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西工科院教字200337号各教学单位、人事处、教务处: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和新课程的不断增加,师资的补充和新教学方法的引进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有必要外聘部分教师,补充教师队伍。为了使这项工作能更加规范和健康的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外聘教师的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2、熟悉学校工作,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有教授受聘课程的教学经历,(不符合本条要求,但确需聘任的教师,需教务处审查报主管校长审批)。4、能胜任受聘课程的主讲及相关教学环节教学任务。二、聘用程序1、根据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现有教师在本
2、学院确难承担课程教学任务时,由课程归口教研室提出需要外聘教师的报告,经二级学院院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外聘。2、教研室提出拟聘用外聘教师名单,并将课程要求向拟聘用教师通报,征得同意后,由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对外聘教师进行试讲和面试,考核合格者方能聘用。在学校下达教学任务书规定的期限内上报。3、由二级学院与受聘教师签订聘用合同。4、凡需要学校支付部分费用者,应在落实教学任务前报人事处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三、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1、外聘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二级学院负责。应指定专人与外聘教师联系,协助解决外聘教师工作中的困难和要求,及时向外聘教师传达学校的有关安排和要求。2、外聘教师应对受聘课程的教学全面负
3、责,统筹组织安排教学内容及课堂教学、辅导答疑、实验上机、批改作业等教学环节,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认真制定教学日历、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和讲稿。认真授好每一节课,完成课程的每一个教学环节。并不断总结,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3、外聘教师应熟知学校对教师的要求,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学生,及时将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学生的情况反馈到联系人或学校有关方面,且有责任作好学生的工作。4、把外聘教师的教学质量纳入正常教学质量监控范围。二级学院必须组织人员听课,定期进行学生问卷调查,帮助外聘教师提高教学质量。5、外聘教师若不能按学校要求参加教学研究活动或教学效果差,二级学院应及时解聘。并作好解聘的善后工作。6、学校、二级学院要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外聘教师有关费用。二三年十月三十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