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强化计划生育日常考核网格化管理工作
11月9日上午,XX县区徐庄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全体机关干部、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及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参加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题工作会议。
会上通报了徐庄镇9-10月份人口和计划生育日常考核成绩,强化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计划生育考核结果,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十个村
二、三级网格长及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进行通报表扬,并分别记优先条件一次;对工作滞后的四个村
二、三级网格长及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村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记评差一次。镇长董剑飞针对全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明确提出了要求,要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网格化管理要善始善终,并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一项主要指标来抓,确保徐庄镇的计划生育工作稳步推进。
第二篇: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网格化管理实施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我市治污减霾各项工作,加强和创新治污减霾工作管理水平,完成我市治污减霾各项任务,不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特制定管理实施考核办法(讨论稿)。
第二条考核原则
(一)坚持简单、高效、易操作、逐级问责的原则。
(二)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群众满意的原则。
(三)坚持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奖罚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考核对象
(一)区县政府。
(二)开发区管委会。第四条考核依据
(一)网格投诉上报处理记录。
(二)日常巡查和领导明察暗访、各级网格督查暗查情况。
(三)各级各类通报、表彰奖励或处罚批评。
(四)各种网络媒体反映情况。
(五)新闻媒体报道及曝光情况。
(六)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及其他社会监督情况。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各级各类表彰奖励或通报批评,以正式文件或市、区主要领导批示为依据。
第二章网格化管理职责及考核内容
第六条各级责任部门网格化管理职责及考核内容
一、一级网格职责及考核内容
(一)负责制定全市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和考核工作制度,并完善运行机制。
(二)负责全市网格化管理各项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导检查及考核管理。
(三)负责协调解决下级网格上报的跨区域和重点问题。
(四)负责做好与下级网格负责人的工作联系,及时传达并督促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
(五)负责开展本级网格工作情况调查研究,及时向包抓领导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工作状况。
二、二级网格职责及考核内容
(一)负责制定方案。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定流程、定考核”的“六定”原则,制定本辖区网格化管理方案,推行所有区域“一张图(网格划分图)、一张网(网格管理网)、一套标准(工作标准流程)”的精细化管理制度。
(二)负责开展本级网格工作情况调查研究,定期召开辖区治污减霾重点工作推进会,及时上传下达并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和要求,统筹协调解决下级网格上报环境问题。
(四)负责制定检查计划,对检查发现或三级网格上报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处置,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包括:(1)市政工地、地铁工地、水务工程、料场无序、渣土清运、道路清扫、道路破损等扬尘污染问题;(2)餐饮油烟、机动车冒黑烟等低空面源污染问题;(3)煤质超标、烟气污染物超标等燃煤污染问题;(4)工业企业违规建设、超标排污问题;(5)水源地乱设排污口问题;(6)沿河镇(街办)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缓慢等45项问题(详见附件1)。
(五)负责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如属于一级网格处置或确需一级网格协调解决的工作事项,应迅速将情况上报到一级网格协调处理处置,同时上报市级相关职能部门。
(六)负责配合处理。相关职能部门到达现场后,配合有关工作人员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七)负责监督考核。定期检查本辖区重点、难点问题进展,监督本辖区三级、四级网格的工作开展情况,对网格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价。
三、三级网格职责及考核内容
(一)负责制定检查计划,对检查发现或四级网格上报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处置,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包括:(1)建筑工地、绿化工地、拆迁工地、裸露场地、乱堆物料、垃圾倾倒等扬尘污染问题;(2)露天烧烤、秸秆焚烧、鞭炮燃放等面源污染问题;(3)废弃黄标车清理;(4)煤炭堆场覆盖不到位、冒黑烟等燃煤污染问题;(5)污处设施运行,环境风险企业、畜禽养殖企业监管,十五小、新五小非法企业关闭取缔等问题;(6)水源地倾倒垃圾、污泥等56项问题。通过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将大多数环境污染消灭在萌芽状态,缩短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时间,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二)负责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如属于一级、二级网格处置或确需一级、二级网格协调解决的工作事项,应迅速将情况上报到一级、二级网格及市、区(县、开发区)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置,同时上报包抓领导。
(三)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四)负责定期检查本辖区重点、难点问题进展,监督本辖区四级网格的工作开展情况,对网格员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价。
(五)负责在本级网格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确保辖区单位干部职工和居民人人知晓,积极参与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四级网格职责及考核内容
(一)负责每天在所属网格内进行巡查,及时发现辖区环境管理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二)负责对工地扬尘、焚烧垃圾、树叶、秸秆、冒黑烟等行为应进行告知劝阻,防止发生更严重的环境违法问题。
(三)负责及时上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在告知劝阻无效或无法告知劝阻的情况下,应迅速将情况直接上报到有处置权的上级网格或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置,同时上报包抓领导。
(四)负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五)负责监督反馈上报信息的处置处理情况,对处置时限、处置过程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监督,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第三章网格化管理督查与考核
第七条督查方式
一、日常考核和督查。市政府督查室进行定期不定期实地考核和跟踪督查,对于发现、上报的各类问题,视情况要明确处理时限。
二、上级督查。通过领导明察暗访、各级督查暗查等形式进行的督查。
三、专项督查。针对某一项重点工作或阶段性中心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四、媒体监督。通过各种网络媒体反映、新闻媒体报道及曝光情况开展监督。
五、群众投诉。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反映等方式,对各街镇和市、区有关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工作纪律、服务质量等方面开展监督。
第八条考核方法
一、实施逐级考核
(一)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进行考核。
(二)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各街镇三级网格及社区(村组)的四级网格员进行考核。
(三)市政府通过日常督查、媒体监督、群众投诉等方式对
二、三级网格责任人和社区(村组)的四级网格员进行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可直接提出处理意见,并责成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和反馈处理结果。
二、开展定期排序通报。一级网格考核工作坚持每月进行排序通报。二级网格对三级网格、四级网格进行排名。
第九条考核扣分细则如附件所示。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中心计划生育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中心计划生育工作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的需要,不断提高我中心计划生育整体水平,狠抓工作落实,特制定“网格化管理”新机制工作制度如下:
一、中心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每月听取计生工作汇报一次,每季度召开一次“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指导开展各项工作任务,并对工作过程进行检查督促,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任务指标完成。
二、计生办负责执行、实施、完成上级下达的计生工作任务。
1、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学习、传达上级工作部署。
2、计生办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社区计生管理员工作例会,及时了解各社区动态,传达、布置当前计生工作精神和工作任务。
3、每周不少于二天下到三个社区进行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帮助解决社区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4、负责组织育龄妇女小组长定期或不定期对流入人口集居地开展巡检,并做好已婚育妇的双查工作。
5、不定期的组织辖区内计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计生骨干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6、积极营造计生宣传氛围,做好诚信计生进万家活动。
7、为了做好属地化计生管理工作,每年年初与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等签订计生责任状,按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做好本单位的计生工作,年终组织人员到各单位开展检查评比。
三、社区书记、主任对计生工作负主要责任,每周都要过问计生工作,对于计生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要积极协调、帮助解决。
1、各社区每月1日要组织育龄妇女小组长召开计生例会,认真学习、布置计生工作并要求每位育龄妇女小组长汇报上月的计生动态。
2、育龄妇女小组长要做好宣传访视工作,做到重点对象的一月一随访见面,每天至少一次深入所包干的片区了解育龄群众婚、孕、育情况,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心中有数。
3、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为育龄群众做到送证上门,送避孕药具上门,送宣传品上门。
4、做好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计生管理工作,每天至少一次到流入人口集居地对育龄妇女进行巡检,及时登记、录入,发放服务证及避孕药具到位,及时审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动员做好一年四轮的双查工作,杜绝流动人口的政策外怀孕和生育。
5、积极发挥育龄妇女小组长的作用,及时了解各包干区域的育龄群众计生动态。
6、每月主动走访辖区企事业单位,加强联系,做到互通信息,资源共亨。
四、充分发挥育龄妇女小组长的作用。
1、中心育龄妇女小组长积极参加每月1日的计生例会,汇报本片区的育龄妇女的计生动态信息。
2、协会小组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计生的法律法规和避孕节育知识。
3、积极主动协助社区开展计生工作,帮助发放计生宣传品、避孕药具以及动员已婚流入育妇做好双查工作。
五、计划生育协会是协助政府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得力助手,要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五大功能”作用,积极做好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五关怀”活动、努力发动会员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积极做好“三联创”工作,开展争创“一流计生协会”的社区和“五好协会小组”,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为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提供“三优”、“三生”服务。帮助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中心协会每季召开一次协会理事会、互通信息,结合计生的纪念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及时传达最新的计生工作会议精神。
二〇一三年八月三十日
第四篇:网格化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制度网格化管理工作督查考核制度
1、对网络化管理运转情况实行督查考核,确保该管理模式做到有效、实效、高效。
2、督查考核机构:拾回桥镇督查办。督查考核对象:各级网格责任人。
3、督查考核内容。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执行拾回桥镇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排查各类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等。
4、督查考核周期。实行一季一排名,年度总评比,年度评比考核与村、社区工作目标考核一并实施。
5、督查考核形式。以《督查专报》报送镇主要领导。
6、督查考核纪律。督查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如实地反映网格化管理运转现状,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督查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对外透露考核过程与结果。
7、被督查的网格及责任人要主动配合督查工作,按规定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情况;要高度重视督查办发现的问题,针对反馈意见并积极整改。
第五篇:网格化监管日常工作制度.网格化监管日常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实施网格化监管工作,提高科学监管能力,根据《XX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济户口管理办法》、苏州工商局《监管业务规范》、《重热点行业检查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基层分局在实行网格化监管过程中应当根据XX省工商局《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经济户口管理办法》对市场主体实行信用分类、明确监管重点,逐步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科学监管。
第三条
网格化监督管理工作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区域划分均衡,分工合理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管理目标细化和考核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网格化监管的内容
第四条
网格化监管的基本内容:
(一)日常巡查工作内容:
1、监管责任区内市场主体是否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2、监管责任区内市场主体是否按核准的登记事项开展经营活动;
3、监管责任区内市场主体是否具备国家登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经营条件;
4、监管责任区内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商标、广告、合同、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是否履行退出市场的清算义务,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6、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制止或上报;
7、做好无照经营整治、清理工作;
8、上级交办的其它日常巡查监管任务。
(二)案件查处基本内容:
1、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由二名以上工商干部负责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上报监管组长;
2、依据分局有关监管组办案权限,属于监管组承办案件的,由监管组组长组织实施查处;超出监管组查办权限的将现场检查笔录移交经检中队,由经检中队负责查处,网格责任管区配合;
3、参加分局长组织的案件审核小组,对案件的定性,处罚等集体讨论,集体投票决定。
(三)投诉处理工作内容:
1、负责网格责任管区内申诉、举报点的联系、定期指导;
2、对群众举报,市局转批案件,人民来信和消费者投诉及时调查处理。
(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基本内容:
1、掌握网格责任管区内食品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做到户口明,底数清;
2、及时落实与食品经营主体、集贸市场签订监管责任书;
3、严格落实工商干部早市值班制度,按时定岗、定人;
4、对市场主办单位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指导,督促集贸市场建立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制度,督促和检查市场对食用农产品的检测批次和检测时间;
5、定期、不定期对食品经营单位及其所经营的食品做好抽查。
(五)催缴规费工作基本流程:
1、按照“三权分离”的收费管理原则,做好个体工商户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好自定费台帐;
2、民主核费,集体定费;
3、负责缴费通知书的发放和规费催缴工作。
(六)商标监管工作基本内容:
1、每年走访、检查重点注册商标企业10户,商标印制企业每年走访一次,驰(著、知)名及后备企业;
2、按时完成市局分解的商标申请目标、任务。
(七)合同监管工作基本内容:
1、及时做好动产抵押物的勘验工作,定期、不定期对抵押加强监管;
2、组织企业信用协会成员参加协会活动,培育、发展企业信用管理协会会员和诚信企业、重守企业;
3、加强对商业门店、房产经纪、住宅装潢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及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广告监管工作基本内容:
1、对未经登记的户外广告及时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做好广告登记;
2、加强对示范街等商业中心区的户外广告、站店内店堂广告的监管。
(九)联络工作基本内容:
1、建立与网格责任管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定期主动联系,听取群众对网格责任管区内监管工作的意见,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2、紧密联系地方政府中心工作,做好配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网格化监管的形式
第五条网格化监管的基本形式:
(一)综合检查。指对辖区内的市场主体(不含当年度新设立企业)按照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有计划实施的全面检查。
(二)定期检查。指对下列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的实地检查,新设立企业(核发营业执照后六个月内);责令限期整改企业;注册资本分期到位的企业;结案后整改企业;《XX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中的d类企业。
(三)专项检查。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组织的对特定对象或特定内容所进行的不定期检查。
(四)重点检查。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案件线索有理由认为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行为或违法嫌疑所进行的检查。
第四章网格化监管工作职责
第六条
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基本职责:
(一)基层分局分局长负责对本分局巡查工作进行组织、部署、监督、检查,巡查监管组组长负责对本组巡查工作进行组织、部署、监督、检查和汇总上报;
(二)巡查监管组负责对综合检查、定期检查的计划、实施、信息记录,负责部分专项检查的实施、信息记录以及汇总上报;
(三)经检中队负责对重点检查的计划、实施、信息记录,负责部分专项检查的实施、信息记录,同时按期汇总上报。
第五章网格化监管工作流程
第七条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基本流程:
(一)准备阶段分为:
1、市场主体的认领及退还;
2、巡查组的设立及配置;
3、市场主体的划分;
4、重、热点行业的设置与标注。
(二)实施阶段分为:
1、制订计划;
2、打印表格;
3、实施检查;
4、情况处理;
5、巡查记录;
6、信息录入;
7、检查汇总。
第八条市场主体的认领及退还:
由基层分局分管监管的领导指定专人,在五个工作日内认领属于本管区的市场主体,同时将非本管区的市场主体予以退还。
第九条巡查监管组的设立及监管网格的划分:
由基层分局分管监管的领导负责设立巡查监管组,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同时按巡查监管组的监管区域划分相应的监管网格。
第十条市场主体的划分:
巡查组设立后,各巡查监管组根据所处监管网格进行市场主体划分。
新设企业应当在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划入相应的监管网格。
第十一条重、热点行业的设置与标注:
由基层工商分局(所)监管分管领导指定监管干部负责重、热点行业企业的标注工作。
重热点行业企业的标注工作与新设企业监管网格划分同时完成。
第十二条基层分局按照不同要求分别制定检查计划:
(一)制定月度巡查计划。每月底制定下月综合检查及定期检查计划。
(二)根据月度计划及实际情况在信息系统中分别制定单次综合检查计划和定期计划,对所要检查的市场主体、时间、检查人员予以确认。
(三)根据上级机关的布置和要求在信息系统中及时制定专项检查计划,包括专项检查内容、时间、人员。
(四)根据案件线索和其他情况在信息系统中制定重点检查计划。
第十二条
网格化监管的一般频次:
依照《信用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对不同类别的企业采用不同的监管频次:
(一)a类企业免于综合检查;
(二)b类企业实施1次综合检查;
(三)c类企业2次以上综合检查;
(四)d类企业1次定期检查;
(五)新设企业1次定期检查;
(六)重、热点行业企业监管频次依照《重、热点行业企业检查规范》执行。
第十三条网格监管的责任人应当根据本《规范》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实施检查,检查时必须有2名以上工商干部共同实施检查。
第十四条检查结果分为:
(一)正常经营;
(二)进入破产、歇业、解散、清算程序;
(三)限期整改违法行为未改正;
(四)查无下落;
(五)许可经营项目无有效许可证书或文件;
(六)案后回访时违法行为未改正;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根据检查结果分别采取责令改正、当场处罚、录入警示、立案查处或移交相关部门等措施。
第十六条检查人员应当根据检查情况当场填写《经济户口巡查表》,并由被检查单位盖章或签字,《经济户口巡查表》应当保存2年;
检查人员应当于检查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情况录入XX省工商电子政务系统。
第十七条
信息系统的具体操作应当依据《工商行政信息系统操作手册》规范,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处理、谁录入”的原则进行操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操作,一经发现将依据《网格化监管责任制度》规定的部门职责及责任人追究有关部门及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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