安的责任;
3.7保安有权制止员工不遵守秩序、不维护环境卫生、不节约水电等一切违纪违规行为;在餐厅值班时严格控制就餐时间,维持餐厅正常秩序,保证餐厅清洁卫生和浪费粮食现象;车间保安维持好人员的上、下班打卡秩序及物品的进出监控工作和车辆停放摆放需整齐;
3.8请假、辞退、辞工人员,保安凭人事部签发的“放行条”放行(“放行条”须盖人事专用章方有效),并严格检查其所带物品和收缴厂牌和饭卡及其它相关公司物品,管理人员需收回房间和办公抽屉钥匙;
3.9供应商来货,应先在保安室登记,由值班保安通知收货人接洽。所有来访客人进入厂内时必须发给“临时通行证”和对进厂时间和来厂目的进行登记,离开时收回;
3.10对人员、车辆所携带物品有疑问的,应及时询问相关人员加以确认后方可放行;
3.11非洽谈公务的人员或车辆,未经行政部或总经理同意不得进入厂区;
3.12凡摩托车有尾箱的人员,在出厂时一律自行将尾箱打开经门卫检查后方可出厂。若未自行打开尾箱给保安检查便强行出厂门者,第一次给予记小过处罚并保留追究其它责任的权利;第二次不予以配合保安工作者,记大过一次处罚和保留追究其它责任的权利并取消厂内停车资格;若值班门卫未经检查便予以放行,给予小过或小过以上处罚。
3.13保安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办公室的办公用品及电脑,不得私自翻阅办公文件。
3.14保安人员在和总经理谈话时,要有礼貌,以立正姿势站好,绝对不准顶撞和撒谎,违者记过或开除;如遇总经理在路过身边时,应立正问好并敬礼;
3.15对离职、开除、解雇等人员保安应严加控制;
3.16门卫室乃工作场所,为确保保安工作不受阻碍,厂内、外闲杂人员在无公事情况下,严禁进入保安室或在保安室吸烟,若有闲杂人员在门卫室逗留,除给予记警告处分罚款10元处理外,当班保安连带罚款5元,保安班长连带记警告一次罚款10元处理。
3.17保安人员须时刻以厂规厂纪来约束自己,要求员工做到的,自己要起先锋模范作用,在厂内,如若有发现保安有违反厂规厂纪或在门卫室有违规乱纪现象,将依厂规加倍处分,再犯开除论处。
3.18凡公司职员禁止把任何纠纷事件引入工厂,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如炸药、管制刀具、毒品、枪等)入厂。
3.19值夜班保安要监督宿舍区的纪律,督促各宿舍按时关灯;白夜班保安要对厂各区域进行不定时巡逻,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相关负责人处理;遇突发事件,如:火灾、台风等要勇于救护并及时通知公司领导,如遇打劫、偷盗事件第一时间应拨打“110”报警并通知相关负责人。
3.20厂大门于每晚00.00时关闭,对未经请假而逾时回厂人员,需报人事部处罚。
四、各大门保安登记记录要求:
4.1严守大门,外来人员、车辆出入厂要进行检查登记。
4.2保安人员要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非本厂职工非因业务关系,不得进入厂内,如有特殊情况,需按以下条款办理入厂手续:
1.公司客人入厂,发“贵宾证”戴好后进入厂内,出厂时收回。
2.供应商来厂送货,发“供应商通行证”和登记进厂时间和来厂目的,离开时收回;
3.入厂见工人员,发“见工单”戴好后,只允许到达指定见工地点,不得到见工单位以外的地点。
4.公司不鼓励职工亲友入厂探访,若情况特殊,需写申请原因并注明承担来访人员在厂内发生事情的一切责任,申请需呈请行政部经理或总经理审核,但探访时间不得超出两天。保安凭行政人事部签发的“放行条”放行并发“探亲证”,来访人员在厂生活区必须将“探亲证”戴好及不可进入厂房,否则提前终止探访时间。申请探访期限已到,来访人员必须准时交回“探亲证”出厂。
第八章晋升 调迁 离职
一、晋升:
1.因工作需要,公司员工升职为管理级别干部或低级别干部升职为高一级或数级干部人员。
2.晋升程序:对于本厂任何一位员工,经上司及人事部考察后工作表现优秀的,公司都会给予相应的加薪、调职或升职的奖励。
2.1由单位干部人员依据受晋升人员工作表现、敬业精神等优良面、文化水平及本单位是否有晋升管理人员的确实需要,逐级向上级申请。
2.2主管对下级申请晋升干部的申请进行评定,呈经理及总经理审核。
2.3晋升组长级(含)以下干部和主管级(含)以上干部人员,由经理级核准后呈请公司总经理签准后生效。
2.4当晋升申请或批准后,交行政人事部统一打印“通告”,由总经理核准,在公布栏公布,宣布周知。
3.凡申请晋升人员,主管级以上必须一年、组长级以下必须半年未发现重大错误或遭公司降级处分、扣发奖金等情形,否则一概不可晋升。
4.凡申请晋升人员,须经1~3个月时间的试用,经试用证明合格者,该员即为拟晋升级干部。
5.晋升人员薪资依实际核准级别、生效时间,填写《工资定级表》进行调薪。
二、调迁:
1.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组合,以保证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单位作业人员、各级干部人员必须服从上级的调用。
2.单位主管如确因工作需要,依合理、公正为前提与其它单位主管进行人事调迁协商,双方均无意见,由调入单位的主管写“调令“进行申请,生产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
3.公司高阶层主管依据各单位工作需要,以通告形式公布人员调令生效。
4.受调迁的作业人员或干部人员接到调令签呈之后,应于一天内办妥所在岗位工作交接手续。
5.调职人员在接替人员未到职前,其所遗事务由该单位主管另派他人暂时代理。
三、正常辞职: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与员工之间无论哪一方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或以30天工资做为代通知金。
辞职的程序如下:
1.所有的辞职必须符合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条款。
2.辞职的员工应向其直接上司递交书面的辞职信。
3.部门的主管将进行离别谈话。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表》,辞职人与部门最高负责人签名。《员工离职面谈表》交人事行政部。
4.员工在辞职前归还所有公司的财产、资金和物品。若有损坏或遗失,需要照价赔偿。
5.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需于辞职当日离开公司或宿舍及服务区域。我们很遗憾曾经的工作伙伴要离开了汇聚的大家庭,
1.办理程序:
1.1员工因故要辞工,首先书面申请经单位批准后到人事部门索取“辞工申请单”,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先由组长和主管批准交给部门经理批准,辞工申请单一律交回人事部备案。
1.2特殊岗位允许正常辞工期限将根据劳动合同要求,相应延长允许正常辞工时间权限。
2.审批程序:
指职工本人因个人意愿呈请离职申请,或厂主管批准的为正常离职,本定义是指职工单方申请中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员工辞工必须经组长和主管同意,部门经理批准;管理职员辞职需经部门主管同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3. 期限:辞工期为30天,所有员工辞工都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满辞工期后方可办理离厂手续。
一、 辞退:
1. 辞退是指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
2. 办理程序:
组长提出事由,由部门主管批准,部门经理核定。对要辞退的人员应当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适当处罚,并保管好处罚记录,对每位员工的每次违规违纪行为,由部门主管及员工本人签字确认,以备查及可能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部门经理准备好要辞退的人员资料,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由行政人事部填写“辞退通知书”,逐级批准后,行政人事部通知要辞退的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相关负责人出示工具移交完毕的书面证明,再到人事部开具离厂“放行条”,饭卡、IC卡、厂证必须一同交回人事部门。保安检查行李无异常后,给予放行。
二、 离职者的前提条件:
1. 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合格或工作消极,经人事确认无法继续留用工作者。
2. 严重违反工厂规章制度被开除者。
3. 员工自认为不适合工厂继续工作、须终止合同者。
三、 离职者包括:辞职、自动离职、辞退等三种情形。
1. 辞工:员工辞工必须提前30天提交书面申请,经部门组长、车间主管、经理批准后提交到行政人事部,部门须记录保管,当辞工到期后由行政人事部开出通知单,由本人同生产各部、行政人事、货仓等部门清点个人所配备的各种应退还的物品,如有损坏、遗失,须按新旧程度折价赔偿。
2. 自动离职、辞退:员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离开工厂,由保安协助,对逾期不离开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报派出所处理。
四、 组长职级以上人员离职需总经理核准。
五、 在辞工未到期之前必须正常上下班,若有旷工、不服从调动或工作散漫者,部门负责人可对其作出合理的处罚。
六、 所有员工在离开厂之前,均需办理离职手续;在3日内未来办理离职手续者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十一、为保证辞工人员工资准确无误,所有辞工人员工资需统一在发放工资时发放。
第九章 奖惩制度
一、为及时纠正错误,鼓励进步,使奖惩制度规范化,标准化,确实做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奖惩分明,特制定此制度。
二、奖惩种类:
1.警告、严重警告、小过、大过、免职、辞退、开除。
2.嘉奖、小功、大功、奖金、晋升。
三、奖惩标准规定:
1.警告扣款10元;严重警告扣款20元;记小过扣款40元;记大过扣款100元;免职、辞退和开除按相关规定办理。
2. 嘉奖一次奖励10元;小功一次奖励40元;大功一次奖励100元;
四、奖惩权限:
1.各组干部、保安人员等:提出事实,申报各种奖励、惩罚的记录。
2.车间主管:审定嘉奖、记小功,申报记大功、奖金、晋升,作出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的决定,建议对下级人员的免职、辞退、开除处理办法。
3.经理:审定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奖金、晋升、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的决定,建议对组长以下级员工的辞退、开除。
五、职工有下列表现者予以奖励(奖励程度视情况分为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奖金、晋升):
1.节省人力、物力(原料、能源等)、财力等有一定成效的。
2.所提建议经论证合理,实施有成效的。
3.改善操作方法,优化业务流程,显著提高工作效率的。
4.遇非常事故采取灵活应变措施得当,使公司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5.担当重任,成绩卓著的。
7.敢于制止、报告或揭发营私舞弊、偷盗财物等损害公司或个人利益的行为的。
8.深得客户赞许,维我厂誉,扬我厂荣的。
9.拾金不昧、乐于助人的(视情况而定)。
10.有技术特长,出类拔萃,颇有建树的。
11.育人有方的。
12.其它比照情形,经厂主管决定奖励的。
六、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私闯他人寝室。
2.践踏花圃。
3.不爱护公共卫生;(如乱丢果皮、纸屑等)
4.工作场所未保持整洁;
5.服装仪容不整;
6.上班时间聊天、吃东西;
7.未按规定佩戴厂牌(工作卡);
8.未遵守排队秩序;
9.在工作时间渲泄个人情绪,甩打作业对象,轻度碰击机器设施的;
10.下班后未将作业对象、工具收拾妥当而离开工作场所的;
11.上班迟到;
12.宿舍内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
13.下班未关好车间门窗、电源、水源或没依要求完成每日须清理的场所、机器等其中一项者;
14.晚上逾00:00时回厂的。
15.经公司领导决定的其它行为。
七、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小过处分:
1.浪费用水(接水后水龙头不关等);
2.浪费食物:
3.随地吐痰;
4.未参加全厂集合;
5.上班时间大闹;
6.丢失厂卡重新补办;
7.私入厨房;
8.旷工半天;
9.造谣惑众,挑拨是非,在公司内带头不守规定,情节轻微者;
10.违反操作规程或作业方法,导致轻微故障或资源浪费的;
11.无适当理由抗拒上级指令,故意歪曲上级指令,情节轻微的;
12.未遵守排队秩序,故意拥挤、抢占等行为。
13.经公司领导决定的其它行为。
八、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予以记大过处分,并留厂察看:
1.旷工一日;
2.带非本厂人员进入厂区、生活区;
3.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4.侮辱、胁迫干部;
5.私接电源,擅自动用消防设备;
6.代人打卡;
7.浪费材料、随意报废布料;
8.随意操作机器,私自乘坐电梯;
9.上班时间睡觉;
10.破坏公物;
11.侵犯他人隐私,传播他人隐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2.泄露公司机密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3.在非吸烟区吸烟,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4.在招聘新员工时,有歧视行为的;
15.宿舍内烧煮食物和高空扔杂物或倒水的;
16.超规定时间回厂;
17.携带香烟、打火机进入生产车间的;
18.不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即(急)辞工)的。
19.有明确的标识说明而违反的行为(如“禁止通行”而强行通行者);
20.厂内有伤风败俗的事情或公共场所男女之间有过于亲密、暧昧动作。
21.经公司领导决定的其它行为。
九、职工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可不经预告,予以开除并不给予经济补偿金,情节严重的,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伪造文书等给用人单位造成1500元及以上损失或职工自己获利500元以上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连续旷工时间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十天的,用人单位有权予以除名;
8.违反法律、法规、治安管理条列的;
9.造谣惑众,煽动他人及策划他人严重违规、怠工、罢工,导致公司受到重大损失的;
10.严重违反职员道德,无意或故意泄露公司业务上或技术上之秘密,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破坏公司声誉造成严重后果者;
11.在公司内利用公司物品等制造私人物品及串通他人制造私人物品的;
12.偷窃公司财物,偷盗他人物品的;
13.在公司内聚众赌博或酗酒闹事,造成严重后果的;
14.在公司内打架,打人一方或双方;
15.引诱妇女、骚扰妇女,造成妇女身体、心理、人格、名誉等受到伤害的;
16.恶语中伤或诽谤他人人格尊严,或用其它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的。
17.思想行为败坏,屡教不改者;
18.利用外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或个人内部问题的;
19.擅用公司名义在厂外招摇撞骗或其它有损公司声誉行为的;
20.不配合主管人员调查工作,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安排工作,屡教不改者,反抗管理人员合理指令的;
21.遇有非常事变、故障,借故躲避,致使公司蒙受损失的;
22.利用职务之便,收贿受贿的;
23.伪证(身份证、毕业证等)进厂者;
24.携带危险物品入厂(如炸药、毒品、管制刀具、枪等)情节严重的;
25.违反操作流程,损坏设备仪器、公司财物,或因个人工作疏忽造成公司财物损失超过2000元以上的,除给予责任人开除外,还应酌情追究责任人赔偿责任;
26.弄虚作假,骗取利益者,参加非法组织;
27.经工会开会通过开除的其它行为。
十、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一律送派出所处理,并视造成损失的多少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暂停发放其薪资并保留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
1.对故意破坏衣车或其它机器设备使之严重受损或轻度损坏的;
2.剪破或偷盗公司产品衣服的;
3.在工作时间渲泄个人情绪,摔打作业物件,碰击机器设备的;
4.在厂内赌博、打架斗殴的。
5.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6.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对于第5项、第6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第十章 写字楼规定
一、非写字楼人员,无工作需要,严禁入内(管理干部除外)违者警告处分;
二、凡在写字楼工作的人员,包括临时进入写字楼之事务人员,要说话和气待人礼貌,举止庄重,衣着整洁,违者记警告或小过处分,严禁在写字楼看杂志、小说、报纸等与工作无关的刊物,违者警告处分;
三、写字楼保持安静,严肃而有秩序的工作风貌,禁止工作人员大声喧哗、互相串岗、聊天、打瞌睡、吃零食等,违者警告以上处分,写字楼人员不得敷衍了事,要各负其责、尽心职守,极力完成各项任务,违者记警告以上处分。
四、不准玩计算机游戏,所有计算机游戏程序应一律删除,违者大过处分。
五、不准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或拨转私人电话,要爱护电话,用后轻放,违者记小过处分。
六、办公室人员接听电话要有礼貌,不能以个人情绪影响公司之形象,违者记过处分。
七、使用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空调机、计算机及其它电器用品应按规定使用,下班前应关妥才能离去,违者小过处分。
八、非前台办公人员,不得在前台总机拨打或接听电话,违者记警告以上处罚。
九、所有长途电话,应加拨“17909”,在前台拨打长途电话,请做好登记手续,违者记警告处分。
十、所有办公人员在中午休息时,不得横卧在椅子或桌子上,违者警告一次。
十一、严禁坐他人位置,禁止私自动用翻阅他人资料或抽屉,违者大过或开除。
十二、严禁复印或打印与公务无关的私人资料,违者警告处分。
十三、严禁穿短裤、背心进写字楼,写字楼人员要加强言行修养,注重自身形象,在厂规厂纪方面争做厂内员工表率,严禁特殊化,违者小过以上处分。
十四、个人所负责办公区物品、资料等要整理摆放好,违者记警告处分。
十五、办公室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全厂公告规定之事项,否则按公告规定予以处罚。
十六、凡误传、误递、迟递文件者,记警告或小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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