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昆仑镇中心小学少先队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少先队改革方案》和《共青团淄川区委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大力推进少先队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少先队在立德树人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要求,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基本要求,坚持少先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战略预备队的基本定位和促进少年儿童全面发展的工作主线,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少先队改革创新,增强少先队的思想性、先进性、自主性、实践性,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更好地服务少年儿童快乐生活、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教育引导全区广大少年儿童听党的话、跟党走,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刻准备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全团带队、团教协作、队教协同,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少先队改革和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少年儿童组织发展道路,更好地引领广大少年儿童牢记和践行党的教导,立志向、有梦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长大后做对祖国建设有用的人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牢记队的使命。以思想引导为灵魂,坚持开展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听党的话、跟党走,做到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立志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准备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服务队员成长。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少年儿童主体地位和特点需求,遵循少年儿童成长规律和党领导的少年儿童组织发展规律,坚持全童入队、育人为本,主动参与素质教育,激发少年儿童自信自强、创新创造精神。一切从少年儿童的思想和生活实际出发,发挥少先队员小主人作用,生动活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
——打牢基层基础。树立基层第一的观念,搞好基础建设,坚持强基固本,激发组织活力。充分调动基层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注重提炼、推广基层少先队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千方百计推动工作力量和服务资源不断向基层倾斜,从政策、机制、环境等方面支持基层,努力使少先队改革成果更多惠及基层。
——积极继承创新。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目标,适应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发展要求,紧跟共青团改革和教育改革步伐,坚持问题导向,既继承历史经验、发扬优良传统,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切实解决脱离少年儿童实际、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虚功实做,难事长做,更好地履行为党做好少年儿童群众工作的职责。
(三)主要目标
与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工作格局衔接,与基础教育改革衔接,推进少先队工作制度化、专业化、时代化、系统化和与学校教育的特色差异化发展。通过改革,使少先队作为党领导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的特点更加鲜明,让少先队员更喜欢少先队,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显著增强,少先队吸引力、凝聚力进一步提高;让辅导员更热爱少先队,获得感显著增强,专业化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让学校更重视少先队,少先队集体和活动更有活力,在立德树人中的独特作用和贡献度、价值创造进一步提高;让家庭和社会更加支持少先队,发挥少先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少先队的服务能力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二、改革措施
当前,少先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不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程度不够,少先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不够,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实效性还有待加强。具体表现在:少先队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基层组织工作和组织活力不足;少先队教育内容、形式、载体与少年儿童成长需求和时代要求不够适应,组织教育不够系统、少先队员自主性发挥不充分、实践活动不足,特色不突出,活动存在成人化、形式化、课堂化现象;少先队教育与国民教育有机融合度不够,与学校工作协调不够,与家庭、社会生活衔接不够紧密,维护队员权益不足,服务队员成长的项目较少;少先队工作队伍专业化不够,少先队工作的政策支持和保障不完善、不充分等。为克服这些问题,提出以下改革措施。
(一)优化少先队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1. 完善少先队代表大会制度。严格落实少先队组织工作办法。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少先队代表大会(简称“少代会”),增强少代会的代表性。学校少代会少先队员代表由少先队员选举产生。学校少代会代表以少先队员代表为主体。性别比例要合适;成人代表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产生,少先队辅导员、学校校长、志愿辅导员、家委会成员、社会组织等各有关方面一线代表要占成人代表60%以上比例。
扩大少代会代表参与渠道。少先队员代表要征集队员意见建议,向大会提交红领巾小心愿小建议。成人代表要经常到学校、校外活动场所、社区等少年儿童集中的地方走访,了解反映队员需求和队员、辅导员、家长、社会各界人士等意见建议。学校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简称“少工委”)建立答复、办理或反映代表意见建议制度。
2. 完善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制度。推动学校成立由党政领导、大中队辅导员和志愿辅导员、家长代表等参加的学校少工委。
健全少工委运行和决策机制。学校少工委建立主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主任会议,及时研究和协调落实少先队重要工作,通过向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征求意见,向有关研究机构、专业人士咨询等方式,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建立少工委联系委员、服务委员的经常性制度机制。
(二)加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
3. 巩固学校少先队组织基础。落实学校少先队基本组织制度,规范基础队务,加强学校少先队标准化建设。坚持全童入队,规范队前教育和入队程序,每年“六一”期间集中举行新队员入队仪式并建立中队,新队员要在入队前接受不少于4课时的队前教育。落实队籍管理制度,推行普及少先队员登记表,队员转学或小学毕业升入初中随转队籍。实施活力工程,活跃少先队大、中、小队。建立少先队员成长档案,创新推广雏鹰奖章体系。
5. 拓展校外和社区少先队工作。积极依托区域化团建,在街道、乡镇、社区和当地各条战线团组织带领下,整合用好城乡团内外各类阵地,组织开展社区、校外少先队活动,大力发展直接服务少年儿童和家庭的公益项目。探索建立社区少先队组织。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探索“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热心家长、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在校外和社区少先队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机制。鼓励和推动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类校外实践活动。
6. 做好农村少先队和对口帮扶工作。广泛开展城乡少先队“手拉手”活动,推动城乡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辅导员交流和结对互助,形成城乡少先队互联互帮互学机制。紧密结合教育扶贫,助力脱贫攻坚,推动将农村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部门相关工作机制,保障农村少先队组织基本条件,开展有农村特点的少先队活动和适合农村少年儿童需要的服务。
7. 加强少先队组织文化建设。根据时代发展和少年儿童特点,规范发展少先队基本组织文化。规范红领巾、队旗、队徽、队歌、队礼、呼号、作风、入队誓词、队委标志、鼓号、队服等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其使用。在校内外少先队活动中积极使用少先队标志和组织文化各种标识。学校要建立少先队队室,加强鼓号队建设,建好用好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栏、中队角、中队园地和少先队新媒体等阵地。规范少先队主题队会、队日基本程序。深化仪式教育,创新入队仪式、和雏鹰奖章颁章仪式、检阅仪式、升旗仪式、祭奠先烈仪式等,建立少先队分层仪式教育体系,增强仪式庄重感、参与感。
(三)创新少先队教育和活动方式
8. 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着力突出思想引导工作,发挥少先队思想育人作用,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打下“五爱”政治情感的基础、人生观的基础、社会主义道德的基础,确立听党的话、跟党走的政治方向,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贯穿少先队教育全过程,坚持形象化、情感化、榜样化、行动化,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帮助少年儿童形成基础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少年儿童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注重加强革命文化教育,运用好红色教育资源,抓住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时间节点,坚持落小落细落实、儿童化生活化时代化,创新“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争当美德小达人”“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等主题活动。创新少先队教育方式,注重精准引导,加强队章和少先队基本知识教育,系统开展爱党教育,党团队相衔接的组织意识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国防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和感恩教育等,增强少先队思想教育的科学性有效性。
9. 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作用。增强少先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小主人意识,共同创建自主、平等、友爱、向上的大中小队集体,发动每一位队员主动融入队集体,履行队员义务,发挥自己所长,活跃集体活动,共享快乐生活。以少先队中、小队和雏鹰假日小队、红领巾小社团等形式,组织全体少先队员积极开展群众性少先队集体活动。注重普及,力求每一个少先队中队人人可为、常态可为,借助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力量,在校内外创新开展“小小志愿者”活动,在中队集体里广泛开展“红领巾小健将”“红领巾小百灵”“红领巾小书虫”“红领巾小创客”“红领巾小主人”等“动感中队”创建活动,深化“雏鹰奖章”的系统过程激励,培养锻炼全体少先队员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0. 锻炼培养少先队员自主能力。充分尊重少年儿童的自主性,大力倡导少先队员在辅导员指导下自主管组织、自主建阵地、自主搞活动,注重自我教育、同伴教育,鼓励队员自主实践,保护好、锻炼好队员们的自主意识、自主能力。大力倡导少先队活动由少先队员自主设计、组织、评价,保持少年儿童自己的特点和言行,坚决杜绝成人化。创新少先队大中队委员、小队长岗位设置,锻炼培养小骨干,发挥带头作用。实行少先队小干部民主选举、定期轮换,原则上中、小队干部每届任期1学期,大队干部每届任期1学年。少先队小干部轮换选举后,应举行授标仪式。学校每学期应对少先队大、中、小队干部进行不少于2次的培训,提升其履行职责、服务队员的能力。规范红领巾理事会建设,畅通少先队员自主参与少先队工作决策渠道,充分体现少先队员的心声和意愿。
11. 创新丰富实践活动品牌。在中小学普遍落实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突出少先队员主体地位和实践体验特色,避免课堂化。加强对少先队活动课的指导,推广使用好《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大力支持、积极鼓励基层少先队组织开展生动活泼、时代感强的主题队日和课内外、校内外少先队实践活动。围绕素质教育,连接学校、家庭与社会,大力发展少先队实践活动品牌。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社会支持,推动成立少年儿童夏冬令营活动社团组织,大力开展公益性、普惠性夏冬令营等假日活动。大力支持开展少先队红色文化、探知探索、吃苦体验等研学旅行。创新发展平安行动、手拉手、少年科学院等品牌活动项目。大力探索开发队员喜闻乐见的、健康快乐的创新创造活动和时尚项目。
12. 健全少先队激励机制。以雏鹰奖章为基本载体,建立人人可行、天天可为的少先队员激励体系。创新榜样教育,大力树立宣传新时期少年儿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少年儿童。深化“最美少年”“最美辅导员”“最美集体”等群众性推荐活动,引领少年儿童学习英雄人物、先进人物、美好事物。培养少年儿童网络上的正面偶像。完善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集体的典型选树机制,加大对一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宣传、培养力度。命名红领巾示范校、红旗大队等先进基层单位。认真做好“星星火炬奖章”的推报工作。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推选竞赛、展示交流活动。
(四)努力提升少先队服务能力
13. 建设少先队社会化工作平台。深化与团的事业化工作平台的合作,在开发产品、开展活动、整合资源、服务基层等方面为少先队工作服务。争取党政支持,借助团内资源,整合社会力量,探索联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承接政府专项工作和购买服务的有效方式。
建好用好少先队社会化活动阵地。积极推动各类少年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社会文化教育设施面向所有少年儿童免费开放,提供公益服务,开展实践教育,支持少先队活动。依托青年之家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少先队活动阵地。充分依托基层党群活动场所、社区、“乡村学校少年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队营地等,共建共享,拓展活动阵地。动员各类资源,大力推动少年儿童校外活动营地建设。与各类社会文化教育和服务机构合作,联建少年儿童实践体验基地。
建设“网上少先队”。依托“智慧团建”推进“智慧队建”,用好少先队电子队务和基层组织、队员、辅导员、各级少工委信息管理系统。依托“青年之声”推进“少年之声”。建立面向少年儿童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各级少工委微信公众号、微博。健全以少先队微信、微博等为主的新媒体工作格局,打造淄川少先队新媒体工作矩阵,推进各级少先队组织新媒体工作平台互联互通。深化少年儿童网络素养教育,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合理使用网络,控制上网时间,绿色上网。
14. 服务少年儿童成长需求。强化服务意识,关切队员成长,倾听队员心声,围绕少先队员的需要和家长期盼、党政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找准切入点,设计开展具体服务项目,精准服务少年儿童在平安自护、身心健康、学习成长、人际交往、社会生活、网络安全等各方面需求。积极承接政府少年儿童事务。通过依法公募、众筹等方式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拓服务项目,挖掘服务资源,打造服务品牌。通过手拉手、微心愿圆梦等多种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乡贫困家庭、残疾、孤儿和患重大疾病等困难少年儿童群体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建立了解、反映少年儿童意愿、呼声和诉求的工作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有序代表少年儿童表达诉求、解决问题,依法积极介入、主动发声并协助处理典型性重大个案维权,推动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
(五)强化少先队工作专业支持
15. 建设高素质少先队辅导员和工作者队伍。构建“专业辅导员+志愿辅导员”的基本工作队伍。落实和完善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加强对总辅导员的管理和培养。按照少先队辅导员专业标准,规范辅导员选拔、配备、聘任和调整。小学和初中应设置大队辅导员岗位,探索建立大队辅导员助理制度,选配优秀教师担任大队辅导员、副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全面落实并保障大队辅导员的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职级待遇,并纳入后备干部培养。将大队辅导员、副辅导员、中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评比表彰奖励。积极推进辅导员职称评聘“双线晋升”,畅通辅导员成长发展通道。建立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基地和资源共享平台。按照分级分层培训原则,全面实施辅导员全员培训,规范培训内容、课程、课时、教材、师资,普及学习政治理论、少先队业务和专业知识技能。推动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团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培养少先队辅导员名师、骨干,建设少先队名师工作室,并推动纳入中小学优秀教师培养序列。积极聘请“五老”、热心家长、解放军指战员、有关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专业人士等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探索建立志愿辅导员注册管理、分级聘任、培训制度。建立完善志愿辅导员激励机制,纳入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志愿者表彰。
加强思想教育和管理培训,教育引导全体少先队工作干部和少先队辅导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推动少先队工作干部直接联系、直接服务、直接引导基层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干部调研制度,推动全体少先队工作干部经常性深入中小学驻校蹲点,了解基层实际,与少年儿童和辅导员、教职员工、家长等交朋友,调查研究、开展工作、解决问题。
16. 加强少先队理论研究。推动少先队工作纳入教研部门的教研内容,设立少先队活动课专兼职教研员,指导学校开展少先队工作研究。通过少先队工作联谊会等形式,吸纳热爱关心少先队工作的老辅导员、教育心理专家、优秀大队辅导员(总辅导员)等组成少先队理论研究队伍,以少先队课题研究为带动,推进少先队工作内涵发展。积极做好全国、全省青少年和少先队重点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
(六)完善少先队工作支持保障
17. 推动纳入党政相关制度安排。将少先队改革纳入群团改革总体安排,研究制定少先队改革措施。推动将少先队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研究青少年工作的专题会议和党政青少年事务联席会议等制度安排,支持帮助少先队解决组织建设和教育活动等方面的困难与问题。推动建立、落实和完善各级党委加强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政策,推动建立落实党委和政府有关少先队政策的协调督导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抓好宣传动员
1. 传导改革要求。要通过召开改革工作部署会议、发放改革宣传资料等方式,将改革实施方案及有关任务分解原原本本传达到每一位中队辅导员,传达到学校校长,切实将思想统一到推进改革上来。
2. 营造改革氛围。要通过线上少先队工作微信群矩阵,线下组织开展各类少先队改革主题宣讲活动等多种形式,传播改革声音,解读改革部署,宣传改革典型,回应社会关切,在全社会营造拥护改革、参与改革、推动改革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学习教育
1. 组织专题研讨。要组织少工委委员、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辅导员,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研读少先队改革方案,准确把握少先队改革“为什么改”“改什么”“怎么改”等关键问题。召开研讨座谈会,就落实少先队改革进行专题研究,围绕破解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2. 加强专题培训。开展少先队培训,要突出少先队改革这个战略任务,紧紧围绕少先队改革展开。要将少先队改革精神宣讲列入少先队工作者和少先队辅导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专题讲座、实地观摩、技能比赛等形式,提升培训实效。
(三)推动工作落实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昆仑镇中心小学少先队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少先队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落实与指导督导工作。
2. 明确改革任务。制定本校的少先队改革重点目标任务,尽可能细化量化并明确本校少先队改革推进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和工作进度。注重与本校原有的少先队工作文件相衔接,重点突破体制机制、支持保障等。
3. 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少先队改革重要目标任务建账销账机制,明确重点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按照进度建账销账。
附件:1. 昆仑中心小学少先队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昆仑中心小学少先队改革重点目标任务一览表
附件1
昆仑镇中心小学少先队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名 单
组 长:孙光 昆仑中心小学校长
副组长:孙保峰 昆仑镇中心校总辅导员
姬翠萍 冯延香 翟所海 孙宁忠 孟丽 (昆仑中心小学副校长)
成 员:梁霞 昆仑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李爱民 昆仑中心小学总务主任
王亚宁 昆仑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
所有中队辅导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德育处,具体负责全校少先队改革的推进落实与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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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淄川区少先队改革重点目标任务一览表
改革事项
重点任务
推进措施
责任单位
工作进度
完善少先队代表大会制度
落实少先队组织工作办法。
严格落实少先队组织工作办法。
区少工委
待全国少工委制定后,长期坚持执行
定期召开少代会。
小学和初中学校每学年召开一次少先队代表大会(简称“少代会”),区少代会每三年召开一次。
区少工委,中小学校
长期坚持
注重少代会代表的代表性。
少代会代表中,少先队员代表占50%以上比例,性别、城乡、特殊群体代表比例要合适;成人代表在同级党、团组织的领导下产生,少先队辅导员、中小学校长、志愿辅导员、少年儿童教育机构、社会组织等各有关方面一线代表要占成人代表60%以上比例。
扩大少代会代表参与渠道。
各级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建立答复、办理或反映代表意见建议制度。
长期坚持
完善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制度
积极发展基层少工委委员。
增强少工委委员的代表性,积极发展基层和社会各界委员,少工委委员中来自基层单位的要占50%以上。
区少工委
在最近一次召开少工委全会时完成,后续长期坚持
加强少工委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
实行双主任制度,由团委、教体局分管少先队工作的领导担任;设立少先队总辅导员;办公室设在团委。
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少工委
长期坚持
配置挂、兼职副主任。
设挂职、兼职副主任。
区少工委
2018年配备到位,后续长期坚持
推动成立学校少工委。
推动中小学成立由党政领导、大中队辅导员和志愿辅导员、家长代表等参加的学校少工委。
区少工委,中小学校
2018年6月底前普遍成立
健全少工委运行和决策机制。
建立主任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主任会议,及时研究和协调落实少先队重要工作,并按照议题内容邀请相关系统和领域少工委委员列席。建立少工委联系委员、服务委员的经常性制度机制。
区少工委
2018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建立委员重点发言制度和提案制度。
建立委员重点发言制度和提案制度,推动委员围绕议题开展前期调研并在全体委员会议上建言献策,每位委员在任期内每年至少提交1份提案。
完善日常工作机制。
加强对辖区内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下一级少代会和少工委的指导。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委员会议并形成制度。健全重点工作调查研究、推动落实、资源支持、督导考核和基层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机制。
巩固中小学少先队组织基础
加强学校少先队标准化建设。
落实中小学少先队基本组织制度,规范基础队务,加强学校少先队标准化建设。
中小学校少先队大队
待全国文件下发后,长期参照执行
规范队前教育和入队程序。
坚持全童入队,规范队前教育和入队程序,每年“六一”期间集中举行新队员入队仪式并建立中队,新队员要在入队前接受不少于4课时的队前教育。
长期坚持
加强队籍管理。
落实中小学贯通的队籍管理制度,推行普及少先队员登记表,队员转学或小学毕业升入初中随转队籍。
区少工委,中小学校少先队大队
待全国文件下发后,长期参照执行
提升基层组织活力。
实施活力工程,活跃少先队大、中、小队。
长期坚持
创新推广雏鹰奖章体系。
建立少先队员成长档案,创新推广雏鹰奖章体系。
2018年底前普遍执行
加强民办、特殊学校少先队基础建设。
适应基础教育办学模式改革,加强民办学校、特教学校等少先队基础建设。
团区委、教体局、少工委,相关中小学校
长期坚持
加强初中少先队和团队衔接工作
坚持全团带队。
加强中学团委对初中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坚持中学团干部、优秀教师兼任少先队辅导员制度,以团前教育、推优入团为重点开展工作。
初中学校团委、少先队大队
长期坚持
加强初中少先队工作。
初一年级全面建立少先队组织,每年建队节期间集中举行初一年级少先队建队仪式。初中队员日常可佩带队徽,集会等活动时统一戴红领巾。创新初中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方式和载体,开展适合初中生特点的工作和活动,做好与志愿服务、学生社团、学生会活动的结合。
初中学校少先队大队
长期坚持
做好初中团队衔接工作。
健全少年团校、团课制度。完善推优入团制度,规范推优入团标准及程序,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推优入团应体现班级中队全体少先队员的意见。
初中学校团委、少先队大队
长期坚持
拓展校外和社区少先队工作
建立校外和社区少先队组织及队伍,开展各类实践活动。
积极依托区域化团建,在街道、乡镇、社区和当地各条战线团组织带领下,整合用好城乡团内外各类阵地,组织开展社区、校外少先队活动,大力发展直接服务少年儿童和家庭的公益项目。探索建立社区少先队组织。充分发挥青少年事务社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探索“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热心家长、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在校外和社区少先队工作中发挥作用的机制。鼓励和推动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有利于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各类校外实践活动。
团区委、少工委
长期坚持
做好农村少先队和对口帮扶工作
广泛开展城乡少先队“手拉手”活动。
广泛开展城乡少先队“手拉手”活动,推动城乡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辅导员交流和结对互助,形成城乡少先队互联互帮互学机制。
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少工委
2018年6月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保障农村少先队组织基本条件和活动开展。
紧密结合教育扶贫,助力脱贫攻坚,推动将农村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部门相关工作机制,保障农村少先队组织基本条件,开展有农村特点的少先队活动和适合农村少年儿童需要的服务。
2018年3月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加强少先队组织文化建设
加强文化建设。
规范红领巾、队旗、队徽、队歌、队礼、呼号、作风、入队誓词、队委标志、鼓号、队服等少先队标志、标识及其使用。在校内外少先队活动中积极使用少先队标志和组织文化各种标识。小学和初中普遍建立少先队队室,加强鼓号队建设,建好用好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栏、中队角、中队园地和少先队新媒体等阵地。
中小学校少先队大队
长期坚持
深化仪式教育。
规范少先队主题队会、队日基本程序。深化仪式教育,创新入队仪式、初中建队仪式、离队仪式和雏鹰奖章颁章仪式、检阅仪式、升旗仪式、祭奠先烈仪式等,建立少先队分层仪式教育体系,增强仪式庄重感、参与感。
中小学校少先队大队
长期坚持
创新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
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教育。
坚持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贯穿少先队教育全过程,坚持形象化、情感化、榜样化、行动化,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帮助少年儿童形成基础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少年儿童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区少工委,中小学校少先队大队
长期坚持
深化理想信念教育。
注重加强革命文化教育,运用好红色教育资源,抓住节庆日、纪念日和重大时间节点,坚持落小落细落实、儿童化生活化时代化,创新“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相约中国梦”“争当美德小达人”“优秀传统文化在我身边”等主题活动。
创新少先队教育方式。
注重精准引导,加强队章和少先队基本知识教育,系统开展爱党教育,党团队相衔接的组织意识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国防教育、道德教育、劳动教育和感恩教育等,增强少先队思想教育的科学性有效性。
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作用
发挥少先队员的主体作用。
增强少先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小主人意识,共同创建自主、平等、友爱、向上的大中小队集体,发动每一位队员主动融入队集体,履行队员义务,发挥自己所长,活跃集体活动,共享快乐生活。以少先队中、小队和雏鹰假日小队、红领巾小社团等形式,组织全体少先队员积极开展群众性少先队集体活动。
中小学校少先队大队
长期坚持
开展“小小志愿者”活动。
在校内外创新开展“小小志愿者”活动。
长期坚持
开展“动感中队”创建活动。
在中队集体里广泛开展“红领巾小健将”等足球和体育游戏活动、“红领巾小百灵”歌咏活动、“红领巾小书虫”读书活动、“红领巾小创客”创新创意创造活动、“红领巾小主人”岗位服务活动。
长期坚持
深化“雏鹰奖章”活动。
深化“雏鹰奖章”的系统过程激励,培养锻炼全体少先队员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长期坚持
锻炼培养少先队员自主能力
规范选任、培养。
实行少先队小干部民主选举、定期轮换,原则上中、小队干部每届任期1学期,大队干部每届任期1学年。少先队小干部轮换选举后,应举行授标仪式。学校每学期应对少先队大、中、小队干部进行不少于2次的培训,提升其履行职责、服务队员的能力。
中小学校少先队大队
长期坚持
建设培训基地。
建设少先队小骨干培训基地,成立队长学校。
区少工委
2018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规范红领巾理事会建设。
规范红领巾理事会建设,畅通少先队员自主参与少先队工作决策渠道,充分体现少先队员的心声和意愿。
区少工委,中小学校少先队大队
2018年6月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创新丰富实践活动品牌
落实好少先队活动课。
推广使用好《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试行)》,在中小学普遍落实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
区少工委,中小学校少先队大队
长期坚持
大力开展实践活动。
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和社会支持,推动成立少年儿童夏冬令营活动社团组织,大力开展公益性、普惠性夏冬令营等假日活动。大力支持开展少先队红色文化、探知探索、吃苦体验等研学旅行。大力探索开发队员喜闻乐见的、健康快乐的创新创造活动和时尚项目。
健全少先队激励机制
建立雏鹰奖章激励体系。
以雏鹰奖章为基本载体,建立人人可行、天天可为的少先队员激励体系。
区少工委,中小学校少先队大队
参照全国文件执行
加大榜样选树力度。
创新榜样教育,大力树立宣传新时期少年儿童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少年儿童。深化“最美少年”“最美辅导员”“最美集体”等群众性推荐活动,引领少年儿童学习英雄人物、先进人物、美好事物。完善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集体的典型选树机制,加大对一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宣传、培养力度。命名红领巾示范校、红旗大队等先进基层单位。认真做好“星星火炬奖章”的推报工作。积极开展面向基层的公益性推选竞赛、展示交流活动。
区少工委
长期坚持
建设少先队社会化工作平台
探索承接政府专项工作和购买服务的有效方式。
争取党政支持,借助团内资源,整合社会力量,探索联合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承接政府专项工作和购买服务的有效方式。
区少工委
2018年底前形成制度机制,后续长期坚持
建好用好少先队社会化活动阵地。
积极推动各类少年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社会文化教育设施面向所有少年儿童免费开放,提供公益服务,开展实践教育,支持少先队活动。依托青年之家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少先队活动阵地。充分依托基层党群活动场所、社区、“乡村学校少年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部队营地等,共建共享,拓展活动阵地。动员各类资源,大力推动少年儿童校外活动营地建设。与各类社会文化教育和服务机构合作,联建少年儿童实践体验基地。
推进“智慧队建”和“少年之声”。
依托“智慧团建”推进“智慧队建”,用好少先队电子队务和基层组织、队员、辅导员、各级少工委信息管理系统。依托“青年之声”推进“少年之声”。
根据全国部署,逐步推进
构建少先队传媒体系。
建立面向少年儿童的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各级少工委微信公众号、微博。健全以少先队微信、微博等为主的新媒体工作格局,打造淄博少先队新媒体工作矩阵,推进各级少先队组织新媒体工作平台互联互通。
加强网络素养教育。
深化少年儿童网络素养教育,教育引导少年儿童合理使用网络,控制上网时间,绿色上网。
中小学校少先队大队
长期坚持
服务少年儿童成长需求
服务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积极承接政府少年儿童事务。通过依法公募、众筹等方式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拓服务项目,挖掘服务资源,打造服务品牌。通过手拉手、微心愿圆梦等多种方式,为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乡贫困家庭、残疾、孤儿和患重大疾病等困难少年儿童群体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区少工委
长期坚持
依法维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
建立了解、反映少年儿童意愿、呼声和诉求的工作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有序代表少年儿童表达诉求、解决问题,依法积极介入、主动发声并协助处理典型性重大个案维权,推动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制度。
参照全国要求执行
建设高素质少先队辅导员和工作者队伍
加强对辅导员的配备、管理和使用。
落实和完善总辅导员设置管理办法,加强对总辅导员的管理和培养。
区少工委
2018年6月底前参照全国要求执行
小学和初中应设置大队辅导员岗位,探索建立大队辅导员助理制度,选配优秀教师担任大队辅导员、副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全面落实并保障大队辅导员的学校中层管理人员职级待遇,并纳入后备干部培养。将大队辅导员、副辅导员、中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和评比表彰奖励。
中小学校
长期坚持
建设高素质少先队辅导员和工作者队伍
畅通辅导员成长发展通道。
积极推进辅导员职称评聘“双线晋升”,畅通辅导员成长发展通道。
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少工委
逐步推进,长期坚持
加强对辅导员的培训。
建立少先队辅导员培训基地和资源共享平台。按照分级分层培训原则,全面实施辅导员全员培训,规范培训内容、课程、课时、教材、师资,普及学习政治理论、少先队业务和专业知识技能。推动将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纳入团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
参照全国要求执行
建设少先队名师工作室。
培养少先队辅导员名师、骨干,建设少先队名师工作室,并推动纳入中小学优秀教师培养序列。
2018年底前参照全国要求执行
加强志愿辅导员队伍建设。
积极聘请“五老”、热心家长、解放军指战员、有关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专业人士等担任少先队志愿辅导员,探索建立志愿辅导员注册管理、分级聘任、培训制度。建立完善志愿辅导员激励机制,纳入优秀少先队辅导员、优秀志愿者表彰。
区少工委
2018年6月底前参照全国要求执行
推动少先队工作干部做好直接联系、服务、引导工作。
推动少先队工作干部直接联系、直接服务、直接引导基层少先队组织、少先队员和辅导员。建立健全少先队工作干部调研制度,推动全体少先队工作干部经常性深入中小学驻校蹲点,了解基层实际,与少年儿童和辅导员、教职员工、家长等交朋友,调查研究、开展工作、解决问题。
长期坚持
加强少先队理论研究
推进少先队科研工作。
推动少先队工作纳入教研部门的教研内容,设立少先队活动课专兼职教研员,指导学校开展少先队工作研究。
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少工委
长期坚持
加强少先队理论研究队伍建设。
通过少先队工作联谊会等形式,吸纳热爱关心少先队工作的老辅导员、教育心理专家、优秀大队(总辅导员)辅导员等组成少先队理论研究队伍,以少先队课题研究为带动,推进少先队工作内涵发展。
区少工委
做好省以上课题申报工作。
积极做好全国、全省青少年和少先队重点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
区少工委,中小学校少先队大队
加强全团带队工作
将少先队改革纳入群团改革总体安排。
将少先队改革纳入群团改革总体安排,研究制定少先队改革措施。
团区委、区少工委
长期坚持
团组织定期听取、研究少先队工作。
各级团的领导班子定期听取少工委工作汇报,每年专题研究两次以上少先队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团区委
加强少工委及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各级少工委特别是区县少工委建设,配齐配强少先队工作部门和专职干部并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少先队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选配挂职、兼职干部。在团干部培训中设立少先队工作内容,加大对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的支持力度。
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少工委
强化经费保障。
落实少工委专项工作经费和义务教育学校少先队工作专项补助。
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少工委
加强团教沟通协作
建立健全团教定期协商研究机制。
建立健全团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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