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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特殊教育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
一、评选范围
玉环市特殊教育学校优秀毕业生在2018届毕业生中评选产生,由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推荐,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25%。
(2018届毕业生人数13人,推荐优秀毕业生4人)
二、评选条件
1.热爱学校,在校期间,认真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班级的规章制度。
2.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表现突出,是老师的好帮手。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一系列活动。
4.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校园之星”、“优秀巡卫队员”等称号。
三、评选时间
6月21日
四、评选奖励
1、 颁发优秀毕业生奖状
2、 奖品(80元左右)
玉环市特殊教育学校
20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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