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江西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风险分级评定表
地下矿山名称(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分值标准
分值范围
得分
备注
一、固有风险
19
1.1 安全出口
矿井、生产水平(中段)和各个采区(盘区)无两个及以上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未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
\
\
直接定为一级风险
1.2 通风
未建立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
\
\
直接定为一级风险
1.3 提升
采用已经淘汰的提升设备
\
\
直接定为一级风险
1.4设计及开采现状
严格按安全设施设计开采,不扣分
3
部分未按设计开采,每发现一处现状与设计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1.5开拓系统
平硐开拓,不扣分
1
“混合开拓”指主平硐、斜井和竖井联合开拓,或者虽然是单一开拓,但井下有盲斜井、盲竖井
斜井或竖井开拓,扣0.5分
混合开拓,扣1分
1.6 作业中段
少于3个中段(含)同时作业,不扣分
1
超过3个中段同时作业,每增加1个中段,扣0.5分,扣完为止
1.7开采深度
小于200米,不扣分
1
开采深度超过800米,以二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
超过200米,开采深度每增加100米,扣0.5分,扣完为止
1.8水文地质条件
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不扣分
2
水文地质条件中等,扣1分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扣2分
1.9工程地质条件
工程地质条件简单,不扣分
2
工程地质条件中等,扣1分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扣2分
1.10排土场
排土方向、堆置要求以及技术措施严格按设计实施,不扣分
1
排土场无正规设计,且为病级或者危险级或堆置高度在200米以上,未进行在线监测的,按二级风险起评,本项不另扣分
未按设计进行排土作业,每发现一处现场与设计不符合,扣0.5分,扣完为止
1.11开采环境
周边环境简单,在采动影响范围外1000米范围内,不存在居民区、重要建筑物、重要公共设施等,不扣分
2
三下开采或在采动影响范围内,存在居民区、重要建筑物、重要公共设施等,以二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
在采动影响范围外500-1000米范围内,存在居民区、重要建筑物、重要公共设施等,扣1分
在采动影响范围外500米范围内,存在居民区、重要建筑物、重要公共设施等,扣2分
1.12 作业人员
单班作业人数小于10人的,不扣分
1
单班作业人数大于10人,小于30人的,扣0.5分
单班作业人数大于30人的,扣1分
1.13安全避险
“六大系统建设”
全部建成并正常使用,不扣分
2
每1个系统不完善或使用不正常,扣0.5分,扣完为止
1.14 图纸资料
图纸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不扣分
3
图纸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二、安全管理
33
2.1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有一项未取得或过期的
\
\
直接定为一级风险
2.2建设项目“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不扣分
3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或未进行职业卫生现状评价,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3 管理机构
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不扣分
2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管理机构不健全的扣2分
2.4 管理人员配备
按规定配备了至少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不扣分
2
未按规定配备至少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2.5 规章制度
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不扣分
2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1项没有或不齐全扣0.5分,扣完为止
2.6管理档案
按规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的不扣分
2
未按规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7安全生产责任险
依法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不扣分
3
只为部分从业人员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扣1.5分
未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扣3分
2.8责任清单
按规定建立了各岗位的安全责任清单,不扣分
3
未按规定建立各岗位的安全责任清单,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9隐患排查
按规定制定了隐患排查标准,注册了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并及时登录上报隐患,不扣分
4
未制定隐患排查标准,扣2分
未及时登录上报隐患,超时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隐患上报不全,少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2.10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备案,设有专职救援队伍,或与矿山专业救护队签订协议,并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不扣分
2
设有专职救援队伍,或与矿山专业救护队签订协议,1年内没有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的,扣1分
应急救援预案未进行备案的,扣1分
未设专职救援队伍,且未与矿山专业救护队签订协议的,扣2分
2.11 职业危害
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建立符合要求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扣分
5
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或发现新增职业病疑似病例未作进一步体检,或确诊为新增职业病病例,以二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
未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扣1分
未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扣2分
未对劳动者建立符合要求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扣2分
2.12 外包工程
无外包工程或有外包工程已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不扣分
2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扣1分
承包单位2家以上,每增加1家,扣1分,扣完为止
2.13 风险公告
针对各工种、各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按规定进行了公告,不扣分
3
未对各工种、各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公告,发现1起扣1分,扣完为止
三、人员素质
6
3.1工程技术人员
按要求配备采矿、安全(通风)、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不扣分;未按要求配备,少配一类专业技术人员,扣0.5分,扣完为止
3
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为取得相应专业工程技术职称,或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但与相关专业机构签订了专业技术服务协议,扣1.5分
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也未与相关专业机构签订了专业技术服务协议,扣3分
3.2 安全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培训达到规定课时,有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计划,不扣分
3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每缺1人扣1分,扣完为止
未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计划,扣1分
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安全培训未达到规定学时(新上岗72学时,今后每年20学时,含职业卫生),每发现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资格证或未按期进行复审的,每发现1人,扣1分,扣完为止
四、设备设施
34
4.1采掘方式
采用凿岩台车凿岩,机械铲装的,不扣分
2
采用手持钻机凿岩,机械铲装的,扣1分
采用手持钻机凿岩,人工铲装出矿的,扣2分
4.2 提升
不需要提升系统,不扣分
6
使用淘汰的提升设备,直接定为一级风险
采用提升系统,不提人的扣1分,提人的扣2分,存在安全设施不全,每发现1处设施不全,另扣1分;
提升系统未定期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扣6分
4.3 运输
采用有轨电机车运输,不扣分
2
采用无轨人工推车的,以三级起评,本项不令扣分
采用有轨人工推车或无轨汽车运输的(有尾气净化装置),扣1分
采用无轨汽车运输,无尾气净化装置或净化装置失效的,扣2分
4.4 通风
建立有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通风可靠,不扣分
5
各分项叠加扣分,扣完为止
局扇安装、风筒的设置发现一处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分
采用非阻燃风筒,局扇为非轴流式风机,发现一处扣2分
主通风机未定期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3分
主通风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扣5分
4.5排水
排水系统完善、可靠,不扣分
5
主排水泵未定期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3分
主排水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扣5分;
4.6供电
全部一、二级负荷供电符合要求,不扣分
5
矿井实现双电源供电,但部分一级负荷用电设备未满足双回路供电要求,每发现1个一级负荷用电设备不满足,扣2分
使用非阻燃电缆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供电系统未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扣3分
供配电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扣5分
4.7 防护
安全防护完全符合要求,不扣分
3
企业要害岗位、重要设备设施和危险区域,未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设备裸露转动部分,未设置防护罩或护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未按规定设置扶梯、平台、围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未佩戴或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4.8 支护
井下未采用木支护,不扣分
2
井下采用木支护,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4.9便携式设备
按规定为入井人员配备了自救器和为每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有毒气体综合检测报警仪,不扣分
2
未按规定为入井人员配备了自救器和为每个班组配备便携式有毒气体综合检测报警仪,发现少1台,扣0.5分,扣完为止
4.10 消防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符合要求,不扣分
2
发现1处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五、安全业绩
8
5.1生产安全事故
三年内,未出现过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不扣分
4
三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直接定为一级风险;一年内发生过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以二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
一年内出现过非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出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三年内出现过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扣4分
5.2安全生产非法违法
没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情况,不扣分
4
有非法违法生产、建设情况,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总分
评级标准及评定单位:
1.总分100分,100分≥四级≥90分;90分>三级≥75分;75分>二级≥60分;60分>一级。四级低风险、一级高风险
2.以二级起评的固有风险项目,其所在项目不再另扣分,其他项目扣15分以上(含15分)的,定为一级。
3.下井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地下矿山、设计边坡高度超过200m的露天矿山、四等以上“头顶库”和三等以上尾矿库的非煤矿山企业,其下属独立系统均由省安监部门组织评定;其他非煤矿山企业由各市级安监部门组织评定。
自评人员签字: 自评企业名称(盖章): 县级安监部门名称(盖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江西省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风险分级评定表
露天矿山名称(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分值标准
分值范围
得分
备注
一、固有风险
24
1.1 开拓方式
未采用自上而下开采顺序,未分台阶开采,未提前修路上顶
\
\
直接定为一级风险
1.2 装运
未采用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
\
\
直接定为一级风险
1.3 爆破
未采用深孔爆破(不包括非爆破开采)
\
\
直接定为一级风险
1.4设计及开采现状
严格按安全设施设计开采,不扣分
3
部分未按安全设施设计开采,每发现一处现状与设计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1.5工程地质条件
工程地质条件简单,不扣分
3
工程地质条件中等,扣1.5分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扣3分
1.6边坡管理
小型露天矿山(含小型露天采石场)
边坡高度小于30米的,不扣分
3
选择一类,另一类空缺
边坡高度大于30米,每增加10米,扣1分,扣完为止
大中型露天矿山
边坡高度小于80米的,不扣分
3
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未进行在线监测的,按二级风险起评,本项不另扣分
边坡高度大于80米,每增加20米,扣1分,扣完为止
1.7封闭圈深度
小型露天矿山
小于20米,不扣分
3
选择一类,另一类空缺
大于20米,每增加10米,扣1分,扣完为止
大中型露天矿山
小于50米,不扣分
3
大于50米,每增加20米,扣1分,扣完为止
1.8技术参数
各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矿区公路等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要求,不扣分
6
各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矿区公路等技术参数不符合设计要求,1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1.9排土场
排土方向、堆置要求以及技术措施严格按设计实施,不扣分
3
排土场无正规设计,且为病级或者危险级或堆置高度在200米以上,未进行在线监测的,按二级风险起评,本项不另扣分
未按设计进行排土作业,每发现一处现场与设计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1.10矿区总平面布置
新建矿山企业的办公区、工业场地、生活区等地面建筑、未选在危崖、塌陷、洪水、泥石流、崩落区、尘毒、污风影响范围和爆破危险区外
\
\
按二级风险起评
小型露天采石场:相邻的采石场开采范围之间最小距离不足300米。
\
\
1.11图纸资料
图纸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不扣分
3
图纸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二、安全管理
33
2.1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有一项未取得或过期的
\
\
直接定为一级风险
2.2建设项目“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不扣分
3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或未进行职业卫生现状评价,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3 管理机构
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不扣分
2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管理机构不健全的扣2分
2.4 管理人员配备
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不扣分
2
露天矿山未按规定配备2人以上、小型露天采石场未按规定配备1人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2.5 规章制度
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不扣分
2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1项没有或不齐全扣0.5分,扣完为止
2.6管理档案
按规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的不扣分
2
未按规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7安全生产责任险
依法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不扣分
3
只为部分从业人员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扣1.5分
未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扣3分
2.8责任清单
按规定建立了各岗位的安全责任清单,不扣分
3
未按规定建立各岗位的安全责任清单,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9隐患排查
按规定制定了隐患排查标准,注册了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并及时登录上报隐患,不扣分
4
未制定隐患排查标准,扣2分
未及时登录上报隐患,超时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隐患上报不全,少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2.10 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备案,设有专职救援队伍,或与矿山职业救护队签订协议,并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不扣分
2
设有专职救援队伍,或与矿山职业救护队签订协议,1年内没有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的,扣1分
应急救援预案未进行备案的,扣1分
未设专职救援队伍,且未与矿山职业救护队签订协议的,扣2分
2.11职业卫生
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建立符合要求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不扣分
5
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或发现新增职业病疑似病例未作进一步体检,或确诊为新增职业病病例,以二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
未及时、如实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扣1分
未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的,扣2分
未对劳动者建立符合要求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扣2分
2.12外包工程
无外包工程或有外包工程已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不扣分
2
外包队伍若无资质,直接定为一级;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扣1分
承包单位2家以上,每增加1家,扣1分
2.13 风险公告
针对各工种、各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按规定进行了公告,不扣分
3
未对各工种、各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公告,发现1起扣1分,扣完为止
三、人员素质
6
3.1 工程技术人员
按要求配备采矿、安全(通风)、地质、测量、机电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不扣分;未按要求配备,少配一类专业技术人员,扣0.5分,扣完为止
3
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为取得相应专业工程技术职称,或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但与相关专业机构签订了专业技术服务协议,扣1.5分
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也未与相关专业机构签订了专业技术服务协议,扣3分
3.2 安全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培训达到规定课时,有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计划,不扣分
3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扣1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计划,扣1分
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安全培训未达到规定学时(新上岗72学时,今后每年20学时,含职业卫生),每发现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资格证或未按期进行复审的,每发现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四、设备设施
29
4.1 穿孔
符合设计要求,不扣分
4
未采用湿式作业,扣2分
采用干式凿岩,产尘点和产尘设备,未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发现一处扣4分
4.2 爆破
符合设计要求,不扣分
4
采用淘汰的爆破工艺和爆破器材,直接定为一级
未编制爆破设计技术文件,扣2分
无避炮设施、爆破警示标识,扣4分
4.3 铲装
铲装作业全部按设计实现机械化,不扣分
3
铲装作业部分机械化,每发现一处铲装作业未按设计实现机械化,扣1分,扣完为止
4.4 排水
按设计要求建立排水系统,不扣分
4
露天采场的总出入口、平硐口、排水井和工业场地,未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扣2分
未按设计建立排水系统,上方未设截洪沟,扣4分
4.5 采场供电
露天采场供电线路符合规定,不扣分
4
露天采场架空供电线路未装设防雷、接地保护装置,扣2分
露天采场内的高压电气设备和移动变电站采用横跨线或纵架线供电,扣4分
4.6 防护
安全防护完全符合要求,不扣分
4
企业要害岗位、重要设备设施和危险区域,未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设备裸露转动部分,未设置防护罩或护栏,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未按规定设置扶梯、平台、围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未佩戴或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4.7 消防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齐全有效,不扣分
3
发现1处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4.8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齐全,不扣分
3
安全警示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不完善,缺1类扣1.5分
五、安全业绩
8
5.1生产安全事故
三年内,未出现过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不扣分
4
三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直接定为一级风险;一年内发生过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以二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
一年内出现过非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出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三年内出现过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扣4分
5.2安全生产非法违法
没有非法违法生产情况,不扣分
4
有非法违法生产情况,每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总分
评级标准及评定单位:
1.总分100分,100分≥四级≥90分;90分>三级≥75分;75分>二级≥60分;60分>一级。四级低风险、一级高风险
2.以二级起评的固有风险项目,其所在项目不再另扣分,其他项目扣15分以上(含15分)的,定为一级。
3.下井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地下矿山、设计边坡高度超过200m的露天矿山、四等以上“头顶库”和三等以上尾矿库的非煤矿山企业,其下属独立系统均由省安监部门组织评定;其他非煤矿山企业由各市级安监部门组织评定。
自评人员签字: 自评企业名称(盖章): 县级安监部门名称(盖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江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尾矿库风险分级评定表
尾矿库名称(与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分值标准
分值范围
得分
备注
一、固有风险
24
1.1 安全度
安全度为危库或险库
\
\
直接定为一级风险
安全度为病库
\
\
以二级起评
1.2库下游设施
下游3公里范围内无生产生活设施,不扣分
3
尾矿库下游1公里范围内有居民或重要设施,以二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
下游3公里范围内有生产生活设施,距离每近1公里,扣1分
1.3 周边环境
库内无回采作业,库区周边无回采及爆破作业,不扣分
4
库内有回采作业,库区周边有回采及爆破作业,发现1处扣2分,扣完为止
1.4 尾矿库设计施工现状
严格按设计施工,不扣分
3
部分未按设计施工,每发现一处现状与设计不符合,扣1分
1.5坝高
小于30米,不扣分
4
坝高超过200米(含200米),以二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
等于或大于30米,小于60米,扣1分
等于或大于60米,小于100米,扣2分
超过100米,扣4分
1.6库容
小于100万m3,不扣分
4
库容超过10000万m3,以二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
等于或大于100万m3,小于1000万m3,扣2分
等于或大于1000万m3,小于10000万m3,扣4分
1.7汇水面积
汇水面积小于1平方公里,不扣分
2
汇水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每增加1平方公里,扣1分
1.8工程地质条件
工程地质条件简单,不扣分
4
工程地质条件中等,扣1分
工程地质条件复杂,扣2分
二、安全管理
30
2.1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有一项未取得或过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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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定为一级风险
2.2建设项目“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不扣分
3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未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安全验收评价,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状评价,缺一项扣1.5分,扣完为止
2.3管理机构
按规定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不扣分
2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管理机构不健全的扣2分
2.4 管理人员配备
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不扣分
2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
2.5 规章制度
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不扣分
2
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1项没有或不齐全扣0.5分,扣完为止
2.6管理档案
按规定建立尾矿库工程档案,不扣分
2
未建立尾矿库工程档案,特别是隐蔽工程的档案,并长期保管,扣2分
2.7安全生产责任险
依法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不扣分
3
只为部分从业人员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扣1.5分
未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扣3分
2.8责任清单
按规定建立了各岗位的安全责任清单,不扣分
3
未按规定建立各岗位的安全责任清单,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9隐患排查
按规定制定了隐患排查标准,注册了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并及时登录上报隐患,不扣分
4
未制定隐患排查标准,扣2分
未及时登录上报隐患,超时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隐患上报不全,少一条扣0.5分,扣完为止
2.10应急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了备案,设有专职救援队伍,或与矿山职业救护队签订协议,并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不扣分
3
设有专职救援队伍,或与矿山职业救护队签订协议,1年内没有按规定进行应急演练的,扣1.5分
应急救援预案未进行备案的,扣1.5分
未设专职救援队伍,且未与矿山职业救护险签订协议的,扣3分
2.11风险公告
针对各工种、各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按规定进行了公告,不扣分
3
未对各工种、各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公告,发现1起扣1分,扣完为止
2.12稳定性评价
按要求进行了工程勘察及稳定性评价,不扣分
3
尾矿坝堆筑至1/2-2/3最终设计坝高时,未按要求做工程勘察及稳定性专项评价,扣3分
三、人员素质
6
3.1工程技术人员
水工、地质、选矿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配备齐全,不扣分;每缺少一类专业技术人员,扣1分
3
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为取得相应专业工程技术职称,或相应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未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但与相关专业机构签订了专业技术服务协议,扣1分
未配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且未与专业机构签订了专业技术服务协议,扣3分
3.2 安全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培训达到规定课时,有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计划,不扣分
3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自任职之日起6个月内未经安全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扣1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培训计划,扣1分
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安全培训未达到规定学时(新上岗72学时,今后每年20学时,含职业卫生),每发现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特种作业人员无上岗资格证或未按期进行复审的,每发现1人,扣1分,扣完为止
四、设备设施
32
4.1坝面设施
坝体的坝面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符合不扣分;是否存在拉沟、滑坡现象,是否有灌木,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3
坝体的坝面设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扣3分
4.2在线监测
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安装有在线监测系统,且运行正常,不扣分
3
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系统,以二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
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扣4分
4.3观测设施
四等及四等以上尾矿库设置有坝体位移和浸润线观测设施,且运行正常,不扣分
3
四等及四等以上尾矿库未设置坝体位移和浸润线观测设施,以二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
四等及四等以上尾矿库设置的坝体位移和浸润线观测设施,运行不正常,扣3分
4.4坝体浸润线
坝体浸润线符合设计要求,不扣分
4
未查明坝面浸润线溢出点位置、范围和形态,扣4分
在尾矿库运行过程中,坝体浸润线超过控制线,采取措施后得到有效控制的,扣2分;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扣4分
4.5排洪设施
按设计要求设置有排洪设施,并能满足防洪要求,不扣分
4
排洪设施完全失效,不能满足防洪要求,直接定为一级风险
按设计要求设置有排洪设施,但不甚畅通,扣4分
4.6尾矿输送与排放
尾矿输送与排放符合设计要求,不扣分
4
尾矿输送管槽线路不符合设计要求,扣2分
尾矿输送管槽穿过居民住宅区、铁路及公路、不良地址区和洪水淹没区、陷落和爆破危险及废石堆放区,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排水设备及管道出现堵塞、渗漏、开裂等损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不均匀排放,形成干滩的,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4.7尾矿回水
尾矿回水符合设计要求,不扣分
2
尾矿库内回水取水点距沉积滩水边距离,未能满足尾矿澄清距离要求,扣1分
排水设备未保持良好状况,水泵旋转部位未有防护设施,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4.8照明设施
照明设施符合设计要求,不扣分
2
库区内的所有电力线路,未按安全规程要求敷设整齐,扣1分
夜间作业时,作业点及危险点无足够的照明,扣2分
4.9尾矿库应急物资
应急物资齐全,管理规范,不扣分
3
应急物资不完善,管理混乱,扣3分
4.10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齐全,不扣分
2
安全警示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不完善,缺1类扣1分
4.11其他设施
尾矿库辅助设施未配备相应的筑坝机械、工作船、工程车、交通道路、值班室和通讯等设施,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
五、安全业绩
8
5.1生产安全事故
近五年内,未出现过工亡、溃坝 、尾砂泄露等生产安全事故,不扣分
4
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直接定为一级风险;近一年内,发生过工亡、溃坝 、尾砂泄露等生产安全事故,以二级起评,本项不另扣分
近一年内出现过非死亡生产安全事故,出现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近三年内出现过死亡生产安全事故,扣4分
5.2安全生产非法违法
没有非法违法生产情况,不扣分
4
有非法违法生产情况,发现一处扣2分,扣完为止
总分
尾矿库安全度划分、评级标准及评定单位:
危库指安全没有保障,随时可能发生垮坝事故的尾矿库,完全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险库指安全设施存在严重隐患,防洪能力不足,或坝体存在严重隐患,威胁坝体安全稳定性,不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
病库指安全设施不完全符合设计规定,但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评级标准:
1.总分100分,100分≥四级≥90分;90分>三级≥75分;75分>二级≥60分;60分>一级。
2.以二级起评的固有风险项目,其所在项目不再另扣分,其他项目扣15分以上(含15分)的,定为一级。
3.下井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地下矿山、设计边坡高度超过200m的露天矿山、四等以上“头顶库”和三等以上尾矿库的非煤矿山企业,其下属独立系统均由省安监部门组织评定;其他非煤矿山企业由各市级安监部门组织评定。
自评人员签字: 自评企业名称(盖章): 县级安监部门名称(盖章):
日期: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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