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1.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产品的原/辅材料等中含有的环保物质采取禁止使用、计划废除、适用对象…等措施,以防其混入产品中,以达到有害物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相关要求等。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或委外的产品所涉及之环保直接材料、间接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等
3.名词定义:
3.1.环境管理物质:包含在产品直接、间接、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中,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着显著影响的物质。
3.2 管理等级:为管理有害物质,按以下等级进行管理
3.2.1 1 级:立即禁止(此级之物质或用途必须立即禁止使用或对含有物质进行允许浓度要求)
3.2.2 2 级:计划废除(此级之物质或用途,规定一定时期后予以禁止,在达到或超过表中规定的日期后,此级物质转为"1"级,不能在外购材料及辅材中使用)
3.2.3 3 级:目前没有规定全部废除的目标日期,但是指定并要求努力完全废除使用的零部件和材料中所含有的物质以及其用途。当判断可以导入其代替的零部件、开发新材料和代替技术时,即可由3 级提升至2 级,同时逐步实现全部废除的目标。
3.2.4 除外项目:依据欧盟ROHS 排除条款现阶段没有代替技术方案的物质和用途部位。
3.3 含有:系指无论是否有意或无意,在产品里使用的外购模块、零部件或元件,或者为外购模块、零部件或元件所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该物质。(在产品中无意地加入该物质,或制程中无意地加入,均视为“含有")。
3.4 杂质: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程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natural impurity) , 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 但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为改变材料特性而在主原料中所加入之“杂质"物质,及含有“杂质"混入或粘附于外购模块、零部件、元件及设备时,其浓度须遵守本标准中所规定之环境管理物质的允许浓度。制造半导体元件时,有意添加的掺杂物,亦视为“杂质",若于半导体元件中仅有极微量残存,这种情况则不视为“含有"
3.5 禁止供货时期:零组件及材料禁止向本公司供货的时期
3.6 HSPM:(Hazardous Substances Process Management) 危害物质过程管理,所有相关各方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遵循准则, 从而达到国际间产品贸易的技术壁垒最小化。为解决上述的危害物质管理标准化的问题,IEC 委托其下属的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委员会(IECQ)制订了专门的危害物质过程管理(HSPM) 标准-“电子电器元件和产品危害物质减免标准和要求(EIA/ECCB-954)", 并为开展这一过程管理体系的认证制定了专门的程序规则-“危害物质过程管理要求(QC001002-5)", 从而为危害物质管理和认证提供了权威性选择。
3.7 无害物质HSF:(Hazardous Substances Free) 泛指减少或禁用任何列表于公司HSF 管制标准中的物质。
3.8 有害物质HS:(Hazardous Subs tances)经公司判断在外购买的原材料及辅材的组成中﹐含有对人体或地球环境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
3.9 原材料:指列在BOM 表上的所有部件材料。
3.10 辅助材料: 系指在生产中所使用的各种间接材料,包括与公司产品一起交给客户的物品(如PE 膜、捆扎带、塑料袋、胶带、粘合剂等)和用于生产过程中及设备等可能与和产品零部件、半成品、成品直接接触的消耗品(如黄胶、稀释剂、清洗剂、散热膏、酒精)等。
3.11 同系列材料: 元件/材料来自同一生产厂家、产地和流程、含有相同材料、具有相同元器件构造、构造方法相同。
3.12测试报告:(Test Report)若供应商所提供之佐证资料为协力厂商公正单位之化学分析测试报告, 则此实验室或检测单位须为通过ISO/IEC 17025实验室质量认证或当地国家所认可之实验室,供应商并应取得其测试实验室合格之证明文件。
3.13均质材料:(Homogenous Material) 无法再以机械方式(如松脱、切割、破碎、研磨等等)加以分离拆解之最小单元。例如某零件有油墨及塑胶需分别取得测试报告或材质证明等相关佐证资料; 电阻之本体及接脚镀层需分别取得测试报告或材质证明档等相关佐证资料。禁止把非均匀材质或复合材质之组件(半成品)整个破碎检测,造成有害物质之含量被稀释而造成误判。
3.14 ppm: 百万分之一比率,基于重量比率的测定单位。
3.15【化学文摘组织】,注册号(CAS NO.):是位于美国的一个与化学品有关的组织,该组织在编制化学编号(CA)时候,为便于确认同一种化学物质, 故对每一个化学品编订注册登记号码(CAS registry Number ),该编号可清楚对应每一化学物质名称,是国际通行的化学物质身份代码。如:铅的CAS注册码是7439-92-1.
3.16相关有害物质相关法令法规介绍:
3.16.1 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欧盟电器及电子设备的危险害性物质限制指令包含延伸指令(2011/65/EC)
3.16.2. 无卤:(Halogen Free) 藉由限制均质材料中氯(Cl)及溴(Br)的含量, 达到禁用PVC 及BFRs 的目标,欧盟的RoHS 指令、76/769/EEC、2003/11/EC 以及挪威PoHS 和美国各州的相关法律对于某些特定的卤素化合物都提出了限制要求。电子产品品牌业者陆续宣告将逐渐淘汰产品中所含卤素化合物中的聚氯乙烯(PVC)及溴系阻燃剂(BFRs),而完全淘汰的时程表多数在持续规划中。
3.16.3 PFOS: (Perfluorooctane Sulphonate) PFOS 已成为全氟化酸性硫酸基酸各种类型派生物及含有这些派生物的聚合体的代名词, 属高氟化合物, 基于PFOS 物 质具有持久性、高度生物累积性、有毒以及可以远距离环境迁移的特点, 欧盟各成员国将于2007 年12 月27 日前使之成为各自的国家法律,并于2008 年6 月27 日起正式实施
3.16.4 REACH: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sation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任何商品都必须有一个列明化学成分的登记档案,并说明制造商如何使用这些化学成分以及毒性评估报告。 2007 年6 月1 日正式生效(一般要做的是产品的MSDS 和SVHC 检测;SVHC 是检测REACH 法规中的高关注物质)
4.组织与权责
4.1 工程部:负责与品保部制定材料相关之环保管理标准,环保物质的承认。
4.2 业务部:负责收集、传达客户相关之环保管理标准, 当有环保相关要求变更时业务部负责向客户提出4M变更的申请
4.3 品保部:
4.3.1 负责产品之制程管理符合本公司环保物质管理之技术标准之要求;
4.3.2 负责确认本公司出货产品或供应商提供之材料,符合本公司环保物质管理技术标准之要求,及进行相关管控人员教育训练、倡导及稽核之督导落实之任务。及时评估更新本文件,以确保之适宜性。
4.4 采购部:负责向评鉴合格的绿色供应商,采购HSF产品,以及环保信息的传送。
5.流程图 无
6.作业内容与要求:
6.1 本文内容将随客户环保要求和相关环保法规的新增/更新,适时变更。利用直接向客户的说明函与收集各国际区域的法令法规要求,制定松成电子企业内部的管控标准,并依有害物质的禁用时程规划订定合宜的管理级别,以会签或培训方式进行内部传达,并通知供应商,若供应商于本档更新通知后一周内未提出异议者,公司将视同原承诺料件符合此更新内容要求。
6.2 环境管理物质一览表 (如下页所示)
6.2.1 环境管理物质一览表
化学物质名称
重金属
镉及各化合物
铅及铅化合物
汞及汞化合物
六价铬及六价铬化合物
有机溴化合物
多溴联苯(PBBS)
多溴联苯醚(PBDES)
六溴环十二烷(HBCDD)
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四溴双酚(TBBP-A)
其他溴系阻燃剂(除PBBS、PBDES、HBCDD外)
有机氯化合物
多氯联苯类(PCBS)
多氯化奈(PCN)、氯代烷烃(CP)
多氯三联苯(PCTS)
磷酸三(2-氯乙基)酯(TCEP)、磷酸三(2-氯丙基)酯(TCPP)、磷酸三(2,3-二氯丙基)酯(TDCPP)
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
其他有机氯化合物
有机基锡化合物
三丁基锡化合物(TBT)
二丁基锡化合物(DBT)
三苯基锡化合物(TPT)
二辛基锡化合物(DOT)
氢氟碳化合物(HFC)、全氟化碳(PFC)、六氟化硫(SF6)
放射性物质、臭氧危害物质(ODS)
全氟辛烷磺酸(及其盐)(PFOS ) 全氟辛酸铵(PFOA),其盐和酯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甲苄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多环芳香烃化合物 (PAHS)
氧化铍
铍青铜
6.2.2 关于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和禁止收货时期
物质名称:镉以及镉化合物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塑料(包括橡胶)
•涂料
•油墨
(注)电线、电缆及电源线类的包覆材料属于塑料(包括橡胶)
•均质材料中,镉含有100ppm(0.01wt%)以上(含)(*)
立即执行
•焊料
•焊料中,镉含有超过20ppm(0.002 wt%)
•上述以外的所有用途
•均质材料中,镉含有100ppm (0.01wt%)以上(含)
2级
•用于显示系统的彩色转换Ⅱ-Ⅵ族LED中的镉(每平方毫米发光区域中的镉小于10µg)
但是,不包括镉在下列对象树脂中含有100ppm及以上的情况。
对象树脂:聚氯乙烯(PVC)以及共聚物、聚氨酯(PUR)、低密度聚乙烯(LDPE)
但不包括用于生产彩色母料低密度聚乙烯、醋酸纤维素(CA)丁基醋酸纤维素(CAB)、环氧树脂、三聚氰胺甲醛树脂(MF)、脲醛树脂(UF)、不饱和树脂(UP)、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脂(PBT)、透明/通用聚苯乙烯、丙烯腈-甲基丙烯酸甲酯(AMMA)、交联聚乙烯(VPE)、耐冲击性聚苯乙烯、聚丙烯(PP)
(注)镉在上列对象树脂中含有100ppm及以上的情况时定位1级
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适用于对象外
•电器触点中的镉及其化合物
(注)以要求达到高可靠性,并且没有替代材料的镀金为对象
•用于滤光玻璃的玻璃中的镉
(*)至于塑料(包括橡胶)、涂料、油墨、应依照以下标准进行测量
测定标准:
(1) 预处理
主要的处理方法:例如IEC 62321-5:2013,EPA 3052:1996
–在密闭容器内进行的加压酸分解法(例如微波分解法)
–酸分解法
–干式灰化法
(注)如果在预处理过程中,产生沉淀物(不溶解物)时,应采取某种方法(碱溶法等)完全溶解该沉淀物。以EN71-3:1994、ASTM F963-96a、ASTM F963-03、ASTM D 5517、 ISO 8124-3:1997为代表的萃取法是不适合的预处理方法。
(2) 测量法
主要测定方法:例如IEC 62321-5:2013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ICP-AES])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AAS)
–原子荧光光度法(AFS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注)预处理和测定方法的组合方法,若能保证镉的最小测试极限小于5ppm,则可以采用。
物质名称:铅以及铅化合物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塑料(包括橡胶)
•涂料
•油墨
(注)电线、电缆及电源线类的包覆材料属于塑料(包括橡胶)
•均质材料中,铅含有100ppm(0.01wt%)(*)
立即执行
•上述以外的所有用途
•均质材料中,铅含有1000ppm(0.1wt%)以上(含)
适用于对象外
•阴极射线管中的含铅量
• 重量比不超过0.2 wt%的荧光管玻璃中的含铅量
•在铅含量0.35 wt%以下的机械加工为目的的钢材及镀锌钢中,作为合金成分的铅
•在铅含量为0.4 wt%以下的铝材中,作为合金成分的铅
•铅含量为4wt%以下的铜合金
•高熔点焊料中的铅(即铅含量为85wt%以上的铅基合金)
•玻璃或陶瓷中,或玻璃或陶瓷基复合材料中含铅的电器及电子元件、但是电容器的介电陶瓷踹(例:压电器件)
•额定电压为125V AC 或250V DC或更高的电容器介电陶瓷中的铅
•集成电路或分离式半导体(单功能半导体)的电容器部件中使用的PZT介电陶瓷材料中的铅
•光学用途中使用到的白色玻璃中的铅
•滤光玻璃中使用到的玻璃中的铅
•连接集成电路板叩焊晶片内部的半导体芯片和连接电路板的焊料中的铅
(注)通式包括C4突块(bump)下面使用的焊锡膏
•金属陶瓷微调电位器构成要素中的铅
(*)至于塑料(包括橡胶)、涂料、油墨、应依照以下标准进行测量
测定标准:
(2) 预处理
主要的处理方法:例如IEC 62321-5:2013,EPA 3052:1996
–在密闭容器内进行的加压酸分解法(例如微波分解法)
–酸分解法
–干式灰化
(注)如果在预处理过程中,产生沉淀物(不溶解物)时,应采取某种方法(碱溶法等)完全溶解该沉淀物。以EN71-3:1994、ASTM F963-96a、ASTM F963-03、ASTM D 5517 、ISO 8124-3:1997为代表的萃取法是不适合的预处理方法。另外,EN 1122:2001不适合作为铅的预处理方法。
(2) 测定方法
主要测定方法:例如IEC 62321-5:2013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ICP-OES[ICP-AES])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AAS)
—原子荧光光度法(AFS)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注)预处理和测定方法的组合方法,若能保证镉的最小测试极限小于5ppm,则可以采用。
物质名称:汞以及汞化合物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所有用途
•意图添加
•均质材料中,汞含有1000ppm(0.1wt%)以上(含)
立即执行
适用对象外
•冷阴极荧光灯管(CCFL)及外置电极荧光灯(EEFL)中的汞;
长度在500mm以下的:每根汞的含有量3.5mg以下(含);
长度超过500mm但小于1500mm,且每支汞的含量5mg以下(含)的产品;
长度超过1500mm,且每支汞的含量10mg以下(含)的产品;
•高压气体放电管(幻灯机灯管等)中的汞;
物质名称:六价铬化合物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电镀、化学转化处理等的表面处理(螺丝、钢板等)
•残留在被处理部位(**)
立即执行
•上述以外的所有用途
•意图添加
•均质材料中,六价铬的含有1000ppm(0.1wt)以上(含)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面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面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这里的1级(禁止),不是指禁止使用的表面处理工程中,而是禁止残留在被处理的部位上。
物质名称:多溴联苯(PBB)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所有的用途
•意图添加
•均质材料中,含有1000ppm(0.1wt%)
立即执行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面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物质名称:包含十溴联苯醚(DecaBDE)的多溴联苯醚(PBDE)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所有的用途
•意图添加
•均质材料中,含有1000ppm(0.1wt%)
立即执行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面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物质名称:六溴环十二烷(HBCDD)
CAS No.25637-99-4、3194-55-6、134237-50-6、134237-51-7、134237-52-8、4736-49-6、65701-47-5、138257-17-7、138257-18-8、138257-19-9、169102-57-2、678970-15-5、678970-16-6、678970-17-7的物质是对象
对 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所有的用途
•意图添加
•均质材料中,含有超过1000ppm(0.1wt%)
立即执行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面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物质名称: 四溴双酚(TBBP-A)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供货日期
1级
• 各式用途,
•意图添加
•均质材料中,含有超过1000ppm(0.1wt%)
立即执行
3级
•印刷电路板、IC 封装本体、线材与连接器。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面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物质名称:其他有机溴化合物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3级
•印刷线路板等中所使用的阻燃剂用途
•积层板中,溴素含有超过900ppm
(0.09 wt%)
•所有的用途
•意图添加
物质名称:多氯联苯(PCBS)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所有的用途
•意图添加
•均质材料中,含有超过50ppm(0.005wt%)以上(含)
立即执行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面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物质名称:多氯化萘(PCN)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所有的用途
•意图添加
立即执行
物质名称:多氯三联苯(PCTS)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所有的用途
•材料中,含有超过50ppm(0.005wt)以上(含)
立即执行
物质名称:短链型氯代烷烃(SCCP)
对象为“碳链长为10-13的短链型氯代烷烃”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所有的用途
•材料中,含有超过1000ppm(0.1wt)
立即执行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物质名称:磷酸三(2-氯乙基)酯(TCEP)、磷酸三(2-氯丙基)酯(TCPP)、磷酸三(2,3-二氯丙基)酯(TDCPP)
CAS No:115-96-8、13674-87-5、13674-87-8的物质是对象
对象为“碳链长为10-13的短链型氯代烷烃”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用于塑料、树脂、纤维、布料的阻燃剂用途
•零部件中,含有超过1000ppm(0.1wt%)
从2014年4月1日开始执行
物质名称: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非接触IC卡(FeliCa)用基材
•下列产品所用的配件背包,专用携带配件盒、配件腰包的材料和涂装剂(但是,业务用除外)
–电脑、数码相机、摄像机、便携式多媒体播放器
•捆绑附件、连接电源线的扎线带
•产品以及与产品一同包装的附件等实用的包装零部件和材料(袋、胶带、纸箱、泡罩包装等)、但是,用于设备、半导体以及其他零件的包装零部件和材料(托盘、装运管、止动器、带盘、包装卷带)除外
•热收缩软管(但是,用于电池的零部件、材料为3级)
•扁型软电线(FFC)
•绝缘板、装饰板、标签(但是,用于电池的零部件、材料为3级)
片材、层压板(包含木制扬声器外装部分采用的片材、层压板)
•安装车用机器的吸盘
•意图添加
立即执行
3级
•1级以外的所有用途
•意图添加
适用对象外
•用于涂料、油墨、涂饰剂、粘合剂等的树脂用树脂粘结剂(binder)
物质名:其他有机氯化合物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3级
•在印刷线路板等中所使用的阻燃剂用途
•积层板中,氯素含有超过900ppm(0.09wt%)
•上述以外塑料零部件的阻燃剂和增塑剂
•意图添加
物质名称:氢氟碳化合物(HFC)、全氟化碳(PFC)、六氟化硫(SF6)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用于制冷剂和隔热材料等的产品中所有用途
•意图添加
立即执行
适用对象外
•用于投影机电源装置的冲击压力吸收器的六氟化硫
物质名称:臭氧层破坏物质(ODS)
对象为表4.2d的物质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用于制冷剂和隔热材料等的产品中所有用途
•意图添加
立即执行
•所有的用途
•使用ODS实施清洗加工、发泡加工等的处理
表4.2d 臭氧层破坏物质(ODS)一览表
CAS No.
名称
75-69-4
CFC-11;三氯氟甲烷
75-71-8
CFC-12; 二氯氟甲烷
76-13-1
CFC-113; 三氯氟乙烷
76-14-2
CFC-114;二氯四氟乙烷
76-15-3
CFC-115;氯五氟乙烷
353-59-3
Halon-1211;溴氯二氟甲烷
75-63-8
Halon-1301;一溴三氟甲烷
124-73-2
Halon-2402;四氟二溴乙烷
75-72-9
CFC-13;氯三氟甲烷
354-56-3
CFC-111;五氯氟乙烷
76-12-0
CFC-112;四氯二氟乙烷
422-78-6
CFC-211;七氯氟丙烷
3182-26-1
CFC-212;六氯二氟丙烷
2354-06-5
CFC-213;五氯三氟丙烷
29255-31-0
CFC-214;四氯四氟丙烷
4255-43-2
CFC-215;三氯五氟丙烷
661-97-2
CFC-216;二氯六氟丙烷
422-86-6
CFC-217;氯七氟丙烷
56-23-5
四氯化碳;四氯甲烷
71-55-6
1,1,1-三氯乙烷;甲基氯仿
物质名称:全氟辛烷磺酸(PFOS)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所有的用途
•意图添加
立即执行
•商业用的光学胶片
•半导体制程工艺用的光阻剂
物质名称:全氟辛酸铵(PFOA)、其盐和酯
CAS No.335-67-1、3825-26-1、335-95-5、2395-00-8、335-93-3、335-66-0、376-27-2、3108-24-5的物质是对象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用于纤维、布料、皮革材料的涂抹剂
•被涂抹的材料中,含有超过1µg/m2
从2014年4月1日开始执行
•上述以及下述的2级以外的全部用途
•零部件中,含有超过1000ppm(0.1 wt%)
从2014年4月1日开始执行
2级
•用于胶卷、纸、印刷板的照片用于涂抹剂
•被涂抹的材料中,含有超过1µg/m2
从2015年7月1日开始执行
•用于半导体中的粘合剂、金属箔、胶带的添加剂
•零部件中,含有超过1000ppm(0.1 wt%)
从2015年7月1日开始执行
物质名称:三取代基有机锡化合物
(包括三丁基锡化合物(TBT)、三本锡化合物(TPT)
对象中不包括金属锡、锡合金、锡电镀、锡无机化合物。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所有的用途
•意图添加
•材料中,锡含有超过1000ppm(0.1 wt%)(材料里锡的换算超过1000ppm的含有)
立即执行
*标准/界限值水准,“意图添加“和数值的范围两方同时要求时,都要满足。
物质名称:二丁基锡化合物(DBT)
对象中不包括金属锡、锡合金、锡电镀、锡无机化合物。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塑料橡胶添加剂等的所有用途(下列的2级除外)
•材料中,锡含有超过1000ppm(0.1 wt%)材料里锡的换算超过1000ppm的含有)
立即执行
2级
•一液型及二液型室温硬化型(RTV-1及RTV-2)密封剂
•一液型及二液型室温硬化型(RTV-1及RTV-2)接着剂
•涂料及涂抹剂的触媒
•面向用PVC入魔的室外用途屋外用织物、限位的安定剂
•软质PVC其本身,或者,硬质PVC和同时被成形按出的软质PVC异型材中的添加剂
•材料中,锡含有超过1000ppm(0.1 wt%)(材料里锡的换算超过1000ppm的含有)
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适用对象外
•零部件和设备中所用再利用的包装零部件和材料中的添加剂
•设备、半导体及其他零部件所用的包装零部件和材料(托盘、料条(装运管)、制动机、带盘、压纹承载带等)中的添加剂
物质名称:二辛基锡化合物(DOT)
不包括金属锡、锡合金、锡电镀、锡无机化合物。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纤维、布料中的添加剂
•材料中,锡含有超过1000ppm(0.1 wt%)(材料里锡的换算超过1000ppm的含有)
立即执行
物质名称:邻苯二甲酸(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邻苯二甲酸甲苄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对象为CAS NO.117-81-7、84-74-2、85-68-7、84-69-5的物质,界限值适用于各物质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时期
2级
·用于电器电气机器以外产品的零部件和材料上的添加剂(例:便携包、装运箱、保护套、塑料包装袋、收缩膜等)
·用于长时间与皮肤接触部位地零件、材料上的添加剂(例:把手、方向盘等)
·材料中,含有量超过1000ppm(0.1 wt %)
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2级
·用于电缆、电线的下述零部件、材料上的添加剂(不过,用于电缆、电线的粘接剂、涂料、油墨、涂布剂上的添加剂为3级)
—构成外部被覆物以及内部被覆物的材料
—构成插头和插座外部的材料
—系结电缆、电线的绝缘胶带
·材料中,含有量超过1000ppm(0.1 wt %)
从2015年4月1日开始执行
3级
·2级以外的所有用途
·材料中,含有量超过1000ppm(0.1 wt %)
适用对象
·用于设备、半导体及其他零部件的包装零部件和材料(托盘、装运管、止动器、带盘、包装卷带)上的添加剂
(*)但是,对于本物质的非意图的附着、残存,或者在制造过程中非意图的混入是被允许的。此例外措施,根据今后的法律及法规的发展趋势进行审查。
物质名称: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已酯、邻苯二甲酸二(C6-8支链)烷基酯、富C7(DIHP)
邻苯二甲酸二(C7-11支链与直链)烷基酯(DHNUP) 、邻苯二甲酸二甲氧乙酯(DMEP) 、邻苯二甲酸二异戊酯、支链与直链的邻苯二甲酸二戊酯、邻苯二甲酸正戊基异戊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戊酯
对象为CAS NO.28553-12-0、68515-48-0、26761-40-0、68515-49-1、117-84-0、84-75-3、71888-89-6、68515-42-4、117-82-8、605-50-5、84777-06-0、776297-69-9、131-18-0的物质(参照表4.2C),界限值适用于各物质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时期
3级
·所有用途
·材料中,含有量超过1000ppm(0.1 wt %)
特定邻苯二甲酸盐(邻苯二甲酸盐)一览表
略称
CAS No.
名称
DEHP
117-81-7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已基酯)
DBP
84-74-2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BBP
85-68-7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DIBP
84-69-5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NP
28553-12-0
68515-48-0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
DIDP
26761-40-0
68515-49-1
邻苯二甲酸二正癸酯
DNOP
117-84-0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DNHP
84-75-3
邻苯二甲酸二已酯
DIHP
71888-89-6
邻苯二甲酸二(C6-8支链)烷基酯、富C7(DIHP)
DHNUP
68515-42-4
邻苯二甲酸(C7-11支链与直链)烷基酯(DHNUP)
DMEP
117-82-8
邻苯二甲酸二甲氧乙酯(DMEP)
DIPP
605-50-5
邻苯二甲酸二异戊酯
-
84777-06-0
支链与直链的邻苯二甲酸二戊酯
-
776297-69-9
邻苯二甲酸正戊基异戊基酯
DPP
131-18-0
邻苯二甲酸二戊酯
物质名称:石棉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时期
1级
·所有用途
·意图添加
立即执行
物质名称:多环芳烃化合物(PAHs)
对象为CAS No.50-32-8、192-97-2、56-55-3、218-01-9、205-99-2、205-82-3、207-08-9、53-70-3的物质是对象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时期
2级
·直接,长时间,或者在很短的时间内屡次的接触皮肤或口腔内的橡胶或塑料的零部件
·材料中,含有超过0.1ppm
(0.0001wt%)
从2015年7月1日开始执行
物质名称:氧化铍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1级
•所有的用途
•意图添加
立即执行
物质名称:铍青铜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日期
3级
•所有的用途
•意图添加或使用
6.3 包装零部件和材料中环境管理物质的主要对象和禁止收货时期
物质名称:重金属(隔、铅、六价铬、汞)
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对象
标准/界限值水准
禁止收货时期
1级
·对象为所有的包装零部件和材料(表4.3a中记载具体例子)
·对组成包装的各零部件材料、油墨、涂料,含有合计100ppm的重金属(汞、隔、六价铬、铅)
立即执行
适用对象外
·运输公司或零部件交货厂商所使用的物流箱除外
.至于包装零部件和材料,应依照发下测量标准进行测量
(1) 对于六价铬的分析,首先分析总结铬的量,确认4种元素合计小于100ppm。此时,可以与隔和铅同时进行预处理。
(2) 如果4种元素合计为100ppm以上时,必需确认隔、铅、汞3种元素的合计含量小于100ppm 。当隔、铅、汞的合计含量小于100ppm时,再进一步实施六价铬的检测判定。最后应确认没有检测到六价铬。
测定标准
(1) 预处理
在此规定隔和铅的预处理方法,应依照塑料中的隔(*1)和铅(*2)的规定处理
另处,总铬的预处理方法也是依照塑料中的隔(*1)的规定处理
汞的预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中方法:
-在密闭容器内进行的加压酸分解法(例如:微波分解法)(例如:IEC62321-5:2013,EPA 3052:1996)
-加热气化-冷原子吸光法(例如: IEC62321-5:2013,EPA 3052:1996)
-加硫酸、硝酸放入附带回流冷凝器的分解烧瓶(基耶达尔法)中进行的湿式分解法
(注)必须注决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都不能让汞挥发。另外,产生沉淀时,必须采取某种方法完全溶解该沉淀物
(2)测定法
在此规定隔、铅、总铬的测定法,应依照塑料中的隔(*1)和铅(*2)的规定进行。
另外,汞的测定方法也是依照塑料中的隔(*1)和铅(*2)的规定进行。但是,预估包装零部件和材料中可能混入低浓度的汞时,如下分析方法较为合适,还原气化原子吸光法、附带氢化物发生器的ICP-OES(ICP-AES)与附带氢化物发生器的ICP-MS。
6.3.1有关包装零部件和材料的追加事项
6.3.2包装零部件和材料的定义
包装零部件和材料是指:生产者为了将产品(包括原材料到加工品)以“装入”、“保护”、“处理”、“运送”、“交付”、等方式送到使用者或消费者手中,使用各类材料及零部件制成的产品。
6.3.3 包装零部件和材料中重金属元素的测定方法
六价铬的检测判定
这是为了确认包装零部件和材料中隔、铅、汞、总铬4种元素合计是否是100ppm以上的方法。
检测方法:
(1) 预处理
萃取法[沸水萃取法、碱萃取法(例如:IEC62321:2008 Annex C,EPA 3060A)]
(2) 测定法
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法(例如: IEC62321:2008 Annex C,EPA 3060A)
本测定标准,根据预处理和测定法的组合,如果其结果可以保证各自所对应的最小测试极限为:汞小于5ppm、隔小于5ppm、总铬小于5ppm、铅小于30ppm的话,则规定为该组合所得到的测定结果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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