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巫山县2013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投 标 文 件
经济部分
投标人: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3 年 10 月 12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一) 投标函
巫山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巫山县2013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120日历天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有关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及招标人作业设计要求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5、除非达成另外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人: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忠县忠州大道红星路3号
电 话: 023-54450387
传 真: 023-54450387
邮 编: 404300
2013 年 10 月 12 日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忠县忠州大道红星路3号
成立时间: 1989 年 08 月 12 日
经营期限: 永久存续
姓名: 陶于良 性别: 男 年龄: 47 职务:董事长兼总经理
系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13 年 10 月 12 日
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三)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投标报价汇总表(格式)
项目名称:
序号
工程项目及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合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工程单价分析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工作内容:
单 价:
编 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备注
一
直接工程费
(一)
直接费
1
人工
……
……
2
材料
……
……
3
机械
……
……
(二)
其他直接费
(三)
现场经费
二
间接费
三
企业利润
四
税金
五
合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巫山县2013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13 年 10 月 12 日
目 录
(一)资质条件
(二) 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三)税务登记证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投标保证金
(六)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八)信誉声明
(九)其他要求
(一)、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巫山县林业技术推广站 (招标人名称):
鉴于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于2013年 10 月 16 日参加 巫山县2013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一标段施工的投标,投标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我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没收我方投标担保金。
附:投标保证金转(汇)款凭证。
投标人名称: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 字)
地 址: 忠县忠州大道红星路3号
邮政编码: 404300
电 话: 023-54450387
传 真: 023-54450387
2013 年 10 月 12 日
注: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所列金额、方式、时效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证金有瑕疵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 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 位 性 质: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忠县忠州大道红星路3号
成 立 时 间: 1989 年 08 月 12 日
经 营 期 限: 永久存续
姓名: 陶于良 性别: 男 年龄: 47 职务: 董事长兼总经理
系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13 年 10 月 12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陶于良(姓名)系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巫山县2013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名称) 一 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512223196609249258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2013 年 10 月 12 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
(八)、信誉申明
信誉申明(承诺书)
我单位参加巫山县2013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工程一标段的投标,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1) 最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
(2) 最近三年没有拖欠劳务费的败诉记录;
(3) 最近三年没有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
(4) 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质量和安全责任事故;
(5) 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在行政处罚期内。
投标单位: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忠县忠州大道红星路3号
邮政编码:404300
电 话: 023-54450387
传 真: 023-54450387
2013年 10 月12 日
承 诺
我单位参加巫山县2013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的投标,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我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无下列弄虚作假行为:
(1) 利用伪造的或无效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参加投标;
(2) 伪造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 伪造公章、印鉴或其它资料。
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均真实可靠,若提供了虚假资料,我司承诺招标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骗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已签合同的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用以支付违约金。
二、我公司保证本工程中标后决不转包挂靠,一旦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我公司有挂靠行为或转包挂靠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已签合同的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用以支付违约金。
在本工程投标至施工期间,无论我公司是否为中标侯选人,贵单位均可将我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直接送交或委托第三方进行鉴定,经查实或经举报查实我公司存在以上任一行为或情况,贵单位均可没收我公司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取消我公司的中标资格,终止合同。并对贵单位延期或者重新招标造成的损失负责赔偿。
投标单位: 重庆旭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忠县忠州大道红星路3号
邮政编码: 404300
电 话: 023-54450387
传 真: 023-54450387
2013年10月12日
(九)、其他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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