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
模板班组劳务承包合同
YJ2017050079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可编辑修改-
模板班组劳务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在甲方承建的 工程提供劳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甲方与乙方的关系为民事合同关系,非劳务关系;乙方与其聘请的工人为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聘请的工人无民事法律关系。
一、承包方式
甲方将 工程中的模板分项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提供劳务,包工,不包主料。
二、承包工作内容
乙方所承包的各分项工程工作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以及设计变更包含的基础地梁、承台、砼挡墙、主体墙、柱(含构造柱)、梁、板、压顶、装饰线、窗台板、预留孔洞、零星砼构件等因现浇砼需要的模板工程。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模板分项工程:脚手架搭、拆;防护架的搭、拆;模板的制作、安装和拆除;木枋二次加工;挂安全网、铺跳板、做夹具、砼及木内撑;木板封口边刷漆、表面修补;后浇带模板;新扣件穿螺杆(扣件使用总量的50%,超过部分双方协商)、旧扣件清洗打油、模板清理刷脱模剂(每层必须刷);柱脚用缝>1cm时用木楔和软质泡膜塞缝;板拼缝胶带的铺贴;木模双面胶粘贴;木模板、木枋、对拉螺杆、架管及附件使用全过程的维修、维护、照管,周转材料的接收租赁或调拨至整个工程使用完毕后的归还,自行清理数量等全过程工作,以及与模板分项工程工作内容有关的其它零星工作。本工程全部使用木、竹模板。
2、模板分项工程所相关的其它工作:现场场内材料、周转材料(含本工程内其他单位所用的钢管及附件、模板、跳板、安全网和使用过后的废旧材料等)的清理归还、堆码和上下车;场内与自己有关的材料的二次和多次转运;在出售废旧材料时若乙方未撤场则由乙方承担上车;乙方指定一名以上固定人员,随同项目部人员一起进行周转材料的租赁、押运、收发及负责现场内照管。
5、施工配合:配合甲方项目部放控制主轴线,负责以项目部提供的控制主轴线进行分墨、放样、细化等。
6、模板分项工程施工工序中按操作规程要求的工作内容。
7、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工完料尽场地清;四口五临边防护;使用过后的模板和木条上的元钉拔出、2米及以上的木条打捆并按甲方指定地点将其堆码整齐、遮盖;安全文明施工全过程的场地清理等特殊用工。
三、工程计价、结算及付款
1、工程价款:本工程按乙方承接的模板分项工程工程量办理结算,工程价款暂定 万元,以完工后结算为准。
2、工程量计量方法:采取按实收方计算工程量的方式办理劳务费结算,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砼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水平防护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通道按通道防护按水平面积(双层防护)以m2计算。
3、劳务费综合单价:
1)模板单价:均按 元/m2
2)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所发生的计时工:平工 元/工日,技工 元/工日。
3)以上单价包括以下内容:
①节假日增加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养老保险费、除工伤之外的医疗费等;
②本合同第二条的承包工作内容所发生的费用;
③本合同第七条第2、2)、⑦中乙方自行提供的辅助材料费,机械设备、低值易耗品、工具用具使用费;
④乙方为保证承包工作内容所采取的一切措施费;
⑤施工现场各种原因的停工窝工损失费;
⑥与其它班组的协调配合费;
⑦与本分部分项工程工作内容有关的其它费用。
⑧施工过程中不得另行计算计时工资、估价工资和任何形式的补贴。
4、结算时间:甲方于每月二十五日对当月乙方所做工程量进行结算,主体工程完工后一月内办理完结算。
5、付款方式:春节前甲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乙方进度款,春节后甲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按月支付乙方进度款,办理结算扣留5%的质量保修金(主要用于砼爆模后的剔打),余款于次月15日内付清,质量保修金在该工程竣工并扣除所发生保修费用后15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工程量计算统一采用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的收方结算单,其它单据无效。
四、工程工期
1、基础12月10日前完成,主体140天。
2、为保证工期,乙方派驻本项目的工人保证不得少于150人,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保证本工程能够按期完工。
3、工期奖罚:若按项目部制定的每层工期计划提前完成,给予1000元/层的奖励,若每层延误一天则处以1500元/天的罚款。
五、安全文明施工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达到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2、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遵守规章,力求避免安全事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现场指挥和管理。
3、乙方应与其聘请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甲方一份,若未与其聘请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签订后未交甲方备案,则乙方应承担劳务、安全承包合同违约金每人每月100元,发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严格执行桂林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迎接各级领导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材料突击堆码和清扫工作。以上工作内容的用工已包括在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劳务费单价内,不另行支付费用。
5、安全事故费用的承担及奖惩:
1)、乙方及其聘请的签约劳务人员在做工期间,发生工伤费用,其承担按过错责任原则,费用先由乙方代支。如甲方原因所致,甲方负全责;乙方原因所致,乙方负全责;双方原因所致,具体分担办法如下:费用在2000元以内(含2000元)的,乙方全负责;费用在2000—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乙方负责55%;费用在10000—20000元以内(含20000元)的,乙方负责50%;费用在20000—30000元以内(含30000元)的,乙方负责40%;费用在30000元以上的,乙方负责30%。若乙方未与其劳务人员签约或签约未交一份给甲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因自然事故、不可抗力等原因难以明确划分责任造成甲方损失及乙方医疗等费用支出,其费用的承担比例为: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3)、甲方项目部对乙方罚款乙方应先执行,由甲方在其劳务费中扣除,不服者可在处理决定作出15日内向甲方(安全主管)申诉,不服申诉后处理决定的可于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4)、奖惩:
①乙方及其签约劳务人员在做工期间受伤不大于 壹 人次且工伤费用总和不大于 2000 元,甲方奖人民币200元。乙方当月未被甲方技术丶质量部或工程部处以安全罚款,当月奖100元。
②乙方人员凡在工地内、外违法、违规(如打架、斗殴、盗窃等),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项目部可移交有关单位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和相关人员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六、工程质量
1、乙方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分项工程达到GBJ300-88优良标准,梁、板底达到不抹灰标准,楼面一次成活不做找平层,达到优质结构标准。由甲方生产技术科按验收标准进行评定,并接受有关质监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乙方所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设置一名专职质量管理员,负责所施工的质量检查,并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进行质量管理和评定,负责对质量不合格品进行整改。
3、奖惩:
1)、对质量达到合格的分项工程,甲方扣减乙方本分项工程人工费的10%,对质量达到优良的分项工程,甲方不扣减乙方本分项工程人工费,对质量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乙方必须返工重作,返工所需人工费和材料费由乙方全部承担,如确因甲方提供材料不合格所致,由甲方承担责任,但需经有关部门认定。
2)本工程结构施工要求板底不抹灰,若砼爆模造成的剔打及板底磨光或需抹灰的人工、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3)严格控制板面平整度。为保证工程质量,木模板必须将模板翻面重新拼装,若乙方未按此要求翻面,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全权由乙方承担,项目部将对由此造成的负面影响给予乙方3000元的罚款。
4)对工程质量特别好的奖励办法:按业主进度、质量要求,评为优质结构工程,奖励0.20元/m2给乙方。
5)承接本项目的负责人代表离开现场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批准,擅自离开每次罚款200元。
七、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权利:
①、统一协调指挥乙方的工作,并对乙方各方面进行统一管理。
②、检查评定乙方的工作质量,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交乙方执行。
③、对不服从甲方管理的乙方有关人员,甲方有权辞退,乙方人员在三日内无条件退场。
④、对乙方不遵守甲方和项目部制定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和达不到工期要求,按相应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义务:
①、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包括预拌砼、木模板、木枋、架管及附件、竹跳板、安全网、配电箱、对拉杆(含止水拉杆)、油漆、塔吊及附属用具、并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②、加强劳动保护,提供所需的安全设施。
③、及时组织收方和质量检查,评定,及时按约定支付乙方劳务款。
④、提供乙方住宿。
2、乙方权利和义务:
1)、权利:
①、独立的人事权。
②、有按约定要求甲方支付劳务款的权利。
③、有对甲方有关质检人员评定质量不服向上一级请示评定的权利(申请评定以一次为限)。
2)义务:
①、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管理制度,对乙方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负全权责任,并接受处罚。
②、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对不服从甲方管理,违章作业、野蛮施工,不遵守安全、质量操作规程造成的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负全权责任。
③、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按期完工,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④、承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进驻现场加强管理。
⑤、不得串通甲方管理人员提高单价、多开计时工、多计工程量、提高质量评定等级等,以上行为一经发现,将视为乙方违约,立即清退出场,所造成的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甲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乙方劳务款。
⑥、对甲方提供的材料物资不能任意损坏和浪费,如超定额用量,由乙方负责赔偿。其中:完工后2米以上木料不少于购入木料数量的70%,1/2以上模板不少于购入模板数量的40%,否则按差额部分以购价的60%赔偿。
⑦、乙方自行提供用作模板使用的机械:圆盘锯及锯片、刨模机及锯片、电锤及钻头、电锯及锯片、振动棒及电机、手提砂轮机及砂轮片、角磨机及角磨片等;辅助材料:铁丝、元钉、穿对拉丝杆用的硬质塑料管、木模用双面胶、铺板用胶带等;低值易耗品:配电箱后灯泡、灯罩、灯线、灯管、养护洗模用的塑料水管、扫帚等;工具用具:乙方施工人员自带的工具用具、筐、铲等。
⑧、周转材料损耗和损坏:钢模(含阴角模)、角边、钢管0.8%,扣件1%,对拉螺杆3%,U型扣10%;超出损耗部分由乙方按甲方与租赁公司签订的赔偿价格或购价赔偿,节约按同价格的80%给予奖励。砼每次浇筑的量差不得超过0.8%,超过部份按砼的购价赔偿,若未超过损耗量,则按照节约量30元/m3奖励乙方
⑨、支付暂住费和临时住宿等费用:暂住费按1000元包干;临时住宿费按2000元包干,合同签订后10日内缴纳给甲方;按30元/人.月支付民工空调使用费。
⑩、因本工程工人住宿使用活动板房,乙方需向甲方缴纳活动板房安全文明使用专项保证金5000元,乙方保证工人安全、文明、正确使用住宿房间,不得在板房墙面、顶棚等处刻、划、打孔、打击、乱写、乱画,不得有任何破坏活动板房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从重处罚,造成的损失在保证金或人工费中扣除。
、乙方自行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劳保用品,由乙方自行购买,自行保管。但必须至始至终确保安全帽、安全带符合《建筑工地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违约,乙方无条件退场,所做工程量办理结算后按50%支付劳务款,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3、合同签定后10日内,向甲方项目部缴纳质量保证金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 ,活动板房专项保证金 ,此保证金在工作完成并办理结算后10日内一次性返还给乙方。若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保证金不退还。
九、其它
1、乙方所有人员进入现场,必须进行入场教育,甲方提供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定,乙方应认真组织学习。
2、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和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对违反甲方和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所涉及的罚款概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支出。
3、特别说明:由于主体完工后有相应的附属工程结构未完和周材损耗量未明确,人工费暂按结算总价扣五万元进行支付。
十、本合同生效时间及份数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完工结算付清劳务款后失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
负 责 人: 身份证号码:
指定材料收发人:
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Welcome To
Download !!!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THANKS !!!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
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
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