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普源科技有限公司
编 号
COP 16.1
程 序 文 件
版 本
02
文件名称:
品质记录之管理
责任部门
QMR
制定日期
2002.07.01
页 次
1/2
责任部门负责人:
品质系统代表:
版 号
修 订 内 容
日期
01
重新修订
02.01.04
签
收
部
门
GM
QMR
QM
SS
HR
AD
PD
PC
PE
PI
ST
EN
MM
会
签
1、目的
1.1 建立品质记录的收集、明示、储存及有效期系统。
2、概述
2.1 本程序文件用于叙述于程序使用的品质记录之收集、明示及储存方法,使品质系统的记录能有效反应运作情况及追溯能力。
3、职责
3.1 每个部门负责人有责任保证任何时间内,由该部门发出的品质记录必须具有:有效的收集、明示及储存,今他们容易追溯及将可能的损毁降至最低。
4、程序
4.1 公司的品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 内部品质审核报告 ※ 改善措施要求表
※ 品质管理评审 ※ 合格供应商清单
※ 合同评审 ※ 培训记录
※ 采购单
4.2 填写于品质记录内的资料须保持其准确性及合法性(如有签名,etc)任何时间填写品质记录的人必须清楚知道这些资料会用来追溯当时的品质情况。
4.3 当任何品质记录完成,它必须有合法授权人签名确认,正确存档及存放于指定位置。
4.4 于适定期间,存放文件的档案File或箱子,须清理收集,预留空间给新品质记录存放。
4.5 清理收集后的文件,须整理妥善,正确明示,保证其资料齐全(如文件编号连续不断),打包后须清楚列出以下内容:
1) 文件名称
2) 保存期间(由 至 )
4.6 打包后的旧品质记录必须存放于适当位置,以免其容易损坏及遗失。
4.7 成品检验记录保留三年,其它品质记录保存至少1年。
4.8 所有被取代的品质记录盖上[作废]字样,以防因疏忽被使用。
4.9 品质记录、各份文件、表格的编号按照[文件编号管理规定](WI-MR-16101)。
5 记录及表格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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