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业务中的典型疑难法律问题暨案例分析 主讲人:魏洋1业务审查篇篇 一、新公司法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新规定 21、提供反担保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擅自签订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接受担保接受担保时时是否必是否必须审查须审查担保人公司章程担保人公司章程3n n2、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担保 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上述人无表决权,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n n3、非关联企业担保依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5n n4、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真实性和 合法性的审查标准6n n5、境内外授权委托书真实性的 审查7n n二、夫妻共有房产设定抵押时 应当注意的
2、法律风险8三、可以设定抵押的财产范围 1、颁发临时土地证的 建设用地使用权9n2、在建工程抵押与光地抵押 3、国有划拨土地10n4、机器设备抵押 担保公司事先与企业约定“企业无法还款,担保公司有权变卖设备还款”是否有效和抵押物的追及权11n5、商铺经营权和地下商场、停车库等的租金收益权12n四、不可以或者存在争议的设 定抵押的财产范围 13n1、民办学校、医院的教学、医疗设施14n2、集体土地上的厂房和 农民房能否设定抵押 15n3、进口的机器设备、车辆能否抵押 16n4、单证、缺证的不动产 能否设定抵押17n5、未成年人财产能否抵押18n五、抵押权与三种权利的冲突 与风险防范19n n1、建
3、设工程承包人优先权 2、租赁权3、破产企业职工安置费用 优先权(2006.8.27)20六、公司股份质押中的法律问题n n1、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旧法第147条)和“1年”(新法第142条)内不得转让21n n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旧法第147条)和“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持有股份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章程可以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新法第142条)22n n3、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 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23n n4、质押登记机关24七、应收帐款质押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n n1、质押登
4、记机关和登记方式2、应收帐款确认通知书25八、独立担保条款的效力和规避措施26九、自然人借款和保证 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n n1、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标准n n2、夫妻能否以离婚判决对抗债权人27十、反担保应当注意的法律风险n n1、反担保的担保对象n n2、反担保保证责任期间的起算n n3、物保和人保并存时实现债权的新规定28资产保全篇保全篇29一、代偿债务与最高额抵押项下的债权转让n n1、合同法关于“债务代偿”与 “债权转让”的区别 30n n2、担保法和物权法关于最高 额抵押项下债权转让的不同规定n n3、主债权转让抵押权随之转让,但未 办理抵押变更登记的是否有效31二、“一房二卖”与物权
5、的善意取得原则32三、债务人一套居住房屋抵押的法律风险与对策33四、最高额抵押物被查封后的法律风险n n1、最高额抵押的法律特征n n2、新发生的债权没有优先受偿权 及风险防范措施34五、抵押权实现过程中 应当注意的问题n n1、事后抵押的法律风险n n2、拍卖底价的合理确定与 法定异议期的把握n n3、抵押期间抵押物被拆迁 35六、债务人反担保能力不足时的债权保全措施n n1、不动产的余值抵押与按份抵押n n2、查封不动产是否享有优先受偿权和 最高法院关于参与分配制度的最新精神36七、诉讼时效中断的三种 法定情形与有效催收方式n n1、债权人主张债权n n2、债务人承认债务n n3、起诉或者仲裁37八、公司吊销营业执照与注销登记 的不同责任承担方式n n1、清理n n2、赔偿n n3、清偿38九、核保业务中“面签”的 正确理解与签字、私 章与手印的风险度比较39十、债权清收执行的“杀手锏”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