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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北万科慈城项目一期及示范区监理工程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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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 宁波江北万科慈城项目一期及示范区监理工程招标文件 目 录 1. 招标概况…………………………………………………………………………2 2. 投标人须知………………………………………………………………………2 3. 招标时间安排及要求……………………………………………………………3 4. 招标文件编制……………………………………………………………………4 5. 技术标书编制要求………………………………………………………………4 6. 经济标书编制要求………………………………………………………………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5 8. 投标保证金………………………………………………………………………6 9. 无效标书条件……………………………………………………………………7 10. 算术误差修正……………………………………………………………………8 11. 投标书澄清………………………………………………………………………8 12. 评标、定标、中标通知书………………………………………………………9 13. 合同签署…………………………………………………………………………9 14. 履约担保…………………………………………………………………………9 15. 其它………………………………………………………………………………10 16. 附件:……………………………………………………………………………10 1、 附件1:《投标函》; 2、 附件2:《法人证明书》(格式不限)、《授权委托书》; 3、 附件3:商务标评审原则; 4、 附件4:技术标编制要求; 5、 附件5:工程采购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 6、 附件6:合同样本; 1. 招标概况 1.1. 标的简介: 编号 标的描述 图纸和材料样板目录 技术要求 1 集士港项目一期及示范区监理工程 / 《工程采购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 1.2. 项目地点:宁波市集士港镇董家桥村 1.3. 工期要求:具体见附件《工程采购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实际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1.4. 承包范围、质量要求、技术要求:具体见附件《工程采购技术要求及质量要求》 1.5. 工程款支付:详见合同样本 1.6. 合同样本:详见附件 2. 投标人须知 2.1 凡参加投标者,必须已通过资格预审,且已收到招标邀请的单位。 2.2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对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2.3 此招标文件及答疑会议纪要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签定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位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2.4 投标单位按照本招标文件及附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截标时间之前按要求上传投标文件;并对所供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 2.5 投标单位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调整报价、延续工期等要求,若提出要求,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考虑,并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条款约定的除外) 2.6 投标人应认真研究全部的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7 投标单位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作为投标联系人参加,投标联系人请投标单位在授权委托书中予以明确,并在回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 2.8 投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招标的各项活动,无故缺席者按中途退标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2.9 投标单位同意招标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投标价的投标文件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10 在下列任何情况下,本公司保留宣布本次招标作废的权利; a) 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价皆高于预期,不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内。 b) 去除废标后不足三家。 c) 与投标单位没有达成满意的合同。 2.11 投标书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后60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书均对投标人有约束。 2.12 若投标单位出现书面文件与网上报价有差异,一律以书面报价为准。 2.13 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如缺席按中途退标处理。相关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在截标前送达宁波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8楼),联系人:黄飞 电话:0574-28882951 2.14 对招投标过程及结果有意见或建议时,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办公室,直拨:0755—83151937总机:0755—25606666转8058、邮箱:jubao@;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与采购管理部直拨:0755-83151985;宁波万科招标负责人:任海军(座机:0574-27665797) 2.15 如出现对本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商务条款或网站操作存在的疑问,请联络采购联系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 投标事宜联系人及电话:周广阔 电子邮件:zhougk@ 手机:15057476995,电话:0574-27913611 传真:0574-27913602 通讯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8楼 邮编:315000 2. 经济标问题解释人: 汪奇波 联系电话:0574-28882951 3. 招标时间安排及要求 编号 节点 时间 备注 1 截标时间 2010-1-13 投标人必须在此之前进行网上投标,将法人代表证明书、投标委托书、商务标、技术标上传,同时将书面投标书、材料样板送交采购联系人。 2 开标时间 2010-1-15 由采购联系人在“结束日期”到达之后在PDC平台执行 “解除锁定”进行网络开标,无需知会各投标单位。 3 材料样板送货时间 / / 4 现场勘察时间 截标前 如有需要,请与投标联系人电话联系 联系人:闫峻明 手机:13616880061 5 投标答疑时间 截标前 邮箱zhougk@ 4. 投标文件编制 4.1 投标单位编写的投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n 技术标书:上传电子版到万科联合发展中心()。 n 商务标书,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函,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上传万科联合发展中心()。 2)企业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上传万科联合发展中心()。 3)报价清单,上传电子版到万科联合发展中心()。 5. 技术标书编制要求 5.1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技术标编制,详见附件——技术标书编制要求; 5.2 投标人生产和施工的质量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外,还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具体规定; 5.3 招标文件中所有技术要求如果与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有所违背,应以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为准,投标时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否则一切责任归于投标人; 5.4 所有投标方投标确认的技术要求和材料部品品牌规格型号,不得私自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6. 商务标书编制要求 6.1 经济标的详细计价方法详见附件; 6.2 投标人需按“4.1投标文件编制-商务标书包含内容”编制商务标书,且如投标文件中有任何对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准和要求的偏离,请按照附件《投标技术及商务偏离表》中格式填写清楚,否则认为投标人已接受; 6.3 投标人按照经济标编制要求或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进行填报,不得修改工程量清单的格式及工程量,否则视为废标;若投标人认为清单子目、工程量不全或核对后有错误的,可以单独补充一份投标报价清单,将漏缺或多列的工程量分别列出进行报价,并填入造价汇总表内,计入投标报价书中; 6.4 为合理进行工序安排,提高工程管理效率,为避免不合理工期带来的质量风险,由投标人综合考虑,自行在投标报价清单中填写合理工期及超出合理工期外的额外费用和维修费用清单,此清单将作为投标人定标的重要参考因素; 6.5 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项目中因开放区开放、样板房装修开放、单项验收、竣工备案等时间节点安排可能带来的赶工安排,报价中已考虑并记取了相关措施费用,中标人将不能因此提出改变合同价格及对所有合同内承诺内容的修改; 6.6 投标人的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施工期内人工、材料和机械的价格波动风险,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在工程结算时一律不再调整,中标人将不能因此提出改变合同价格及对所有合同内承诺内容的修改; 6.7 本工程所有建筑垃圾,投标人必须自行清理,装运至甲方人指定地现场堆放地点,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投标人应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6.8 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报价中已考虑和记取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的封装 7.1.1 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的正本和每份副本均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印章,封面上正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在二个或二个以上文件袋内,材料样品封装在一只纸箱内,文件袋及纸箱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印章,并在封袋或封箱上注明: (1) 项目名称; (2) “正本”或“副本”; (3) 公开开标前不得开封。 电子文件随投标文件正本封装。 7.1.2 上述文件袋或封箱上应注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以便投标人被宣布迟到时,能原封退回。在规定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地退还投标人,并注明收到投标文件的详细日期和时间。 7.1.3 如果上述文件袋或封箱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业主将不承担投标文件的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过早开封的投标文件,业主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7.2 投标截止期 7.2.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7.2.2 招标人通过发放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在本投标须知中规定的关于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7.2.3 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7.3.1 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与撤回的通知,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 7.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印记和递交,并在封面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7.3.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7.3.4 在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期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没收。 8. 投标保证金 8.1投标单位在正式接收招标单位招标文件网上发布之时起48小时内,须向招标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由招标单位财务管理部开具临时收据。如投标单位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单位将取消其竟标资格。 联系地址:汇金大厦8楼宁波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联系人:范倩颖,联系电话:27665313。 公司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宁波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鄞州支行 810033576908091001 8.2参加投标而未中标单位,应退回所领取的相关招标文件,招标单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定合同后,招标单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3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后提出退标的,作中途退标处理。 8.4投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未签署合同前提出退标,作中途退标处理。 8.5凡中途退标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8.6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建议采用第1种:转帐方式) l 银行转账 l 支票 8.7在招投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所交“履约保证金”将采用以下方式返还: l 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后返还; l 未中标单位: 1)、通过银行转账交纳此次“履约保证金”的单位,我司将按原打款账号返款; 2)、交纳支票的单位,提供收款帐号,我司将通过转帐的方式返款。 3)、退保证金对接人周广阔15057476995、林萍13248575668 8.8以上保证金的收取仅针对第一次与万科合作的单位。已合作的单位,如发生上述8.3、8.4的情况,招标方有权从其与万科正在合作项目的未支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9. 无效标书条件 9.1 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标书(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对被认定无效标书的,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进行解释: 9.1.1投标书未在本次招标“结束日期”之前在万科采购平台(htpp://)成功上传; 9.1.2要求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未送达招标人; 9.1.3投标书资料不齐全,基本上不符合、未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9.1.4收到的投标书太少,不能确保一定的竞争性。 9.2投标者有下列行为者,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9.2.1投标者弄虚作假,串通陪标、哄抬标价或虚报企业资质等; 9.2.2投标者在投标期间向有关人员行贿或以其它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10. 差错修正 对于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招标人将对其报价进行校核,并对所有计算上的累加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0.1当以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有差异时,以大写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10.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差异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10.3当各细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为准,修正细目价。 10.4按以上原则对差错的修正,应取得投标人的同意,并确认修正后的投标价。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书不予评审。 10.5投标人在网上的电子版投标书与打印的纸质版标书不一致的,招标人以加盖公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11. 标书澄清 11.1在评标阶段,招标单位认为需要时,可以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澄清投标书的问题,或者要求补充某些资料,包括单价和分析资料,但不应提出更改投标报价、及其它投标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复。 11.2投标人的答复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3如投标人没有在要求的时间内给予答复,招标人将仍按投标书内容进行评标或将其视为无效标书。 12. 评标、定标、中标通知书 12.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依重要性排序A(高)→E(低) A. 在满足所有招标要求、按规定方式报价的前提下,合理低价中标。 B. 产品质量优良、材料寿命长、维护率低、技术先进者中标。 C. 切实保证按时供货及有良好服务承诺者中标。 D. 公司信誉好,与招标人有良好的合作经历并有再合作愿望者中标。 E. 产品保修期超过最低要求者中标。 12.2在中标通知发出之前,招标人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有权拒绝标价最低或其它任何标价的投标书;并不承担由此而引起对投标人产生任何损失的责任,且投标人将不获任何解释。投标担保金退还给投标人。 12.3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均为后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2.4在发出中标通知之前,招标人将把预期中标人的所有澄清资料,交由与其中标人确认,然后再发出中标通知,确认后的附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中标通知在PDC采购平台以电子邮件及短信形式发出。 12.5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后,中标人提出超出本标书规定条款的要求,或在本标书规定的时间内拒绝签订施工合同时,作中途退标处理,并将其列为不合格供应商。 13. 合同签署 13.1在发出中标通知到合同正式签署前,所有投标确认的条款一样具有约束力,中标人需尽量协助招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相应的工程配合工作,否则,招标方保留取消其中标资格,而将合同授予其它投标方的权利。 13.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10日历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14. 履约担保 (可选) 无 15. 其它 15.1招标文件及其所有附件的知识产权均归属于招标方,投标人未经招标方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泄,否则,招标方保留法律诉讼侵权的权利。 15.2本标书所有的附件与本标书具有同等效力。 15.3本标书解释权在招标方。 16. 附件 见附件。 ----------------------------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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