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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01∕T 0349—2021 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一网通办”专窗管理规范(杭州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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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ICS01.040.03CCS A 123301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DB 3301/T 03492021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专窗管理规范2021 - 11 - 30 发布2021 - 12 - 30 实施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 3301/T 03492021I目次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机构和人员.24.1管理机构.24.2人员配置.24.3人员要求.24.4工作职责.25设施设备.25.1服务设施.25.2服务设备.36窗口服务.36.1服务要求和礼仪.36.2服务内容.36.3服务程序.46.4服务投诉.57服务保障.5

2、7.1人员管理.57.2财务管理.57.3文档管理.57.4安全管理.57.5信息化管理.58印章.58.1制印部门.58.2用印范围.58.3印章保管和使用.58.4印章管理.69监督与评价.6附录 A(规范性)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专窗服务事项清单. 7附录 B(规范性)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服务同意书.8附录 C(规范性)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收件凭证.9DB 3301/T 03492021II前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G60科创走廊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本文件由杭州

3、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杭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松江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嘉兴市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嘉兴市南湖区政务服务和数据资源管理局、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湖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宣城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合肥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合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唐永良、林澎、严薇、俞珉珉、沈逸俊、王建军、黄雪峰、厉聪颖、张宇茜。DB 3301/T 03492021III引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开幕式上关于 “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

4、为国家战略” 的指示精神,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部署要求,设立线上专栏和线下专窗,优化G60科创走廊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为规范长三角G60科创走廊 “一网通办”专窗服务工作,保障和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文件。DB 3301/T 034920211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专窗管理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 “一网通办”专窗(以下简称“专窗”)的术语和定义、机构和人员、设施设备、窗口服务、服务保障、印章和监督与评价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长三角G60科创走廊 “一网通办”专窗的管理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

5、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2170.1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基本要求GB/T 36113政务服务中心服务投诉处置规范ZWFW C0109.12018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及实施清单第1部分:编码要求3术语和定义GB/T 32170.1和ZWFW C0109.12018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专窗 comprehensive service counter设置在长三角G60科

6、创走廊九城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提供长三角G60科创走廊 “一网通办”服务的服务窗口。3.2政务服务中心 administrative service centre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综合性管理服务机构。来源:GB/T 32170.1,3.13.3服务对象 service target向政务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来源:GB/T 32170.1,3.23.4行政权力事项 administrative power item依据法律、法规、

7、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职责分工的规定,由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力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来源:ZWFW C0109.1-2018,3.1DB 3301/T 0349202123.5公共服务事项 public service item由政府各部门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行使权力事项之外办理的授益性事项。来源:ZWFW C0109.1-2018,3.23.6政务服务事项 government service item行政权力事项与公共服务事项合称为政务服务事项,本标准所涉及的事项指政务服务事项。来源:ZWFW C0109.1-2018,3.34机构和人员4

8、.1管理机构专窗所在政务服务中心应明确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对专窗工作人员和服务工作的管理。4.2工作职责4.2.1专窗工作人员应熟悉专窗服务内容(见 6.2 条)涉及的相关政策和规定。4.2.2专窗工作人员应主动熟悉服务事项相关的审批流程,掌握有关行政审批的政策、动态、在办事项进程等信息。4.2.3根据其他城市专窗工作需要,协助查询在本专窗服务范围内企业相关登记和监管信息。4.2.4专窗工作人员应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保管、保密和移交工作。4.3人员配置4.3.1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量要求,对专窗工作人员进行配置。每个服务窗口配置的工作人员应不少于 2 名,能满足 AB 岗工作制的需求。4.3.2

9、对专窗工作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应根据岗位职能定位,按人员从业经验和专业背景进行合理分工。4.4人员要求4.4.1专窗工作人员应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业务技能及协调沟通能力, 熟悉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 “一网通办”专窗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掌握工作要求。4.4.2专窗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参加岗前及在岗培训,掌握必备的业务技能并通过相关考核。4.4.3专窗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工作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5设施设备5.1服务设施5.1.1设置地点专窗设置在市本级、县(市)区、开发区的政务服务中心。DB 3301/T 0349202135.1.2专窗标志专窗应在醒目位置显示统一标志,挂长三角G60标

10、识。5.1.3场所要求5.1.3.1各处专窗至少应有 1 个服务窗口。每个服务窗口工作空间不小于 10 m2。5.1.3.2专窗场所布置应符合行政办公工作特点,结构科学,布局合理。5.1.4环境维护5.1.4.1专窗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服务环境,物品摆放应统一、有序。私人物品不应出现在公众视线之内。5.1.4.2专窗服务中心应保持整洁、卫生,日常保洁按专窗所在政务服务大厅的规定执行。5.2服务设备5.2.1设备配置5.2.1.1专窗应配备能满足办公需求的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高拍仪、高清网络摄像头、耳麦、扫码枪、办公桌椅和档案柜等等。5.2.1.2每个服务窗口配备的硬件,其配置应能满足工作需求

11、。专窗电脑设备应能访问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专窗模块。5.2.2设备维护5.2.2.1专窗工作人员应对使用的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专窗所在政务服务中心设备维护人员处理。5.2.2.2专窗工作所需办公设备的维护管理要求执行专窗所在政务服务中心的设备维护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6窗口服务6.1服务要求和礼仪6.1.1工作期间应按所在政务服务中心要求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做到衣着整洁、仪表端庄、举止得体、精神饱满。6.1.2提供服务时应使用文明用语、礼貌服务、耐心解答,不得以种种借口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得刁难当事人。6.1.3不得与服务对象争吵或拒绝受理业务

12、。对服务对象提出的批评意见及建议应虚心听取,主动接受监督。6.2服务内容6.2.1为企业异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提供“一网通办”服务。具体事项办理清单按照附录 A 执行。6.2.2对涉及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专窗服务的事项,专窗提供接收咨询、协调联系、物流对接、代验材料、代发证照等服务功能。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按照授权范围完成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事项咨询收件服务;DB 3301/T 034920214b)指导服务对象熟悉办事流程及办事指南;c)根据服务对象实际需要,提供政策解答、事项申报等各类咨询服务;d)提供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清单和须填报的表单,指导服务对象填写各类

13、表单;e)跟踪事项审批进程,及时向相应城市专窗和服务对象反馈,协调解决审批中出现的问题。6.3服务程序6.3.1接收咨询6.3.1.1对窗口办理的事项,专窗工作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对服务对象的咨询做出一次性告知并提供相关事项的服务告知单。6.3.1.2对在自助服务区办理的事项,专窗工作人员应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和办理事项的要求,提供操作指导服务。6.3.2收件6.3.2.1接收材料时应按规定出具接收材料清单, 提供材料不齐全的, 应对服务对象实行一次性告知。请服务对象填写服务同意书 (见附录 B),现场进行认证核验、黑名单核验及原件核验等业务操作;对服务对象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形式审查,

14、 加盖服务专用章; 调用属地业务服务功能完成收件操作。 收件后应与服务对象确定事项办理结果的领取方式, 并向服务对象出具加盖服务专用章的 收件凭证(见附录 C),将服务对象和申请事项的相关信息录入通窗管理系统。6.3.2.2专窗工作人员在事项办理过程中,如需获得事项审批部门指导帮助的,可通过专窗信息交互系统进行实时联络,由事项审批部门所属地专窗工作人员进行远程指导或审查。6.3.3流转6.3.3.1服务对象所在地专窗工作人员收取纸质材料后,应当在 1 个工作日内移交规定的物流单位,由物流单位递送至许可地专窗。6.3.3.2许可地专窗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 1 个工作日内移交审批部门进行

15、审查,由审批部门在承诺办理期限内作出受理、审批决定。6.3.4查询与协调6.3.4.1专窗工作人员可通过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专窗模块查询事项办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信息、审批进度等。6.3.4.2专窗工作人员应根据事项办理的实际情况,帮助服务对象联系相关城市服务窗口,协调推进事项办理。6.3.5办理结果领取对于事项办理结果是需要向服务对象颁发纸质材料的, 专窗应提供领取服务。 事项办理结果的领取方式包括物流直接寄送、 至所在地专窗领取和至许可地专窗领取。 专窗工作人员根据服务对象事前选择的领取方式,提供以下服务:a)物流直接寄送办理结果的,由办理事项审批部门所属地专窗寄送办理

16、结果,并保留相关物流单据作为送达依据存档;b)至所在地或许可地专窗领取的,由相应专窗工作人员提供领取服务,并保留领取记录作为依据存档。DB 3301/T 0349202156.3.6归档事项办结后,专窗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将相关资料移交归档。6.4服务投诉对服务投诉的处置执行GB/T 36113的要求和专窗所在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规定。7服务保障7.1人员要求7.1.1专窗工作人员应按所在政务服务中心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工作时间内,专窗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脱岗或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情。7.1.2有服务需求的,专窗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得拒绝受理或停止办理业务。7.1.3提供

17、服务时间开始前,专窗工作人员应及时登录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专窗模块,并与其它城市进行视频连接,检查平台及设备运行情况。7.1.4专窗工作人员应遵守所在政务服务中心的人员管理规定。7.2财务管理专窗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和财务管理要求执行专窗所在政务服务中心的财务管理规定。7.3文档管理7.3.1专窗管理的文档包括申报材料、证照批文、表格单据、宣传资料等相关文档。7.3.2专窗文档的管理要求执行专窗所在政务服务中心的文档管理规定。7.4安全管理7.4.1专窗所在场所应配有应急疏散设施和设备。7.4.2专窗安全管理要求执行所在政务服务中心的安全管理规定。7.5信息化管理专窗开展工作所需

18、的信息化系统管理要求执行所在政务服务中心的信息系统管理规定。8印章8.1制印部门专窗服务专用章由专窗相关机构负责统一印制。8.2用印范围专窗服务专用章仅用于在履行专窗工作职责中, 对经核对的材料复印件及投资人身份确认书、 收件凭证等材料使用。8.3印章保管和使用DB 3301/T 0349202168.3.1专窗服务专用章由专窗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并司职用印。8.3.2专窗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审查义务后,方可在有关材料及文书上加盖服务专用章。同时,应将有关工作记录录入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专窗模块。8.4印章管理8.4.1专窗服务专用章的启用、停用和作废均应由相关机构发文通知。专窗所

19、在政务服务大厅应将通知和印模存档。8.4.2专窗服务专用章的增补需向制印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停用和作废的印章要及时移交制印部门。9监督与评价9.1专窗所在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专窗工作进行监督与评价。9.2应将专窗工作纳入本城市政务服务窗口效能监察范围。窗口效能问题投诉机制,采取日常巡查、电子监察、第三方评估等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专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服务满意度。DB 3301/T 034920217AA附录A(规范性)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专窗服务事项清单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一网通办”专窗服务事项清单见表A.1。表 A.1 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专窗服务事项清

20、单序号事项名称办理模式1内资有限公司设立全流程线上2内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线上线下联动3内资有限公司经营期限变更线上线下联动4内资有限公司住所变更线上线下联动5内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线上线下联动6内资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线上线下联动7内资有限公司注销线上线下联动8内资有限公司清算组备案线上线下联动9内资有限公司章程备案线上线下联动10内资有限公司董事备案线上线下联动11内资有限公司监事备案线上线下联动12内资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线上线下联动13内资有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线上线下联动14内资有限公司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线上线下联动15内资有限公司分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线上线下联动16内资有限公司分公

21、司注销线上线下联动17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线上线下联动18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线上线下联动19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变更线上线下联动20个人独资企业住所变更线上线下联动21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线上线下联动22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线上线下联动23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变更线上线下联动2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负责人变更线上线下联动25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线上线下联动26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线上线下联动27外商投资公司章程备案线上线下联动28外商投资公司注销线上线下联动29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线上线下联动30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线上线下联动DB 3301/T 034920218BB附录B(规范

22、性)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服务同意书表B.1规定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一网通办”服务同意书的格式要求。表 B.1 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服务同意书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服务同意书本人 (单位) 在向许可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中,同意由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专窗为本人(单位)提供异地通办服务,包括并不限于政策咨询、流程指引、身份核验、代交材料、代寄材料、代收证照等,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由本人(单位)负责。本人同意通过 EMS 物流单位将纸质材料递送至许可部门服务窗口,以及通过 EMS 物流单位从许可部门服务窗口代为领取审批通过的材料或证件

23、。如因 EMS 物流方原因造成相关申请材料、证件损坏或遗失的,本人(单位)享有向物流方提出相关民事赔偿的权利。同意人签章:日期:DB 3301/T 034920219CC附录C(规范性)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收件凭证表C.1规定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一网通办”收件凭证的格式要求。表 C.1 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收件凭证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收件凭证编号:申请单位:申请审批事项:今收到以下材料:序号申请材料原件份数复印件份数备注1234根据服务规范,上述材料经网上预审通过后,由本窗口核验并收件,并于收件后 1 个工作日内通过 EMS 快递服务提交许可地审批部门进行审批。请材料提交人保持电话畅通,可至长三角 G60 科创走廊“一网通办”专栏或许可地网上政务大厅查询办件状态。材料提交人(签字):联系电话:收件人(签字):联系电话:(受理机构章或承办机构章)(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予申请人,一份由接收单位存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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