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程序文件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CEOP-16
制订日期
2002.06.30
修订版次
1
修订日期
2006.11.15
发行版本
B
页 码
第5页 共5 页
1. 目 的:
规定规范纠正和预防措施联络件的发行,不合格原因分析、对策拟订、实施和效果确认流程,以彻底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关于产品/环境及体系的不合格的先期预防对策和后期改进对策。
3. 用语定义:
3.1 纠 正:
为使不合格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3.2 纠正措施:
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或其它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3 预防措施:
为消除潜在不合格或其它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4. 权 责:
4.1 品保部:
负责责任范围内相关纠正和预防措施联络件的发行和跟踪。
4.2 制造部:
负责制程内纠正和预防措施联络件的发行和跟踪.
4.3 各责任单位:
负责不合格的原因分析及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拟订和实施。
4.4 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
负责客诉的接受和回复。
4.5 采购部:
负责供货商纠正和预防措施联络件的发出和跟催。
4.6 行政部:
负责一般相关方投诉的受理和回复。
5. 规 定:
5.1 不合格来源:纠正和预防措施联络件发行来源于以下几个环节的不合格:
a. 客户投诉(含相关方); b. 进料检验;
c. 制程巡检; d. 入库/出货检查;
e. 外部审核(含第二方和第三方审核); f. 内部审核(含日常稽核);
g. 数据分析(月、年质量目标分析); h. 管理评审;
5.2 客户投诉:
5.2.1由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接受客户的投诉,填写“客户投诉处理单”(ASA-CSFM-02)联络给品保部主导实施相关纠正和预防措施,具体依《客户投诉处理办法》(IC-CS-01)实施。
5.2.2 行政管理部接受一般相关方的投诉,并填写“不符合纠正措施报告”(ASA-QSFM-15),联络给相关责任部门,分析原因和拟订对策,并实施改善。行政管理部得到责任部门回复后,整理回复相关方,并实施效果确认。
5.3 进料检验:
5.3.1 进料检验中判定批不合格以及制程投诉重大不良发生时,品保部IQA开具“供应商来料不良通知单”(ASA-QDFM-18),联络至采购部和供应商,由供应商作原因分析和拟订对策,实施改善。品保部IQA需跟催供货商在要求期限内回复“供应商来料不良通知单”(ASA-QDFM-18)。
5.3.2品保部IQA课需依据供应商回复之对策及预计完成时间,确认措施实施之有效性,在下三批来料时予以重点检查确认,必要时,需赴厂家现场确认改善措施之实施情况。效果确认OK时予以结案,NG时,重发“供应商来料不良通知单”(ASA-QDFM-18)要求重订对策。
5.4 制程自检/巡检、入库/出货检查:
5.4.1在制程自检中制造部发现不良率达到报警标准或工装/设备重大异常等情况时,由制造部发行“制程/品质异常处理单” (ASA-QDFM-31)联络工程部主导处理。
5.4.2 品保部PQA在制程巡检中要求三次现场改善无效及重大质量异常发生等情况下,FQA在入库/出货检查中发现批不合格时,应联络品保部工程师主导处理。
5.4.3工程部/品保部应组织责任单位在要求回复期限内认真分析原因,拟订对策回复发单单位,并在预计完成时间内彻底实施对策。
5.4.4 依责任单位追踪之改善对策及预计完成时间,确认措施之实施情况,并对对策实施后的前三批送检产品作重点检查,以确认措施之有效性,效果确认OK,则予以
结案,NG时,重新发行“制程/品质异常处理单” (ASA-QDFM-31)要求重新订对策。
5.4.5 具体流程和要求依《制程/品质异常处理规定》(IC-QE-05)执行。
5.5 外部审核及内部审核:
5.5.1 外部审核及内部审核中发现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本身及在运行中的不合格时,由品保部ISO办发行“不符合纠正措施报告”(ASA-QSFM-15),经初步判定责任单
位后,联络至责任单位。
5.5.2责任单位应依不合格内容,认真分析原因,拟订改善措施,回复品保部ISO办,并依预定完成时间彻底实施改善措施。
5.5.3外部审核之不合格,责任单位回复对策,经ISO办整理后以审核单位(客户或认证中心)要求的格式回复审核单位。
5.5.4 ISO办依责任单位回复之改善措施及预计完成时间,跟踪措施之实施进度及有效性,OK则予以结案,NG则重新发“不符合纠正措施报告”(ASA-QSFM-15)要求重新对策。
5.5.5质量管理者代表应对所有“不符合纠正措施报告”(ASA-QSFM-15)予以监控跟进,并视情况报告总经理,以确保体系之持续有效性。
5.6 数据分析:
5.6.1 在每月初,管理者代表或其代理人需收集、统计公司质量/环境目标、指标及各单位分解担当之分质量/环境目标、指标的达成情况,针对未达成的目标,由管理者代表或其代理人开具“改进对策报告”(ASA-QDFM-52)并规定完成期限,要求责任单位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改进对策经各单位评审可行并会签后,联络至各责任单位。
5.6.2 各责任单位必须依“改进对策报告”(ASA-QDFM-52)要求完成期限内予以彻底实施改进对策。若既定措施有不适宜时,可以“联络单”(ASA-ADFM-06)形式联络管理者代表或其代理人,征得同意后可修订对策。
5.6.3 管理者代表或其代理人应依预计完成时间,确认各改进对策之实施情况。
5.6.4 管理者代表或其代理人,在下月质量目标检讨会议上,跟踪上月对策实施的实际效果。OK时,予以肯定成绩,必要时,将改进对策纳入相关文件中予以标准化,NG时重订对策。
5.7 管理评审:
5.7.1 在管理评审会议中提出的需要改进的事项,应由ISO办记录、整理,发行“不符合纠正措施报告”(ASA-QSFM-15),联络至相关责任单位。
5.7.2 各责任单位必须依管理评审会议中提出的总要求和总体改进方向,结合本单位之
具体情况拟订改进方案和预计完成时间,并回复质量/环境管理者代表。改进方
案经质量/环境管理者代表审核,(副)总经理核准后,各责任单位予以实施。
5.7.3 质量/环境管理者代表,必须跟进改进方案的实施情况(如与原体系文件兼容性
及预期达成目的有效性等方面),以及时予以辅导修正,使管理评审会议真正起
到持续改进、优化公司管理体系的作用。
5.8 所有发出之纠正和预防措施联络件,均应作成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跟踪记录,予以
登录和跟进。
5.9 纠正和预防措施报告中的原因分析必须追究根源,彻底分析,避免肤浅、局限于表象,对于产品质量/环境不合格而言,必须从思想观念、思维方式、人员的综合素质方面入手分析。
5.10 所有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拟订必须针对原因,从现有资源条件出发,用5W2H来思考对策之可行性和有效性。
5.11 记录管理:
所有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相关记录依《记录控制程序》(CEOP-02)要求填写,并予以保存。
6. 记录表格:
6.1 “客户投诉处理单”(ASA-CSFM-02)
6.2 “不符合纠正措施报告”(ASA-QSFM-15)
6.3 “供应商来料不良通知单”(ASA-QDFM-18)
6.4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单” (ASA-QDFM-31)
6.5 “改进对策报告”(ASA-QDFM-52)
6.6 “联络单”(ASA-ADFM-06)
7. 支持文件:
7.1 《客户投诉处理办法》(IC-CS-01)
7.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规定》(IC-QE-05)
7.3 《记录控制程序》(CEOP-02)
7.4 《来料不合格品管理规定》(IC-IQC-02)
8. 流程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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