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宁供电用(1996)463号
安装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终端的施工规定
为了保证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工程安全、有序、保质、保量地顺利进行,特对终端安装施工中的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 现场勘察
1. 每个用户终端安装施工前都必须经过现场勘察。
2. 勘察人根据用户填写的负控登记表,对用户变(配)电环境状况、设备容量、供电线路名称、用电情况及有关设备逐一进行勘察,确定:
(1) 负控装置的安装位置;
(2) 天馈线和信号电缆、控制电缆的敷设路径及长度;
(3) 确定终端装置的电源取向;
(4) 被控开关的名称、编号、脱扣形式、辅助接点情况以及被控负荷情况等。
3. 终端装置的安装位置,一般不占用巡视通道,个别配电房确无其他合适位置时,可以部份占用通道,基本原则是:
(1) 若配电房只有一个巡视通道,不得占用;
(2) 若配电房有两个巡视通道,特殊情况下可以占用一侧通道的一部份,但一般要保证该通道的剩余部份不窄于50cm,以便巡视人员通过。
4. 终端装置的电源取向,应以保证负控最后一轮开关跳闸后装置仍能正常工作——即装置不失电为原则。
5. 勘察人员应在勘察表上画出该变(配)电所一次系统的主要部份,其中应含进线名称、进线开关、刀闸编号,有关进线及联络开关、被控开关、计量点以及施工中必须停用的其他设备。需要向调度报停电申请的开关、刀闸应专门注明,并于勘察后立即填写停电申请单以防遗忘。
6. 勘察表必须填明勘察日期及勘察人姓名。
二、 装接通知单
负控管理人员依据现场勘察确定的开关控制轮次制定“负控装接通知单”,经负控专职、负荷调度、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
负控装接通知单一式五份,分别存于负控中心值班室,用户变(配)电房、负控维修组、负荷调度、用户档案袋。
三、 施工图纸
根据“现场勘察表”和“装接通知单”画出施工接线图,经专职人员签字后交施工人员施工。施工队原则上应按图施工,施工中发现问题或有必须变动之处,须经专职人员或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改。施工结束后施工负责人应在“竣工图”上签字。
四、 竣工报告
施工完成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认真填写竣工报告,经施工负责人、施工验收人、用户验收人签字后归档保管。
五、 对施工队伍的安全规定
1. 参加负控施工的队伍均必须具备相应的“进网作业许可证”和“资质证书”。
2. 施工队必须出具参加负控施工的所有工作班人员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名单所列人员必须经供电局安监部门组织的安规考试合格,均必须学会紧急救护法并经考试合格。
3. 施工队人员必须保持稳定,如有变动须预先得到负控专职或主管领导的同意。
4. 施工队必须严格执行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份,切实做好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的技术措施,严格执行用户工作工作票双签发制度。工作负责人(监护人)由施工队中富有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开好开工会、收工会,对工作的全过程负责监护,以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5. 工作班人员应明确工作目的和工作范围,不做心中无数的事,不得擅自触动其他设备。
6. 对已执行的双签发工作票由施工队负责保管两年,以备查验。
六、 对负控验收人员的要求
1. 负责对施工质量的监督和验收,包括选用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安装接线是否与施工图和装接单一致,施工质量是否合乎规范;
2. 负责抄录用户主接线图,核实、标明接入负控跳闸的开关及其所控制的负荷大小;
3. 负责与主台联系,进行整组调试;
4. 负责填写竣工报告;
5. 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负责与用户及局调度、分局等部门的联系协调;
6. 熟悉用户设备情况及负控安装的具体细节,做好书面记录,以备将来负控系统的运行维护。
七、 施工技术要求
1. 终端装置的安装要求
(1) 无论是立柜式或挂板式,都应可靠的固定,保证不歪不斜,不前倾不后仰,稳定牢固,以双手推之应无晃动。
(2) 装置应有可靠的接地。
2. 电缆施工的要求
(1) 电缆敷设应横平竖直,转角处满足转弯半径要求,不得陡折、斜拉,不得卷绕、拧劲。
(2) 电缆应沿管、孔、沟、道敷设,不得凌空飞线,不得摊放地面。
(3) 若不得不使电缆横空跨越,室内应通过槽板、桥架,室外可依托钢丝绳。总之,一要敷设整齐,二要不使电缆承受拉力。
(4) 电缆在进入屏、柜后,应整齐固定,并做有标准的电缆头。多根电缆并行时,电缆头应呈梯度排列。每根电缆至少固定两处。
(5) 每根电缆的两端应挂有规范的标牌,标明电缆去向、规格等。芯线应套牌、标明编号。
(6) 电缆芯线原则上不得直接接设备元器件,一般必须经端子排过渡。
(7) 电缆在屏、柜内敷设时,应与带电、发热、可动部件保持足够的距离。
3. 二次小线(含电缆芯线)的施工要求
(1) 应尽可能整齐地成束敷设,在一束线内部避免交叉缠绕。
(2) 排列应横平竖直,转角处呈略带弧度的直角,不得斜拉,不得使接线部位受到拉力,接线部位芯线不得受伤。
(3) 与带电、发热、可动部件保持足够的距离。
(4) 导线接入可动部份的元器件时,应采用多股注塑铜导线。
(5) 对于多股导线应使用压接线头,或以焊锡将线头定形。
(6) 所有二次小线线头,均应按“相对编号法”套牌、编号,电缆芯线可采用“等电位编号法”。号牌应大小一致,字迹清晰不褪色,以手擦拭不掉。
4. 天馈线安装要求
(1) 天线支架的安装应考虑防雷。
(2) 支架安装必须稳固,必要时应加拉线固定。
(3) 馈线与天线的连接处应可靠旋紧,并有防雨措施,防止雨水浸入螺纹处日久生锈。
(4) 馈线在支架上应固定牢靠,不应使天线因馈线而承受扭、拉力,以致日久倾斜。
(5) 馈线在平台或屋顶引下前,应用铁卡以膨胀螺丝固定牢固,不得使其对支架产生拉力。
(6) 馈线在跨过屋檐前后均应用铁卡以膨胀螺丝固定牢固,保证其在大风中不与屋檐产生摩擦。若屋檐为瓷砖之类的尖利物,应考虑绑扎橡皮之类保护物,以防馈线日久损伤。
(7) 馈线在跨过屋檐后在墙上的固定点应尽可能靠上,屋檐到墙的斜拉线与屋檐水平线之间的夹角一般不要超过18°,即墙上第一个固定点到壁顶的距离不大于壁顶到檐口距离的三分之一。
(8) 馈线在墙壁上敷设时应保证横平竖直,横竖转角处应为略带弧度的直角。
(9) 馈线在墙上的转角处一定要用铁卡以膨胀螺丝固定。
(10) 馈线在墙面垂直敷设时,只要求上下两点用铁卡以膨胀螺丝固定,中间视具体情况固定若干点,保证其不弯曲、晃荡即可。
(11) 馈线在墙面水平敷设时,固定点的数目应以保证其与墙面服贴并不产生弧垂为标准。
(12) 馈线进入室内后应沿管、孔、沟、道敷设,不允许凌空飞线,不允许摊放地面。特别情况下可设槽板、桥架跨越。
(13) 馈线在室外高处若不得不横空跨越时,可采取通讯电缆的架设方法(同七-2-(3)),以既不使馈线承受拉力,也不产生大的弧垂为原则。
(14) 馈线在变(配)电房室外及室内敷设时,应尽力保持环境的整体美观,将馈线尽可能隐蔽起来,或在最不惹眼的地方敷设。
(15) 馈线中途一般不应有接头,以免造成信号泄漏,增加故障点。
5. 其他
(1) 为避免与其他回路的交叉,负控电缆进入各屏、柜后,应先接入专用的端子排组。
(2) 负控装置不得通过继电保护回路使开关跳闸。
(3) 施工完成后应检查:
① 电缆盖板应已盖好;
② 有关的孔洞是否均已封堵良好,以防止小动物进入变(配)电房及有关屏、柜;
③ 工具、器件是否有遗留在设备上;
④ 施工现场是否清扫干净。
八、 对用户施工配合的规定
1. 安装负控是一项公益性的工程,各用户单位有责任支持、配合。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配合,更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费用。
2. 在接负控安装通知后,用户应立即着手做好配合施工的各项准备,其中包括:
(1) 安排好生产班次,确保按时将有关电气设备停电施工、试验。
(2) 完成施工现场必要的前期配合准备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以便按计划恢复供电。
3. 施工当天,用户电气主管领导应亲自或指定专人在施工现场,全权负责施工的各项配合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推诿。
4. 用户应积极配合,认真执行工作票双签发制度,认真完成保证工作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5. 用户值班员工作结束、合闸送电前,应认真检查并履行:
(1) 工作票是否已经结束;
(2) 工作班人员是否已经全部撤离现场;
(3) 所挂接地线是否已经全部拆除;
(4) 有关的网、门是否均已关闭上锁;
(5) 设备上及送电范围内有无遗留物件;
(6) 检查合闸送电的其他条件是否均已具备。
6. 对动员说服仍拒不配合的用户,供电局有权采取强硬措施,完成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工程施工任务,早日实现用电负荷监控到户,保证计划用电的技术措施实施到位,以建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
以上各项施工规定,要求有关人员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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