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山大学“FUNNCHY”杯第七届DV大赛参赛人员协议书一、在2008年12月20日至2009年4月20日期间,参赛作品使用权为中山大学DV大赛第七届组委会和参赛者(团体或个人)共用。同时,组委会承诺在没有经过参赛者同意的情况下,不会随意使用作品,更不会用于商业途径。二、在2009年4 月20日至200 9年 6月 30日期间,鉴于已进入DV大赛的评奖和颁奖阶段,参赛作品使用权归FUNNCHY(梵驰)品牌的所属者广州市爱马仕实业有限公司和参赛者(团体或个人)所有,在此期间参赛者不得将参赛作品一稿多投(非此期间报名参加其他类似比赛的,如不发生参赛作品所有权权益纠纷问题的,不予追究),2009年
2、7月1日后版权完全归参赛者个人所有。 三、在2008年12月 20日至2009 年6月 20日期间,参赛作品将在本次大赛指定的媒体上播放,不得在其他视频网站自行上传作品。其它媒体如要利用获奖作品片段进行宣传,需经参赛者(团体或个人),以及FUNNCHY(梵驰)品牌的所属者广州市爱马仕实业有限公司、中山大学学生会共同协商批准后方可使用,参赛者不得擅自将参赛作品推荐给电视台及音像制品公司,否则FUNNCHY(梵驰)品牌的所属者广州市爱马仕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山大学学生会有权追究相关责任。 四、参赛者在2009年 4月 20日至200 9年 6月 30日间不得拿此作品参加其它类似的比赛活动,在2009年
3、 7月 1日后可以参加类似比赛活动。 五、此条约在签定之日开始生效,参赛者在填写报名表时,需同时填写协议书。若为获奖人员且同意以上条款,则签字领取奖金,如不同意则自动取消领奖资格。 广州市爱马仕实业有限公司 中山大学学生会2009年 月 日 2009年 月 日(盖章) (盖章)是否同意参加者(签名)日期特别注明:此协议书为FUNNCHY(梵驰)品牌的所属者广州市爱马仕实业有限公司、新浪互联星空播客和中山大学学生会DV大赛第七届组委会共同认定,旨在针对发生作品所有权权益纠纷问题时有特别约束力。另外,关于协议书上的条款,如有不明之处,请加入中山大学第七届DV大赛参赛者群:7579338。群内工作人员会为您解答相关疑问,谢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