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四川路桥集团 非机动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非机动施工机具管理制度
(2014版)
1 总则
1.1非机动施工机具(包括无动力施工机具和周转材料,以下简称“机具”)是公路建设,特别是桥梁施工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基础。为加强非机动施工机具管理,满足工程需要,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2周转材料是指在工程施工中不直接构成工程实体,多次用于施工中的辅助材料,包括钢桥器材、装吊设备、钢丝绳、各种钢模、钢管架料、型钢、铁轨、大型电缆、小型机具和其他周转使用的施工材料。
1.3本制度适用于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 及项目部(包括直管项目部和下属公司自管项目部)的非机动施工机具管理。
2 机具的购置
2.1计划管理
2.1.1机具的购置、加工应在每年第一季度末需求单位物资设备部门会同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在建工程情况提出年度申请计划,报所属公司按程序审批后执行。
2.1.2新建项目所需的机具,须在编报施工方案时一并上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上报计划应准确填报所需数量、规格型号、进场时间和使用期限。审核批准后,由所属公司或指定项目部负责执行。
2.2机具的采购或加工
2.2.1机具计划报批后应根据工程的急需程度及时采购或加工。
2.2.2一次性采购或加工≤20万元的机具,须报所属公司审核批准后,由使用单位按《采购控制程序》议标采购或加工。
2.2.3一次性采购或加工>20万元的机具,须报所属公司审核,并上报公司物资设备部审批后,由所属公司物资设备部门或授权使用单位按《采购控制程序》以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或加工。对采购或加工渠道有限的机具,也应根据原有的价格和市场行情的变化合理估价,并将详细情况报上一级物资设备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2.2.4计划外的机具零星采购或加工,由项目部根据市场行情直接进行。如价格高于原有限价,须写出书面说明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核。
2.2.5采购或加工的机具须合同严谨,条款齐全;质量合格,证书有效;票据符合国家票证管理规定。
2.3机具的归属
2.3.1公司或下属公司采购或加工的机具,其产权归各自所有。
2.3.2指定由项目部或直接由项目部采购或加工的机具,其产权暂划为项目部。待工程竣工后由项目所属公司统一协调机具的调拨及处置,同时产权也由调出单位转移至调入单位。
3机具的摊销与费用的收取
3.1机具的摊销办法:
3.1.1通用机具的最低使用年限即摊销年限为5年。
3.1.2机具按《施工机具管理制度》中“直线法”的折旧方式进行摊销。
3.1.3当月增加的机具,次月开始摊销。
3.1.4机具原值为采购或加工时的价值或作价价值。
3.1.5机具不预留残值。
3.1.6机具不预提大修理费用。
3.1.7项目定制的专用周转材料,且其他项目不可再利用的,在确定合理的残值(如钢结构类可按市场废材价格计)后,由项目按施工周期平均摊销或按工程施工进度摊销。
3.1.8 对新加工的挂篮主体钢结构部分,按“四三三”制分三个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摊销。
3.1.9最低使用年限低于5年的其他机具,可视具体情况按一次性摊销或按施工周期平均摊销或按工程施工进度摊销。
3.2机具的收费办法:
3.2.1机具内部使用的收费标准统一按《非机动施工机具使用收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3.2.2对外租赁机具的收费标准可协商定价,一般不得低于《非机动施工机具使用收费标准》(附件6.1)中规定的130%。
4机具的管理
4.1机具的验收
4.1.1新购、加工、作价回收的机具须作入库验收,由机具所属单位管理人员根据库房入库数量、规格型号、质量等认真填写《非机动施工机具验收单》(附表7.1),建立相关台帐;财务部门根据验收单、发票(或作价余值)和其它费用单据入帐。
4.1.2机具退场时,由所属单位管理人员根据进场时的数量、质量和技术状况等,严格检查验收。验收时的数量和质量与出库不符时,则按下列进行赔偿:
4.1.2.1对有变形但可修复的机具,使用单位按机具当时市场价的30%另加10%的运杂费进行赔偿;
4.1.2.2对弯曲变形过大、损坏严重而不能修复的机具,一律作报废处理,使用单位按机具当时市场价另加10%的运杂费进行赔偿;
4.1.2.3如发现规格不符或数量短缺,使用单位按第4.1.2.2款的赔偿方式进行赔偿;
4.2机具的调拨
公司内部间的相互调拨,应认真填写《非机动施工机具调拨单》(附表7.2),严格检查验收机具的数量和质量等,完善交接手续。
4.3机具的调动
4.3.1机具的调动,均应凭据所属单位物资设备部门(包括机管站)开具的《非机动施工机具调动单》(附表7.3)方可进行调动,并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4.3.2机具调动时,其运费承担方式如下:
4.3.2.1直接从所属单位库房调出的机具,由调入单位负责运输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3.2.2使用单位退回给所属单位库房的机具,由使用单位负责运至库房并承担一切费用;
4.3.2.3项目与项目之间的机具调动,调出单位承担其使用地至所属单位库房的运费或项目间产生运费的50%两者中较少者,余额则由调入单位承担。
4.4机具的使用
4.4.1机具在使用过程中,须做到谁使用,谁保管,对数量较多的机具要指派专人保管,以免丢失。
4.4.2机具的使用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避免相关损坏。
4.4.3机具闲置时可对外租赁。
4.5机具的维修保养
4.5.1机具在使用过程中,其维修保养由使用单位负责,费用也由使用单位承担。
4.5.2机具退场时,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保养,基本满足调入时的技术状况,并由所属单位进行验收。
4.5.3机具入库后,由所属单位定期检查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4.5.4机具出库前的维修由所属单位物资设备部门负责。
4.6机具的封存
4.6.1凡半年以上不用且无其他项目需用的机具,原则上退回所属单位库房。如半年后原使用单位仍需使用,则书面报告所属单位申请报停封存。经批准后,可就地维修保养后封存。
4.6.2封存期间擅自启封动用其机具,将双倍收取相关使用费,并视情对责任人给予处罚。
4.6.3封存期间,如有项目需用此机具时,所属单位将解封调动,封存单位应积极配合。
4.7机具的回收与处理
4.7.1项目竣工后,项目部的机具可根据其实际完好程度,优先由所属公司作价回收或作价处理给下一个项目,但机具每使用一个项目,其作价价值不得高于原购买价(或处理价)的70%。其回收或处理过程按调拨程序处理。
4.7.2机具就地处理时,须经所属公司物资设备部门同意后进行公开竞卖或议价处理,处理所得冲减项目成本,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项目所属公司存档备查。
4.8机具的报废
4.8.1对使用期满、摊销完毕且无修复价值而正常报废的机具,由所属单位物资设备部门审核并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4.8.2如没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但属以下情况之一的机具可申请报废:
4.8.2.1因意外事故造成机具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的;
4.8.2.2机具老化、技术性能落后、效能低、经济效益差的;
4.8.2.3非标准定型机具,修复配件无法购买或因施工任务变更,长期停置而又不能租赁或出卖,无继续使用价值的。
4.8.3对使用期限没满的非正常报废机具,由所属单位物资设备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其进行技术鉴定,作出正确评估。确需报废的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4.8.4机具报废后,及时更新台账,并做好残值回收工作。
4.9库房管理
4.9.1机具入库时,库管员要对机具的规格型号、质量和数量等进行认真验收。如发现实物与原调动单不符应及时做好验收记录,并查明原因,及时汇报。
4.9.2机具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建帐,做到单据齐全,帐物相符,并定期核查。
4.9.3机具在库存期间,库管员应根据机具的技术要求和实际情况,定期保养,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4.9.4机具每半年盘点一次。对盈亏数量要编制报损表及原因说明,并及时对帐目进行调整。
4.9.5下属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施工机具管理制度》和《物资管理制度》制订相应的库存管理细则。
4.10机具的安全管理
4.10.1机具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事故隐患,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
4.10.2承重的机具须根据使用时间长短对其进行安全技术鉴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具要进行修复或报废处理。
4.11机具报表
4.11.1为正确反映工程项目实际投入的机具数量及进、出场日期,项目部机料科须如实填写《工程项目非机动施工机具统计表》(附表7.4),表中包括并注明自有和租赁的机具。
5附则
5.1下属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关于机具管、用、修和仓储等的实施细则和奖惩办法。
5.2本制度由四川公路桥梁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附件
6.1《非机动施工机具使用收费标准》
7附表
7.1《非机动施工机具验收单》
7.2《非机动施工机具调拨单》
7.3《非机动施工机具调动单》
7.4《工程项目非机动施工机具统计表》
8相关/支持性文件
8.1《施工机具管理制度》(2014版)
8.2《物资管理制度》(2014版)
8.3《采购控制程序》(2014版)
附件6.1:
非机动施工机具使用收费标准
序号
类别
施工机具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单价(元/天)
备 注
1
钢
构
件
类
三角架
t
4.00
2
贝雷架
t
4.00
3
万能杆件
t
3.50
4
碗扣型脚手架
t
4.00
5
挂篮
t
6.00
6
钢
模
类
圆柱钢模
m2
1.50
7
空心板梁钢模
m2
1.50
8
防撞护栏钢模
m2
1.50
9
隔离墩钢模
m2
1.50
10
T梁/V型箱梁钢模
m2
1.50
11
起
重
类
跑车
三门~四门
台
35.00
12
跑车
五门~六门
台
45.00
13
跑车
七门~九门
台
55.00
14
特制滑车
20~80T
台
3.50
15
特制三角滑车
台
3.50
16
索鞍
台
3.50
17
其
它
类
大型工字钢、槽钢
t
3.50
18
十字冲锤
个
60.00
19
钢轨
38~50kg/m
t
3.50
20
钢丝绳
∮36~56mm
t
8.00
21
橡套电缆
50mm2以上
m
0.08
注: 表中未列的非机动施工机具,可依据其价值酌情定价。
11
附表7.1:
非 机 动 施 工 机 具 验 收 单
验收单位:
验收类别:
验收单号:
字 第 号 第 页
机具来源:
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共 页
序号
机具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
单位
数量
原值(元)
净值/作价值(元)
完好
状况
备 注
单价
运杂费
总价
单价
运杂费
总价
合 计
单位主管: 财务主管: 机料主管: 经办: 验收:
注:验收类别分为新购/加工、退场和作价回收。
附表7.2:
非 机 动 施 工 机 具 调 拨 单
调入单位:
调出单位:
调拨日期:
调拨单号:非机调( )字第 号
序号
机具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机具状况
金额合计(大写):
调出单位(签章)
财务主管:
调入单位(签章) 财务主管:
机料主管:
经办人:
机料主管: 经办人:
附表7.3:
非 机 动 施 工 机 具 调 动 单
调出单位:
调动依据:
调动单号:非机调( )字第 号
调入单位:
调动日期: 年 月 日
序
号
机具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计费单价
(元/天)
计费
起止日期
原在何地
调往何地
完好状况
调出单位(签章)
经办人:
调入单位(签章)
经办人:
机料主管:
机料主管:
附表7.4:
工 程 项 目 非 机 动 施 工 机 具 统 计 表
项目名称: 编制时间:
序号
机具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机具
来源
进场时间
退场时间
完好状况
备注
项目经理: 机料主管: 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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