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省教育厅关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督导评估实施办法 XX省教育厅关于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督导评估实施办法 (吉政教督字20116号) 为推动我省学前教育科学发展,促进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更好履行职责,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吉政发201113号)和XX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吉教联字20112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督导评估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重点,以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更好地满足城乡适龄儿童入园需要为目标,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发展学前教育文件精神,促进各级
2、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推动我省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快速发展。 二、督导评估的范围与对象 拟从2012年开始,全面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督导评估。督导评估对象是市(州)(含长白山管委会)XX县区(市、区)人民政府。评估以市(州)为单位,分年度按比例检查县(市、区)。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对全省所有市(州)XX县区(市、区)全覆盖督导评估。 三、督导评估的内容与项目 根据我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要求,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为: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入园率,基本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
3、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学前教育投入得到基本保障。 督导评估项目分为落实政府责任、扩大幼教资源、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幼教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常规管理、实施重大项目等七方面。根据以上内容与项目,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四、督导评估的基本原则 (一)重点评估与整体评估相结合原则。在重点对市(州)所辖县(市、区)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督导检查基础上,对市(州)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进行整体评估。 (二)推检与抽检相结合原则。分年度检查的县(市、区)以市(州)推荐为主,各年度受检县(市、区)推荐比例为:2012年30%,2013年30%,2014
4、年40%;幼儿园检查以抽检为主,每个受检市(州)XX县区(市、区)抽查一定数量的城乡公办、民办幼儿园。 (三)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原则。对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常规管理等方面的指标以定性分析为主;对教育资源、经费投入、办园条件、队伍建设、入园率等方面的指标以定量分析为主。 (四)自检与他检相结合原则。建立省、市、县三级责任明确,自检与他检相结合的分级督导机制,落实县级自检、市(州)初检、省综合督导评估“三级联动”督导评估制度。 五、督导评估的程序 (一)各县(市、区)按照本实施办法与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自评,写出自查自评报告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汇报材料。 (二)市(州)制定辖区内
5、按年度、分批次接受省督导检查县(市、区)计划;教育督导部门依据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对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分年度写出初评报告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汇报材料。 市(州)和年度受检县(市、区)须将自检报告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汇报材料上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三)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各市(州)和年度受检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和综合评估。 六、督导评估的基本方法 (一)听取市(州)教育局和受检县(市、区)政府及发改、财政、人社、编办等有关部门关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汇报。 (二)查阅有关档案资料,进行数据统计分析。 (三)实地抽查一定数量的城乡公办、民办幼儿园。 (四)向市(州)和受检县(市、区)反馈意见。 七、督导评估结果的运用 (一)对市(州)和受检县(市、区)评估结果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向社会公布。 (二)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 (三)督导评估结果将作为评选学前教育先进市(州)、县(市、区)的重要依据。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