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旺景家园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 目的 2
2. 安全管理目标 2
3. 安全管理的架构体系 2
3.1 公司内部安全管理体系 2
3.2 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2
4. 项目安全管理内容 3
4.1 事前控制 3
4.1.1 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管控流程 3
4.1.2 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管控 4
4.2 事中控制 4
4.2.1 安全巡检 4
4.2.2 安全联合检查 5
4.2.3 安全月度例会 5
4.2.4 公司安全检查 6
4.2.5 安全专项方案报审 6
4.3 事后控制 6
5.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标准 6
6. 相关附件 6
1. 目的
为加强旺景家园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施工管理,促进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改善项目现场环境,从而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人身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2. 安全管理目标
保证旺景家园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提高安全管理预控能力,减少或杜绝重大人员伤亡及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降低工伤意外率。
3. 安全管理的架构体系
3.1公司内部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建立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质量部以及项目安质部构成的安全管理三级组织体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工程分管领导总负责,负责公司安全制度与实施标准的审批、监督、协调与保障,同时也负责各项目安全应急事故的指挥与决策。公司安全质量部是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部门,代表公司组织定期检查、评比,以及项目间的交流与系统提升。项目安质部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日常管理工作。
3.2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3.2.1在项目内部应组建项目安全管理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项目副经理担任副组长,项目安质部部长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3.2.2项目安质部应提出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及岗位人数配置的具体要求,形成项目安质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的项目三级安全管理组织架构。
3.2.3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根据项目安质部要求上报相关岗位及人员名单,经批准后,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进行人员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安质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
3.2.4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架构示意图:
施 工 单 位
项
目
安
质
部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安质部长
安全工程师
监 理 公 司
监理工程师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工程师
资料监理员
项目经理
主管安全生产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现场施工员
各班组负责人
资料员
项目三级安全管理组织架构模型
4. 项目安全管理内容
4.1事前控制
4.1.1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管控流程
开始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通过施工单位内审
施工单位
不合格
审核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
合 格 项目安质部、监理单位
监督施工单位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合格
施工单位
结 束
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管控流程
4.1.2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管控
4.1.2.1项目安质部应要求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并进行审批,实施细则中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的检查方案。
4.1.2.2施工单位中标后项目开工前,项目安质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在熟悉图纸和施工现场情况后,有针对性地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通过其内部审核后填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见附件-01),经项目安质部和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执行。
4.1.2.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根据工程特点以及所处的环境情况编写,内容应包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伤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施工现场及宿舍的安全实施细则。
4.1.2.4安全施工交底
项目开工前,项目安质部应协同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控制施工单位的安全交底质量,要求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均需进行分工种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同时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各新进工种施工前,也应进行分工种的安全交底,形成《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交底记录要求一式两份,一份由施工人员自行留底,一份由施工单位备案,以备查验。
4.2事中控制
4.2.1安全巡检
4.2.1.1项目安质部安全工程师协同监理人员组织各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每周定期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巡检。在周工作例会上应对项目安全情况进行检讨。
4.2.1.2项目安质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向施工单位发出《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见附件-02),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抄送监理单位,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跟踪施工单位的安全整改落实情况。
4.2.1.3同时,监理单位也应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向施工单位发放《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抄报项目安质部,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跟踪施工单位的安全整改落实情况。
4.2.1.4如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发出《停工令》(见附件-03),勒令施工单位停工整顿,工期不予顺延。《停工令》必须由项目安质部部长签发。
4.2.1.5整改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将《施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见附件-04)上报监理单位和项目安质部申请复查;如情节特别严重被勒令停工的,还应申报《复工申请表》(见附件-05),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4.2.2安全联合检查
4.2.2.1安全联合检查由项目安质部每月定期组织,监理及所有施工单位的施工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必须参加。
4.2.2.2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和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等。
4.2.2.3检查过程中,每位参检人员均需填写《项目现场安全施工检查记录表》(见附件-06),所有存在的安全隐患由监理单位汇总形成记录,记录需发送给所有相关施工单位,并抄报项目安质部。
4.2.2.4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不齐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要求和处理办法参照4.2.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4.2.3安全月度例会
4.2.3.1安全月度例会由项目安质部组织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定期召开,每月一次。
4.2.3.2会议内容包括监理、施工单位对月度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自评,剖析本月安全管理的不足之处及改进办法;项目安质部综述安全联合检查及复查的情况,并对各单位的安全管控情况进行月度评价。
4.2.3.3监理单位根据会议内容整理会议纪要,发送给与会各施工单位,并抄报项目安质部、公司安全质量部。
4.2.4公司安全检查
公司安全质量部不定期对施工项目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巡检,轻微问题在现场通知项目安质部,由项目安质部安排落实整改;严重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安质部,要求限期整改,整改方案及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安全质量部汇报。
4.2.5安全专项方案报审
4.2.5.1项目安质部在工程开工前以及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应不定期地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提出阶段性的安全隐患控制重点,如高区转换层的脚手架和模板工程、大型超高悬挑构件的支撑和防护、售楼区域周边的严重安全隐患等。
4.2.5.2在安全隐患控制重点确定后15天内,施工单位应分专题编制《××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并提交《安全专项方案审批表》(见附件-07),报监理单位和项目安质部审核后执行。
4.2.5.3各分包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安质部应及时协同监理单位督促其制定与之相关的安全专项方案,并由监理单位跟踪落实。
4.2.5.4所有安全隐患重点项目必须在安全专项方案制定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施工。否则将对所施项目勒令停工整顿,待手续补齐后方可施工,耽误工期不予顺延。
4.3事后控制
事故一旦发生,项目安质部除立即督促监理、施工单位按照政府相关制度、法规的规定,逐级上报、处理、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接受教训、采取措施改进安全工作等以外,还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公司安全质量部如实地汇报事故发生及发展的情况,以确保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安全应急事故的指挥与决策上作出正确的决定。
重大安全事故须上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部。
5.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标准
项目安质部应结合公司所属各项目安全管理经验,对施工单位提出具体的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要求。具体操作请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08)要求执行。
6. 相关附件
6.1附件-0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
6.2附件-02:施工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6.3附件-03:停工令
6.4附件-04:施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书
6.5附件-05:复工申请表
6.6附件-06:项目现场安全施工检查记录表
6.7附件-07:安全专项方案审批表
6.8附件-08: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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