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教学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认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树立自觉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知识与能力】知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掌握消费者享有合法权益的内容。教学重点:消费者依法享有合法权益。教学难点:理解安全权、知情权和求偿权概念的内涵。教学方法:创设情境、合作探究、思辨分析 教具准备:收录机或多媒体。教学过程:一、【创设情境 展示目标】:小品表演倒霉的上帝同学甲:真倒霉,才穿了一天的袜子就坏掉了,又得再买一双!同学乙:我也一样,刚买的圆珠笔就写不出来了同学丙:我刚买的饮料,过期了这是不是普遍的现象呢?同学们的回答是肯定的,那我们作为消费者该怎么
2、办?学完今天的课程,同学们就会茅塞顿开。今天我们学习:板书课题:16.1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展示目标】:多媒体展示或教师直接口述。二、【走进知识园,学生自学大比拚】:学生以46人为一组,自读教材15分钟(P67-71),开展合作学习,然后将学习成果在班级交流。了解本课基础知识,为下面的活动做好知识准备。在学生汇报完学习成果之后,教师归纳本课的主要知识要点:(多媒体展示)一部法律:-几项权利:-法律规定:- 在此过程中,教师要适时运用激励机制,使学生积极参与,小组间可以比赛掌握知识的速度以及对重点知识把握的准确度。三、【借我一双慧眼,关注生活】:1、多媒体展示案情:案情一:2005年2月2
3、6日16时10分,湖南省吉首市发生一起燃气热水器一氧化碳中毒事件,造成一死两伤的严重后果,当日19时,吉首市消协接到“12315”转来的投诉,即与吉首市工商局配合行动,将事发现场和有关物品封存,找到涉嫌引发事故热水器的经营商,并对与受害消费家中品牌相同的的“神州小太阳”牌热水器及其他燃气具共52台进行了扣押,后经湖南省燃气具及能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事故责任鉴定,结论为:1、热水器的安装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2、燃气调压器不符合行业标准安全性能要求。鉴于事故的严重性,经营商事发后又逃跑,相关责任拒不承担责任。设疑导思:消费者什么权益受到了侵害?该怎办?为什么?消协在此案中起到了什么作用?畅所
4、欲言:学生分组讨论,在课堂上交流各自的方法。归结明确:1、消费者的安全权被侵犯。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上诉。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2、消费者协会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为受害者收集了全面而有效的第一手资料。为受害提供了胜诉的机会。案情二:2003年3月15日,某市教师高某在该市某家电中心购买了一台著名品牌的电冰箱,价格2000元。试机时发现冷冻室没有挂霜,家电中心经理认为这是因为室外湿度过高所致,并说电冰箱是直接从厂家进的货,质量没有问题,还表示1个月内如有质量问题包退包换,高某在得到保
5、证后遂运走了冰箱。3月20日,高某在家试机,发现冰箱不制冷,同时还发现冰箱上下门中间有一条边发烫,封条变形,冷冻室有流水现象。高某立即找到该中心经理说明情况,经家电中心修理后,冰箱仍不制冷。原来冰箱是一台有质量问题而被其它客户退回来的次品,但家电中心经理却故意隐瞒了实情。高某提出退还要求,但被拒绝。高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设疑导思:经营者是否有错?错在哪里?侵犯了消费者哪些权利?经营者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畅所欲言:引导学生自主思考、分组讨论、合作探究、并每组出一代表交流。归结明确:刚才同学们的讨论很精彩,也很踊跃, 经营者侵犯了高某的知情权和求偿权。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应当返还价款,并承担
6、一倍的赔偿责任。进一步让学生通过案例理解知情权、求偿权的含义。 2、假一赔十商家不认账2006年1月30日,消费者王雪枫和两个老乡,在环球设备通讯公司(宝安区)龙华二店买了3部中电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手机。其中1部为CECT8380、另2部为CECT-S560,价格分别为1370元和1640元。“售货员说我们是大型连锁店,在全市有七八家分店,质量绝对没问题,假一赔十!”王雪枫回忆说,于是他让该销售人员在收款收据备注栏中写上了“假一赔十”的字样。不久,王雪枫等人就发现了手机有质量问题,中电通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他们提供的检测鉴定报告显示,这3部手机都系假冒产品。于是王雪枫等
7、人要求售假店铺退货,并兑现“假一赔十”的承诺,商家表示只能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给予双倍赔偿。思辨讨论:王雪枫要求环球公司兑现“假一赔十”的赔偿案能胜诉吗?并说明理由。通过讨论,让学生明白:消费者享有的法律权益,商家的不法行为是受法律监督的,消费者的理性维权受到法律的保护等问题。虽然规定是给受害者双倍赔偿,民法和宪法规定交易双方可以根据交易约定执行赔偿。3、辩论角: “开瓶费”该收吗?2001年7月5日晚,广州市民曲先生为庆祝北京申奥成功,将自己珍藏多年的“杜康”就带到一家酒楼与朋友共享,绝被酒楼收取了“开瓶费”20元。2002年2月14日,全国受理消费者状告酒楼收取“开瓶费”案由广州市
8、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被推上被告席的酒楼被盘腿还原告曲先生“开瓶费”20元,消费者最终胜诉。对酒楼的行为:有人赞成,理由-。有人反对,理由-。该如何讨个说法,你的观点是:-。畅所欲言:引导学生自主思考、分组讨论、合作探究、并当堂交流。归结明确:不应该收开瓶费。4、说一说:就生活中的见闻,举一例说明消费者的消费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如果你是当事人或见证人将如何维权。5、作为消费者,说说你们的心愿!就你所关注的消费问题,说出你的心愿。6、教师总结:通过本课学习,懂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不被侵犯。消费者都希望有一个健康、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和经济秩序。最后,请同学欣赏歌曲雾里看花四、训练反馈:练习册P41 选择题(16题)练习册P43 问题探究(18题)五、板书设计:16、1 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一、 维护消费权益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二、 消费者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1、 安全权2、 知情权3、 求偿权 三、安全权、知情权、求偿权的含义:六、【教学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