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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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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必备条件有哪些?本项目在上述条件下是否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为什么?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第8条规定,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应具备以下5个条件: (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其中,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和落实资金来源是招标项目进行招标前必须具备的2项基本条件。 由于该项目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尚未完成,所以不可以进行工程施工招标:【解题思路点拨】 本案例主要是考核考生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必备的条件以及项目招标施工的理解。 在何种情况下,经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1条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建设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数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解题思路点拨】 本案例主要是考核考生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必备的条件以及项目招标施工的理解。 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有哪些?说明理由。 对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具体分析如下: (1)不妥之处:招标人于2009年3月19日进行施工招标。 理由:该项目建设资金没有全部落实,不具备开展施工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 (2)不妥之处:招标人向两家施工单位发出了邀请书。 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简称《招标投标法》)规定,进行邀请招标时,必须向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函。 【解题思路点拨】 本案例主要是考核考生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必备的条件以及项目招标施工的理解。 指出该招标过程中安排的时间、程序及内容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解题思路点拨】本案例主要考查考生评标过程中特殊情况处理以及施工招标程序处理。考生在复习迎考时,一定要熟练掌握这些程序。招标人组织本次招标的时间、程序及内容存在下列不妥之处: (1)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不满足《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5年第27号令)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规定,因为2009年12月7日为星期一,12月12、1313为星期六、星期日,为法定休息日,发售时间总共只有4个工作日。 (2)2009年12月14日16:00为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不妥。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的目的在于对编写投标文件有重要影响的问题,如组织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设计图纸、施工环境等以及招标文件中的不明确之处,要求招标人进行澄清,该步骤应安排在现场踏勘之后进行,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的书面通知之前,以便招标人统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 (3)2009年12月26日15:00为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不妥,因为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不应单独列出,应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相同。 (4)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书面通知时间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间隔不足15日,不满足《招标投标法》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1513前发出的规定。 (5)2009年12月28日9:00~11:00组织投标预备会议,说明投标注意事项不妥。这表明招标人对投标预备会有错误认识,投标预备会是招标人对投标人在阅读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的一种方式,应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之前。 (6)招标人与资格审查委员会共同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合同业绩等原件不妥。其一,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无须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其二,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合同业绩等是评标委员会的工作,至于是否需要审查原件也是评标委员会的事情,招标人不能越权参与。 (7)2009年12月28日8:00~12:00从专家库中抽取3名专家,与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代表组建5人构成的评标委员会不妥。其一,应提前一天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其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数量不得低于2/3。 (8)开标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为同一时间。 (9)2010年1月8~9日,签订施工合同并签订一份调减中标价格的补充协议不妥。《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违背合同实质内容的其他协议。调减中标价格是改变合同实质内容,签订这类协议是违法的。 (10)2010年1月12日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超过合同签订后5日内的时限。 施工招标程序应怎样安排? 【解题思路点拨】本案例主要考查考生评标过程中特殊情况处理以及施工招标程序处理。考生在复习迎考时,一定要熟练掌握这些程序。该施工招标程序具体如下: (1)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编制。 (3)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发售,要注意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资格审查。 (5)组织现场踏勘。 (6)组织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的问题进行澄清与修改。 (7)确定受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时设定为开标时间,要注意考察距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是否超过20日,距发出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是否超过15日的时限要求; (8)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公开进行,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9)组建评标委员会并确定评标时间和定标时间,要注意组建评标委员会的规定。 (10)发出中标通知书。 (11)合同签订,注意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限要求。 (12)返还投标保证金,注意在签订合同后5日内返还的规定。 (13)最后编写招标结果报告,注意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的规定,书面报告的内容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中标结果。 说明竞争性谈判与询价采购的异同点。 【解题思路点拨】 本案例主要考查考生对其他采购方式的理解。即: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的区别、竞争性谈判程序等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3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询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向国内外有关供应商(一般不少于3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与询价采购二者的共同点为:采购人均向特定的对象(一般不少于3家)发出邀请。 竞争性谈判与询价采购二者的不同点包括: ①竞争性谈判允许二次报价,而询价采购是一次性报价,不允许二次报价; ②适用条件不同。竞争性谈判适用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情况。而询价采购适用于采购标的的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情况。 针对本次采购,设置一个完整的竞争性谈判程序并予以说明。 【解题思路点拨】 本案例主要考查考生对其他采购方式的理解。即: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的区别、竞争性谈判程序等 :竞争性谈判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包括成立谈判小组、编制谈判文件、邀请谈判供应商、发出谈判文件、受理谈判申请文件、谈判、最终报价、评估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与备案等。不同的采购项目,其谈判小组的组成和谈判文件会有不同的侧重点。竞争谈判可以组织供应商多次报价。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程序如下: (1)分别成立家具领域和汽车领域的由技术、经济专家组成的3人以上的谈判小组,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编制谈判文件,家具采购需明确谈判程序及办公桌椅、书柜的具体结构形式、规格尺寸、外观及五金件要求等事项,汽车采购需明确谈判程序及汽车规格、排量、颜色、内饰、性能要求、能耗等。 (3)邀请谈判供应商,在生产学生用桌椅、办公书柜等方面有良好信誉的生产厂商中择优选择4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在有良好信誉的汽车经销商中选择3家参加谈判,并向其发出谈判邀请书。 (4)针对确定的谈判对象发出谈判文件。 (5)接收在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谈判申请文件,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受理谈判申请文件。 (6)由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谈判,统一质量标准、技术参数、需求等。 (7)供应商在统一的基础上二次报价。 (8)谈判小组完成书面的评估报告,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及签订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9)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10)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必要时,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完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报行政监管机构备案。 怎样判断本项目是否为政府采购? 【解题思路点拨】 本案例主要考查考生对其他采购方式的理解。即: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的区别、竞争性谈判程序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简称《政府采购法》)第2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属于政府采购。 判断一个采购项目是否为政府采购项目,应从三方面进行判断:采购资金、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仅当采购主体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同时采购项目列入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且在限额标准以上时才能界定为政府采购项目。所以,从采购主体、采购资金和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上判断,本次采购属于政府采购。 指出该学校此次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解题思路点拨】 本案例主要考查考生对其他采购方式的理解。即: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的区别、竞争性谈判程序等 本次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由主管副校长、设备处处长、汽车队队长、总务处处长和监委书记组成谈判小组不妥。因为家具和汽车属两类性质不同的商品,应组建家具和汽车2个谈判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谈判,组建1个谈判小组不妥;谈判小组构成不符合要求,成员应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2/3,本案例中,其成员均由相关领导组成不妥。 (2)第二轮封闭报价结束后,设备处处长口头通知家具供应商因为报价均超过预算,所以要进行第三次报价不妥。如果所有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预算,根据《政府采购法》,应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宣布因超过预算而废标。此外,不应进行第三次报价,应邀请该4名供应商重新进行竞争性谈判。 (3)主管副校长决定由汽车队队长主持汽车谈判,又聘请了2名有丰富经验的老司机当顾问不妥。汽车谈判的专业性较强,谈判小组成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条件,汽车队长是行政职务,老司机不是专业资格条件,因此,该谈判组及成员构成均不符合要求。 (4)由于乙汽车经销商谈判申请文件的报价最低,故主管副校长决定乙汽车经销商为成交人不妥。竞争性谈判可进行二次报价,谈判文件中也规定进行二次报价,只按谈判申请中的报价决定招标人是错误的。由主管副校长决定也不妥,应形成评估报告,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发布成交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 (5)其他汽车经销商将“竞争性谈判程序违法,未进行二次报价”等事实上告到该学校的主管部门——教育委员会,要求宣布此次汽车采购无效的做法不妥。正确做法是向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投诉。 A、C、D、F、H5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说明理由。 【解题思路点拨】 本案例主要考查考生开标与评标程序的基本知识。 C、D、F3家施工单位的投标不是有效标。理由:C单位的报价可以认定为低于成本;D单位的标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F单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是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属重大偏差。 A、H2家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 理由:不属于重大偏差。 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解题思路点拨】 本案例主要考查考生开标与评标程序的基本知识。 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本案例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19日下午才开标。 (2)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例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 (3)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本案例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解题思路点拨】 本案例主要考查考生开标与评标程序的基本知识。 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而且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也不符合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指出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解题思路点拨】 本案例主要考查考生开标与评标程序的基本知识。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日签订施工合同不妥,依照《招标投标法》,应于30日内签订合同。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一份合同金额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不妥。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该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存在哪些问题?评标结果公示时间是否符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相关规定? (1)该项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存在的问题: ①评标委员会由6人组成不符,成员人数应为5人以上单数。 ②4名专家中的国家级专家,曾参与审核该项目招标文件,不可以参加评标工作。 (2)评标结果公示时间符合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相关规定。 投标人B、C、D的质疑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投标人B、C、D的质疑有效与否的判断及理由: (1)投标人B的质疑无效。理由: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人签字或签章的《评标结果质疑表》及相关资料送达相应的主管部门方为有效。 (2)投标人C的质疑无效。理由:提出质疑的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 (3)投标人D的质疑无效。理由:质疑文件应在公示期内及结束后3日内送达招标投标主管部门。 试题二(2009年考题) 某中央部委以公开招标方式,利用财政资金采购一台技术复杂的实验室分析仪器,达到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该仪器国内有十余家制造商生产。投标截止时,没有供应商投标。经审查,招标文件中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及采购程序均符合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由于重新公开招标不能满足时间要求,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改变采购方式。但采购人对采用什么方式拿不定主意,为此,采购人向某政府采购中心咨询,得到以下4条建议: (1)采用邀请招标。 (2)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人可直接确定2家生产该实验室仪器的国内制造厂家谈判。采购人再成立由采购人l人和从财政部门专家库中随机确定的有关专家2人组成采购小组。进行两轮谈判,按照谈判中确定的最低报价来确定成交供应商。 (3)采用询价采购。采购人先制定询价文件,询价文件中明确规定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评定成交的办法可采用综合打分法。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人直接与本地一家该实验室分析仪器制造厂家谈判,签订采购合同。 问题: 指出某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的4条建议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1)第2条的不妥之处:采用竞争性谈判时,采购人直接确定2家生产该实验室仪器的国内制造厂家谈判。 理由: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通过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分别谈判。 (2)第3条的不妥之处:采用询价采购。 理由: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本案例中,需采购一台技术复杂的实验室分析仪器。 (3)第3条的不妥之处:询价文件中明确规定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 理由:询价文件或询价通知书应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报价要求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4)第4条的不妥之处: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理由: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采购人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项目只有唯一的供应商;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本案例中,该仪器国内有十余家制造商生产。 确定不能进入价格评议的投标人,并说明理由。 不能进入价格评议的投标人是投标人C。 理由:技术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要求或加注星号(“*”)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应作废标处理。 招标人代表在评标中针对投标人A的上述意见是否正确?为什么? 招标人代表在评标中针对投标人A的上述意见不正确。 理由:偏离与优于参数不可以抵减。 投标人D的投标报价中包含了招标文件未要求的U功能。在计算投标人D的评标价格时,可否在投标价格基础上核减1万美元?为什么? 在计算投标人D的评标价格时,不可以在投标价格基础上核减l万美元。 理由:U功能不是招标内容要求的设备配置功能,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项目内容,则不予核减。 (1)确定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合格的投标人; (2)分别计算其经过算术错误修正和降价声明修正后的投标价格; (3)分别计算其供货范围偏差、技术偏差和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额。(计算过程和结果保留小数点两位) (1)商务评议合格的投标人为投标人A、投标人8、投标人C、投标人D;技术评议合格的投标人为投标人A、投标人B、投标人D。 (2)投标人D经过算术错误修正的投标价格为98.8万美元。 投标人A经过降价声明修正后的投标价格=101万美元×(1一5%)=95.95万美元。 (3)投标人D供货范围偏差的价格调整额为3万美元。 投标人A的技术偏差的价格调整额=101万美元×0.5%×6=3.03万美元。 投标人B的技术偏差的价格调整额=87万美元×0.5%×6=2.61万美元。 投标人D的技术偏差的价格调整额=98万美元×0.5%×6=2.94万美元。 投标人A的商务偏差的价格调整额=101万美元×0.5%×4=2.o2万美元。 招标方案中,哪些工作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 招标方案中工作存在不妥之处的判断与理由。 (1)不妥之处:要求招标文件购买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即提交投标保证金100万元。 理由: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2)不妥之处:向提出问题的招标文件购买人发出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文件。 理由:投标预备会上所有的澄清、解答均应当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3)不妥之处:组织开标会议,接受投标文件并开标。 理由:合理的程序是先接受投标文件,再组建评标委员会,然后组织开标会议。 (4)不妥之处:从招标人提供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理由:依法必须招标的一般项目的评标专家,可从依法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中直接确定。 (5)不妥之处:与中标候选人就中标价格进行谈判。 理由: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招标公司建议选用固定总价合同是否合理?为什么? 招标公司建议选用固定总价合同合理。 理由:同定总价合同计价方式一般适用于工程规模较小、技术比较简单、工期较短,且核定合同价格时已经具备完整、详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必需的施工技术管理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公司在招标方案中提出的将专业工程单独招标的建议是否合理?为什么? 招标公司在招标方案中提出的将专业工程单独招标的建议合理。 理由: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项目业主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指出上述计算投标人A的评标价过程(从a到j)中不正确的步骤,并说明理由。 上述计算投标人A的评标价过程(从a到j)中不正确的步骤及其理由。 (1)不正确的步骤:进口增值税=CIF投标价格×进口增值税税率=136500美元×17%=23205美元。 理由:计算公式错误。 (2)不正确的步骤: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费(原币值)÷汇率=22100元人民币÷6.8美元/人民币=3520美元。 理由:计算结果错误。 (3)不正确的步骤:国内运输保险费=(CIF投标价格+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保险费率÷(1一国内运输保险费率)=(136500+5460+23205+3520)美元×0.2%÷(1-O.2%)=338.05美元。 理由:计算公式错误。 (4)不正确的步骤:供货范围偏离调整1=其他有效标中该项的平均价=(3500+5100)美元÷2=4300美元。 理由:供货范围的调整原则是只加不减,即投标报价中如有缺漏项应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加价,并规定将其他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作为所缺漏项的价格。 (5)不正确的步骤:供货范围偏离调整2=-未要求功能=-467500美元÷93.5=-5000美元。 理由:如果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项目内容,则不予核减。 (6)不正确的步骤:商务偏离调整(延期交货)=CIF投标价格×加价幅度×偏离期=136500美元×0.25%×3=1023.75美元。 理由: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货时间为基础,每延期交货一周,其评标价将在其投标总价的基础上增加0.25%,不足一周按一周计算,提前交货不考虑降低评标价。 (7)不正确的步骤:评标价=CIF投标价格+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保险费+供货范围偏离调整+技术偏离调整+商务偏离调整(延期交货)=(136500+5460+23205+3520+338.05+4300-5000+6825+1023.75)美元=176171.80美元。 理由:由于以上计算存在错误导致该计算错误。 从a到j逐步给出投标人A评标价的正确算法及结果,并确定投标人A的评标价。 从a到j逐步给出投标人A评标价的正确算法及结果,并确定投标人A的评标价。 a.CIF投标价格(折合美元)=CIF投标价格(原币值)÷汇率=12762750日元÷93.5美元/日元=136500美元。 b.进口关税=CIF投标价格×进口关税税率=136500美元×4%=5460美元。 C.进口增值税=(CIF投标价格+进口关税+消费税)×进口增值税税率=(136500+5460)美元×17%=24133.20美元。 d.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费(原币值)÷汇率=22100元人民币÷6.8美元/人民币=3250美元。 e.国内运输保险费=(CIF投标价格+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国内运输保险费率=(136500+5460+24133.20)美元×0.2%=332.19美元。 f.供货范围偏离调整=其他有效标中该项的平均价=5100美元。 g.技术偏离调整=CIF投标价格×加价幅度×负偏离项数=136500美元×1%×5=6825美元。 h.商务偏离调整(延期交货)=CIF投标价格×加价幅度×偏离期=136500美元×0.25%×4=1365.00美元。 i.评标价=CIF投标价格+进口环节税+国内运输费+国内运输保险费+供货范围偏离调整+技术偏离调整+商务偏离调整(延期交货)=(136500+5460+24133.20+3250+332.19+5100+6825+1365.00)美元=182965.39美元。 试题六(2010年考题) 某大型计算机政府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询价方式采购。采购人按照以下程序组织了本次采购。 (1)成立了4人询价小组,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为行政处处长;从财政部门组建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3人; (2)采购人编制了询价采购文件,并确定了采购项目评定成交标准; (3)在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询价小组邀请了A、B两家供应商参加报价; (4)向供应商A、B发售询价文件; (5)组织公开竞价,询价小组唱出供应商A、B的首次报价分别为220万元和230万元;询价小组要求A、B现场再次竞价,最终A、B的报价分别为206万元和214万元。 (6)询价小组以210万元为评审基准价,对供应商的报价及其他文件进行了综合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推荐成交供应商; (7)根据评审结果,两家供应商的产品和报价均符合要求,但供应商8得分最高,采购人依据高分优先的原则确定了供应商B为成交供应商; (8)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问题: 逐一指出该项目采购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该项目采购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其理由。 (1)不妥之处:成立了4人询价小组。 理由: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2)不妥之处:询价小组邀请了A、B两家供应商参加报价。 理由:询价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候选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加询价。 (3)不妥之处:询价小组要求A、B现场再次竞价。 理由: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或报价书,价格一次报出,不得更改。 (4)不妥之处:询价小组按供应商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推荐成交供应商。理由: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报价由低至高进行排序后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 (5)不妥之处;采购人依据高分优先的原则确定了供应商B为成交供应商。 理由: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投标人D、E、F递交的投标担保是否合格?如不合格请说明理由。 投标人D递交的投标担保不合格。理由: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不包括担保公司保函。 投标人E递交的投标担保不合格。理由:违反了招标文件要求的仅接受无条件保函。 投标人F递交的投标担保合格。 逐一指出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其理由。 (1)不妥之处:投标人B的正本与副本封装在了一个文件箱内,招标人认为其不影响评标予以接收。 理由:违反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不妥之处:招标人接收了投标人G的投标文件及其保证金。 理由:应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不妥之处:开标后由纪检人员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理由:应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4)不妥之处:评标办法对招标文件中的一些主要评标因素、标准进行了修改。 理由:不可以修改。 (5)不妥之处:招标人征得纪检人员同意,对A提交的投标文件不退还、不拆封、不唱标。 理由:A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退还,也无须征得纪检人员同意。 (6)不妥之处:招标人宣布H的投标为无效标。 理由: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才作为废标处理。 (7)不妥之处:招标人按照投标人I的投标函上小写数值进行了唱标。 理由: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上表中评标标准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上表中评标标准存在的不妥之处及其理由。 (1)不妥之处:外省市企业须在本市有500m2以上的营业场所。 理由:《投标投标法》规定,对于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对待。 (2)不妥之处:投标工期不得少于计划工期。 理由:投标工期不得超过计划工期。 (3)不妥之处:投标有效期为60日。 理由:不能满足组织并完成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订需要90日的要求。 (4)不妥之处: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 理由: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妥当。 理由: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技术、经济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得超过i/3,技术和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2/3。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一般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确定。 评标过程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评标过程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及其理由。 (1)不妥之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密封合格后进行评审。 理由:确认密封是否合格是在开标时所进行的工作。 (2)不妥之处:评标报告中Y专家的签字由招标人代表代签。 理由:不能由招标人代表代签。 确定联合体投标人A的施工资质等级,并简要说明理由。该联合体投标人是否满足公告的施工资质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A的施工资质等级为公路工程施工承包二级和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 理由: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该联合体投标人不满足公告的施工资质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E与G公司能否同时参加投标?说明理由。 联合体投标人E与G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理由: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投标人J是否有权投诉?说明理由。 投标人J没有权投诉。 理由:各投标人放弃“因招标文件调整资格条件而影响其中标”的投诉权利。 逐一指出上述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其理由。 (1)不妥之处:按调整后的资格条件发售招标文件。 理由:应该重新组织招标。 (2)不妥之处:在开标日15日前书面通知了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理由:给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太短。 (3)不妥之处:招标人与牵头人H公司订立了合同。 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按投标的性质,投标书一般可分为哪几种类型的标书?投标人应根据什么选择不同性质的标书?A投标人的投标属于什么性质的标书? (1)按投标的性质,投标书一般分为风险标、保险标、盈利标和保本标。 (2)投标人应根据工程情况和企业自身情况选择投不同性质的标书。 (3)A投标人的投标属于盈利性质的标书。 投标过程中的投标技巧有哪些?B投标人运用了哪种投标技巧? (1)投标过程中的投标技巧有不平衡报价法、倒计时报价法和联合投标报价法。 (2)B投标人运用了不平衡报价法。 影响投标决策的客观因素有哪些? 影响投标决策的客观因素有: (1)对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情况的分析; (2)对竞争对手情况的分析; (3)对风险情况的分析。 A、C、D、F、H5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说明理由。 C、D、F3家施工单位的投标不是有效标。理由:C单位的报价可以认定为低于成本;D单位的标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也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F单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是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属重大偏差。 A、H两家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理由:不属于重大偏差。 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及理由: (1)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本案例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lo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19日下午才开标; (2)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例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 (3)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本案例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而且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也不符合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指出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建设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施工合同不妥。依照《招标投标法》,应于30天内签订合同。 (2)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双方又另行签订一份合同金额比中标价降低10%的协议不妥。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5家施工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时间对其投标文件产生什么影响?为什么? 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因为第5家施工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 第4家施工单位撤回投标文件,招标方对其投标保证金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第4家施工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招标方退回投标保证金。因为投标单位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招标单位无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第4家施工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招标方应没收投标保证金。因为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如撤回,招标单位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上述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 (1)开标会由该省建委主持不妥。因为开标会一般由业主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司)主持,而省建委是建设主管部门。 (2)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不是同一时间不妥。因为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应是同一时间。 试题四 某工程项目,在施工公开招标中.有A、B、C、D、E、F、G、H等施工单位报名投标,经监理单位资格预审均符合要求。 评标时发现,B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单位报价且未能合理说明理由;D施工单位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F施工单位投标文件提供的检验标准和方法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其他施工单位的投标文件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建设单位最终确定G施工单位中标,并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该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 问题:判别B、D、F、H四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说明理由。 B、D、F、H四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的判断: (1)B施工单位的投标为无效标。理由:B施工单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低于成本。 (2)D施工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理由:D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小于小写金额属于细微偏差。 (3)F施工单位的投标为无效标。理由:施工F单位的情况可以认定为是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属重大偏差。 (4)H施工单位的投标是有效标。理由:H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某分项工程的报价有个别漏项属于细微偏差。 《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哪几种? 《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 该工程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 该工程若采用邀请招标违反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工程是由政府全额投资兴建的省级重点项目,所以应采取公开招标。 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招标公告,要约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哪些内容? 招标人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和企业概况; 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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