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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凤凰中学八年级政治上册 第八课《伴我们一生的权利》教案(1) 鲁教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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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课《伴我们一生的权利》教案(1) 知识目标 1.知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不受侵害,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特殊保护。 2.了解法律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懂得法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能力目标 1.初步学会运用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消费权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观察社会生活中的有关现象,增强识别公民特别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非法侵害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消费权益的行为的能力。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 1.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得侵犯和危害他人的健康、生命和权利。 2.依法维护自己和他人的人格尊严,能够自觉尊重他人;学会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增强尊重他人隐私的法律意识。 教学重点 1.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2.依法保护我们的人格尊严。 教学难点 1.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利。 2.法律保护我们的个人隐私。 教学方法 本课可用讲读法、案例分析法,讨论法、情境创设法等教学方法进行教学活动的组织。 教学手段:多媒体课件辅助教学。 课时安排 本课计划用3课时授完。 第一课时(总第26课时) 教学内容:讲授本课第一框——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1.导入语(略) 2.板书课题: 一、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二)讲授新课 1.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情境案例一:(详见教材P96页) 情境一:14岁的张亮在骑自行车上学途中,被一台拖拉机撞倒,造成脑震荡和小腿骨折,致使张亮3个月未能到校学习。 情境二:一妇女带着自己的宠物狗上街,小狗将一过路的学生咬伤。 议一议: 漫画中青少年的什么权利受到了伤害? 我们为什么要依法维护这些权利? 友情提示: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健康是人们幸福生活乃至生命安全的重要前提。 (1)生命健康权的重要意义 ①什么是生命健康权 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 生命权 ②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友情提示: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生命一旦丧失,任何权利就失去了意义和根本,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情境案例二:(见教材P97页) 某餐馆服务员为提前下班,以扫地为名驱赶顾客,遭到顾客王某的批评。服务员杨某、邱某、张某一拥而上,用板凳、盘子、碗碟和拳头殴打王某,将其头部、鼻子和耳朵打伤,鲜血直流。公安机关依法分别给予杨某等三人治安拘留处罚,并令其担负受伤者的医疗费用。 议一议: 杨某等人侵犯了王某的什么权利? 公安机关对杨某等人的处罚说明了什么? 友情提示: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和健康不受侵害,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我国法律的主要任务之一 教师讲述: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害。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3)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由于年幼、能力欠缺和经验不足,生命健康较容易伤到侵害。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因此,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了特殊的保护。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第16条规定,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在我国的其它法律中都做出了保护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明确规定。可见,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是我国法律的主要任务之一。 查一查:我国还有哪些法律对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作出了明确规定?(学生课后查找) 情境案例三:(见教材P98页) 情境一:体育课上,甲、乙两位同学因抢球发生争执。 情境二:放学后,甲伙同自己的“哥们儿”将乙痛打一顿。 。 教师小结: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打人、伤害他人的健康甚至生命是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违法行为,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当你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你有权寻求法律保护,你可以用合法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现实生活中,当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时,该怎么办呢?请同学们看下面的案例。 (1)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的方法 情境活动四:(见教材P99页) 议一议: ※自己同意以上的观点吗?说说理由。 ※假如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受到非法侵害,正确的做法是: 教师小结: 生命健康权是法律赋予我们的人身权利,当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胁和侵害时,我们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依法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 捍卫我们的生命健康权都有些什么方法呢? 一是要及时、如实地向公安机关报案; 当我们的生命健康权受到威胁和侵害时 二是要采用合法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 依法保护生命健康权,还要加强自我保护,学习一些自我保护的方法,提高自己的自我保护能力。 情境活动五:(见教材P100页)防患于未然 我们身边还会遇到哪些险情,应如何应对? 。 情境案例分析:(见教材P99页材料) 某校初二(4班)的同学在课间休息时,经常在楼道推搡、追逐打闹。2003年5月19日,黄小鹏在追打李帅的时候,一不小心将李帅推下了楼梯,造成李帅手臂骨折、一颗门牙被碰掉。为此,小李的父亲找到学校,要求学校与黄小鹏的家长联系,让其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可是黄父让黄小鹏捎300元钱到学校后就不再路面了。李帅的父母听说后非常生气,于是一纸诉状将黄小鹏和学校告上了法庭。经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黄小鹏赔偿李帅各项费用共计7234.50元,由其监护人支付。 此案给我们的教训是: 。 教师小结: 教训是多方面的:①当我们的生命和健康受到威胁或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②生活学习中和同学交往中要加强自我保护,尽量避免受到伤害;③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我们享有要求别人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的权利,同样也有义务不伤害别人的生命和健康;④我们珍惜、爱护自己的生命健康,同样也要爱护、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2)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权(阅读教材P100页正文内容) 想一想: 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我们怎样做到既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健康,又尊重他人的生命和健康? 教师小结: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决不做侵犯和危害别人生命和健康的事。同学之间要相互爱护、相互尊重,嬉戏、玩耍要适度,避免因过失而给对方造成伤害,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和冲突。做到既保护自己又尊重别人的生命和健康。 想一想: 同学之间有过度嬉闹现象吗?有没有因不当嬉闹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 谈一谈: 今后我们应注意: 。 (三)课堂小结 本课知识点: ①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 ②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非法侵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给予特殊的保护。 ③如何依法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一是要及时、如实地向公安机关报案,不能让侵害者逍遥法外;二是要采用合法手段为自己讨回“公道”,不能以牙还牙,以恶对恶。 (四)作业 详见《学海导航》P86—89页练习题 (五)课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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