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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设备检修工程-“三方确认”挂牌制度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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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设备检修工程 “三方确认”挂牌制度 发表人:刘鲁新 单位:宝钢集团八钢公司检修中心 时间:2009年11月 设备检修工程 “三方确认”挂牌制度 摘要: 为了安全顺利地完成生产方各类检修任务,确保全体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生产、点检、检修方在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公司《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办法》的同时,要认真落实“三方确认”工作。 关键词:生产、点检、检修、三方确认 一、职责分工: 1各检修单位必须按生产方的计划安排检修,未列入生产方正常检修计划的项目,如技改、改善、科研、单体调试等单项或协力施工必须由检修单位提出申请,列入检修计划后才能检修。 2凡节假日检修或加班的所有项目,必须由点检方安排,列入检修、加班计划后才能检修或作业。 3各检修单位应服从点检方和生产方在安环工作上的统一管理,配合其对本单位问题、违章违纪、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还应派出安全人员对检修现场进行跟班管理。 4生产方各项目单位包括职能部门应按协力项目安全管理属地化、一体化、规范化的要求,全面负责对检修单位安全、环保、厂容、消防、保卫、劳纪、人员资质、安全教育、安全交底工作的推进和监督,负责对检修单位所发生问题的调查、分析、报告和整改跟踪,并在检修平衡会上进行通报和提出管理要求。 5点检方职责: 5.1审定施工单位编写的工时工序表,并填写安全联络单,交点检作业长确认,送施工单位做施工安全准备工作。 5.2组织召开检修准备会,讨论互相协调和相互配合等问题,熟悉并制定管理组织编制的工程施工综合进度表。 5.3落实检修所需的备品备件和工程用料,至少在施工前一天准备好,并组织运送的检修现场。 5.4准备好检修用的专用工器具。 5.5向检修人员做现场说明和检修项目较底。 5.6检修前,组织三方(点检、生产、检修)进行安全作业联络,办好停、送电手续和危险区域的安全操作手续,对开关阀门的切换位置即安全预防措施(如防火、防爆、防毒等)进行确认。 6检修方职责: 6.1编写工时工序表,复杂项目编制检修作业标准; 6.2准备好检修器具、材料,联系检修用车; 6.3领取检修时需用的维修备件,并送到指定地点; 6.4按点检方签发的安全联络事项中的要求,准备好必要的检修牌; 6.5当检修需要占用道路时,应办好道路占用手续; 6.6进入要害部门需办好要害部门通行证; 6.7检修前,参加三方安全确认挂牌工作。 7生产方职责 7.1检修前,参加三方安全确认挂牌工作; 7.2确认检修及相关设备的开关、阀门切换位置; 7.3做好与之有关的安全预防措施。 8设备检修安全联络挂牌的职责,★符号为责任者。 序号 工作内容 点检 操作 检修 1 确定挂检修牌的位置、数量 ★ 2 在卡上填写工程名称、检修时间 ★ 3 三方人员在现场共同确认开关阀门等是否处于安全状态,然后在检修牌上签字 ★ ★ ★ 4 在开关、阀门上挂置设备检修牌 ★ 5 贴上安全封条 ★ 6 进入检修阶段的安全状态 ★ 7 检修结束后,三方到场进行摘牌(操作启封、检修方摘牌) ★ ★ ★ 二、检修前期要求 4.1.1 各单位检修负责人在制订检修计划时,必须同时制订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检修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施工前层层落实。 4.1.2参加检修的协力单位,包括检修劳务、生产辅助劳务、备件资材供应修复、测绘、售后服务和现场安装、技术科研合作、现场技术指导等所有到生产方区域现场进行作业或工作的单位均应事先到生产方办理入厂手续和接受三级安全教育。 三、检修项目委托 4.2.1生产单位在定修计划实施日前一周,对定修计划项目实施委托。 4.2.2生产单位委托检修方在定修计划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完成检修班组的复核、确认,并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信息。 4.2.3生产单位在定修计划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完成“检修委托单”的打印,并发放给相关检修班组。 4.2.4凡参加检修的各单位作业人员,必须服从点检方或检修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严格遵守生产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检修指挥部的规定和指令。 四、检修安全牌 4.3.1生产方各项目单位根据检修计划,通过立项委托,确定停电挂牌的位置和数量,填写检修牌和《生产方检修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确认事项表》,提前通知检修方。 3.14.3 两方(含两方)以上的自力项目安全联络挂牌工作在设备运行方与设备点检方同在时,以设备点检方为主。 3.14.4 自力项目安全联络挂牌,参与方必须同时在场,在《生产方设备检修三方挂摘牌登记签字表》登记。 3.14.5 单方(必须有人监护)执行的检查或排除故障由实施人负责确定挂牌的位置、数量,确认设备处于安全状态,然后挂上自力项目检修牌,并再次确认挂牌符合安全要求后,才能实施自力项目。 3.7.1设备检修牌、安全警示牌挂在开关、闸刀、阀门的操作手柄上。对于电气开关手柄上无法挂牌的要停上一级电源或在开关、闸刀、阀门旁醒目位置上采取措施落实挂牌。 3.7.2高压电气供配电部分停送电,能源中心、生产方、检修中心执行电业“工作票制度”,其余单位执行安全联络挂牌制度。 五、检修技术交底 4.4.1点检方的项目负责人对检修方进行书面安全交底。见附表《生产方检修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确认事项表》 4.4.2检修方接受项目后必须到委托方了解和消化检修项目,根据委托方安全交底的内容及现场的实际做好危险预知工作,危险预知卡。并对相关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 4.4.3生产方、点检方检修方在现场进行安全注意事项交底。交底内容含有: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情况;2、立体交叉作业情况;3、职业卫生情况;4、设备状况;5、连锁条件;6、动火作业要求;7、人员技能要求;8、工器具要求;9、废弃物处置要求;10、监护要求;11、窒息气体;12、管理措施;13、是否有放射源。 4.4.4对进入放射源区域人员应进行安全告知和登记手续。 4.4.4.1对放射源设备具有控制功能的操作台设置“生产方放射源区域人员进出确认登记本”,由操作方保存在操作台,连续编页码、不准涂改、保持整洁。 4.4.4.2“生产方设备停机时人员进出放射源区域确认登记表”用于在设备停机状态下人员进入放射源区域而告知的确认记录,放射源开闭告知人为设备部特仪方。 4.4.4.3特仪人员根据操作方通知及时到操作台进行告知内容填写并签字。不关源时危险范围告知在选中项括号内打钩,将空格内填满,在不需要项内打叉。开源时,由特仪方对人员退出情况和四方停电摘牌情况进行确认后进行。 4.4.4.4每次涉及放射源部位的设备停机均应做一次填写确认登记。 4.4.4.5进入方必须在进入放射源区域前登记确认,退出时签字告知操作方,不进行确认登记者应承担违章或事故责任。 4.4.5在槽、罐内作业前,项目方必须进行清扫、置换,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交给检修方。 六、危险源辨识及方案制定 4.5.1各检修、施工单位在接受具体项目后,必须进行危险源、环境因素辩识,补充和填写对策措施,制定和填写《工时工序表》,需动火作业的办理《动火工作票》。 4.5.2 所有检修作业人员共同讨论作业中的危险源,并制订对策措施,落实负责人,每个检修作业人员必须学习危险预知内容并签字确认。 4.5.3 对重大抢修、非常规检修,点检方项目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共同对检修方编制的作业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确认。 4.5.4 检修方对危险预知、作业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负责。 七、检修安全事项 4.6.1 检修、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戴统一的劳防用品,按公司规定佩证上岗,在指定的检修、施工区域内工作,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接受对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做到“三不伤害”,对因违章造成的事故负责。 4.6.2检修、施工人员必须坚持标准化作业,不准在厂房内和禁烟场所吸烟,不准随处休息,不准喝酒、吃零食和班前四小时内喝酒。 4.6.3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携带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凡在复证期间的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复证部门的审证证明单,无证或无证明者,一律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4.6.4各检修单位有针对性的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和危险交底,讲解施工方案、作业方法、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检修安全规程、考核办法。 4.6.5各单位对进入检修现场的工器具作好安全检查,由本单位安全人员确认达到国家、行业、公司规定的安全使用标准,还应配备好一切劳动保护用品和准备好施工安全器材。 4.6.6检修方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能,按工种要求正确穿戴和使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在作业过程中严禁临时使用非本单位职工。 4.6.7检修人员使用的设备及工器具必须完好无损;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持有本单位或专业单位的检验合格证,有效期限为一年;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方可上岗(外省市必须有地市级相关单位审证盖章)。 八、三方确认挂牌 4.7.1 生产方操作人员负责做好停送电、切断或打开阀门等确认工作,配合做好中间动车的停送电、切断或打开阀门等确认工作,认真填写《生产方设备检修三方挂摘牌登记签字表》 4.7.2 如按规定需生产操作人员共同进行监护的必须做好监护工作。 4.7.3 点检人员对委托项目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工作,确定挂设备检修牌的位置、数量,确认开关、阀门等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对于电气室的停送电由该区域的电气点检员负责,其他的则由点检人员负责做好登记工作。点检人员对检修人员的危险预知卡进行监督检查,对危险预知卡中危险源未做对策措施的点检人员有权阻止检修方施工。 4.7.4 对于检修过程中被修设备需要中间动车的要重新做好4.7.3条款所规定的工作。 4.7.5检修人员要了解和消化检修项目,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及危险预知工作。对检修前设备的状态进行确认,以保证检修过程中作业安全。在检修中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对危险预知内容、检修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负责。在检修结束时做好4S(整理、整顿、清理、清扫)工作。 4.7.6 对重大抢修、非常规检修和危险区域检修,检修方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和安全员对编制的作业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确认,落实安全监护人。 4.7.7生产方和检修方的安全员负责对安全交底、危险预知、停送电及施工中违章作业、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立体交叉作业、危险区域的作业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7.9设备停机后,点检、操作、检修或施工三方人员必须到现场共同确认停机位置和作业环境,检查确认电、水、煤气、供热设备、液压系统等处于关闭或事先规定的检修安全状态。 4.7.10 对原带压的设备或管道,必须由点检或相关操作、运行人员进行泄压,由检修方确认已泄压、并挂检修牌。 4.7.11 对有电动开关的机构在停电后还必须由点检或相关操作、运行人员关闭手动开关、手动阀并挂检修牌。 4.7.12对局部检修的项目,要解除与相关部位的联锁,并设置明显“不可进入”的标志或红白警示绳。 4.7.13在以上确认过程中,对确认停机位置的设备由操作或相关人员插装安全销、垫、架、链,由检修方确认。 4.7.14在特种仪器设备停电挂牌过程中,应由该区域点检员牵头,组织特仪点检、操作、检修四方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确认,点检方的责任者为特仪人员并代表点检方签字。 4.7.15 在进行以上确认过程中,三方人员均应在检修方带来的《生产方检修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确认事项表》安全确认事项栏内划圈和签字,表中没有写明的项目必须当场填写。 4.7.16现场确认完成后,三方人员在操作台、近控台、现场、电气室等挂摘牌点进行三方挂牌,牌子由检修方提供。挂好的检修牌由操作方贴封条;采用计算机挂牌的应用密码锁定。 4.7.17三方挂牌后,必须贴上“安全封条”。由点检提供。 4.7.18《生产方设备检修三方挂摘牌登记签字表》的填写要求。 4.7.18.1一个检修项目在几处挂牌时,应在挂牌数量栏相应格内填写所有挂牌数量,但只对本部位所挂摘的检修牌负责。 4.7.18.2“挂牌时间”栏的填写以登记时的实际挂牌时间为准,不准提前或推迟。如检修项目延时应由点检通知另外二方及时作修改。 4.7.18.3《生产方设备检修三方挂摘牌登记签字表》由操作或运行人员填写登记号,放入文件夹内保存三个月,要保持登记签字表的整洁,不准涂改;如要更改,必须由三方重新签名。 4.7.19三方挂牌结束后,检修方挂牌签字人回现场,通知检修人员进入检修现场,拉好安全绳或检修旗,挂好《生产方检修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确认事项表》、《工时工序表》、或《动火安全控制程序》,正式进行检修。 4.7.20 三方挂牌后,挂牌的操作室、电气室内应有人监护,无人时需锁门;操作台、仪器仪表上不准放杂物。 九、检修组织实施 4.8.1 设备检修牌挂置完毕,检修作业区域的检修安全工作即由检修方负责。 4.8.2 检修前检修方必须对检修设备的安全状态、使用的能源介质和周围的环境进行确认。 4.8.3在危险区域进行检修,检修单位必须制订防范措施、并由检修单位有关部门确认,落实检修区域的监护,检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专业管理制度。现场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按《动火管理制度》文件规定执行。 4.8.4 对煤气设施的检修,按照国家和企业标准及《加热炉工艺技术规程》执行。 4.8.5立体交叉作业防止高处落人与落物,做好相邻设备的隔离措施。 4.8.6 起重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 的规定。 4.8.7 对气、液压设备的检修规定 4.8.7.1气、液压设备检修前,设备应停于检修位置或处于检修状态,有保险装置的设备(如设有止动保险销等)必须落实保险;由于设备故障或检修需要,设备不能停于检修位置或处于检修稳定状态时,必须采用支撑物,做到可靠的支撑固定,防止设备发生动作。 4.8.7.2气、液压设备检修时,必须根据安全需要做到系统卸压(包括蓄能器的能量释放),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业技术措施,并经现场检查三方确认签字后,作业人员方可进入检修作业点;由于设备故障或因检修需要,不能卸压或不能完全卸压时,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气、液伤人。 4.8.7.3当检修设备气、液压设备系统完全卸压后,在检修时,无压仍作有压对待。 4.8.7.4检修施工时,作业人员不能站在气、液压设备的缸体与被驱动部件之间或气、液设备动作范围之内;如因受作业环境的限制,只能站于气、液设备缸体与被驱动部件之间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防止设备误动伤人。 4.8.7.5禁止采取点动气、液压设备方式去实现调整设备拆、装间隙或部件距离;特殊情况下如因受设备结构或安装位置的限制,只能依靠点动校正时,检修人员必须站在安全部位,必须设专人监护,并明确联络规定。 4.8.7.6严禁启动生产线上的气、液压设备代替起重机械作起重动力。 4.8.7.7拆卸气、液压动力管道上的螺栓或元件时,作业人员不能正面对着被拆螺栓和元件。 4.8.7.8在检修中需动火时,必须确认设备无压,相关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严格执行监护制度。 4.8.7.9气、液压设备试车时,现场人员必须全部撤离设备活动范围,并派人检查、清除设备活动范围内杂物。 4.8.7.10试车中发生故障需排除时,仍应严格执行三方确认挂牌制度。 4.8.8检修中的现场管理: 4.8.8.1 各单位检修中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及工器具应按区域项目责任单位指定的地点堆放整齐牢固,不得任意乱放,保证安全走道、安全走梯畅通,不用的备品备件或换下来的修复件、报废件要及时运到指定地点。 4.8.8.2 电焊机进出线桩处必须有防护罩,靠边摆放,不占安全通道;使用的软线应绝缘好,使用的旧线上一般不应有超过三个绝缘布包扎点;接地线应可靠固定连接;电焊钳应保持完好,无绝缘块破裂、脱落。 4.8.8.3 电焊皮线、氧气、乙炔皮管、钢丝绳、长物件应靠边拉直摆放,防止绊人。 4.8.8.4 自行车、助动车、轻骑、摩托车、轿车、货车不准在厂房内行驶、停放;装运货物的车辆必须经所在区域单位同意后进入厂房内,卸货后立即退出厂房。 4.8.8.5各检修单位必须坚持文明施工和保护环境,执行公司和生产方环境保护规定和现场保洁规定,承担“谁污染谁治理”的责任。 4.8.8.6因检修需要临时占用厂房内或各分厂区域内场地的,应由检修单位事先到办理占地申请手续;需排污的,包括固体或液体废弃物,应事先去公司有关部门办手续;需将备件、废件运出厂的,需事先去备件组办出厂手续,禁止无手续占地、排污和装运回收。 4.8.8.7检修中油脂不能直接着地或流淌,不能随便倒油排污,吊运零部件不准漏、滴油。 4.8.8.8不准在无铺垫物的地面进行烧焊、动火作业和敲打物件,不准硬物在地面拖拉、不准大件直接着地。 4.8.9使用起重设备要有专人指挥,并携带指吊证、专用指吊帽或指吊标志,不准戴手套指挥。指挥信号要明确,口令清楚、手势准确、不准多人指吊,凡达不到要求的,行车司机应拒吊。 4.8.10从吊钩开始往上包括钢丝绳的完好由行车司机负责;吊钩以下的吊具、钢丝绳由检修、施工单位负责,双方均应执行好“十不吊”规定,不准超负荷吊运,不准移动、损坏吊钩防脱钩挡板,损坏后应立即修复再使用。 4.8.11指吊人员必须引车指吊,并负责动员疏散起放吊物范围内和吊物经过路线下的人员避让,如涉及人身安全情况时,行车司机必须停车。 4.8.12行车司机要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动车打铃提醒,吊物行走应间断性、随机性呜号,任何人不准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 4.8.13使用车载式吊车需先申请,批准后进入指定现场,吊臂活动范围需设定安全栏绳,吊臂头部有明显提醒标志,起吊时必须有人监护,吊臂下不准有人停留。遇行车交叉作业必须事先制定作业方式并与行车作业区进行联络协商,协商结果填写《危险预知卡》,双方各持一份留存现场。 4.8.14凡打开或吊起地坑盖后,应由检修单位马上围上安全栏绳和警告牌,保持有效。照明不足处需安放警示灯,吊出的地坑盖应稳妥地放置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如遇到设备从下面吊出、等设备修复后再吊入的情况,地坑盖应迅速恢复原位。吊地坑盖必须使用双根四卸扣钢丝绳。 4.8.15基准面二米以上高处作业人员、或在打开的地坑边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或拉好安全网,搭大型脚手架必须有架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一般脚手架和脚手板要捆扎牢固。施工中不准往上或往下扔物件、扫垃圾;当天剩下的备件、材料等必须牢固放好,防止意外滑动下落伤人。施工结束所用的工具、跳板、脚手架等材料,应用绳子往下吊放,不准乱扔,以防伤人。 4.8.16在交叉立体作业中,应设严密的防护隔板、防护网等,进行上下部位安全联络、确认,否则不许在同一垂直面的下方工作。 4.8.17在吊车检修前,由点检方牵头,三方到场切断电源,接好地线,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进行挂牌登记方可施工。 4.8.18在检修吊车的过程中,除全封闭的检修情况外,施工人员不准在轨道旁行走,必须走安全通道,严防被其它运行的吊车挤伤;临时摆放的备件、材料不能堵塞安全通道。 4.8.19对吊车夹钳的检修,施工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平台上作业,无平台的必须搭脚手架。 4.8.20对电气设备的检修、施工必须事先报计划,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和书面通知,施工前进行安全联络确认和挂检修牌。 4.8.21使用生产方内检修电源,必须使用220V单相电源或380V三相电源,禁止使用一相一地(即一根线接火线,一根线接地)直接获得220V电源。临时电源或临时照明灯一般均应接在检修专用电源箱内,若遇特殊情况如负载不够、插座不够、需要外接使用等情况,必须与有关电气作业区联系,经批准后按求使用电源。 4.8.22各检修、施工单位使用的移动电具、焊机等必须绝缘良好,达到标准,贴有安全检查证或有检查合格档案。有金属外壳的移动电具必须接地可靠(否则,必须使用1:1双线圈隔离变压器,变压器的次级不得接地)。单相220V的移动电具等应使用三芯线,其中黄绿线为专用接地线。移动电具的电源引线、插头、开关应完整无损,电源引线应无接线现象。使用前用验电笔检查外壳是否漏电,并配备防触电保险开关或相应的防护装置,电线插头与插座配套,负载相符,可靠接地。不准拆除插座盖而将电线接在插座上,不准拆除电源开关线桩保护罩或盖板而将线接在电源开关的线桩上下。 4.8.23在狭小、照明不足部位或夜间施工无照明处工作必须接照明灯。手持照明灯电压不能超过36V,进入金属容器内施工,手持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12V。使用碘钨灯必须确保接地线可靠,并捆扎牢,不可碰触周围物体和可燃物。 4.8.24检修煤气设备,检修方必须按煤气安全技术规程,提前制定并申报作业方案,经煤防人员、技术人员、项目方、检修方讨论正式签名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8.25凡进入煤气区域施工,必须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人员必须有公司煤气作业证书。 4.8.26检修人员必须带好煤气监测器和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严禁在施工区域吸烟。施工前后均需进行三方安全确认和书面记录,包括各作业程序中的煤气、氧气、氮气含量记录,检修、施工单位安全人员必须在场作全过程监护。 4.8.27在检修、施工中如需改变原经三方确认的设备状态,三方确定的安全措施,装订在检修牌挂摘登记夹内,不准遗失、更改。 4.8.28检修、施工中如对某一部件经检修、调换后需当场作试验的,应由点检组织,通知三方人员进行联络摘牌,并由检修、施工方确认相关区域人员已撤离后方可进行。当试验一结束,再次三方停电泄压,挂检修牌。 4.8.29在生产中发生异常情况或设备发生异常情况后由生产或点检或运行人员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排除故障时,应由处理人先挂自力项目警示牌,同岗位人员实行监护,任何人员不准再操作挂牌处的开关、阀门等。故障排除后,由处理人摘牌方能动设备。 4.8.30当发生以上情况,经检查和处理故障后发现需组织检修、抢修时,处理人应摘自力项目警示牌,在由设备作业长、生产作业长或现场组织者通知检修方任务的同时,通知检修方带《设备检修牌》和《抢修作业安全确认书》。三方人员到场后由设备作业长组织进行停电挂牌。如时间较紧,也可采用填写《抢修作业安全确认书》的办法。在摘牌或抢修结束试车前,检修方必须在场,三方同时确认机组内无人时才可摘牌和试车。 4.8.30各检修单位必须根据公司和厂方的要求指派安全人员参加检修安全组的工作,参加集体巡检,确保现场安全检查、跟踪不中断,实现闭环管理。 检修方落实对现场安全跟踪检查。 4.8.31危险区域由生产、检修方指派专人监护各自的生产、检修区域。 4.8.32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应执行电业系统的“两票三制”,保存好票单和接地验电记录。 十、三方确认摘牌 4.9.1检修项目结束后,生产、点检和检修三方人员必须到现场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装置)恢复情况进行确认,安全无误后方能试车。 4.9.2试车中发现问题应立即停车。确认需要返工时,必须重新进行三方安全联络挂牌后方可施工。 十一、试车 4.10.1调试必须事先有计划、有通报、制定防止人身伤害的具体措施,确定项目调试负责人,并在现场公示调试范围、时间和危险源控制图,调试全过程应有调试安全监护人。 4.10.2调试前,检修现场“4S”工作必须完成,所有原设备上的保护装置全部复原,用于保护检修人员安全的安全销、垫、架、链全部拆除,并由点检员检查确认。 4.10.3调试部位必须摘设备检修牌,三方人员同时在场,确认机组内无任何检修、施工人员后三方作摘牌签名,由操作方摘牌。 4.10.4调试区域必须设置警示标志,试车前由操作方拉笛警告,所有人员听到警笛后必须马上撤离现场。 4.10.5具备以上条件后,操作方必须在现场进行调试指挥,点检方、检修方在场共同确认。 4.10.6如调试中发现问题需重新处理的,一律执行三方停电挂摘牌制度。 十二、检修结束 4.11.1检修工作全部结束后,检修单位必须搞好检修作业区域的4S工作。 4.11.2工程竣工后及时将本单位施工区域的一切废物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地清,撤出带来的工器具、施工安全器材。 4.11.3由分厂、点检员组织进行“4S”检查验收,达不到要求不准签发检修交工表直至合格。 5.附表 5.1 《危险预知卡》 5.2《生产方检修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确认事项表》(表格编号:000) 5.3《生产方设备检修三方挂摘牌登记签字表》(表格编号:0000) 5.4《生产方设备停机时人员进出放射源区域确认登记表》(表格编号: 0000) 5.5《安 全 检 修 牌》 危 险 预 知 卡 施工单位(班组)名称: 施工安全负责人: 项目名称 施工日期 序号 危险源 对策措施负责人 检修作业人员签名: 施工负责人: 表格编号:00000 生产方检修安全技术交底及安全确认事项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作业日期 项目单位 委托人 交底日期 检修单位 安全技术交底及对策措施 序号 检修项目危险源交底 (设备方) 检修安全危险源对策措施 (检修方) 确认签字 检修安全确认事项 序号 确认内容 序号 确认内容 1 开关小车拉出到试验位 8 电气、机械的保护装置 2 接地线、短路接地 9 设备检修停车位置 3 安全围绳、遮栏 10 机械检修停机状态 4 动火证及双方监护人 11 解除灭火设备联锁 5 检修用的修理电源 12 架空电缆槽架上的缆式报警 6 检修中停电、关阀门 13 受压装置的卸压 7 煤气、氧气含量检测 安全确认签字 点检 操作 检修 * 、检修安全三方确认事项,由点检方在序号上划圈,未包含内容可补充填写。 * 、检修项目危险源交底由设备点检负责,检修方可作补充。 * 、检修安全需确认事项:点检方提出要求、操作方执行、三方确认签名。 表格编号0000 生产方设备检修三方挂摘牌登记签字表 所属部门: 分厂(车间) 台(室) 检修日期: 年 月 日 操作方保存登记:第 页,共 页 序号 检修项目名称 挂牌部位及数量 挂牌 时间 检修方 责任者 点检方 责任者 操作方 责任者 摘牌 时间 检修方 责任者 点检方 责任者 操作方 责任者 备注 操作室 近控台 现场 电气室 注意事项: 1、点检方应在检修前预先填写此表后带至挂牌现场,经三方确认签字后由操作方接收,由操作方(包括运行方)在右上角填写本次检修登记签字表页码,存放在专用文件夹内,最少保存三个月。 2、如遇一个检修项目在几处挂牌情况时,应在挂牌数量栏相应格内填写所有挂牌数量,但只对本部位所挂摘的检修牌负责。 3、三方摘牌时,如检修人员遗失了安全检修牌回执也可摘牌,但应在备注栏内写明。 表格编号:0000 生产方设备停机时人员进出放射源区域确认登记 所属部门: 岗位: 第 页 告知内容 放射源关闭事由: 关闭部门: 数量: 不关源时危险范围:( )1. 号炉内。( )2.距 源点周围 米半径内。( )3.其它: 关闭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关闭告知人: 操作方通知人: 通知时间: 打开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打开告知人: 操作方通知人: 通知时间: 进出人员预知确认登记项目 年 单位或部门 工作人数 进入部门、事由 进入时间 进入方签名 退出时间 退出方签名 月 日 手勿触动开关 近控台 安 全 检 修 牌 (回 执) 检修作业中,禁止操作 标准项目编号:XXXXXXXXXXXXX 委托单(工程项目)号:XXXX-XXXXXX 工程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 安全挂牌数:第X块/共X块 挂牌位置:电气室.操作室.近控台.现场 挂牌设备: XXXX开关 挂牌性质: 停电 本回执交点检后,准予摘牌 点检:XXX 检修:XXX 班组变更:XXX 作业时间:XX月XX日-XX月XX日 安 全 检 修 牌 检修作业中,禁止操作 标准项目编号:XXXXXXXXXXXXX 委托单(工程项目)号:XXXX-XXXXXX 工程项目名称: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 安全挂牌数:第X块/共X块 挂牌位置:电气室.操作室.近控台.现场 挂牌设备: XXXX开关 挂牌性质: 停电 回执交点检后,准予摘牌 点检:XXX 检修:XXX 班组变更:XXX 作业时间:XX月XX日-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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